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乱

作者:夜半子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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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面妆第二章


      我曾说过武当的生活十分无聊,这种无聊还体现在一项规定上。武当规定,凡是年岁不满十七的弟子,禁止踏出山门一步。也就是说,自我来了武当以后就没有下过山了。

      师傅给我的解释是,世间混沌,多有妖魔邪祟,以我们的修为不足以抵抗,而武当是至清至灵之地,有仙人庇佑,可保众弟子平安。我从来没有怀疑过师傅的话,于是这个概念在我的脑海里根深蒂固,即便后来下过山的弟子跟我形容山外如何形采多姿,多少珍馐佳肴,绝色美人,我也只是抱以同情的目光看向他,觉得此人双目已被邪魔所污,心思都让尘世的妖魔勾去了。再后来下过山的弟子越来越多,和我形容的人也越来越多,最主要的是那时候我已经长大一些,有了明辨是非的能力,师傅的话已经唬不了我,但是种种习惯是不容易改变的,我依旧每天很安分守己地呆在山中,所以当师傅告诉我,我可以下山的时候,我着实愣了好一会儿。

      我们拜访的对象是师父在洛阳的一位至交好友,人称周康公。周康公并不姓周,具体姓什么我也不太清楚,但周是国姓,但凡是于江山社稷有大功并且深受皇帝信任的人,才能以国姓被赐号,而国民对德高望重的人都喜欢以公相称,所以这位周康公不仅深受皇帝信任,还很受百姓爱戴。我的师傅常年居于山中,不问世事,却能与这么一位人物结交,就算长期不见面也时时书信不断,并且每年都要差弟子代为拜访,在这种人际关系越来越漠然的当今社会实属难得。

      往年拜访周康公的都是子风,这一次师傅要我跟着下山,说是这位周康公曾在我幼时见过我,甚是喜欢,近来书信时有提及,表示十分想念。我想,年纪大的人果然十分喜欢怀旧,翻来覆去实在没东西可想了,就把我拿出来想想,可我实在不记得曾见过这么一位人物,问子风,子风也说不清楚。所幸此次同去的还有子七,这就很好的避免了路途无聊。

      春意萌生,几夜风就化开了满山冬雪。

      山中桃林结上点点花苞的时候,我们踏上了去洛阳的路。

      洛阳位于武当东北方,中间横着一座小蛮山。小蛮山地处几大城池中央,山间主道平日畅通无碍,遇上冬日山上积雪厚重,再走就极易遇上雪崩,因此南来北往的人宁可多花时间攀山而过。此时虽不是冬日,山上也少有积雪,但子七提出我们头次下山,机会实属不易,要尽量多考察多体会,子风对此并无异议,于是我们弃了马车改走山路。

      小蛮山虽叫小蛮山,却一点也不小,山势高大而绵延,此时春意浓浓,山中风光正盛。因是常有人攀走,山上已经隐隐有了几条小道,我们沿着小道攀走,一路游览景色,遇到风景好的地方就停下来细细欣赏,除去子风一路惯常少言寡语,整个行程基本上十分愉悦。这样一路走走玩玩,待到了洛阳城郊时,郊外桃树已是花开灼灼,在三月春阳下粉艳得直醉人心。

      出门前师傅给了我们一大笔钱,而一行山路下来吃尽山中野味,金子倒是一分也没花出去。武当弟子平日没什么机会赚钱,武当上下日常吃穿用度也极为朴素,这给我造成了一个假象,让我一直以为武当是很穷的,如今咋一下那么多钱在手,着实怀疑武当是不是背地里还搞了什么副业,和师傅一说,师傅略一沉吟,回答:“孩子,你看武当是很有名气的,有名气的东西通常就有很多崇拜者 ,我们在山下开了那么多道观,每天都可以赚很多很多香火钱,哪还用搞什么副业嘛。”

      我还是不解:“既然我们有那么多钱,为什么不改善一下大家的伙食衣着?”

