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成为简·费尔法克斯

作者:书游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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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七章接近


      兰斯最近很郁闷。

      报纸销量持续上涨,报社卖价也逐渐升高,这都是能让他开心的事情,但是他在曼切斯特看中的一块用来建纺织厂的地却被人先一步买走了,而且在曼切斯特开办的工厂越来越多,他朋友告诉他如果再不快下手,就算有钱也没处花了。

      他打算要再去一趟曼切斯特做考察,如果能找到和先前那块地差不多的地方,就先贷款,买了再说。

      在这个重要的关头,阿米迪欧夫人和阿米迪欧小姐偏偏硬要他去参加什么布商举行的舞会。

      阿米迪欧小姐说:“妈妈的意思再明显不过了,你觉得这只是一场舞会吗?她最喜欢在舞会上给你介绍那些贵族小姐了,你或者我能够跟一位贵族结婚,这是她毕生的愿望,我们都别指望反抗几下,她就会打消。之前几次特地为你安排的舞会你没参加,妈妈已经很生气了,如果这一次你再找借口躲,我怕她会气病。为了妈妈脆弱的健康着想,我亲爱的弟弟,这一次你就别走了。”

      兰斯揉了揉眼头,起身打开办公室的窗户,外面又下起了小雪,冷风一吹,他打了个颤抖。

      舞会是逃不掉了。

      去曼切斯特的形成取消了,兰斯有了更多的时间处理报社事务,不管怎么说,报纸销量上涨都是一件让他开心的事,他得把上涨势头保持下去,就算只是为了最后卖一个好价钱。

      他把老杰克叫到办公室,问:“梅耶尔先生的第三篇寄来了吗?”

      兰斯忘了他曾经毫不犹豫地把乔纳斯·梅耶尔的作品拒之门外,并且还打定主意不予录用,但现在,梅耶尔在他眼里就是吸引读者的利器,是报纸销量的一个保证。

      他恨不得能一下子得到梅耶尔先生所有的作品。当然,为了不让乔纳斯跳槽,他给了乔纳斯比其他作者多一倍的稿费。

      老杰克跟兰斯有同样的心情:“按照之前三次投稿时间来说,这两天应该来稿了,但是到今天他也没来一封信。”

      兰斯皱起眉头。

      老杰克可没忘了阿米迪欧先生最初对乔纳斯的嫌弃,急忙解释说:“这种情况是常有的,有时候,作者没有灵感,写不出令人满意的作品,也是没办法的事,我们再给梅耶尔先生几天时间吧,或许明天,明天他就来信了。”

      兰斯并不担心梅耶尔会断稿,毕竟伦敦城里现有的报社能给他的稿费都不会比《每日晨报》更高,他担心的却更长远一些。

      “除了梅耶尔先生,我们就没有别的作者能写这类型的小说了吗?”

      老杰克一听便懂了,他这是怕报社会被一个作者“挟持”。

      “倒也不只他一个人,阿尔文、乔纳森他们都尝试写过,但是目前看来他们都还没摆脱冒险小说的框架和风格,需要一些时间。”老杰克想了想,还是帮乔纳斯说了句好话,“梅耶尔应该不是有点成绩就目中无人的人,虽然没亲眼见过他,从他的小说里我能感觉到。”

      兰斯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没说什么,拉开柜子,取出三只信封。

      老杰克撑了眼皮探了探,是梅耶尔先生的信。

      “阿米迪欧先生,这是……”

      老杰克的话还没说完,兰斯表情忽然变得凝重,像是发现了什么重大的秘密。

      “这些信都是从……如果我眼睛没出毛病的话,都是从海伯里寄出来的。海伯里!”

      难道是他认识的人?

      老杰克不知海伯里对兰斯有什么重要意义,心里还嘀咕不就是萨里的一处小村镇嘛,至于这么激动吗?

      “是啊,梅耶尔先生寄来的三封信都是写的海伯里的地址,阿米迪欧先生,有什么问题吗?”

