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青春献土地

作者:雪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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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一
      傍晚,城市发展步伐变得缓慢,劳碌一天的人归家的心情乐悠悠,不论是琼楼玉宇,还是茅屋草舍,家永远是奔波过后温馨的港湾。
      大都市的夜是在不知不觉中来临的,万家灯火陆续升起和万丈霞光退去交织完成,白天向黑夜的过渡相当模糊,当人们还在回味刚刚过去一天的时候,正匆忙往家里赶的时候,又或者是在忙着做晚饭的时候,还来不及留意那晚霞中美丽的夕阳,都市里就已经灯火通明了,绚烂的灯光映红了天空,就连天边的云彩也都黯然失色。
      像往常一样沈方明提着公文包走到熟悉的公共汽车站,随下班的人流一起等车回家。
      每天的这个时候,高楼大厦林立中的这个公共汽车站最繁忙,等车的一大群人喧哗吵闹,都伸着长长的脖子向大街的一头张望,像一群饥饿的鹅偏着头在等吃。
      遥遥看见马路那头有辆破旧的公共汽车摇摇晃晃爬过来,人群一阵骚动,都张大眼睛仔细辨认着车号,车刚到站,还未等停稳就早有人挤啊、窜啊,使劲涌上车去,都快要把那扇又窄又旧的车门挤掉了。一辆车经过,带走了一帮兴奋不已的人,原以为可以松口气,但又不知突然从哪里冒出一帮人来,填满了刚才的空间。
      “哎”,沈方明不由得长叹了口气,眼前密集的车流行人让他感到头一阵眩晕,闷热的空气中像有股大能量的冲击波在暗涌流动,给人无形的压力,五花八门的声响从四面八方汹涌而来,耳孔嗡嗡作响。
      本来就文弱的沈方明觉得精神有点疲劳,蹲到路旁定了定神,今天他不想再挤那破车回家了,车上浑浊的空气非使得他呕吐不可,他从公文包里掏出面巾纸擦了擦额角的汗珠,干脆决定走路回家。
      夏日的天气,正常的摄氏三十度,沈方明走在大街上却感到特别的燥热,他一把扯开了领带,这东西紧勒得他喘不过气来,大街上到处闹哄哄,擦肩而过的繁华更令他烦躁。
      沈方明的烦躁不安来自心里,因为他刚刚又遭遇了下岗,这一回是他这个大专毕业生三年以来第五次失业了,那一间他曾经立志要为之贡献青春的恩阳日报社把他解雇了。
      当这位满怀抱负的青年匆匆走出工作了一年零三个月的日报社的时候,他不禁回头恶意地瞪了一眼这座十六层的“报业大厦”,虽然他的心底有丝丝的留恋。他很惋惜,毕竟恩阳日报社是这座大都市的政府机关下属机构,能在这种有名望的单位工作,是让多少同龄人羡慕的事情啊!
      如今沈方明也只能是嫉妒那些曾经是他的同事们了,而令他最懊恼的事情就是他走得很不是时候,眼看就要到手的年中奖金都没能够捞得上,真是倒霉。
      想起来就气愤,一贯文明的沈方明向贴满了药膏的电线杆啐了一口唾沫,就像对那位令他失业的市领导出了一口恶气。
      华灯初上照亮了沈方明回家的路,大街上的车子鱼贯而行,排成了一条长长的火龙。五光十色的灯饰装点着繁华都市的夜空,霓虹灯在黑暗中闪烁着温馨的光彩,但是沈方明一路走过却无心欣赏,反而让他感到心烦意乱。拖着零碎的步子,垂头丧气地穿过热闹的大街小巷,只有若隐若现的影子紧紧地跟随着他的脚步。
      不用上班,在家待业的日子很沉闷。
      沈方明对于报纸的求职信息和川流不息的人才市场已经厌倦了,一想到装腔作势的面试就让他怯怯地生畏,他是已经看透了,这年头像他这种文凭的人还能从大街的广告上找到好工作,那简直是天方夜谈。
      他现在开始后悔了,早知道后果这么严重会丢掉饭碗,他是绝对不会发表那篇披露关于交通局私设名目征收机动车辆附加费问题的文章。
      纸包不住火,虽然交通局的错误问题在这座城市里早已被群众议论纷纷,事情内幕情况暗地里广为流传,大家是心照不宣地知道事情的真相,这件事情其实是市里某一重要领导一手策划导致的,其中有不可告人的目的,乱收费是为了从中谋取暴利。
      虽然市政府早已经把这件事情列为工作失误进行了处理,这摊子的事算妥当了。而沈方明发表的文章也是写得恰如其分的,向广大人民群众揭露了真实的情况,在人群中颇有说服力。
      《恩阳日报》作为恩阳市政府的喉舌和人民群众舆论监督的窗口,文章刊登在这报纸上面,这下可认真惹麻烦了,这篇报道触及了这位市领导的切身利益和身份形象,就像一根针刺在原本已经受到创伤的那位市领导的大腿上,无疑迁怒了这位大官,那位市领导和他的一帮忠心下属看到这篇报道后立刻暴跳如雷。
      找沈方明麻烦的事情终于来了,今天一大早,那位市领导亲临恩阳日报社巡查工作,特意找到了正在埋头工作的沈方明。
      沈方明被一群领导召见进行谈话,这可是他头一回和众多的领导并排而坐,他已经预料到事情的原由了。那位市领导态度严厉地批评教育了一番这位满脸稚气未脱的大学生,声嘶力竭地指出了一大串有关于沈方明这一篇报道的错误,说文章里面的内容对事实的夸大和捏造,是对市政府工作的影射,对人们群众的舆论误导,已经造成了危害性的影响。
      沈方明被提醒注意,回去要认真反省和端正思想觉悟,以后再犯类似问题,可要小心,后果自负。
      末了,那位领导还向恩阳日报社的社长郑重声明了处理意见:“你们当领导的要把这件事情处理好,我是觉得这位专科生不适合在你们恩阳日报社工作了。”
      那位市领导拂袖而走,而负责这篇报道审编的编辑主任同样遭殃了,受到了严肃的批评,不仅被行政处分并且被停职反省要求回家写检讨报告了。
      沈方明并不只是这么简单地接受批评了事,当然,恩阳日报社的社长是要慎重考虑那位市领导发表的意见,理所当然地要接纳了市领导的建议,下午的时候,沈方明就接到了人事部的通知,他被告知已经被解雇了。
