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他站在村头的路口上,左边是高粱,右边是玉米,夏末秋初,两种作物都拔得很高了,但还没有生穗,,细细密密地随风摇晃,发出瑟瑟的声响。杨正成的眼睛看不清东西,几乎错过了这个住了十几年的,被称作家乡的地方,幸亏耳朵还机灵,隔着老远认出了杨二愣家的狗叫声。杨正成离家的时候,它还是个五个月大的狗崽子,肉嘟嘟的身子,生着柔软的黄毛,以叫声奇异著称,略有点风吹草动,便警惕地支起两只耳朵,呲出一口白闪闪的尖牙,发出似狼又似驴的殴殴声。如今十年过去,杨正成早已从“漂亮的杨家二小子”长成了八路军的“杨营长”,它想必也早就成了一只又丑又秃又没用的老家伙,只是叫声还未改变,在各个村子交织起伏的犬吠声中,轻易地被认出来。
内容标签: 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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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关键字:烈酒

立意:立意待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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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纯爱-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主受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4057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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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凭风月

作者:枫紫怡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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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一

      杨正成回到村口的时候已经入夜,大半个月亮隐在云里,树影浮动,夜色幽深。他站在村头的路口上,左边是高粱,右边是玉米,夏末秋初,两种作物都拔得很高了,但还没有生穗,,细细密密地随风摇晃,发出瑟瑟的声响。杨正成的眼睛看不清东西,几乎错过了这个住了十几年的,被称作家乡的地方,幸亏耳朵还机灵,隔着老远认出了杨二愣家的狗叫声。杨正成离家的时候,它还是个五个月大的狗崽子,肉嘟嘟的身子,生着柔软的黄毛,以叫声奇异著称,略有点风吹草动,便警惕地支起两只耳朵,呲出一口白闪闪的尖牙,发出似狼又似驴的殴殴声。如今十年过去,杨正成早已从“漂亮的杨家二小子”长成了八路军的“杨营长”,它想必也早就成了一只又丑又秃又没用的老家伙,只是叫声还未改变,在各个村子交织起伏的犬吠声中,轻易地被认出来。

      从村口到那人的家,可以绕点远走大路,也可以抄近路,穿过一片高粱地,直接走到自家的后窗,杨正成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钻进了后者。对他来说,此时浪费任何一点点体力,也可能意味着一个多月的前功尽弃。他一手扒拉着挡在前边的高粱杆,一手按住左胸的伤,缓慢又沉稳地行进。伤口早就不流血了,却溃成了疮,总有粘稠的黄色液体一股一股地冒出来,再风干在褂子上。

      伤是一个多月之前,一次打伏击的时候受的,中了两弹,一弹打在肚子上,一弹打在胸上。军医说肚子里那一颗是伤了脾,胸上那一颗是伤了肺,都是蹭上,不是穿透,所以并没有立刻就死掉。他被弄回营地时已经意识模糊,肚子上冒出汩汩的血,嘴里涌出粉红色的痰沫,军医带着一个小战士在他身上忙碌。杨正成没觉得多么疼,他顾不上疼,已经完全被这种站在生死边缘的恐惧感攫住了,他忽然萌生出透骨的遗憾,他非常努力地呼吸着,心想如果此刻咽气,一定死不瞑目。

      能够发出声音的时候,他问军医:我是不是快死了?

      军医很职业地安抚说,营长你别多想,好好养伤。

      他盯着军医,你说实话,我是不是快死了。

      军医是个瘦弱的学生,非常年轻,如果不是国难当头,可能还在学校里背诵他的医书药典,他有些慌张,躲闪着眼睛,终于说,营长你的伤很重,但是如果有条件救治的话,还是。。。说到这里军医忽然停住,穷乡僻壤荒郊野地,又是战乱时候,连基本的止血输血和抗感染都做不到,还谈什么其他条件。杨正成了然,再不发一言,任军医轻柔地给他消毒和包扎。

      两天之后队伍继续南下,上边的意思是带上杨正成行进一段,到了下一个村子把他放下,让他养伤,养好了再追赶队伍,几个战士过来和他商量是轮流背着,还是做个担架抬着。杨正成摆手闷声说不用了,我就不拖累你们了,老家离这里也就十天半月的路程,自己回老家吧。众人皆劝,军医更是三番五次地过来劝说,跟着队伍走尚有一线生机,自己出去必定性命不保。杨正成笑,说横竖都是死,不如死在家乡,即使走不到家乡,也是近一步算一步。