      师傅语重心长:“你傻啊,你吃好穿好,外人怎么还会捐钱给你。”

      我想了想,觉得十分有道理,果然老奸巨猾。

      这些钱很快派上用场。由于我们出发前没有先写封书信打个招呼,导致我们到时才被告知,周康公领着老婆孩子及管家奴仆一干众人踏青去了,归期不明,留下看家的几位门童又不认得子风,我们连门也没进成,只好勉为其难先投了一家客栈暂住。

      客栈位于街头闹市,周边是繁华的商业区,大抵往来的皆是非富即贵,一个掌柜模样的男子倚在柜台上,撑着脑袋一晃一晃的,从睡梦中抬起双眼扫了我们一番,只见我们一行人风尘仆仆,直接闭上眼继续摇摇晃晃了。子七见了脾气上来,指着掌柜鼻子就要说话,还未张口,一锭金子从他头顶飞过,正落在掌柜面前。掌柜睁开眼,顿时一个激灵,立刻精神了,冲着我们笑脸相迎。子风淡淡道:“三间上房。”

      休息片刻,在一楼大厅用了午饭,又被掌柜的带到顶层茶厅,叫了一壶茶,选了一个靠窗的位子坐下。

      茶楼的人已坐满半厅,正前方两根红木大柱,中央支着半尺高的戏台子,大白天的没人唱戏,只坐着个评书先生。老先生闭着眼,摇头晃脑地扇着扇子,也不知开讲不开讲,子风看起来没什么兴趣,倒了一杯茶,象征性地抿了一口,就把头瞥向窗外。

      我无聊地环顾四周,发现茶厅里年轻人居多,而且从穿着打扮上看,似乎都不大像是普通老百姓,人人携带配剑,倒是像江湖人士,突然又想到,今日来洛阳城,虽觉得人多热闹,但这种热闹不像是游客游览景区那种,反倒是有种武当比武大会前的感觉,难不成洛阳最近也有什么大会要开?那倒真是赶上了好时候。

      正当我开口想说话,“呲啦”一声响,只见台上人扇子一合,“啪”地一声敲在身边茶桌上,大厅本宽敞,这一声将所有人的目光都吸了去,老者缓缓站了起来,向前迈出一步,重新折开扇子,抬嗓,开了文:“那是十六年前的一个明月夜,先王设宴庆边朝疆国降归,琳琅大殿里那是珍馐美味,酒香淳淳,淳淳酒香里坐着文武百官,三巡之后皆是红光满面。殿中央的舞姬那叫一个曼妙身姿,一舞毕,在场官员无不拍手叫好。舞姬还未谢幕,一位彪壮武将一拍案几,摇摇晃晃站了起来,手中还抓着酒壶,高声就对正上方坐着的圣上道:‘臣听闻这次胡人降归,除金银城池,还奉上一干美人,主上私藏着也享用不过来,何不亮出来都给大家瞧瞧,看这胡女与咱们大周的姑娘相比是多了个鼻子还是多了个眼!’”

      我心想,都说武将多无脑,果然如此,若我是这皇帝,自己还没发话,倒是先让别人拍桌子瞪眼睛的,定给他好看。

      老者接着道:“这一声响,偌大宫殿顿时鸦雀无声,人人都望着台上君王,只见君王不喜不怒,轻悠悠端起案上酒盏,微微一晃便一饮而尽,后又将这盏托于掌中,细细把玩,倒像不曾听见何言语。这武将再混沌也知自己行了差错,暗自懊恼,刚想退回座位,只听大殿之上淡淡一声:‘传。’话音刚落,殿门突然吱呀一声从两边打开,众人望去,只见那门正对着圆月,耀了一地华光映彩,如梦如幻,白光里一名女子如九天玄女一般踏月色而入。女子怀抱弦琴,乌发及腰,肌肤胜雪,一袭薄纱半掩身姿,一步一摇曳,有言‘白雪凝琼貌,明珠点绛唇’则如此,此女正是朝花……”

      话至此处,厅内一片惊叹,四下一看,在坐之人无论男女皆是挺直了背,双目炯炯有神,少数几个长得就不像正经之徒的,更是一脸不正经的神情。回头看子七,只见他目光呆滞,嘴唇微张,也很是入戏,再看另一边子风,眉目未动,依旧没什么表情,静静看着窗外,好像全没听进去,顿时感触,果然人与人的差距不是一般大。

