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真的只是开了一家杂货店

作者:缺三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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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阎王的过往


      “砰”我面无表情地揉了揉又一次撞上柜台的头,开始认真思考那支被我丢在柜台角落和一堆杂物在一起的灵犀角是不是真的如麒麟所说的那样——有鬼。
      之前麒麟来诉苦我只当他一时倒霉,却忘了一次或许是巧合,两次可能是碰巧,但一个祥瑞,本身他接二连三地倒霉就不是一件正常事,我竟是一时走眼,以为这只出生在红旗下的小麒麟只是因为太嫩了所以压不住祥瑞之气。
      单手支着下巴,我把灵犀角捏在手上——之前不碰它以为只要不接触就不会被影响,但现在看来,它不是影响接触过它的人,而是它认定的物主。
      凡物皆有主,物品往往是所持之人为主,不过越有灵性的物品对主人越是挑剔,若是不能满足它们的主人反而可能被其所害。土地、房屋,一般会选择范围内最合口味的或者最强的活物作为主人,有主之物方能长久并且从物主身上汲取灵气,幸运的还可以开灵智。
      现在这座房子里,我从年龄上就已经打败了其余几个了,自然是当仁不让的物主,灵犀角作用在我身上也无可厚非,但是我好奇的是,在我摸到它后我看到了一个熟人——阎王。不过可能和我认识的那个工作上兢兢业业、生活上散漫随意的小阎王不太一样,我看到的大概是再年轻一点的阎王——活生生一个纨绔子弟。
      我之前没有留意过阎王在人世时的事情,现在仔细看了一下,果然不同凡响。当朝宰辅的次子,母亲长阳公主是当今圣上嫡亲妹妹,长兄镇守西南,长姊嫁与皇帝面前的当红尚书郎,阎王那时候在京城都是可以横着走的少爷,纨绔一些才是正常的剧本。进出皆为权贵,往来无一白身,日里呼啸山林纵马寻欢,夜间眠花宿柳夜夜笙歌,直到,遇见——嗯,用今天的话来说,命中之人。
      阎王那个时候还叫沈淮,那日随母亲上山礼佛,生性好动的他听不来讲经,去后山寻个清净,一潭幽深古泉旁,遇见了他最后一世的魔障。一袭素衣,一柄利剑,蒙面杀入了小少爷的护卫圈,在温香软玉里走了那么多遭的小少爷就陷在了那双含恨的眼眸里。
      他没有动,任凭那把利剑当胸穿过,只为贪看那双眉微微皱了一下。来者一击得手,也不恋战,转身就撤,却被回过神来的小少爷拉了一把,留下了一个翡翠戒指。沈淮倒下前,还叫住了要去追击的护卫,瞒住了母亲,匆匆让护卫送自己下山。
      小少爷虽是纨绔,但自小家里就请了名师教导,在武功上的造诣连他当上了将军的兄长都要自愧不如,护卫于他大多数时候只是摆设。这一次遇袭可以说完全是自作自受,那个刺客,半个小少爷就可以把他留下来,但是他没有,而且心甘情愿受了一剑。
      长阳公主要彻查此事也被小少爷撒泼打滚拦下了,他说他要自己查,但是除了整天把玩那个翡翠戒指躺在榻上养伤,也没真见他派谁出去查。长阳暗地里查了几次也查不出什么,只得加强儿子身边的护卫小心提防一些。
      沈府新来了个账房先生,年纪轻轻,眉清目秀,冷冷淡淡地,却不知怎么入了沈淮的眼,磨着母亲将人换来自己身边做贴身小仆。长阳公主无奈地点着他的脑袋:“放到你身边多耽误人家吴先生,人家可是有大学问的,要去赶考的,在府里做个账房不过权宜之计。”但还是答应了他,左右不过一个书生,放自己儿子身边也不算委屈。