      众人拗不过,只好依他。已知是生离死别,临别的时候自是一番戚戚。战士们凑了些干粮留给他们营长,军医塞给他一些干净纱布,消毒液,和半瓶酒。这个孩子在最后一刻,甚至落了泪,那泪水布满灰尘的年轻脸庞上滑出一道痕迹,洗出这个书生原本白净的肤色。杨正成看着他,忽然忆起了另一个,曾在自己面前流泪的书生,一时砰然心动,伸手抹去了腮边的那两滴泪。

      营地到家乡的距离,比他想象的要远很多,他却比预想的走的要快,原本被预言一定会再次大出血的伤口,竟然在不知不觉中结了痂,消毒水和酒精在刚开始的一段时间,也多少控制了感染。杨正成从营地走到故乡,用了一个月的时间,前半个月是渐渐恢复的过程,后半个月因为劳累和发烧,一天比一天虚弱下去。此刻穿行在这边高粱地里,每一步他的脚落到地上,都不知道下一步还能不能抬起。但是每走一步,就离那间房子那扇窗更近一些。这种想法让他觉得踏实,如果倒下,他想,他希望倒的离那个人,更近一些。

      二

      十二年前就在这片高粱地里,十六岁的杨正成见到了他的堂哥,杨屹端,大他五岁,挎着一个黄色书包,风尘仆仆地从省城的大学回来,奔赴他们共同的祖母的葬礼,堂哥伸手抚摸了一下他的头,笑吟吟地喊了一声他的小名:树子!长这么大啦!杨正成后退,警惕地看着面前这个好看的年轻人,杨屹端说,不认识啦?我是你大伯家的端哥啊!

      那以后杨屹端就时常回村子里,带着正成做这个玩那个,杨正成一天比一天更喜欢,更倚赖这个堂兄,屹端也一天比一天更疼爱这个弟弟。村里的人提起杨正成,总说这孩子生得邪漂亮,五官单拆开来看,比任何一个丫头都俊俏,凑在一起却又显出男孩子的英锐之气。杨正成倒是觉得,屹端堂兄比自己好看多了,长的端端正正,眉眼间满是温柔,还透着清高的书生气质,举手投足也带了一股说不出的风流,如果杨正成当时年纪大一些,他就会明白,那其实是一种非常迷人的性感。

      这样平静的暧昧状态,不动声色地持续了两年,在正成十八岁那年终于被打破。那是一个烈火一样的夏日正午,太阳热辣辣地悬在天空,仅有的几丝云彩,像烧着了的棉花,发出焦糊的味道。屹端和正成干了一上午活,躺在高粱地里歇晌,正成把脑袋挪来挪去的,嫌地下咯得慌,屹端就把短衫脱下来,叠了叠给他垫在脑下。正成看着堂兄微微泛起汗水的上身,忽然控制不住地把手伸过去,抚上了他。屹端刚开始僵直着,后来喘息慢慢粗重,犹疑了片刻,终于翻身压住了弟弟。

      屹端进去的时候,正成撕裂般地疼起来,心里觉得害怕。但他越是疼痛越是恐惧,越是像抓救命稻草一样,用力收起双臂,紧紧环住了他的堂兄。屹端真正动起来的时候,他反而不觉得那么疼了,但也谈不上多么享受,他高高扬起脖子,望向天空,八月的阳光透过晃动的高粱杆,如针尖一样直射进正成的眼睛,把眼睛扎的生疼,他闭上眼,更紧地抱住了堂兄。

      第一次的经历只给十八岁的正成留下了一个印象:疯狂。

      从那以后就一发不可收拾,正成也越来越能享受那种快乐。18岁和23岁,两个男孩子都血气方刚不知餍足,正成家,屹端家,祖上的老宅子里,房子后边的高粱地里,处处都曾经有过他们交叠的身体。大部分时候是正成给,有时候屹端也会给他,他们并不太纠结于这些,只要是两个人一起,即使只是互相抚摸,也足够他们幸福和满足了。

