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

作者:书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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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章马车


      这只手白皙分明,手指修长,是只漂亮的手。

      可魏莱看着这只手欲哭无泪。

      演奏钢琴……

      她也得会啊。

      弗兰克能在这样重要的场合邀请简演奏,想必他对简的能力很信任,也就是说简是个钢琴高手。虽然被她这个文不能测字,武不能防身的战五渣占了身体很可惜,但事实就是现在的简在这个时代该会的都不会。

      魏莱没想到她一直担心的事情这么快就发生了,硬着头皮上就意味着露馅,她总不能说自己生病失忆了,连钢琴怎么弹都忘了吧。她肯定会被当做精神病。

      魏莱迟迟没有应答弗兰克的邀请,周围出现了小小的议论声。

      她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

      “费尔法克斯小姐?”弗兰克把手又往前送了送,同时眼睛里极快地向她传达出快点接受邀请的信息。

      魏莱恍然大悟,弗兰克是在为以后将他们订婚的事公开做铺垫吧。如果简在众人面前,特别是他的家人面前,证明自己是一个温柔贤淑的才女,说不定他们私自订婚的事情就不会惹起那么大的非议了。

      可是,她根本就不会弹钢琴啊。

      “简,你在想什么,别让大家久等了。”贝茨小姐用手肘轻轻碰了碰魏莱,小声提醒道,她一向乐于把外甥□□秀的一面展示给海伯里乡亲们,这是贝茨家家道中落后她为数不多的快乐。

      看来她是跑不掉了。

      魏莱背后冒出了一层冷汗,缓缓地站起来,茫然无措地把手搭在弗兰克的手上,大脑一片空白。
      一步一步地走向钢琴,就像走向地狱。

      该怎么办?她腿都软了。

      弗兰克还以为简是害怕被别人察觉到他们的私情,小声安慰道:“放心,没人看出来。”

      现在是谈情说爱的时候吗?我心里的苦你根本就不懂。魏莱报以金馆长式的苦笑。

      “诸位,好像快下雨了。”晚餐后就没说话的奈特利先生忽然开口了,他站在窗边,指了指黑漆漆的天,“天上有乌云,应该快下雨了。”

      “啊?”宾客中有人发出惊慌的声音。

      交通不便,马车昂贵的年代,下雨就意味着出行受阻,可能连家都回不去。众宾客都聚在窗边伸长了脖子往外瞧着,哪儿还有什么心情听钢琴曲。

      【这是……逃过一劫了?】魏莱惊魂未定,擦了擦额头上的汗。

      天空中停了一块黑压压的云,众人都有些慌了,有一些人是步行来到朗道尔的,要是下雨,回家可就遭罪了。

      “大家不用慌,从现在的天气看来,我想一时半会儿是不会下雨的。”或许要下雨的消息虽然也让爱玛揪心,但是身为伍德豪斯家的小姐,她不能乱,“我有马车,奈特利先生也有,维斯顿先生家也有一辆极好的马车,如果真下了雨,我想三辆马车一定能把大家安全送回家的。”

      今晚来参加晚宴的人住在海伯里不同的地方,要想把他们一一送回家,只怕要费些功夫,而且先送谁后送谁都是学问。爱玛没有想到这么多,只想着把着急恐慌的情绪先安抚住,但被她点名的奈特利先生就不得不想得更周全一些。

      “我们的马车可以送大家回家,但是只怕要送到半夜了,万一在路上下起雨,路上泥泞湿滑,马车的速度就得再慢一些,与其等到下雨再着急回家,不如我们现在就动身,大家觉得怎么样?”