      沈方明感到很沮丧,在他刚刚干得有点起色的时候却丢掉了这份难得的好工作。对于这份工作他是满怀憧憬的,他有雄心壮志,希望有朝一日能出人头地,工作积极向上,吃苦耐劳,如今,却想不到得罪了领导闯了祸,真是当头一棒。
      他的工作都经历过多次的失败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失业令他心灰意冷,三流学校的大专学历文凭只能使他“高不成,低不就”,既没有优越的出身背景,也没有一技之长,他开始觉得自己是个都市的失败者,满腔的文墨经纶和满怀抱负的冲劲都日渐消磨掉了。
      大都市的节奏依旧繁忙紧张,沈方明躲着外面的世界,蜗居在家里,身为工人的父母眼里看见儿子整天无精打采的样子也暗自伤神,但又无可奈何,谁叫自己做父母的没有本事,也帮不了儿子找份像样的工作。
      大都市的发展一日千里,现在的世界早以变得面目全非了,欣欣向荣的大都市背后是现实而残酷的世界,人情冷暖还有几分?穷人总是遭殃,普通老百姓通往幸福的大门就像钢筋混凝土一样坚硬,总是那么难以开启,找一份合适的工作确实是件令人头疼的事情,现状就是这样,也没有什么好责怪自己的儿子了。
      靠着父母在工厂辛劳工作一辈子的收入积蓄,这三口之家的生活马马虎虎还算过得去,平凡的日子,比上不足,比下有余,也不会有什么生活压力,至于儿子的工作问题干着急也是没有作用的,就让他顺其自然吧。
      沈方明和父母的想法却不同,他可不单单只是找份能养家糊口差事的打算,他是多么希望能舒展拳脚,干出一番事业来,也好为这个平庸的家庭增添些光彩啊,但现实无奈,现在也只能是见步行步了。
      一天在晚饭的饭桌上,父亲说起了一件事情:“富生来电话了,说这几天家里正忙着收稻子,这一阵没有空进城里来,怕耽误了时间,叫我帮老婆子买些药,寄回村里去。”
      “老婆子这一阵的身体怎样了,应该好些了吧。”母亲很关心。
      “富生他说恢复得很快,基本上都好了,坚持吃完最后疗程的药就没大碍了。老人家的身体啊,又是长期生活在农村里,真让人担心。”
      “我明天就去医院办好药,再买上些滋补的药材和保健品捎过去。”母亲一边收拾着碗筷一边感慨地说:“难得当年得到这家人的照顾,应该好好报答老婆子才对,哎,自己现在又没有什么好条件,也就只能是尽一份心事吧。”
      原来,在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年代,沈方明的父亲和母亲都插队到了同一个村庄上,这些在城里生长的黄毛小青年本来就缺乏生活经验,加之来到穷乡僻壤的地方,自然难以适应恶劣的生活条件,生活上非常艰辛,难以适应。作为年轻力壮的男孩子还好办,而当年沈方明的母亲一个女孩子更是无依无靠,幸得乡村里一户人家的关怀照应,熬过了那一段艰苦的岁月。
      当年,沈方明的父亲也是这家子的常客,平日生活常在一起,在年长日久的来往中,沈方明的父亲和母亲就从结识直到相爱了,五年后,下乡知青返城之前,在这家主人的凑合之下,一对青年人终于成了好事,在乡村简朴地订亲了。沈方明的父母打心底感激这好心人家的多年照顾,这对年青人把这家主人认作了义父义母。
      日月如梭,光阴似箭,如今义母都成了老婆婆,她的儿子周富生都已经是中年人了,风雨二十多年,沈方明一家人和远在山村里的那户人家一直保持着联系和来往。岁月不饶人,沈方明的父母上年纪了,他们自从前几年义父去世的时候回到山村悲痛了一场后,就再也没有闲情回去过山村了。现在,倒是周富生一年半载会到城里来一趟,探望沈方明一家人,彼此之间沟通感情,联系着两家人的深厚情谊。
      “我是有个想法,方明啊,你也闲在家里,不如你把药带过去给婆婆吧,你从来就没有去过山村,应该出去走走,一来你也可以放松一下心情。”父亲点燃了一支烟。
      “闲倒是挺闲的,可我不想四处闲逛,哪里都不想去!”沈方明说的是实话,他现在哪有心情去探亲访友,本来失业就是不光彩的事情,他恨不得一个人都见不到。
      “对啊,方明你就去吧,你是从来没有到过你婆婆家那山村地方,就当是去度假旅游吧,乡村里啊,另有一番清新的天地。”母亲很赞成这个提议。
      “去吧,爸和你妈都老了,更不想走动,你就代表我们家去走走这门亲戚吧,你不见你富生叔这么多年来对咱们多么有心啊,我们也不好失了人情啊。”
      “不要在家里闷着发呆了,趁有空闲的时间,就到山村去玩上一阵,开开眼界。”母亲打定了主意。
      父母亲的意图很明显,显然就是想让沈方明不要窝囊在屋子里,借此机会出去散散心,冲淡那些不愉快的阴影,所以极力主张沈方明去山村走一趟亲戚,到乡下那地方呼吸一下新鲜的空气。
      但是,沈方明的想法却正好相反,这个时候他是不愿意到处去窜门的,一个大青年工作没有着落,却游手好闲的,要是给人问起那是很难堪的事情,他是不想被人笑话的,他有理想,有干劲,可是有谁能够理解呢?强烈的自尊心让他难以开怀。
      不过,沈方明还是通情达理的人,父亲的话说得在理,富生叔对他们家有无价的亲情,富生叔每一回进城里来,都大包小袋地从家里捎来一大堆山村里出产的东西,给他们带来最好的山村特产,像变着戏法似的,按着不同的季节轮换着品种,新鲜丰富。每次都让沈方明大开眼界,原来在市场上卖的那些瓜果蔬菜、玉米山芋之类的东西,富生叔的家里统统都能出产,沈方明禁不住就想,那片山村土地就那么的神奇,富生叔一来就会勾起他对那个山村世界的无限遐想。
      他一直以来是未曾到过富生叔山村里的家。他在想,自己的父母亲这些年来好长时间都没有回到山村看望那一家人了,而富生叔却对他们那么有心,常常从山村里奔波来看望自己一家人,他自己作为后辈年轻人真的不好淡薄了这份真情,更况且老婆婆这一次又是患病刚刚恢复,也确实是应该去探望一下远在山村里的长辈,是义不容辞的事情。
