飞过深夜

作者:由纷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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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雨微情,台风过境


      神甫在讲台前做着弥撒,雄伟的天主堂内一片安宁,四壁的圣母像仿佛也在安慈地看着这一切,“顺从的信徒们,我将赐平安给你们!”陈小曦跟着周围人一起动作:合十、跪下。神父在神台前的弥撒,让她想起了旧中国的土道士做法,她旋即自责了一下,继续承认这是一项神圣的崇拜。下跪的时候,她又有些舍不得和担心,“唉,算了,所谓入乡随俗,我也入堂随礼吧!”
      礼拜结束后,她四处观光,停在一张展板“入堂须知”前检查自己刚才是否出错。“你是第一次来吧?”一位慈眉善目的大妈问道,手里夹着一本新经。“嗯,是的。”小曦木讷地答道,还没回过神来,其实是因为今天起得太早,困意重重,头脑一直是浑沌的。“我们今天有个主日培训,就是对新信徒的培训,9点半开始,你要去听么?”小曦想想自己也没别的事就答应了。来到培训班,修士是一位年轻小伙,单眼皮,长得眉清目秀,皮肤光滑白皙,这一点让陈小曦非常羡慕。修士戴了一串项链,吊坠是黄玉的十字架,右手戴了一枚银色戒指。小曦随意地把双手架在桌上,顺势地埋下头去,顺理成章地没两分钟便睡着了。她大概意志模糊了,时空转换成教室的桌椅了,她平常有个怪癖:一到老师讲课就犯困,在课堂上睡觉特别踏实,醒来之后会特别满足,有一种窃喜。修士很有才华,很象年轻的大学老师在讲座上侃侃而谈,似乎并不在意坐在他旁边穿粉红上衣女生的酣睡,这一点让他更像一个大学老师了。小曦醒来的时候,修士讲到“我们都是基督徒……”小曦一愣,有点迷惑,她是从小就信仰基督教的,爸爸、奶奶都是基督徒,至于今天进天主堂的事,本来心里还有许多疑虑的,记得《圣经》上说过不可崇拜假偶像,真正虔诚的信徒是不应该进其他的教堂、庙宇、道观的,可是现在修士说“我们都是基督徒”,她对于这些关系不是很清楚,但她想爸爸一定都知道。
      培训结束的时候祈祷,她发现天主教的祈祷是不用闭上眼睛的,这和基督教不一样。她走出去站在台阶下面仰望教堂的整个建筑,宏伟的西式风格,象童话里的城堡。
      一下午的休息之后,她又精神焕发,背着剑出去了。青衣舞剑是她最近喜欢的,用武术的套路来舞蹈是她最新的发明。今日选择舞剑的地方是竹林,这片竹林是她们学校的情人林,但由于比较阴森,而且靠水,夏季蚊虫多,所以并没有什么人会来。好朋友麦伟琪是国家一级运动员,武术出身,教她的武术套路也是名门正师。多年的舞蹈功底让她身轻如燕,舞起剑来颇有姿采。她喜欢这些时刻:清风、流水、竹香,把她的思绪从现实中抽离,仿佛回到一个本来就属于她的武侠之地,仿佛她就是一个侠女,青衣佩剑,行走如风。因为热爱音乐,她还会想象自己横着一根竹笛,偶尔伫立水旁小奏一曲,想象着舞起剑来,竹林震动,叶片飘飞,一个人、一把剑,其余全是背景。背剑回去的时候经过篮球场,她又看到那个北京的男生在打球了。他们认识但并不深交,她原本寒假去北京读书的计划,也有些小秘密呢,她喜欢这种轻轻淡淡又一切尽在掌握之中的感觉。
      第二天一早,江南又下雨了,那种绵绵的感觉就是江南。站在阳台上看对面宿舍楼好象比平常白了许多,她瞬间感受到了秋天,而且还是深秋的滋味。她的家稍稍偏北一点,但隔了一条河之后气候差别就大了,家乡四季分明,该到秋天的时候夏天绝不多待一天。可是这个江南小城的夏天却长得似乎一直延伸到冬,脱去了汗衫、背心直接上羽绒服,连个缓冲都不给人留。晚上出去买水果,路上,她看到一个身影,再熟悉不过了,那个给过她温暖和爱的男生。他太瘦了,又那么高,走路的幅度很大,髋部来回交替,像跳拉丁舞以髋的扭动来带动腿似的,即使在黑夜的茫茫人海,她也一眼就能找出他来。“芒”她叫他,朝他跑去,他有一点惊喜,但不大。他们的关系已经在挂着了,说了几句话匆匆分手。在这里她时常会产生错觉,以为爱上了什么人,最后发现自己竟然谁都不爱。但这个男人,她确信她是爱过的,因为他的某一种眼神曾经让她心疼,他们发过的信息,她总是舍不得删掉,一遍遍地看。因为他的一句难得的关怀,她曾泪湿枕头。他从不乞求原谅,倔强的样子让她恨之不能又弃之不舍,他的胸膛不宽但曾经把头埋进去会有深深的安全感。至于现在还爱不爱呢,没有人知道,因为她的感情已经低沉到无法显现了。
      天变凉了,一件毛衣都抵不过的寒气,台风“罗莎”过境,小曦的心也像冷锋侵袭过后的荒原。今晚她比平常睡得都早,阴天让人有一种困乏的倦意。手机在枕边震动“信息来自孙柬”驱散了她的困意。
      “睡了吗?”