      奈特利的话一出,众人都点头肯定,只有维斯顿先生露出了着急的神情。

      维斯顿先生是知道会下雨的,在宾客们都到达的时候,他就发现下了一会儿小雨,但是他却只字不提,就怕他们知道了会不安,着急回去,那他精心筹备的晚宴就付之一炬了。他不介意下雨后,宾客们都留宿朗道尔,尤其是奈特利两兄弟、伍德豪斯小姐和兰斯阿米迪欧先生。

      不过,很显然,维斯顿先生对这栋新买的房子还不甚了解,他的新婚夫人则比他清楚得多,这么多人留下来可是大问题——家里就只剩一间空房了,总不能让大家挤一间吧。

      “亲爱的简,现在该怎么办?你身体弱,可不能淋雨。”贝茨小姐惊慌地紧紧握住魏莱的手,手心湿漉漉的一层汗。

      魏莱安抚住她脆弱的神经:“别担心,姨妈,我很好,我跟伍德豪斯小姐意见一样,看这天气,一时半会儿不会下雨的。”

      焦躁的情绪在宾客之间蔓延,大家有一句没一句地讨论着,但都拿不出实际的办法。

      从外面忽然传来关门的声音。

      兰斯阿米迪欧走了进来,众人惊讶地看向他,都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出去的。

      “我刚刚在外面站了一会儿,现在还没有下雨,我想过一个小时也不会下,如果没有马车的人现在动身还来得及,幸运的话,不会在半路上遇上下雨。”这是第二次有人建议马上动身了。

      爱玛看向维斯顿夫人,希望她做主人的能够同意这个计划,维斯顿夫人看向丈夫,维斯顿先生失望到了极点却也只好答应了。

      大家都松了口气,但紧绷的神经却不能立刻放松,谁知道无法预测的雨什么时候到来。魏莱搀扶着贝茨小姐走到外面,站在距离奈特利先生的马车不远不近的地方,没有立马上去,她不知道奈特利先生的马车是否要搭载他的弟弟和兰斯阿米迪欧,如果那样的话,她和贝茨小姐就走回家好了。

      在奈特利先生说下雨的时候,魏莱就猜到了,他一定察觉到她的为难,特意为她解围。魏莱思来想去犹豫了好一会儿,还是把感谢的话咽了下去,她要真的去感谢了他的话,该怎么说呢?谢他什么呢?那就说不清楚了。

      宾客们陆陆续续出来,维斯顿一家送奈特利两兄弟、爱玛和兰斯出来,他们站在门口说了会儿话,维斯顿一家进去了,奈特利先生看见站在角落里的贝茨小姐和简:“抱歉,让两位女士久等了,请上车吧。”

      “约翰奈特利先生和兰斯阿米迪欧先生不用坐马车吗?”魏莱问道。

      不远处,约翰和兰斯都骑上了马,很显然是要骑马回去。

      奈特利先生回头跟他们招了招手,笑道:“不用,有兰斯在,约翰不会坐马车的,他们上大学的时候是马术队的队友,就让他们骑马吧,要是遇上下雨,正好给他们洗洗头。两位女士,请吧。”

      三人上了马车,奈特利先生正要吩咐车夫启动时,车外传来爱玛的声音。奈特利先生打开车门,爱玛没看他,直接望向简:“费尔法克斯小姐,奈特利先生的马车看起来不大,你们三个人有点挤吧,我有个建议,不如你跟我和哈莉特共乘一辆马车,好吗?”

      爱玛笑意盈盈地看着魏莱,用的是疑问句,意思却是肯定句。

      魏莱死的时候才二十六岁,虽然年轻,但是从小经历的变故不少,她对周遭的变化很敏感。她能察觉出爱玛是真心邀请她共乘马车的,但是为什么呢?爱玛应该不喜欢简才对啊。

      紧接着,她就明白了爱玛的用心——奈特利先生。

      是啊,简跟奈特利先生共乘一辆马车,黑灯瞎火的,就算有贝茨小姐在,也保不齐这两人王八瞅绿豆看对了眼。

      明白了爱玛的小儿女心思,魏莱不禁抿着嘴笑起来:“谢谢伍德豪斯小姐的好意,你真是太好心了,能与伍德豪斯小姐史密斯小姐共乘马车是我的荣幸,但是,我的姨妈……”说着声音就变得含糊起来,充分地表达了她的难处。