      在沈方明的记忆历史中,他并不熟悉农村那种地方,也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开始,因为什么原因,农村在他心中留下了恶劣的影像,他并不熟悉的农村在他的印象中都是些野蛮粗鲁,条件落后,不讲究卫生的山旮旯儿,特别是那些下雨的季节,到处污水横流,满地泥泞,因而到山村去生活对于没有远离过城市的沈方明来说还是心怀恐惧。再说了,那种地方能有什么好玩的?能有什么可以开眼界的?沈方明不屑一顾。
      他十分不情愿,父母的意愿又难以推托,只好走一趟吧,顶多呆上三、几天就回来了,反正这段时间无所事事,空虚无聊,闷在家里胡思乱想的,干脆就当是去郊游吧,沈方明的心里想好了主意。
      沈方明的心里确实很抑郁苦闷,现在最亲密的人刘春梅又恰恰不在他的身边,他一肚子的不愉快都找不到倾诉的对象。
      刘春梅是沈方明的女朋友,这个活泼、温顺、独立、大方的女孩子是在东方宏远国际集团公司当文秘,这家大型的企业公司很有发展前途,刘春梅工作两年多的时间里积极认真,而且她还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常常能帮助解决公司与外商客人之间的语言沟通问题,因而深得公司领导的赏识,刚不久前就被公司提升为了部门主管。
      现在刘春梅不在恩阳市,公司委派她去了上海学习,参加为期三个月的业务培训。一个多月以前,是沈方明亲自把她送上了飞往上海去的飞机。
      沈方明和刘春梅是同在恩阳二中毕业的,那时他们还只是要好的朋友,高考让他们俩分道扬镳,刘春梅考取了堂堂正正的名牌本科大学,而沈方明只能是混了个三流的大专学校就读。
      本来沈方明也算是个聪明勤奋的好学生,但是他偏科,平时一味喜欢研究文学、历史的课外书籍,虽然文科的成绩是出类拔萃,但是数学却一塌糊涂,他曾经在一次数学高考模拟考试中创下二十三分的最低纪录,着实让老师叹为观止,一致认定这孩子是不可能考取大学的了。
      声称公平合理的高考是常常会错失挑选人才的,但是却绝对不会让没有真材实学的人蒙混过关,像蹩脚的沈方明就是其中之一,高考时候的成绩不平衡,数学一败涂地,好在几门文科成绩依旧是出类拔萃,才勉强考上了专科学校,又一次让他的老师叹为观止。
      沈方明和刘春梅是在大学二年级的时候开始正式确立恋爱关系的,到如今毕竟相爱走过了这么多年,沈方明觉得她是自己的知己,在落魄失意的时候一想到她就是莫大的安慰。
      沈方明思前想后,还是顺从了父母的要求,决定动身走这一趟陌生的行程,母亲满心欢喜,一边细细地嘱咐着他,一边急忙准备行李。
      大清早,天刚蒙蒙发亮,城市还在昏暗的路灯下沉睡,火车站里却是人影交错,车站是不分昼夜的,什么时候都有流动的人群,清晨,等车的旅客不算多,比起白天的繁忙,站台显得很萧条。
      “呜——呜”,火车发车前的最后警报声响起,沈方明踏上了列车,匆匆离开了晨曦中的大都市。
      
      
      
      
      
      
      火车隆隆驰骋在大地上,拼命向前方赶着路,沈方明坐在一节明亮的车厢内,和旅途的人们一道感受着轻微而有节奏的震动。
      一个人的旅途很沉闷,沈方明摆弄着小收音机打发时间,收音机的声音时断时续,要不时调整刻度指针,使沙哑的声音变得清晰动听,这时候才体会到这小玩意的大作用,不失为一件旅途的好伴侣。
      窗外的景致渐渐地使沈方明把那些烦人琐事抛到了脑后,很多私心杂念的东西都感觉到离他而远去,此刻他的脑海短暂的空白。
      天底下那些村庄和市镇,那些田野和青山,那些云朵和河流,那些生命和风景,都在沈方明鲜明的目光之内,在他伸手可及、呼吸可闻的窗外,但又一闪而过,只有天空是湛蓝的一望无际。
      午饭时间,大部分的旅客都是将就着吃泡面,长长的车厢能看到团团的热气腾腾,他才惊讶地知道原来火车上才是方便面的畅销市场,清爽流动的空气一下子变得浑浊不堪,弥漫着一股热烘烘的异味。沈方明根本没有胃口,什么都不想吃,他是短途旅程,马上就要到站了。
      晌午时分,火车减速了,缓缓朝前方的小站台靠过去,列车员通过爆音的广播提醒到站的乘客做好下车的准备。车厢里的乘客反映不大,都没有下车的欲望,他们的目的地还在远方吧。在他们看来,像这样沿途小站的停车只会延长他们的路途时间,给他们带来烦躁,乘客边伸伸懒腰边抱怨几声,末了还不耐烦地打上一串哈哈。
      铁打的车厢,流水的客。
      沈方明要在这个小站下车了,他拿好行李袋赶紧走过通道到车门边上等候,“咔嗒”一声,火车的缓冲动力镇得车厢的旅客打了个趔趄,他紧紧的抓稳扶手,“兹”火车长叹一声停住了。
      下了车,脚踏实地的感觉真好,沈方明深呼吸了一口清新空气,顿时把头晕脑涨抛给了火车,精神舒畅多了。
      火车是不会在此久留的,列车员“哔——哔”地吹着警示的哨音催促着火车起程,列车“扑兹扑兹”喘着粗气驶离了小站,身后留下大串白白的水蒸气。
      小站恢复了恬静,就好像刚才的火车根本没有到来过,沈方明被孤零零地甩在了站台。
      小站很小,简朴的站台上排列整齐地耸立着几根水泥电线杆,一排灰青色的平房是这里的主要建筑物,“石望”两个暗红的大字端庄地树立在房顶上,这是极其普通的小站的身份特征。站台前有两条铁轨,一条铁轨明晃晃地闪着寒光;另一条生满铁锈的铁轨上静静地伏着一节废弃了的车厢,好像已有些年月了。
      盛夏的太阳火辣辣,过分的热情让人受不了。
      一走出空调车厢,热浪就从四周包围而来,沈方明的衬衫上立即渗出了汗斑,他四处张望,两名把制服穿戴整齐的铁路员工显得素雅质朴,给小站平添了一丝的精神。小站绿树环抱、杂草从生,对面就是密密的树林、青青的山野,而另一边的远处是一个小城镇,小站有点居高临下,放眼望去,参差不齐的民居分别散布在条条弯曲的街道旁侧,错落有序的几片市井人头涌动,这一切都点缀在巨大的绿野之间。
      小站很简陋,几乎难以辨认出入站口,沈方明环视着小站找着出路。