      “还没。”
      “在干嘛?”
      “没什么,事情都做完了。”
      “你……现在不谈男朋友了吗,有合意的男生吗?”
      小曦翻了个身,“怎么突然问这个?对男生没有什么感觉……”
      “哦,那你对我呢?在你心里还有空间吗?”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以前喜欢过的人我都不能完全忘了,还是会想起来。”
      “这样就够了,你最近什么时候回来,我想见你……”
      “我困了,不说了,晚安吧。”她睡不着了,脑海里同时出现芒和孙柬,关于两个人的记忆在她心里不停地争斗着。孙柬是她第一个男朋友,但不是初恋,对他是一个接受的过程,是不断改变自己去适应他的一段经历,因为不是一见钟情,孙柬也不具备那种瞬间征服的魅力,所以这段感情她是不够珍惜的,也常觉得不够完美,而他的细心照顾和迁让大度渐渐让她产生了很深的信赖,就像生活的一部分,存在不觉得珍贵,失去才感到割爱的痛。但这些她都觉得远了,仿佛隔了一层雾,雾越走越深,她睡着了。
      接连着的下雨天,小曦每晚都会去图书馆,有时候是去看书,有时就是闲逛。她喜欢在图书馆里散步的感觉,尤其在空旷的校史陈列馆,有一种时间的发霉气味。图书馆里去阅览室看书的多,参观的寥寥无几,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会有人来校史陈列馆,这是练剑的好地方。她就在这空隙徒手舞剑,以剑指代剑,少了杀气多了英气。剑的不及处是武功再强也斩杀不了烦愁,舞的不及处是总有些心情舞不散也舞不尽。如果人所有痛苦的记忆和无法改变的现实忧愁都可以像发端的力从身体集聚传到手指再传至剑锋,然后随着剑的力摆全部摇落!
      那段岁月,她就是这样常常一个人,谁也不去想,让心空着,想要好好狠狠爱爱自己,却发现自己也过得乱七八糟的,好象在呓梦中迷醉的人突然被某事物刺激之后会有猛醒的感觉,睁开眼睛却不认识自己了。她觉得自己变得贪逸了,甚至有些懒散和颓废。难道这江南的柔雨连人的骨头都软化了吗?人在看不到希望的时候才会寻异路,她太长的时间忘记了自己的声音,真的,她不能再等候了,她需要一番巨痛。
      所幸的是,她信仰的上帝没有忘记她这只偶尔迷途的羔羊。她需要痛苦以促的蜕变的时候,他就为她安排了一场内心的抉择和生活的风暴。她有时会觉出一点幸福,因为生活不再那么波澜起伏了,那些猛烈的刺激感官的爱情都退场了。因为平淡,所以不用纪念也不用刻意遗忘。幸福往往就是这样一种东西,淡到无味却越发甘甜。那些刺痛的、狂喜的,因为太快太闪耀在人的生命中总是一晃而过,需要花大力气去纪念或遗忘的,最后总在念念不忘中变得微不足道,像渐行渐远的车灯。小曦想起小时侯喝过的一种汤,母亲做的乳鸽汤,心口闷燥的时候有抚慰的作用。那些看似给心灵留下空白的日子其实是多么珍贵!它就像这样一碗汤,刺痛过的地方将它抚平,狂喜过后的慌乱让它平静,它深深地呵护着她的心。就是这样,爱过了,就转场,没有必要哀伤。只是那一起看过的月亮总在清冷的夜催得人想落泪。大学,她当它是个园子,来了就随便耍耍,她以为她会波澜不惊,可是当她竟然难过到想哭的时候,她真真讨厌这种连自己都讨厌自己的感觉。
      她要的选择其实在心里早已选择了,只是那选择像一条弯弯曲曲的路在重重密密的森林里走着走着就蜿蜒得不知去向了。她没忘,只是时间的流水会冲淡理想在人心上刻下的印记。她用了一个夏天的折磨来换取一个抉择,可是生活又用了几个月的无知无觉去打磨刚刚锐起的梦境。所以,真正的选择是现在:是继续安逸,泡在江南的柔雨里,还是去做一个冒险的赌徒?她平静素妍的外表下汩汩不息的血液为她做了选择。就如同丝丝雨哗营造出的幽雅悲凄,她该赋诗吟咏、赏花自哀才配得起这情境,结果却横出一剑,青衣飒爽,劈开这雨,搅动这烟,在这风里雨里,雨落剑锋仿佛擦出滋滋的火花。她舞起剑来那么坚决。
