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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0 章
认识之后才发现,老天真的想要你遇见一个人,任何时候都是有可能的。
同属汽院学生,虽不同级,我们还是经常在教学楼里遇到。加上路上偶遇,食堂偶遇,操场偶遇,甚至浴池偶遇……还好男女浴池的入口离得较远,不然,实在是太尴尬了!
偶尔方则会跟我聊天,□□、短信,我们没有打过电话。我一直很喜欢用文字聊天,除了家人和十分亲近的人,我不习惯直接的语言,总觉得会尴尬。
一来二去就很熟了,我们开始互开玩笑。方则生日邀请了我,然后我去了。跟他的舍友不熟,但是并不是一无所知,还有几个陌生人,是他的同学。
一群人起哄,还好在座的不止我一个女生。结果当然还是尴尬,另外几个女生都是家属,方则虽然让他们别过分,却也没有刻意解释什么,大家就那么“心照不宣”的吃完了一桌菜,喝光了一桌酒。
缘分这东西说玄也玄,说白了其实也没什么神奇的,无非是看你们是不是看对眼,愿不愿意做出牺牲,踏出第一步。
白天越来越短,期末又到了。跟老大她们一起复习,每天过的天昏地暗,每考完一科都觉得是一种解脱。终于,最后一科考完,我的大三上半学年就结束了。
大三的末尾,我和方则走到了一起。他会带我看电影,会陪我过生日,会带我们一起去滑雪,还会弹钢琴。
我们有时也会吵架,然后他会抱着吉他跑到楼下来唱歌,直到校警来了,他才连忙逃走。
方则很聪明,很帅气,喜欢他的女生像草地里的野花一样多,可是,我一点也不担心他会被抢走。现在我开始相信命运,命里有时终须有,命里无时莫强求。
我不知道为什么,但我就是知道,方则命中注定是我的,谁也抢不走。
暑假,我们一起打工,他有时做服务生,有时擦杯子,有时在门口做迎宾小弟,有时帮人代驾……我们贫穷又忙碌的生活着,乐此不疲。
方则毕业后在长春一家车行工作,做销售,是他哥哥帮忙找的。方则的哥哥算是个奇葩,因为他是一个gay。我对gay完全没有歧视,大一那会儿最爱看耽美小说了,没想到还能在现实中遇见,真是兴奋!
方则带我去他家了,他的爸爸看上去很可爱,像是没有白头发和白胡子的圣诞老人。大概是庆幸小儿子性向正常,方则的妈妈总是恨不得马上就让我跟方则结婚。
我以为方则跟我一样穷得响叮当,结果我打工是为了赚钱,他却是为了“体验生活”。不管怎样,他们一家人都很好,从不会让我不自在。
我终于也毕业了,留在长春工作。
期间,两家人见了面,我们的关系也就确定下来了,明年春节过后结婚。方则在长春买了房子,我们住在一起,每天早上各奔东西,每天晚上殊途同归。这样的生活熟悉又陌生,我已经快要完全忘记张宁了。
我们终于要结婚了。就在我生日那天,方则带我去领了证,决定的是正月初八办酒席,正月十六再回合肥办一场。
方则的爸爸决定把家具公司留给方则,因为他大哥算是入赘到别人家里。说起来,方则大哥的对象跟我是老乡,而且曾经还是我们学院的学生。
难得空闲,我跟方则一起回学校走了几圈,之后他带我到南门外的小吃街吃东西,附近正在拆房子,大概是要重建吧。那条巷子已经消失了,燕子也飞去南方了。
这个世界上,应该只有我还记得张宁吧,只是,我也决定要忘记了。
我曾喜欢张宁,但是我也爱方则,他很快就会是我的丈夫。我会作为一个妻子继续爱他。
腊月二十五,我们一起去欧亚办年货,顺便再添点结婚用的东西,方则的爸妈也一起来了。我们像是幸福的一家人,走走看看,不时拿点东西下来。
“方叔叔,阿姨,你们也在办年货吗?真巧啊!”
彭琦和张云飞抱着孩子朝我们走来,他们热情地互相打着招呼。
“方则,听说你要结婚了,恭喜啊!”
“谢谢,到时候你们一定要来!”