      “小伙子,要到哪儿去啊?”一个高瘦的铁路员工迎面走了过来。一幅大边框的四方眼镜不协调地架在他的脸上。
      显然很容易从一身斯文打扮的沈方明身上辨认出是异乡客来。
      “大叔,这就是石望县了吧,我要到平南村去,该怎么走啊?”沈方明说道。
      “喔,是平东大队那边的村子,前边就是县城的小镇了,你到镇里的汽车站坐到平东路口的车,到了平东路口那边下车,往平东村的大路一直往里走,过了平东村就是平南村子啦。”大叔指着小站背后的小镇说。
      “还很远吗?”沈方明毫无方向感。
      “平东大队在我们县最西边,平南村子就在里面。你坐车到平东路口要个把小时吧,下了车还得要走土路进村呢。”
      沈方明连声感谢大叔。拎起行李袋走下了小站。
      “小——伙——子”,大叔还在后面指手划脚的关照着我这位陌生的过客:“出了站,沿着前面的这条老街走,二十分钟就到汽车站了。可要记住在平东路口下车啊。”
      沈方明回身挥挥手,心底感激着好人。
      刚出小站,停在路边上的几辆人力车就过来兜揽生意。盛情难却,沈方明决定坐上人力车,让它送自己去汽车站。这是个好主意,这大热天的天气,省了徒步找车站的心思,而且朴实的车夫承诺只要两块钱的车费,他不禁暗暗佩服小镇车夫的实在,他觉得起码要尊重他们赖于生存的劳动吧。
      沈方明擦了把汗,坐上了人力车。
      小镇的老街不宽,但很深远悠长,陈旧的人力车被不平的水泥路颠簸得叮呤作响。车行街中,差不多占了路的一半,幸得路人和行车不多,每相遇上过往的人和车,彼此相互之间就各闪到旁边礼让而过。
      午后,太阳正照的老街很安静,老街两边的人家门对着门,屋檐下有调皮走动的孩童,当街坐在门口的老人显得悠闲、呆滞,阳光和远处的蝉鸣使他们半梦半醒,树阴下,矮墙边上都围坐着一些清闲的妇女,她们边说着话,边低头赶着手里的针线活,杂货店、供销社门前倒有在做买卖的人,嗡嗡作响,大概是在讨价还价吧。
      老街没有人事喧嚷,也没有纷忙繁杂,静静地像在午睡,但轻轻的,隐隐的传出各种声响,清脆且动人,声声入耳,灌注全身。
      这一切让沈方明有一种特别的感觉,老街静幽,恬静的景象让他凌乱的心扉清空且宁静,让这个从繁华都市里来的人颇为感触,他看到小镇街市间的人们把日子过得简单舒适,让生命熨帖在既清净又方便的角落,他是羡慕这里的人家啊。
      穿过长长的老街,行人车辆渐渐的多起来了,过了济济攘攘的市集,人力车夫把沈方明送到了小镇的车站。
      汽车站是小镇最繁杂的地方,人来人往,男的女的,行者送者声响吵杂。沈方明东探西望,找到买票的玻璃窗口,花五块钱买好了车票,旋过人群上了汽车安坐下来,他的心才安稳了,现在就等着汽车把他送到平东路口去了。
      破旧的汽车发动了,隆隆的马达声震耳欲聋,汽车挤开人群,像只负重的甲虫,在街道上前行,拐过湾道,汽车终于爬上了大公路,加足马力朝西边驶去,马达的轰鸣声也变得轻快多了。
      公路上车辆稀少,两侧的夹道树用全副身心荫蔽路面,太阳在树叶的空隙处跳来跳去,明明暗暗像要把它的天真顽皮尽情泄露出来,但是,在没遮没挡的太阳底下你才能感受到它的老辣和残酷。
      车上坐满了一群农民,父老乡亲们相识不相识的都会拉拉家常,说说日子,交流些生活的信息,你我之间分着烟抽,不时爆发出哄笑。简单的话语流露出浓浓的泥土气息,粗糙的脸庞绽放质朴而开怀的笑容,破旧的车上让人陪感亲切。
      车上的乡亲显得那么的亲热,但是他,唯独是他一个人孤独,在脆弱的心中,无端的充满了淡淡的哀感。
      沈方明独坐无语,显得有点尴尬,他突然感到很不自在,在大都市可从来不与这些人为伍,一群土里土气的农民连他也庸俗了,他显出独有的清高,不去理会一群人的七嘴八舌,干脆扭过头去看窗外。
      车子驶过,一个个村落远了又近了,近了又远了,这些就是远行的游子叫做故土的地方吧。
      无边的丘陵,山连着山,山叠着山,但是所有的山又是坡度低缓的,所有的山又是线条柔和的,好像青绿的浪头,起伏着,推涌着一直连向高远的天际。蓬松的白云在深篮的天幕上轻轻地飘着,大地伸展着天边的夏绿。
      田野里,早稻已经被收割了,田地里齐刷刷的稻梗直挺挺地站着,田地一块块平整如砖。 田野里还有花花绿绿的庄稼,一簇簇的甘蔗,一丛丛的竹林,一畦畦的蔬菜、瓜棚,或远或近地点缀在田野中。常有波光粼粼的溪流小河从眼前滑过,给眼睛留下一层金银的闪光。
      岭南山区的地貌展现无遗,沈方明真想不到这山区的绿野竟是如此的清新,野外的空气会酿得如此的爽健。
      他以车窗作了镜框,把这些自然的图画看得迷醉,绿树枝头,蝉声浑如雨降,微风阵阵吹来,野景一幅幅闪过,此刻的沈方明已经眼前的自然大地深深吸引了,他甚至已经忘记了他的来处,就仿佛沉醉在一曲婉转绵长的风笛音乐中,自然啊,大地啊,生生不息,让他心情舒畅,莫名的喜悦让他的眼眶中闪动着泪花。
      “平东路口到了,去平东、平南的都下车啦。”大嗓门的售票员通知乘客下车。客车把沈方明和其他几个乘客丢在路旁,又急急忙忙地向公路那头驶远了,身后扬起一阵滚滚的尘土。
      公路在这里拐了个弯,旁边空出了一大块土场,从四方延伸出来的几条土路交汇在这里。土场上一棵大榕树枝繁叶茂,绿荫下几间青砖瓦房,干干净净的门庭,房前屋后还有郁郁葱葱的竹林,一家小屋经营着杂货,简单的货架摆卖着油盐酱醋、灯火烛香等一些最基本的日常用品。
      小店屋里屋外坐着好些乡亲,这里无疑是附近四里八村的农民出城、回村的驿站。
      屋前树下,或蹲或站着过路的老乡,有的正吧兹吧兹地抽着卷烟,有的正在盘点从镇上买回来的物品,有的正凑在一起闲聊。
      沈方明提着行李袋走过去小店门前,乡亲们用希奇的目光打量着这位文静的年轻人,让沈方明觉得浑身不自然。土路口尘土飞扬,沈方明造作地捂着嘴咳嗽了两下,看着这帮土包子农民和这小村野地,他估计大概就是这里了吧。
