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万针棘

作者:马鹿子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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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述


      一只耳机塞在耳朵里,一只软软耷拉下,透露出脚步声由近及远的讯息。男人来的时候抽了他的烟,气味弥散开来。买黄梅纯属偶然,味道称不上烈,充其量只能算浓,自己抽的时候更不觉得。但如今自己“熟悉”的味道经由另一个人身上散出,却生生给他嗅出套生僻冷冽的外壳来。
      哈,有趣。
      他转过头继续写东西,没料写到一半突然有阴影降在键盘鼠标和自己的手上。他不假思索地将鼠标滚轮向下一滑,以一片空白替代之前的文字,心中隐隐,且下意识地觉得愠怒。他大学的时候不喜欢在寝室也不喜欢在教学楼写东西,总是往咖啡馆钻,偶尔会有人探头来看,他并不喜欢,但又想尽力避免争执,这就成了他的习惯:尴尬的,无效的,然而十分具有个人特色的。
      以及、在遇到陆时的时候骤然退居二线的。(像觉得这一动作太失礼般,他竟然将滚轮上滑,移回之前的界面)。
      他盯着被自己写下的称不上旖旎的文字,心道奇怪,暗感尴尬,又觉得这反应太像一个不妙的谶纬——实在不能往下想,索性仰头对陆时道:“有什么好看的?没什么特别的情感故事。我也没写你的故事,写的话,会通知你的。”
      给我讲讲你的故事吧。——他没想到陆时会这么说。
      要怎么开口呢?听到这话的第一反应,是反问自己这种问题,像出于作家的职业习惯:讲究叙事圈套人物心理间杂视角的变换,且将内容本身置于最末考量。
      事件本身也乏善可陈,讲述所耗费的时间兴许还不够人唱一曲织毛衣。其中大概存在许多疑点,但如今已无需追究。闵白停下敲击键盘的手,注意到自己指关节微微发红,像受了冻,就难免像那些最不讨喜欢的小说主角一样,生出几分自恋情绪来。别矫情,起码你还没与他共度春秋,更无憾事可以品味,他对自己说。
      其实他并非无话可讲,毕竟陈寻还是那个陈寻,以繁多细节堆积而成,故虽然只是被文字工作者叙述的一个形象,倒也显得声色饱满:初三时转到他学校,但不在一个班,有时能在操场看见他,不打篮球而是打羽毛球,握着拍子的手腕的弧线漂亮的惊人;高中倒分在一起,年级最好的那个班,那时高考背景下的教育改革尚未失败,学生们尚能自由选课,故日后他读中文而陈寻从医也不显得奇怪。
      他在那段时间里留意到陈寻细长眼睛里总是透出点冷,下意识地觉得难以接近,没想到一次考试后情绪低落,是这家伙主动找他搭话。他留意到那瞳间深褐,以为自己能看出些许暖意来,便毫无自觉地跌进去。
      不自觉的后果大概也算惨重,否则他不可能至今都记得有关陈寻的某些细节。譬如陪他从南方城市一路北上在闵白面前捱过理想三旬的破木吉他,譬如他们头回去酒吧时被卷起的袖口和从袖口里攀出握紧科罗娜的手,譬如起先闵白尚未察觉但在察觉后便更能意识到其轻佻之处的隐约笑意。
      或者这些陈述尚不够,那闵白还存着些更独家的记忆:他在高三的末期意识到自己大抵是受陈寻吸引过甚,难得的是他不畏惧也不动摇,向自己承认(或预言)自己是喜欢上了那人。
      生平头一回他觉得栀子花的气息算不上甜腻,不过是浓烈且躁动,胸口总憋着一阵无处发泄的火,便知道汪老先生笔下草木的确颇具朋克风格。他攒了一个夏天的告白,不曾告知那人,等啊等,却等来那人在烈阳下冲他不认得的雄性人类献上的吻。
      喀拉,褐色眼眸里头一回流露惊惶,他若要拼凑陈寻形象,这便是最后一块拼图。“我喜欢男人……”陈寻对他吐露确实可以称作“心声”的语句,面对好友时,犹疑和坦然各占一半,“这很正常。”言下之意,是你不可因此拒绝我继续做你朋友。
      那是闵白头回面对陈寻也能笑得足够坦然(此后要再伪装这样笑容,也就称不上难),笑代表已阅,同时也代表有“那是你的生活我无权过问”一类的含义——足够政治正确,绝不令人生疑。从高中到大学,陈寻一直担着男神名头,无论闵白是否“接受”,他都一定少不了枕边人。
      毕业后闵白不急着回南方,恰和陈寻形成微妙默契。陈寻专程过来找他,问是否介意合租。闵白挑着眉问,你喜欢男人,和男人同居合适么?陈寻那时笑得比高中时稍多一些,自然,不如闵白频繁,但弯眉弯眼勾嘴角都足够老练,同他一耸肩一摊手的样子一样老练。
      “不必担心,我保证不把人带回来过夜。”他说,“何况我们之间也什么都没有吧。”