之后我们一起去吃饭,方则提到我们是在他俩的婚礼上认识的,还说他们算是我们的媒人,阿姨就很开心玩笑说叫他们给我们证婚得了。
彭琦的孩子很乖,就是不怎么爱说话,闷闷的。
“家里的小猫死了,冬冬这几天很伤心,都不怎么说话了。”
我的心猛地疼了,眼泪好不容易才憋回去。彭琦看了我一眼,继续道:“那只小猫是阿飞在路上捡来的,不是什么名贵的品种,一直很好养,不知怎么的就死了。”
“好了,吃饭吧。”张云飞突然打断了彭琦的话,惹来她一个白眼。
中途,我起身出去了,走廊很安静,台阶下还有几盆郁金香,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我很惊讶,这样寒冷的冬天,郁金香居然可以存活,人类真是伟大。
“你还好吗?”
我回头,来的是张云飞。我实在不明白,他为什么这样问。
“你哭了。”
我伸手一摸,真的,怪不得脸上冰冰凉的。
“外面太冷了,我都没注意。”
“妙妙是自然死亡,没有痛苦,你不用太难过。”
“呵呵,怎么会……”
我整理一番,转身走了。
“你叫柳晓晴对吧?”
“怎么……”
“我见过你。”
“恩,我们见过一次,在南关的一个居民巷子里,你去找猫。”
“怪不得……”
“我先进去了。”
婚礼只是一个仪式,但是,方则把戒指套进我左手无名指的过程中,我还是觉得这种仪式真是神圣。突然就想起很久很久以前看过的小说,男主把戒指戴上女主的手指时,女主就是这种感觉:一个人把他整个生命里对幸福的渴望和期待都交给你了,现在你接受了,那么,你就要带着这份责任陪着他度过接下来漫长的一生。
“我愿意……”
彭琦和张云飞就在到场的宾客中,不过,我看不到他们。我想,彭琦应该会很开心,虽然她嘴上不说,我知道,她心里对我既可怜又防备。我从来就没有恨过她,但是我对她实在做不到喜欢,我觉得我们只是恰好经历过一模一样的痛苦,这是属于我们两个人的、别人永远也无法懂得的默契。
方则吻了我,然后台下一片掌声。
我哭了,妆花了一脸,但我真的好开心——
每个人都是自己人生故事的主角,也是别人故事里的配角。在彭琦的故事里,我是险些抢走她所爱之人、最后不知死在哪儿的炮灰女二;可是,今天,我是最最闪亮的女主角,更完美的是,我的故事里,目前还没有讨人厌的女二出现。
方则帮我擦干眼泪,带我进化妆间补妆。之后,我们换衣服,出去敬酒。
一天的忙碌过后,我觉得两只脚都不是我的了。
“疼吗?”
“已经没感觉了。”
“先泡会儿,待会儿我给你揉揉。”
“……好啊。”
方则蹲在床前,低头帮我捏脚,真是体贴的好老公。
“哈哈哈,好痒,哈哈,别揉了,痒!”
“别动。”
“哎吆,轻点,疼死了,我跟你有仇啊,那么用力。”
“是你说痒。”
“不揉了不揉了,我要睡觉。”
“别动,乖。”
……
每个人都会有这种经历,很多事情发生的时候,你会觉得很熟悉,似乎在某个不知名的时空里有一个你,那个你已经经历过这些事。
我低头看着方则,感到前所未有的幸福。
“睡觉吧,老公!”
“再喊一遍!”
“老……公公!哈哈哈……好痒啊……”
“叫‘老公’,快点!”
“哈哈……老公……”
“恩,老婆,呵呵……老公,老婆。”
“神经病……”
新婚之夜,两个人都没心情,实在太累了,可是又睡不着。
“方则,唱歌给我听吧。”
“叫老公,不然打屁股!”
“老公,唱歌!”
“遵命!老婆大人想听什么?”
“唱你最拿手的。”
“张宇的《趁早》,听不听?”
“听!我特别喜欢那首歌!快唱快唱!”
“到后来才发现爱你是一种习惯,我学会和你说一样得谎,你总是要我在你身旁,说幸福该是什么模样,你给我的天堂,其实是一片荒凉。
要是我早可以和你一刀两断,我们就不必在爱里勉强,可是我真的不够勇敢,总为你忐忑为你心软,毕竟相爱一场,不要谁心里带着伤。
我可以永远笑着扮演你的配角,在你的背后自己煎熬,如果你不想要,想退出要趁早,我没有非要一起到老。
我可以不问感觉继续为爱讨好,冷眼的看着你的骄傲,若有情太难了,想别恋要趁早,就算迷恋你的拥抱,忘了就好……”
“老婆,你睡了吗?”
“老婆,我爱你!”
你看,我终究还是找到了自己的男主角,做回了自己的女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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