      他的目光在人群中搜索着一个人,是要来接他进村的富生叔,昨天就和富生叔通了电话,约好了来平东路口的小商店接他,沈方明的目光在乡亲们那一张张红红黑黑的脸庞掠过。
      “方明——方明”。
      沈方明转头寻声望去,一个中年人从小杂货店走过来,他眼前一亮,熟悉的身影在脑海闪过。“富生叔”,他一阵喜悦。
      “方明啊,路上辛苦了吧,”周富生一把接过沈方明手中的行李。
      “还好走,一路坐车都挺方便的。”沈方明擦了擦满脸的汗水。
      “到了就好,你也没来过这乡下的地方,我还担心昨天通电话时说得不清楚,我一大早就出来路口等你啦。”周富生从小店里拉来竹椅,“方明,来,快过来歇歇脚。”
      沈方明眼前这位庄稼汉,宽衣肥裤,板寸头,满腮胡子渣,岁月的刻刀在黝黑的脸庞上留下了风霜的痕迹,他一直都没有认真留意过富生叔的容颜,只有那深陷的眼睛是记忆中的熟悉。
      他记得一年前富生叔还到家里来过,那时的富生叔收拾得干净多了,刻意的整理也显得精神些,哪像现在不修边幅。
      “难得你愿意来乡下这地方,小的时候啊,你爸妈可是拉也拉不动啊”,周富生的话打断了沈方明的思绪。
      “以前啊,读书的时候要学习,读完书又要工作上班,一天到晚忙忙碌碌的,就算有点时间也窝在家里,没多大闲心到处跑。这一阵,刚辞职了,在家里闲呆着,就动了念头,到乡下来看看婆婆。”沈方明解释道。
      “年前你不是还在市里的报社做事吗?”富生叔是很留意沈家的事情的。
      “一直都在,不过前一阵刚了辞职,不愿意干了。”沈方明撒了个谎,脸上有点发烫,他是不愿意让人知道其实是自己被单位炒了鱿鱼。
      “来了就在这里好好玩上一阵,乡下可比城市里轻松自由多了。”周富生根本就没有在意沈方明的失业问题,“不过啊,我们这地方,条件是艰苦的了,生活不好,就怕你住不惯。”
      “没关系,年轻人一个,又不是什么娇生惯养的世家。”沈方明说的是实话,但是他的心中又不免有点担心顾虑,这山村难道真像自己想象的那么糟糕吗,那可无法呆了。
      周富生从小店墙边推出一辆自行车,挂好了行李袋,“走,方明,我们回家去。”
      “走吧!”沈方明望着前方青翠的山岭出神。
      上路了,沈方明踏上了乡村的土路。
      
      
      
      
      
      
      午后,太阳收敛了威严,但仍光灿耀眼地斜挂在天空中,周富生执意让沈方明带上草帽。
      周富生骑着自行车驮着沈方明在山路上颠簸,沈方明觉得这样坐自行车的样子十分的别扭,他情愿干脆走路还大方自在点,但是没有办法,这路都不知道还有多远。
      大路蜿蜒伸向山岭的深处,在山岭的边沿拐了大弯。土路裸露着碎石,崎岖难行。自行车为躲避石块,迂回前进。这条土路是乡村人祖祖辈辈走出来的,对于周富生来说是再熟悉不过的了,他的光阴岁月就是在这条路上往返走过的。
      “方明啊,我好久都没有什么空闲的时间进城里去,你爸、妈这一阵都还好吧?”周富生问道。
      “老样子,爸还是到厂里去上上班,只是妈老说在家里很无聊,厂里没班上,总还想自己找点事做,可现在哪有什么工作适合她这种几十岁又没有技术的人来做啊,也就是在家里闲着过日子罢了。”
      “本来我是该进城看看你们的了,可前那一阵子,你婆婆病了那一场,在镇上的医院里忙了几个月,家里落下了些零零散散的农活,里里外外的忙个不停,现在是刚刚收割完稻子,算是喘了口气。”周富生有点不好意思地说。
      “婆婆的病现在怎样了?”沈方明问道。
      “基本没大碍了,你爸在城里买的那些药挺管用的,再吃些就应该好了。”
      “我这都带来了,妈前几天给买了一个疗程的药,还有好些药材带了过来。”
      “啊,真多得你们一家子的关照啊,你婆婆的病全倚仗你爸了,要不是你爸那几天及时赶回来啊,我是没有办法处理妥当的,你婆婆的病就难说了。还有你妈,一直都那么细心周到,你婆婆老念叨着呢!”这是周富生发自心底的感激话语。
      “说这么干嘛,都是自家人。家里的农活很忙吗?”沈方明突然想问问山村里的事情。
      “说忙也行,说不忙也行,虽然时间很自由,可乡下人也很难闲着,手头上总可以找些事情来做。”
      “这两年家里的收成还好吧?”其实沈方明对于农村的庄稼收成根本就没有什么判断好与坏的概念。
      “庄稼人靠天吃饭,这两年风调雨顺,地里的庄稼长得都还不错,今年的天气也算好,刚收割的早稻又增产了,家里的生活嘛,比起以前大有改善了,日子凑合着过吧。”周富生似乎已经对目前的生活妥协了,安稳地过清淡的日子别无所求,更不用说什么美好的打算了。
      沈方明不禁回想起早些年前,富生叔到自己家里来,常常诉说艰苦的日子难过,现在才深有感触。
      周富生接着说:“这年头,哪家都不愁吃穿,但是乡下人的日子还是难啊,虽说庄稼收成好了,都不缺粮食,但是我们靠地里的庄稼刨不出几个钱来啊,化肥、农药啊也要花上不少的钱,守着几亩地一年到头也只能是刚够解决温饱。现在,家里靠养两头猪挣些钱,可这猪价年年下降,也只能挣那么一点点,够家里平日的花销。”
      沈方明听着不禁有点心酸,原来农民的日子还是很艰辛啊。
      “对了,家里那两孩子也都得要上学,眼看这九月开学的费用也要一笔开销了。”周富生一下子又想起来了伤脑筋的事。
      “开林上多少年级了?”沈方明想起富生叔是有两个儿子的。
      “开林升初一,老二也三年级了,我打算过一阵把谷子卖了,两亩地的花生也可以收了榨油卖,就能差不多能凑够钱了。”周富生把日子安排得心中有数。
      “开林都上初中了,时间过得真快啊。”沈方明不由得感慨。
      沈方明一直都还没见到过富生叔以前经常提起的儿子,但是,在他的印象中富生叔的儿子都还是年幼的小屁孩,想不到,转眼间就听说上中学了,时间飞逝啊。不过,他仔细想想,自己毕业工作都三年了,从浑浑噩噩的大学时代到现在,这时间还不是一晃而过的吗?