      “没有问题,但是……”兰斯在想要怎么才能把他的猜想说清楚。

      这时,秘书敲门进来说约翰·奈特利先生来了。

      兰斯把信收进抽屉里,让老杰克先回去工作。

      约翰·奈特利在报社附近的法院刚结束了一件案子,来找朋友一起吃午饭。

      “我听迈尔斯说你在曼切斯特看中的地被人买走了,我特地来看看你。”律师先生很明显是幸灾乐祸。

      兰斯面无表情,直截了当地指向办公室门:“出去。”

      约翰·奈特利更乐了,索性拉了把椅子坐下:“阿米迪欧先生未免太不给老朋友面子了,好吧,你失望和愤怒的表情让我很满意,我就不跟你计较了。中午一起吃饭吗?”

      “不去了。”兰斯点了点桌上的文件,示意他还有很多工作,“我得把这些尽快处理完,下周那场舞会结束后我就去曼切斯特,这一次,我真的要把工厂的地买了,绝对。”

      “卖布商人刘易斯先生家的舞会?”约翰问。

      兰斯挑了挑眉:“你也去?他是把全伦敦有身份地位的人都请去了吗?”

      约翰笑说:“我知道的,他请了商人、律师还有贵族。阿米迪欧夫人一定很开心吧,或许你能在这次舞会上找到一位贵族小姐。”

      “约翰,如果你还想中午和我一起吃饭,你就别提这个,让我在舞会到来前少烦一会儿。”兰斯忽然想起了什么,他又把那三封信从抽屉里拿出来,递给约翰,“你看看这个,认识上面的笔记吗?这个人可能居住在海伯里。”

      约翰拿过一看,眼睛霎时瞪大:“上帝啊,我还没见过这么丑的字!这人是谁?作家吗?他的字太有冲击力了。你说什么,他是海伯里人?确定吗?”

      兰斯想了想,摇头说:“不确定他是不是土生土长的海伯里人,但是他的寄信地址是海伯里。”

      约翰皱着眉头,像看什么恶心东西似的粗略地把三封信看了一遍:“他就是那位乔纳斯·梅耶尔?没想到他的字这么丑啊,真令我意外。没想到海伯里居然还住了一位作家。”

      “这么说,你也不知道他是谁?”

      约翰把信还给他,笑说:“海伯里虽然是个小地方,但人口并不少,要找起来也不容易,我让我哥帮你注意着吧,或许还真是海伯里人呢。”

      兰斯手里捏了信还琢磨着他在海伯里有没有见过乔纳斯·梅耶尔,依照他对梅耶尔的判断,梅耶尔应该是一个瘦弱、病态、阴郁的中年男子,住在暗无天日的小阁楼里整日写写画画,也许他住在海伯里,但却不常出门,又或者……

      “兰斯。”

      “兰斯。”

      “兰斯。”

      兰斯的思绪被约翰打断,“什么?吃饭吗?”

      约翰往外指了指:“阿米迪欧小姐来了。”

      —— ——

      魏莱在伦敦的日子很快活。

      刚来的那几天,她还小心翼翼地观察着这个新家庭,决定少说少做,不出错,但,渐渐地,她卸下了戒备,开始真正享受伦敦的生活。

      这要归功于性情开朗随和的坎贝尔夫人和狄克森夫人。

      尤其是狄克森夫人,对她的照顾无微不至,就是亲姐姐也不过如此,当然,她也没忘了劝说魏莱同他们夫妻一同去爱尔兰。

      “我保证你去了爱尔兰之后,我和狄克森先生会给你找到一位家庭富裕的绅士,真的,简,你应该相信我。”

      狄克森夫人进门时,魏莱正在构思第四篇小说,她一打岔,思绪全乱了。

      “爱丽丝,好了,我现在暂时不去想结婚的事。”狄克森夫人一听就要张口说什么,魏莱抬手制止住,“我知道你要说什么,放心,我也没想去做家庭教师的事,我现在想的是下一周的舞会,我应该穿什么裙子。”

      “这有什么好烦恼的,你要是不想穿你自己的,穿我的就行了,反正我们的身材差不多。”

      “那怎么行。”魏莱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钱袋套在手腕上,“你陪我出去买一件吧,昨天我们去逛的那家服装店卖的裙子就不错。”