      ——答案在兹:他们从未相爱,亦从未想过要彼此相爱。这竟是闵白能待在陈寻身边的唯一前提。

      “所以啊……我现在。”
      闵白在心底叹了一口气,专心敲着键盘。
      我现在——现在还没法爱人,至于以后,他也不知道。他在放弃深思后轻而易举地得出结论,却不知要不要说。而这种疑惑反倒更令他疑惑。
      “你这种作息规律的人,就早点睡吧。”他说。
      陆时在,他不敢写到太晚,笔下的故事稍告一段落他便到床上睡下,意识到床上已有一人先占鹊巢时,亦不觉得惊讶。床上这人睡得沉,床品也尚可,他不必太过在意自己动作幅度是否过大。他钻进被子里,嗅到男人身上烟味未褪,但已不太呛人,反而因为是自己熟悉的气味的缘故,让人感到安心。以前老有人劝他别怞劝他戒烟,如今可没有这样的声音了,思及此,他简直要长舒一口气。
      而这是他们没有做后的第一次同床共枕,甚至也没有拥抱,恐怕也不会有亲吻。
      也许值得纪念。

      褐色的粉末好像比液体效果更强,他翻来覆去勉强睡到三点,嗓子又开始发干,心想一定是今天话说太多,因而“报应”二字也有科学依据。睡意稍有退避,却不能说有多清醒,只顾着饱饮一口热水而忘记视察周遭。遂在回来路上余光瞥见阳台一点微红,直到这时心头才升起些许惊讶,后知后觉的惊讶后劲也不小,险些令他脚下不稳滑一跤,则又成了报应一桩。
      他自然知道那点微红代表什么,这叫无须赘述,但为何要往那边走去,却属于“无从叙述”的范畴。
      陆时在阳台抽烟,穿着闵白的T恤,外面披着自己的风衣,少了点不知是熟悉还是亲切的东西,但要说违和倒也未必。闵白进来的时候,恰好有一束烟灰从他指间抖落。视线从那一蓬灰移到栏杆以外,便撞见漫天星斗。他当然不记得今日有无大风刮过,也就无法判断此时所见是幻是真。
      只能觉得天地无比开阔——但缺了大半颜色。
      换句话说,他觉得心里平静得出奇,也空得出奇。
      闵白将视线移回,望入陆时眼中。他不太确定自己看到的是怎样的眼神:说是犹豫也罢,说是深沉也好,甚至加一点“悲伤”的辞藻描述也不无可能,或许还能更赚喜欢。
      只一点可以确定,也早在第一眼就能确定:这双眼实在生得好看,眼角眉梢都够锋锐,但不至于割到人心里去。
      他笑了一下,便看到男人迟疑半秒,终于朝他倾下身来。唇碰唇,温热碰冰凉,烟味和烟鬼相撞,倒叫闵白生出一点接近“不忍”的情绪。男人的手插入他的发间,同样被风吹得发冷,但他并不抗拒。闵白自认算醒,不必闭眼,余光瞥见浩大夜幕里的天河璀璨,又觉得那光也可算“强”的一种,遂还是渐渐合了眼。
      他微微前倾,还以比陆时来得更旖旎的一个吻——情欲汹涌,但很快便被拂去,倒显得干净利落。好像除了唇舌之外,也没有别的什么值得纠缠。
      他想,就当你今天来看我吧的谢礼吧。真的非常感谢你,希望你幸福快乐,你那小男友叫什么?忘不忘算你自己的事,但你也不必记得我那束光的名字。以后打炮还是节制些,省得别人说你泰迪,虽然你技术是不错,但纵欲过度总归不好。不关我的事?怎么可能——你总得顾及炮友身体,多了我也受不住。总而言之,今天你能过来,挺好的。
      ——谢谢。
      千言万语,总逃不过这两个字。
      至少不会横生枝节。他一边将吻加深,一边觉得轻松无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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