      “是啊,孩子都长大了。”周富生虽然感到生活的压力,但同时感到一种欣慰。
      土路崎岖不平,周富生集中精力控制着自行车。
      路依山边而开,丘陵的山岭虽不高,但山是好山,杂花生树,郁郁葱葱,几块裸露着的大石头,见棱见骨。
      转过山坳,眼前一亮,平坦的谷地,开阔的田洞,稀疏的村落,真有“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的感觉。
      夏收刚过,被割去稻穗的稻桩站满了田野,大片的土地像长满了胡子,显得苍老而生硬。稻谷是收割入库了,大田里还留着稻草垛,而更多的稻草已进入了农民的厨房,它们的灵魂想是随着一间间农舍的烟囱飞上了天际。
      田头地尾零星散落着低头弯腰耕作的农民,他们在照料着成长的庄稼。一片青青、灰灰的农舍掩映在绿树丛中,近近地就在眼前。
      “这就是平东村,过了这村子再往里走就到我们平南村了。”周富生提醒着沈方明。
      过了平东村子,是一大片的田野,骑过了一段费劲的爬坡路,车子顺着山路一溜而下绕过了山梁,眼前又一片广阔的田野。远处列峰排空,挡在天边,那可算大山岭了,山势雄厚,林壑深邃,山峰飘过朵朵白云。山脚下一片村落的轮廓隐隐若现。
      “富生叔,那就是我们的村子了吧。”沈方明看到远方已被高高的山岭挡住了去路。
      “是的,就快到了,这山路难走,颠得你都麻了吧。”周富生加紧了骑车。
      一条哗哗的河水穿田野而来,过了石板桥就是山村了,村口的一棵高大浓密的龙眼树,枝繁叶茂,细细一看,青青的龙眼结满了树。树荫下有一个年久失修的土祠堂,这个古老的小庙宇见证了岁月的沧桑和乡村的变迁。
      村庄里人来人往,远看寂静的村庄原来也生生不息,周富生不时和碰头的乡亲邻里打着招呼。
      “富生,去圩回来啊,这后生是你家亲戚啊?”一个扛着锄头的老头从身旁经过。
      “是啊,这我侄子,城里来的,老叔你还下地去呀。”周富生答道。
      “坡地的那片豆子都涨苞了,去锄锄草。”老头也没有回头就走了。
      这里是岭南的山区,地僻而土不荒,山深而人不少。村子不算大,可内容不少,真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村中都是零零散散的砖瓦房子,村中有庭院,有晒场,有菜园,有池塘,四处散布,但一切又那么错落有致,形成了一条村子。鸡、鸭、鹅在村子里四处散着步,寻觅着食物,老狗趴在门前似睡非睡,留意着过往的陌生人,村庄是那么的安详。
      两人走进村子,往一条岔道拐了进去,过了一片竹林,一个整齐的院落出现在面前。
      “到了,就是这间了。”周富生指着眼前的院落。
      “好大的房子啊!”住惯了楼房的沈方明一下开了眼。
      院子里并排着五间过的房子,虽然是青砖瓦房,但是显得高大宽敞,门前的院落收拾得干干净净,旁边的一块晒场上晒着金黄的谷子。
      “回来啦。”周富生把车子推到墙根边上,向里面大声招呼着。
      不一会,一个三十多岁的妇女闻声从屋子里走出来,她就是周富生的妻子马兰。
      沈方明的脑海依稀还保留着对马兰婶的模糊印象,因为好多年前马兰婶也曾经随富生叔到过家里来。
      眼前的马兰婶齐耳的短发,一身干净整洁的衣服显得很质朴。
      “是方明呀,可才到啊,都等大半天了,”马兰婶连忙放下手里的家务活。
      “是啊,都算快的啦,一路还顺利,”沈方明说道。
      马兰婶忙着提起桶到泵井前打水,“方明,可累了吧,先来擦把汗吧。”
      “婆婆呢?”沈方明问道。
      “在屋后的菜地呢。”马兰婶向屋后大声叫道,“妈——妈,方明到了。”
      片刻,从屋后转出来一位老婆婆,阿婆的头发花白,脸上褶皱的皮肉上散布着星星点点的老人斑,这可是漫长岁月的印记。阿婆是典型的农村老妇人,她从嫁入这村子开始,就把一生托付给了这家子,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勤勤恳恳地劳作在这方水土上。
      “是方明啊,刚到啊,”阿婆笑呵呵地说:“看我这老耳都不中用了,有人进来都没听见声响。”
      “婆婆,是我啊。”沈方明看到婆婆的样子跟几年前来家里的时候没什么变化,他看到阿婆手里拿着米筛子,“婆婆,身体康复了吧,都忙着干活了。”
      “没事了,在床上躺了一个多月,憋得慌,身体一好,就坐不住,得动一下这把老骨头,刚在菜园子里筛一下旧米糠。”阿婆摆下手中的家伙。
      “方明啊,你老远的过来,可得在婆婆这里好好住上一阵。”阿婆好像一早就在心里做好了安排。
      沈方明只能是满口答应,他心里想,这下子看来三、两天是走不了的了,不知道要留住多久呢?然而这可是乡村人真挚的热诚啊,他哪好推却好意。
      “方明啊,过来洗洗手,洗把脸。”马兰婶端来一盘从水泵打上来的井水。
      沈方明洗了一把脸,一阵清凉透骨而来,“好凉快啊!”他确实有点累了,痛快地洗擦,让一身的暑气和一脸的疲惫随清凉的井水流逝,就连涌动的汗腺也被井水的清凉镇住了。