      “买一件!?可是……”伦敦的衣服可不便宜,狄克森夫人怕她亲爱的朋友囊中羞涩。

      魏莱有些尴尬,笑了笑,一把拉过狄克森夫人,摇了摇小钱袋:“我走的时候姨妈给了钱,一条裙子还是买得起的。”

      她昨天就看过了,她赚的两笔稿费完全够买一条裙子。

      魏莱和狄克森夫人来到位于庞德街的一家成衣店,狄克森夫人未婚时是这里的常客,老板热情地接待了她们。

      魏莱昨天就看上了一条裙子,她先假装逛上一圈,然后再请老板把裙子拿出来。

      老板也很喜欢这条做工精致的裙子,赞不绝口:“这是纯正的法兰西工艺,费尔法克斯小姐,你看这裙边,这领口,多漂亮,可不是一般裙子能比的,就算是在巴黎也不见得有几家商店会有,而且布料是从中国运来的,上好的丝绸。”

      中国。

      魏莱的手微微有些颤抖,指尖下的丝绸光滑柔软:“真的是中国的丝绸?”

      老板以为她怀疑自己说假话,有些不悦:“我在这里开店十年了,可从没有欺骗过顾客。”

      “不不不,老板你别误会,我没有怀疑你卖假货。”魏莱当即决定要买下这条裙子。

      忽然,一只手伸出来,迅速拿过裙子。

      “好漂亮的裙子,是法兰西工艺吧,我一看就知道,我家也有一条样式差不多的。”

      是个年轻的女孩儿,穿了一身鹅黄色的长裙,听声音,让人觉得是个活泼的人,年轻女孩儿身边还站了一个年纪稍长的小姐,穿了一条深蓝色的裙子,很文静地笑着。

      年轻的女孩儿似乎没看见身边的两个人,直接问老板要买了这条裙子。

      狄克森夫人忍不住说:“这位小姐,很抱歉,这条裙子是我们先看上的,我们都要付钱了。”

      小姐一听就拉了拉女孩儿的袖子,女孩儿极不情愿地哼了一声,舍不得把她看上的裙子放下:“老板,我买了,她们给多少,我给双倍。”

      老板这下为难了,谁都得罪不起啊。

      狄克森夫人来气了:“这位小姐,先到先得,我们先来,你一来就抢走了我们看上的裙子,是不是太没道理了,你给双倍,我也出双倍。”

      双倍?

      魏莱心里急了,她没这么多钱啊。

      “爱丽丝,算了吧。”

      狄克森夫人气得忘记了她的朋友没钱的事实,很坚定地说:“就算这条裙子我们花五倍价钱买回去扔了,也不让。”

      女孩儿倨傲地打量着魏莱和狄克森夫人,当她的目光落在魏莱身上时,很轻蔑地笑了一声:“就怕你们拿不出五倍的价钱,别装阔气了,老板,这条裙子,十倍价钱,我买了。”

      狄克森夫人气红了脸,她这才想起来简的荷包里怕是没有几个钱,可是,就让这个可恶的女人得逞吗?

      魏莱拉了狄克森夫人要走,却听那位小姐说:“金斯利小姐,这条裙子虽然很漂亮,但是图案太繁复了,我弟弟最讨厌这种样式。我有一条裙子,跟这一模一样,图案比这个还简单一些,还是在巴黎买的,都被我弟弟嫌弃了,他这个人最喜欢简单了,我刚刚看见一条裙子,样式简约,我想他一定喜欢。”

      “真的吗?”女孩儿将信将疑,依依不舍地看了几眼裙子,“阿米迪欧先生真的喜欢简单样式吗?”

      “当然了,我敢保证。”

      阿米迪欧?

      是她认识的那个阿米迪欧吗?

      狄克森夫人喜滋滋地拿回了失而复得的裙子,当然老板也没收五倍、十倍的价格。女孩儿果然选了一条样式极其简单的裙子,很快付钱走了。

      狄克森夫人冲女孩儿的背影瘪了瘪嘴,回头问老板:“她是金斯利家的人?”

      “是啊,她父亲就是那个赌博破产的伯爵。”

      魏莱问:“那另一位呢?”

      老板说:“她?她不是我店里的常客,我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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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洒一点狗血,我还不能让他们知道彼此真实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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