      老者似是很满足这样的效果,扇子转了一圈背在身后,继续道:“朝花乃疆国皇帝的小侄女,容貌出众,而真正传名于世的却是她冠绝天下的曲艺,一手七弦琴弹得出神入化,她若敢称第二,无人敢称第一。朝花公主步向殿前,略一欠身,就端坐在了殿中央,衣袖拂琴,在众人惊绝的目光中,奏了一曲小调,直至最后一调收音,众人都未能回神。片刻之后,一声‘好’字爆出,响彻大殿,正是先前武将。别看这武将虽一届莽夫,于音律一窍不通,此刻却也知道了什么是余音绕梁,三日不绝,端起酒杯敬向君王:‘臣今日算是明白何为音律了,主上能得此佳人,臣等满心欢喜!’众人一下反应过来,见奉承的时候到了,也纷纷举杯同敬。

      圣上半倚靠座,手握酒盏细细端赏,未有半点反应,众人举着酒杯坐也不是,不坐也不是。半晌,酒盏突然从手中脱出,掉在地上发出清脆一声,圣上抬头笑看殿中女子,声音却极是威严;‘朝花公主曲艺精湛,孤很是钦佩,只是这曲非我大周之曲,曲音再妙,在孤听来也是悠远陌生,昔闻公主晓我大周一首古曲,今日何不一道展示了。’众人看向朝花,只见她面有动容。那日圆月明耀,梨花暗涌,满殿佳酿醇香之中,醉人俯身勾弦。”

      大周曾有一曲传闻天下,名唤钗头凤,正是此曲。传闻里,那场奏乐可惊天地,在场的文武百官在之后很长的日子里,听任何曲调都已觉无味,国中再出名的歌姬,也无人能弹那一曲,甚至无人再敢弹那一曲。而朝花,随着那传得神乎其神的曲子,同那一夜一道被刻在了史书里。

      栏外春阳正好,偶有鸟鸣清脆,微风懒懒。台上老者仍在絮絮叨叨,念经一般的评书实在没什么水准,倒是飞了半柱香的唾沫来讲解曲艺之道,不禁让我怀疑是不是走错了门,我无力地趴在桌面上,眼皮直打架。看看子七,后者已经如梦如痴,像块木头呆坐在那,而茶厅里的人大多是一样的表情,我轻轻叹了一口气。

      子风对着窗外轻声道:“自古红颜多薄命,高墙之中更是如此,不过又一页悲凉罢了。”

      我愣了愣,一时不确定他是在和我说话,还是在自言自语,干脆歪着脑袋看他。

      时间长得我都快要睡着,脑袋摇晃着直直要倒下去,子风终于将目光从窗外收过来,定定看着桌上光影斑驳:“十六年前,一曲钗头凤惊了大周宫廷满殿人,只是这曲不是独奏,却是双合。”
      风中柳姿摇曳,飘絮中隐有桃香传来,混着壶中白茶,酿成醉人清香,日影渐入,映了一桌光晕。

      “疆国在朝质子苏洵,正是那夜合奏之人。”子风一边说,一边无意识地单手启开搁在桌沿的佩剑剑套,骨骼修长,指腹滑过缝隙在剑身来回轻拂,看得我手指痒痒的。“朝花只起了一音,音颤而绵长,音绝之际,苏洵的箫声从偏殿由远及近缓缓起音。这一曲,是他二人一同弹奏的。”

      “那为何成名的只是朝花一人,却未曾听说苏浔?”我想给他的碗里续些茶水,拎起茶壶才发现他的杯里还是满的。

      子风道:“因为苏浔的音是配音,众人心思皆在朝花身上,自然不会注意殿旁一个配音之人,而朝花的主调却也因这配音更显精妙。”

      我想了想,就明白其中道理。这就好比煮汤,放了一大锅好料,人人尝了只叹味道鲜美,汤是好汤,却不知,这锅汤若是没有寻常的调料,东西再好,也是索然无味,苏浔的箫声就好比这增味的调料。这样打比方其实有些不妥,苏浔既能合上朝花的琴音,本就该技艺不俗,而这恰到好处的一合,使一首大街两旁随便一家青楼的随便一个姑娘都会的曲子,成为惊叹天下的绝曲,说明苏浔的曲艺该是在朝花之上的。可惜这一点当时在场的人一定都没有想到,不然只要把苏浔拉去随便吹上一曲,说不定今日评书里的主角就不是朝花了。

      我突然想到一个很严肃的问题:“朝花最后是被皇帝娶进后宫了么?”