      “这可是地下水啊,比你们城里的自来水清凉多了。”富生叔也在水泵前哗啦啦地洗着手脚。
      搬来竹椅,坐在屋前的树荫下,清风蝉鸣,沈方明感觉到特别的舒畅,这一种舒爽的感觉前所未有,是在繁华的都市里难以寻觅的。
      他还惊奇地发现这里的白开水特别的解渴,粘稠而且有股甜丝丝的味道,还真是稀奇。他这模样可把马兰婶笑弯了腰,“这是粥水啊,我们乡下人是从不喝白开水的。”
      日暮时分,太阳像喝醉了酒,红着脸慢慢朝西边沉去了,山村也结束了忙碌的一天,远处偶尔传来一两声牛哞。拉开嗓门喊了一天的蝉儿也已经变得有气无力了,断断续续嘶哑地叫上一阵,这时候,归巢的鸟儿们最热闹,呼朋引类,吵沸了两边山坡的林子。
      “阿兰,牛牵回来了吗?”富生叔问。
      “开林和老二牵去放了,在莲塘地里。”马兰婶抱了一把柴草到厨房开始做晚饭了,“开林——开林。”马兰婶的喊声久久回荡在村子的上空。
      好一会儿,一高一矮两个黑瘦的孩子跑着回来了。那高的就是开林,虽然这孩子也开始发育了,但和城市里的同龄孩子相比,明显瘦弱多了,他穿长衣短裤,头上戴着顶大草帽盖住了半个脸,样子显的很滑稽,但是这种打扮在乡村里是很常见的,其实稍大一点的孩子都懂得里面的道理,穿着短裤当然是为了保持凉快,而草帽和长袖衣服则是为了遮挡太阳的暴晒,以免脸上和胳膊手臂被晒得黑不溜湫的,这样到上学的时候就可以大胆地穿上短袖的衣服了,而不怕被同学们笑话是“黑碳头”了。
      开林开学就要升上初一了,他已经是个大孩子了,“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村里像他这年龄阶段的孩子都已经可以独当一面了,无论是田头地尾的农活,还是屋前屋后的家务活,他们都能干得上手,完全算得上家里的一个劳动力了。
      但是孩子终归是孩子,孩子总有他们的天性,所以贪玩和偷懒是常有的事,这也就让大嗓门的父母有了发泄的对象,因而乡村里是常常能听到凶恶地咒骂自己家孩子的声音,一让暴躁的父母逮上了机会,就扯开嗓门,提高音调,惟恐声音不够大,那骂声在空旷的村子飘扬,路过的人听了一笑了知。其实,那骂在嘴上,疼却是在心里,孩子也是一副鬼脸或是抿着嘴笑了逃开。这种声音是那么的独特,这可是乡村生活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啊,沉寂的乡村不能少了这种可爱的嘈杂声响。
      开林一进院子就看见有个陌生的大哥哥,正和婆婆坐在一块说着话,他已经猜出这位陌生人就是今天要来家里的方明哥了。开林早已经懂事,这山村里的孩子见到城市里的来人,显得有点害羞,缅甸地走过来低低地叫了声“方明哥”,就进厨房去了,呆在里面帮忙生火做饭不出来了。
      老二跟在后面屁颠屁颠地跑了进来,手里拿着刚抓到的蝉,走着路还左顾右盼东张西望。
      婆婆召唤老二来到跟前,一本正经地问了一通话,老二如实地回答了下午放牛的工作情况,说牛吃得很饱,还向婆婆保证没有偷偷到河里去游泳,婆婆这才笑了笑。
      老二倒是没有怕生面人,对于这个从城里来的大哥早以耳熟能详,现在看到大人常提起的方明哥就在眼前,当然很感兴趣,早凑过去和沈方明套近乎了,乡村孩子的那份纯真烂漫很快就使他对方明哥产生了羡慕之情,津津有味地听方明哥说起城里的东西。
      沈方明很快也被农村孩子的天真、单纯而又颇有趣味的话语感染了,他原本还保持着那点斯文人的架子,不知不觉地就抛到了脑后,他听到老二说的一些玩耍事儿感到很新奇,原来这山村里还真有那么许多的乐事啊,不禁焕发起他那和善的本性,很融合地和婆婆、老二聊起了村里城外的趣事。
      家家户户都做晚饭了,袅袅炊烟从每家的房顶爬出来,自由地飞向天空。
      乡村的炊烟是柴草的魂魄,从农家的厨房的门啊,窗啊,缝隙啊钻出来,从高高矮矮的烟囱里冒出来,从防前屋后的树间绕过来,没有风的时候就倚在自家庭院里的树顶上静静地养神,翘首远望;有的时候又和别家的炊烟有一搭没一搭儿地聊着天,实在不过瘾,就串门过去聊聊。乡亲远远就能认出自家的炊烟:“那就是我家的。”缭绕中,袅袅的炊烟让黄昏的乡村更闲适。
      袅袅的炊烟是属于乡村特有的,城市的炊烟是不会袅袅的。城市的人们,在匆匆忙忙下班归来后火烧火燎地进家做饭,各家各户的抽油烟机各显神通,热闹得嗡嗡作响,炊烟就被分解得支离破碎,然后又从烟囱口推涌而出。
      城市的炊烟是油烟,油啊,水啊负载太多,城市的炊烟稠密起来,拥挤起来,分不出你我,来不及思想,来不及停留,筋斗流水地随着时代的脚步走了,虽然不知去何方,但是大家还是紧紧张张地赶着路,似乎很有目的,其实却没有目的。
      城市里的炊烟顾不得捡拾自己过来的路,顾不得审视自己的环境,在一味地追赶,连自家的炊烟都无法手牵着手肩并肩地如影随形,很快便失散了,所以城市里的炊烟不成缕,不成片,是拉碎的烟的颗粒,很陌生很孤单地挤在一起,谁跟谁都不认识,谁都不想去了解谁,互相冷漠地对望着。炊烟多的地方,没有了炊烟,城市里的袅袅炊烟哪儿去了?