      事实上,被大伯看到的时候,他们也只是在互相抚摸而已。

      三

      那时他们两个好了已经半年时间,转眼到了冬天,年关刚过,正成父母出远门办货,正成把屹端带到自家,随便带上门,俩人就迫不及待地滚到了床上,滚进了被窝里,。外边北风呼呼地刮着,一层冰花妖妖娆娆地绽开在窗上。床头生着一盆炭火,火光熊熊,映得两人的脸发烫发红,额头冒起亮晶晶的汗。屹端和正成亲吻着,抚摸着,屹端给弟弟拢了拢头发,擦去了发迹的一串汗珠,正成轻咬堂兄的嘴唇,说着哥我喜欢你。

      大伯就是在这时破门而入,手里端着一盘猪血,本是要送给侄子吃的,此刻连盘子一起落在了地上。

      正成不记得那天是怎么结束的。他只记得,大伯捡起了所有一切能拿的东西,疯狂地砸向他们,包括床头的火盆子,他和堂兄□□着身体缩在墙角,团团抱着试图护住对方,还是遍体鳞伤。

      那天大伯把屹端带走后,正成就再也没有见过他。直到半个月之后,屹端突然成亲。听说也退了学。

      屹端成亲的那天,杨正成犹豫再三,还是去观了礼。大伯待他依旧亲热,可能是觉得小孩子们一时爱玩,玩的出了点格,也无可厚非。新娘子搭着红盖头,看不见模样。新郎绕桌敬酒,敬到正成这一桌,便微湿了眼睛,看着正成说不出话,正成就笑着,扬头喝了手中烈酒,说百年好合。

      那夜闹洞房,正成没有进去。他知道自己的心,也知道屹端的心。如果进去了,他不知道局面会变得怎样不可控制。他只是抱膝坐在新房的窗口下,倚着墙,静静地,细细地,听着里边的声音,在嘈杂的劝酒声,嬉闹声中,分辨出堂兄糯米一般软滑的嗓音。屹端渐渐醉了,声音变的朦胧,变得像陈年的米酒,正成竖起耳朵,近乎贪婪地听着,听着。他觉得自己也醉了。

      人群散去。洞房一片寂静。正成又坐了一会儿。他听到悉悉索索挑起盖头的声音,他听到哗哗啦啦放下床帐的声音,他听到银质的烛台叮当,堂兄一口吹灭了红烛,他听到衣服脱落,身体倒在床铺上,他听到木床吱吱呀呀地响起。

      他听到那个糯米酒一般的声音低低呢喃道,正成弟。

      杨正成站起来,拍拍身上的土,走向高粱地,向村口走去。他不知道要去哪里,只是觉得,他不能在村子里呆下去。我是个祸害。他想。

      这一走便是十年。从一个总是依赖堂兄的孩子,长成了一个独当一面的营长。其间有乡亲邂逅,带来故乡的消息。说他的父母多么想念他,说他的妹妹快要出嫁,说他的大伯去世,说他堂哥生了两个漂亮的女儿。正成总是瞪着眼睛一字不漏地听着,有时候还翻开小本子,记下一些事。夜静的时候,他在营帐里披衣坐起,拿出那本子,照着上边的记录,想象故乡发生的一切情景。

      他想家,想爸妈,想隔壁的瞎眼老太,想那片高粱地,想村头二愣家那条叫声奇异的狗。他也想堂兄,并不比想那条狗更热切一些。他以为当年的感情早就淡去了,却在子弹射进胸膛的时候,蓦然发现它们只是被埋藏了,生死一线的时候,最让他牵肠挂肚,最让他死不瞑目的,仍然是杨屹端。

      所以他决定回家。活着死了,都要回。

      如今那扇窗,距杨正成只有几十米,撑过这片高粱地。就到了。

      四

      隔着十年的时光,杨正成又坐到了那扇后窗下边。老房子的墙刚刚粉刷过,透出新鲜的白灰气味。正成知道自己在发高烧。他的嘴唇干裂,他的手在哆嗦,他的眼睛几乎已经完全看不见东西。他觉得自己活不过今晚了。幸运的是,他的耳朵一如既往的好使,他再次将他们竖起,听到了杨屹端的呼吸声,过了十年,那声音仍然像米酒一般令人陶醉,那声音曾夜夜缠绵于他的耳边,轻轻唤着正成正成。

      夏末秋初,空气清爽。风从远方温柔地吹过,高粱地沙沙作响,和着堂兄轻轻的鼾声。杨正成抬头,恍惚看见一轮月色从云中款款滑出,洒落一地清辉。杨正成闭上眼睛。他不知道还能不能睁开,或者说,在这秋凉似水,风月无边的夜晚闭上的眼睛,还有没有必要再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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