      “是。”

      果然。

      男人娶老婆的心态就像国民赚钱,没有哪个国民不喜欢钱,也没有哪个男人不喜欢娶老婆,越是富有的人越想要赚更多的钱,同样的,越是地位高的男人越想要娶更多的老婆。皇帝是一个国家里地位最高的人,通常也是老婆最多的人,有时候其实已经不是他自己想娶了,而且不得不娶,否则就要被他的臣子比下去,身为一个皇帝,怎么能被自己的臣子比下去,传出去简直要丢人丢到邻国,于是他就必须抓住一切机会,娶各种各样的女人。这些女人娶回来通常都是安置在后宫,都说三个女人一台戏,而三千个女人又是另一回事了。历代哪怕再贤明的皇帝在处理后宫这件事上都是无从下手,所以在这些个女人里就要有一个女皇帝,这个人就是皇后。皇后通常不是皇帝最宠爱的,但绝对是最有手段的,这样当皇帝和别的宠妃看星星看月亮,谈人生理想诗词歌赋的时候,就有人替他管着这些女人,不让她们吃醋闹事,而这个人自己首先还不能吃醋闹事。所以选皇后也是一件很头疼的事,其头疼程度不亚于选储君。贤德的皇帝通常就会立一位同样贤德的女人做皇后,而昏庸的皇帝就会立自己最宠爱的女人,这样的后果是,有一天这个皇帝不喜欢这位皇后了,或者喜欢上别的女人,那么这个皇帝连带这个女人连带这个女人的孩子通常都不会有什么善终,由此可见,管理女人也是一门学问。话又说回来,皇帝娶了那么多女人,能把他们都记住吗?当然是记不住了,甚至许多女人自进宫到老死都没能见的了皇帝一面,最后郁郁而终。

      想到此处,不禁脱口而出:“那她现在如何了,是个什么品级?”在我所知道的,为数不多的几位当朝妃子中,似乎并没有朝花。

      子风端茶:“死了。”

      “死了?”我惊讶地张大嘴,声音由于激动而过大,周围顿时安静下来,一厅人看过来,我赶紧低下头,台上老者很快忽略我。

      “死了,”子风抬眼定定看着我,“一场火,尸骨无存。”

      乖乖,这也死的太惨了。

      我又问:“那火是谁放的?”

      他漫不经心:“可能是后宫女人,可能是皇帝,也可能是她自己。”

      若说后宫别的女人还讲得通,可是皇帝就没道理了。皇帝想要杀一个人,那就一句话的事,在皇宫里,有那么多种方法能让一个人悄无声息地死去,何必在自己地盘放这么一把火,烧的还是自己的老婆。而朝花自己,听来也该是个才貌双全的女子,即便不得圣宠,也不至于那么惨烈就将自己烧了,真是怎么都想不通。

      我把想法说给子风听,他轻轻皱眉:“很多事并不是表面看上去那么简单,你觉得后宫嫉妒杀人最有可能,我却觉得这种可能性最低,身为帝王的女人,就该有觉悟,皇帝宠一个,她们就烧一个,恐怕整个皇宫的房子都不够烧。至于皇帝,一把火又算得了什么,崇明四年……”他顿了顿,眼里有一闪而过的阴影,但转瞬就被压了下去,“也许是宫墙之中呆腻了,想就此了解吧。”

      他倾斜茶杯,茶水尽数倒在窗沿上,顺着半开的轩窗缓缓流下,织成细细一道水帘。我愣是反应了一会才跟上他跳跃的思维。

      子风这个人有一个特点,就是他能把一个冷笑话特别严肃地说出来。按照他的意思,如果火真是朝花自己放的,那有两点十分确定,第一,她一定没有孩子;第二,最狠不过妇人心。皇宫里各个宫苑通常都有自己的蓄水池,就是为了防止内院中走火,一般只要火势不大,烧了一两间屋子还是可以很快被扑灭的。朝花既然被烧得尸骨无存,这火势必然不是一两间屋子的事了,恐怕是整个宫殿都着了。按照常理,若是自尽,一定是从自己的屋子开始烧,火势一起,势必就会引来侍卫宫女,从而迅速救火,怎么也不可能烧着整个宫殿,除非,宫殿没人。

      这一想,又说不过去了,好端端一个宫殿,砸个杯盖都能冲进一群人跪着,更何况是着火,怎么突然就没人了。想得头疼,我决定放弃,笑眯眯看着子风,问道:

      “崇明四年,是个什么情况?”