      在这所江南的大学里,走着千篇一律的路径。不加怀疑地以为正确地活着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如果说一个人内心的孤独是一种由内而外的气质,并不影响她过一种既可以对这个世界投以白眼,又可以与其同流合污的生活的话,那么与众不同的选择就注定了不合群的人生。从此以后,她更孤独了,她成了众人中的一个离经叛道者。她是真正的孤独者,六岁,她淹没在记忆的洪流,十六岁,她迷失在现实的荒原,直到现在二十岁,她依然孤独得可怜。她记忆里温馨的画面,美到每每想到都会落泪:冬日的阳光像金子一样慷慨地撒满庭院,她坐在父亲的怀里听他说着圣经故事……她早已不记得父亲的模样,只是封面上金色印体的“圣经”二字显得那么高贵、安详。她常常想,自己当时一定就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孩子了,可能就是太幸福了,一定是她不懂事,过多地享用了人间的爱,以至于以后的生活一切都被抽离,让她活在一片荒芜之中。可是就算是不会游泳的人被抛入了汪洋大海,上帝还是不失时机地给了她一根救命稻草——男人的爱从来没有走远。朋友、男朋友,长久的关爱、永恒的想念,一个人对她的眷恋,她对世间的悲悯,让一个极易误入迷途的女孩看见世界的光明、人间的爱,并懂得追求她心中的英雄。
      她做了一个孤独的决定,没有告诉母亲,这个世界上她唯一的亲人。她对她是一种复杂的感情,心里爱她爱得要死,在乎她胜于自己,却表现得那么漠然,一年不见也没见得想念。就是这样,她的决定也从来不告诉她,除了非得有她的帮助而不能完成的事。她开始节俭,开始做兼职,甚至街头演艺也全部接单。她不觉得苦,反而那么快乐,她又可以像一只小鸟一样地生活了,她也慢慢学会像珍爱一只宠物一样地珍爱自己了。原本能够这么完好地活着,真的有点像奇迹了。她相信她会更好的,因为自己那么勇敢、坚强。她终于开始真正地爱自己了,上帝看了都会笑的:这个女孩子他要照顾她一生的,他为她安排了天使,天使也从未离开。朋友们还是那么照顾她,常常给她很窝心的感觉,她的笑只对他们,只有和他们在一起她才感到安心,大概就是别人回家才有的感觉吧。她喜欢的就是这样心理上很近,身体上很远的感觉,所谓男朋友如果可以像一个朋友,她也许就不会躲避。朋友多是武术出身,侠骨柔肠,她常常沉沐在这种有点大男人的情与义中。深秋的傍晚,演艺结束,她收好一天的报酬,裹紧外衣在沿湖大街上走着,逛街的人多是三三两两,很少独行。商店、建筑的灯都开了,湖水泛着蓝光,一片清冷在水面荡漾,她用衣领捂了捂嘴,微笑一下,仿佛透过江南的寒气看见了北国的暖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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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故事刚开篇,一部8年前写的小说,当时已完成6万字,会继续连载。不想让她荒废在电脑里,希望有人喜欢,你们的喜爱会给我一种外部动力,加上一点内心的命令,支持着我在平凡的生活中完成一点小小的未竟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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