      爱玛一愣,她居然忘了贝茨小姐。她当然不愿意和贝茨小姐坐在一起,就算她的马车可以坐下六个人也不愿意,跟贝茨小姐坐一起,她还想要耳朵吗?可是话都已经说出口了……

      “费尔法克斯小姐,我跟贝茨小姐是多年的朋友,如果你不介意的话,由我来照顾贝茨小姐,行吗?”奈特利先生是赞成爱玛和简多交往的,他知道爱玛从小就不喜欢这个处处比自己优秀的同龄人,也不喜欢简娴静的性格,现在爱玛主动提出交好,他当然要助她一臂之力。

      “简,你去吧,我可以照顾好自己。伍德豪斯小姐,多谢你的好意,你真是太好了。”贝茨小姐一锤定音,能够和伍德豪斯家交好,这是求之不得的事情。

      于是,魏莱和爱玛一道上了后面的马车。

      马车急速行驶在路上,忽然,车顶上响起了一阵噼里啪啦的声音,下雨了。

      雨滴接连成串打在车窗上,从车窗缝隙里漏进来,为了不打湿衣裙,爱玛和哈莉特往中间靠了靠,而魏莱一动不动地坐着望着窗外发怔,庆幸她和贝茨小姐没有步行回家,避免了被淋成落汤鸡。

      她放空的模样落在爱玛眼里却是另一种姿态——优雅。

      简有着令人嫉妒的美貌,以前爱玛总觉得她白皙的面颊缺乏营养和血色,但是现在,墨蓝色的夜空与她白净的面庞构成了一幅令人挪不开眼的画面,简的美丽和仪态铸就了她的优雅,爱玛最推崇的就是优雅。

      几乎只有一秒,爱玛决定不再厌恶简了。一想到简的美丽、处境和身世,想到现在和坎贝尔上校一家过着优渥生活的简终有一天会从高处跌落下去,她的优雅将失去生存的土壤,爱玛对她就只有同情了。

      改变了对简的态度,爱玛主动打破三人间的沉默:“费尔法克斯小姐,上个月我姐姐来信说伦敦现在流行一款从巴黎传来的手套,你知道吗?”

      “唉?”啥玩意儿?

      魏莱欲哭无泪,这一顿晚宴已经弄得她精神疲惫了,本来这马车一摇一晃,她都快打瞌睡了,现在却不得不打起十二万分的精神小心作答,生怕一不留神就露馅了。爱玛可是有一对住在伦敦的姐姐和姐夫。

      当爱玛兴致勃勃地问起韦茅斯和狄克森一家时,疲于应对的魏莱心里有一万头神兽跑过——我母鸡啊!

      爱玛和哈莉特睁大了眼睛期待地等待她的回答。

      魏莱稳定住心神,草草分析了一下,韦茅斯应该是地名,狄克森一家肯定是跟简有关系的人,姑且算作是朋友,既然是朋友的话,赞美的话总是不会错的。

      但爱玛却十分不满意,刚刚还同情她的处境和未来,好心和她聊天,她却支支吾吾有所隐瞒。

      【你不说,我就不知道你和狄克森先生之间的事了吗?】爱玛八卦的小马达呼呼地转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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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爱玛是一个脑洞少女。
    狄克森先生是承担了简生活和教育费用的坎贝尔上校女儿的丈夫,后面会写到,这里先说一下。
    简是跟坎贝尔一家去的韦茅斯,也是在那里跟弗兰克定情订婚的,她写信给贝茨小姐的时候就提到了去韦茅斯旅行的事儿,其中就有她差点落水了,被狄克森先生救了,信息就这么点,爱玛听了贝茨小姐念的信,就脑洞大开,以为简、坎贝尔小姐和狄克森先生之间有三角恋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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