      这句话不是我问的,我的嘴是张着,但没出声,出声的是子七。

      子七盯着子风,表现出极度的好奇。我环视一下,果然大多数人都没怎么在听评书了,聊天的聊天,喝茶的喝茶,台上的人显然没有意识到,正讲到当下曲艺界人才荟萃,流派纷呈的局面,十分激动。

      子风没有回答,淡漠地扣下茶杯:“喝够了么,喝够了就走吧。”

      我看他神色似有古怪,犹豫着不知该不该起身。子风也不管我们,拿起剑就往楼梯走去,带起一阵风,只是在他站起转身的一刹,耳边若有若无的一声:“隔墙有耳。”

      我扭过头,假装在沐浴三月春风,余光向周遭迅速一瞥,顿时愣住。只见我们身后方向,两尺之隔,原本空无一人的桌席不知何时坐了个白衣男子。男人面朝我们,余光也能将模样看个大概,只见这人金丝束冠,刀刻似得眉眼,女子般凝白的皮肤,一只手搁在桌上,手里握着茶杯,一圈圈摇晃,薄凉的唇似有似无地笑着,胸口衣襟处绣了点点红斑,若不是丝线在阳光下微微反光,实在会让人误以为是溅上的血迹,刺眼得很。

      这男人生的极美。以前听子七说过,小说里有这么一种男人,肤若凝脂,腕如竹萃,举止谦谦,柔若女子,说的就是这种的。不同的是,这个人美的同时偏偏又极为阴沉,尤其一双狭长的眼,看似聚精会神望着手中茶杯,嘴角若有若无的笑意,只这么轻轻一瞥就看得我极为不舒服。

      真是不看还好,看了反而吓一跳。我的座位在茶亭左方,楼道在东南角,他要上楼并且走到位子上,就一定要经过我这一桌,可是我发誓我刚才绝对没有见到这个人走过去,倒不是我对自己的注意力有多自信,而是这个人就绝对不是那种可以让人见过就能忽视的,那他究竟是怎么出现的?

      正想着,只见这人将茶杯直直敬向我,薄唇向上微微一勾,反手一饮而尽。我心里一凉,背后寒毛都要竖起来。刚才我一直是用余光瞟他,并未正眼,而这家伙盯着酒杯也没抬眼,却知道我在注意他。这一下倒不好再装作看窗外了,我心下一定,咬咬牙干脆回过头,硬着头皮死死盯着他,他却仍旧不看我,抬手又倒了一杯酒,自顾自品尝起来,只是嘴角始终挂着一抹若有若无的笑意。子七发现我不对劲,回头一看,也很是震惊:“啊!这位姑娘,今日有幸得以相见实在缘分,在下子七,敢问姑娘芳名?”被我一巴掌拍在后脑勺。

      男子并不言语,抬起头仍是似笑非笑看着我们,三月的天,只觉得四下一股凉气。我拉着子七以最快的速度从茶厅消失,后者下楼的时候还不忘回头看两眼。

      一口气跑出客栈,子风站在门口等我们,脸色凝重。我一手搭在子风肩上,弯下腰不停地喘气:“他来了多久了?”

      子风:“半盏茶。”

      “我怎么没发现?”我作惊讶状,顺带咳了两声,感觉气顺了些,“总不能是从这跳进去的吧。”

      “就是从这跳进去的。”子风道。

      我抬头看看茶厅所在楼层的高度,张了张嘴,半晌:“……让我再喘会。”

      子风静静道:“我看过了,那人所在的窗台下并不正对其他楼层窗台,没有半空进去的可能,这样的高度跃进去,我也只不过以为听到的是风声,”他顿了顿,面色阴沉:“也不知他听进多少。”

      我以为子风指的是我们背地里讨论皇帝家事,可一想,可这年头谁还没些个八卦,自古以来皇帝事都就天下事,皇帝和他老婆儿子们的事那是天下事中的大事,要真追究起来,整个大周恐怕没几个人是能明哲保身的,子风不是婆妈的人,看他表情过于严肃,似乎也确实另有隐情。我仔细回忆了一下他在茶楼的那几句话,心中突然一个咯噔,感情朝花的结局不是谁都知道的。

      子七在一旁看看我,再看看子风,面露疑惑:“你们到底在说什么?”