      那头沈淮关上了门就把人摁墙上了,“那天是你对不对?你摸摸,伤口还在这呢。”
      “是,我以为你坏了我妹妹清白,所以才想报复,但后来发现不是你,所以我来这里给你做仆人,三年。“被摁住的吴宿微脸色不变。
      “三年?你觉得伤了我只要做三年仆人就能还回来?当日如果你被抓起来,现在估计坟头能长草了吧。”沈少爷很不满意自己的价钱。
      “三年,只有三年,或者你刺我一剑。”吴书生不肯让步。
      沈少爷心有不甘,但转念一想,三年,自己还搞不定一个小书生?于是笑着放开了他,还好心替他整了整领子,“好,三年就三年,记住,是贴身哦。”
      沈淮的手段自是厉害,却用错了对象,三年时间,吴宿微就像捂不暖的石头,任凭你温言软语利诱□□,我自岿然不动。情窦初开的沈少爷一而再再而三,就是不死心。
      三年之期已到,沈淮红着眼瞪着收拾行李的吴宿微不发一言,心里盘算着把人锁到自己的密牢中去,但看着人又不忍心。沈淮一面在心里唾弃自己没出息,一面痛恨吴宿微的铁石心肠,幼稚地拦在门前不让他出去。
      吴宿微背着行囊,看着眼前分明是成人模样的少爷,叹了口气,拧过沈淮故意不看他的脸,一字一顿地说:“沈淮,我只等你一年,若一年后你还……到荥阳孤雁山找我。”说罢,拉过沈淮背在身后的手,将那个翡翠戒指取了下来,头也不回地走了。
      沈淮追了上去,掏出他那早不知云游去哪里了的师父给他的一对灵犀角,塞了一个在吴宿微手中,像个毛头小伙子,赌天赌地,只为表明自己的真心“我会去找你的,你等我一年。我知道你不相信我,但我也相信,你会爱上我的。”
      吴宿微低头看了看手里的灵犀角,像是说给自己听似的低声道,“等那一天再说吧。”
      沈少爷这一年过得很安分,离一年之期还有三个月时突然留书给母亲,说自己要出去游历一番,不必担心云云。长阳公主只当小儿子京城呆闷了出去游玩一下,并没有太担心,只是和宰辅抱怨了几句儿子大了心都野了,赶紧找个好人家的闺女成家立业能稳下来。
      沈淮到了荥阳,在孤雁山脚下徘徊,心里有点小激动,犹豫着自己要不要换身衣服再去见吴宿微,却见到山上下来一个人,可不就是他日也思夜也想的吴宿微么。
      还是那么好看,沈淮看着面前的人如是想到。吴宿微看着他的呆样子竟是笑了一下,沈淮人都要呆掉了,平日里冷冷清清的人,笑起来也跟天仙似的。
      两个人一句话都没说,沈少爷就这么跟着上山了。两个人就像一起生活了四五十年的夫妻,在孤雁山上的木头房子里很是过了一段好日子。
      吴宿微种了点蔬果,沈淮跟着他学着打理,两人偶尔去林里打点野味,有时在树荫下钓个鱼,有时兴致上来了过过招,在沈淮的指点下,吴宿微可谓进步不小。某日沈淮架住吴宿微的剑,顺势挑了一下,待他的剑落地时,人也已经到了沈淮的怀里,沈淮贴在他耳后笑说:“若你之后再来杀我,估计我就小命不保了。”吴宿微用手肘顶开他,眼里也带着笑意,“你之前还不是站在那让我刺。”
      浓情蜜意时也曾唤过一声“沈郎”,看得我都有点不好意思,年纪一大把了,还在这里窥看老友的往事。但沈淮终究是沈淮,他不能在孤雁山上与吴宿微不问世事过一辈子。
      京都传来消息,宰辅以叛国罪被捕,长阳公主病危,沈将军被送入天牢,连尚书郎都写了休书与沈大小姐分清界线。沈淮坐不住了,他要回去,他的家人需要他。然而吴宿微不愿跟他回去,“你生,我在这里等你;你死,我下去等你。”
      沈淮明白吴宿微跟自己回去也无法做什么,但陪在自己身边就已经是莫大的安慰了,现在容不得沈淮再去计较到底他爱自己多少这件事了,他只能抱了抱吴宿微,承诺自己一定会回来。
      待到沈淮匆匆回到京城,上下奔波,终于水落石出,宰辅是被人陷害的,然而经此一役,宰辅元气大伤,向圣上告老还乡,沈将军不顾挽留送回兵权,要跟着老爹回乡,沈大小姐情伤颇重,整日闷在房中,长阳公主缠绵病榻,圣上再三向沈淮示好,有意提拔他,免得沈家一朝败落寒了老臣的心。
      沈淮简直焦头烂额,夜里睡不着时会想孤雁山上那座木头房子里的吴宿微,但从回到京城的那一刻起,沈淮就明白——自己回不去了,他放不下沈家,这辈子就没有和吴宿微在一起的缘分。
      沈淮还是回去了孤雁山,不过是在四十年后,他也告老还乡了。他来到孤雁山下,不敢上山,他怕吴宿微没有等他,更怕他还在等他。但当他推开门,看见面容一如四十年前的吴宿微时,还是震惊了。
      吴宿微偏过头看他,眼里没了当初的生动,“你来了。”简简单单一句话,让沈淮热泪盈眶,还不等他说什么,吴宿微的下一句话就让他心如刀绞。
      “但我已经不想等你了,你们凡人啊,爱的时候都信誓旦旦,转过身去就可以忘得一干二净。你说你会回来,但你没说你会娶妻生子。从你娶妻的那一刻起,你在我心里已经死了,你为什么还要回来呢?逼我再杀一遍吗?”吴宿微一边说着,一边在桌上的画中添了一句诗“可怜河边无定骨,犹是春闺梦里人”
      “我娘说了,凡人都是没有良心的,我本是相信的,但谁教我遇上了你,好像生来克我一般,沈郎啊,你的良心呢?”
      沈淮说不出话来,看着吴宿微放下笔过来,凭空手上多了一个灵犀角,他走到沈淮面前,好像问他晚上是吃鱼还是吃鸡一般问:“你想捅在哪里?我想了那么多年,还是觉得可能就因为捅了你一剑所以欠你的,当初就应该让你直接捅回来的。”
      沈淮张了张口,还没说什么,吴宿微就把灵犀角插到了自己的脖子中,鲜血溅了沈淮一脸,吴宿微像是被灵犀角吸走所有生命力一般倒在地上,面容迅速变化,饱满的皮肤变得干瘪乌黑。
      沈淮手足无措搂住吴宿微,口中喃喃:“你不会死的,你是妖怪啊,你怎么会死呢,不要吓我了,我错了,我不该回来,我就该死在京城里,宿微,阿微……”
      “沈淮,我不恨你了,灵犀角你拿回去吧,它折磨了我四十年,它时时刻刻告诉我你在哪里,但我不能去找你,山神是不能离开他的山的。我们就这样吧。”吴宿微说完这一句,躯体就开始僵化,干枯的皮肤上出现了裂纹,一阵风刮过,化为尘土与黄叶,沈淮握不住。
      五六十岁的老人,在一屋子飞扬的尘土中,哭得像个孩子。等到留在山下的仆从找上来时,发现他们老爷卧在一地黄叶中,死了。
      吴宿微的那支灵犀角吸取了吴宿微四十年的爱恨和剩余的山神之力,变成了一个不祥之物,像不能在一起的怨侣,看着你不好过,我就放心了。它随着沈老爷下葬,后来被盗,与沈淮的那一支分离,再也没有遇上过。
      看完这一串,我长吁了一口气,一口气还没出完,铃铛响了,我抬头就看到了刚刚被我围观了一场爱恨情仇的主角之一——阎王。
      【打烊记录:七日,阎小王还是那么挑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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