      “……”

      满肚子的疑问,谁也没心情回房间,索性沿着大街走,顺便逛逛两边商铺。我和阿七没见过什么世面,对什么东西都稀奇,这个也要看那个也要摸,碰到看对眼的不管有用没用都一块买了,不一会儿阿七怀里就抱了一推,在后面直嚷嚷:“太不公平了,为什么东西全是我拿,你看我胳臂都抽了!”说着侧过身对我耸耸肩好让我看他的手臂,这一动怀里的盒子就掉了下了,幸亏子风发反应快剑一伸就捞住了,一句话没说用剑一顶,盒子又落回阿七怀里。

      “你倒是小心点呐,这个翡翠紫玉杯我很喜欢的,摔坏了你就给我跪在渣渣上。”子七膝盖一颤,张嘴还要说话,立刻被我顶住:“你看我就一个文弱小姑娘,总不好拿东西,这里就我们三个,不是你还是子风啊。”子七转过头看看子风,后者正面无表情看着他,于是叹了口气只好妥协。

      就这么东扯西逛走过两条街来到一个路口,看见拐弯处围着一群人,叽叽喳喳的不知道在干什么,身后时不时还有人经过我们朝那边围过去,连周边小摊的老板也是伸长了脖子踩在凳子上想往里瞧。

      “怎么这么热闹,有人卖身么?”阿七也是垫脚伸着脖子,左右摇晃脑袋想看个究竟,不过毕竟隔着些距离,再加上围观的人太多,怎么也看不见里面。

      这家伙小说看太多,碰上人群聚集就觉得是卖身,于是我教导他:“你不能遇到事情往邪恶的地方想,兴许是有人死了呢。”

      阿七嘿嘿一笑:“你才比我邪恶,直接咒人死。”再想要说话,却见子风偏着头,闭眼不知道在感觉什么,突然眼睛睁开,眉头微皱:“血腥味。”说话间就朝人群快步过去。

      我看看子七:“你闻着了?”

      子七一脸茫然:“没有啊,你呢?”

      我摇摇头,看着瞬间消失在人群里的子风,我和子七深深对望了一眼。

      好不容易挤进人群里,比走了两条街都累,子七比我还郁闷,怀里抱着一堆东西,偏还都是经不起摔的,我看见他好几次都差点把东西撞掉。好不容易挤到圈子最里面,只看见子风半跪在地上,怀里躺着个女人,子风一只手托在女人颈后,另一只手已经摸上了女人的脸。

      在我这七年的印象中,子风这个词和姑娘是绝对不沾边的,一个清高、孤冷、浑身上下充满禁欲气息的大师兄,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下搂着一位姑娘,举止亲昵,换做平时,看到这一幕我恐怕要跪下了,事实上我也差点跪下了,但不是因为子风,而是因为子风怀里的人。女人已经昏死过去,地上全是血,血是从女人的脸上流下来的,血肉模糊里一道深黑的伤口自一边额头向下划过脸部一直到下颚,鲜血如涓涓溪水不断从伤口淌出,子风的衣服已经染红了一大块,而女人的一张脸就像是让血洗过,已经辨认不出模样。

      我自小就晕血,偶尔撞见伙房师兄杀鸡都能吓得晕过去,今天不但看到人血,还是以这样清楚直白的角度近距离看到血液是如何从皮肤里静静流淌出来的,甚至能闻到子风说的血腥味,着实有点震撼。子七也愣了一下,很快就下意识地抓住我的胳臂,大概是怕我晕过去,就连我自己都以为自己要晕了,但是晃了一下,却没有要倒下去的意思,大概是忽然之间刺激过度,反而晕不过去了。

      子风在女人脸上几个穴位上分别点按,又在脖子后面不知道什么地方按一下,只见伤口处的血就被止住了。将人抱起,大家很自觉让开一条道,子风就疾步走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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