      落日黄昏,晚霞中的天空还很光亮,明净且高远。
      乡村人家在安排着一切家庭成员的晚饭。阿婆召唤着鸡、鸭、鹅一群东游西荡的家伙回笼,饥饿的它们见到阿婆手里熟悉的谷物,围着团团转,鸡言鸭语地响成一片。阿婆喂着它们吃饭,一边维持着秩序,一边清点着成员。
      周富生也在忙着家务活,先是安顿好牛,给牛棚提去一桶清水。然后就提着满满的一大桶粮食、饲料的混合物到屋后喂两个大食客——肥猪。
      沈方明突发兴趣,跟着到猪栏看喂猪。他看见一群闹哄哄抢食的大白猪顿为反感,轻蔑地看着这群小眼睛的家伙。猪能有什么远大的理想?就算它们显得无所事事,万事无所谓的样子,卿卿哼哼的过着无聊的日子,可到年底也终要成为人们的盆中餐,桌上菜啊。不过这种家伙在对待生活上最重要的两件事情——吃和睡是从来就不会马虎的,看来它们的生活态度还是乐观的,要不它们怎能个个长成那样的大胖子!但是它们的结局都是悲哀的,一旦被人民群众盯上它们哪个长胖了,那么它的死期也不远了。
      周富生每天都好生将养着这两头猪,心里打着如意算盘:等到年底把猪给卖了,多少都能挣上点辛苦钱,到明年春天两个孩子的学费也就够了,过年时的开销也要用上一些,兴许还有点剩余的钱,可以留着买猪苗啊,买点化肥、农药,或者是几件衣裤,或者是一套新厨具,什么都行吧,反正家里也还缺点东西。
      乡村的家禽、家畜都是农民的财富,是农民手里的活存折,乡村人都珍爱它们,细心地照料它们如同自己的生命一样,所以乡村人在自己吃饭以前都要先款待好它们,无论是清早还是傍晚。
      周富生燃上一支烟,静静地蹲在一旁听着牲口吃食,在烟草味道的刺激下,在烟雾的熏绕里,那眼睛眯成了一条线,凝聚的眼神落在远远的田野上,在思索着明天的日子吧。
      乡村人的晚饭是一家人最休闲的时光,院子里已摆好桌椅,饭菜也上桌了,黄黄绿绿的好几样。开饭了,马兰婶给我装了满满的一碗米饭,白花花的大米饭,粒粒饱涨,腾腾的热气散发出甜甜的香味。
      “这就是早稻的六月禾,刚收割的新米。”周富生说。
      新鲜的大米,夹几粒入口,清香甘甜,虽是最普通的品种,难比都市里名牌的香米、水晶米,没有浓郁味道和过分的精细柔软,但是乡村的米饭能让你真切感受到土地的清新气息。
      “现在好过了,以前的日子,辛辛苦苦种了一年的田,也难得吃上几顿干米饭!” 阿婆对方明说起了感慨的事情。
      经历过旧年代的人们,总是感激着生活的来之不易。
      “妈,都什么年代了,那家还缺粮食,谁还愁这几粒米。”周富生不愿意听提起陈年旧事,孩提时候的饥饿也没给匆匆的成长留下太多的印象,成长总有苦恼,但记吃不记愁。眼下,四十出头的富生叔考虑的是如何把地种好,尽量使地多出产些东西,好让家里的生活改善,日子过得好一点。
      “妈,我们乡下人可落后了,人家城里人早就不光顾着这米饭了,可讲究什么科学饮食、营养搭配了,还说吃饭不能吃得太饱,要保持良好的状态呢。”马兰婶说得头头是道,“方明,你说是不是啊!”
      “有这种说法。”沈方明不好意思地说,他总觉得这些科学的生活理论和这刚解决温饱的穷乡僻壤地方格格不入。
      “人家那叫小——小康水平,我要是吃个八成饱,下地干活那也只能干一半的工夫。”周富生讲得最实在。
      马兰婶和阿婆一味劝沈方明多吃,理由很充分说是城里难得有这么新鲜又没上农药的蔬菜。桌上的菜可以看出是马兰婶精心做的,他边吃边辨认着,炒得油绿的是菜心,五花肥肉和豆角做了一碟,一盘香喷喷的葱花鸡蛋,一锅清亮的菜汤,可能是芥菜吧,还有一堆红红黄黄的番薯,皮碇肉开,咧咧地张着口,露出鲜嫩的薯肉,使人垂涎欲滴。虽没有城市的大鱼大肉,但已是丰盛的饭菜了。
      开林和老二是顾不上理会大人们的说话,一直在专心致志地享用丰盛的晚餐。
      这是山村人家招呼客人盛情的款待了,这顿晚饭的丰富足以让别家的小孩子羡慕不已。除了过年过节和喜庆的日子,山村人家大部分时间还是过着清淡的生活。水汪汪的青菜萝卜,大锅里蒸出的番薯芋头,原汁原味的菜干咸菜,养育着山村里的人民。
      “来婆婆这里就当自己家一样,不要客气。乡下饭菜的油水少,很快就会饿的,你可要吃饱啊。”阿婆还是强调他要多吃。
      沈方明这顿饭吃得很饱,口遗清香,虽然清淡,已经让他心满意足了。
      天完全暗了,浓浓的黑色物质占领了整个空间,乡村人家的亮灯了,昏黄的光线从屋子、窗子透出来,淡淡地散开,幽幽的灯火伴着寂寂的山野,天底下,群山中,远远近近的一盏盏黄晕在巨大的黑暗中摇曳,证明着人家的存在,那亮点不就像是天灯吗?
      晚来风急,山风在树梢上呼呼地打转,然后轻轻地滑过草丛,柔柔地拂过院子。土地还微微地散着热气,使人在阵阵凉风中还有暖暖的感觉,这舒适的感觉只大自然独有。
      厨房里传出噼噼啪啪的柴火声,马兰婶还在忙碌着家务,白蒙蒙的水蒸气使厨房的小灯更加的朦胧。
      老二洗完了澡,像只出水的猴子,竖着刺猬似的头发,显得好精神。阿婆也洗完了澡,梳理着油油的头发,在黑暗中还反着光。
      沈方明是憋着一肚子气去洗澡的,原来他已经打好了井水,却被婆婆拦住了,大家一致坚决反对他洗冷水,坚持必须要他洗热水,说是乡村不比城市,水土寒凉,晚上用这里的井水洗澡特别的冰凉,人受不了。
      青年后生一个,也从来就没有娇生惯养过,他在家里就是洗冷水的,来到这山村难道就显得特别的金贵了吗?这大热暑天,还连冷水都不敢洗了,凭什么就小看他,他是窝了气。
      执拗不过,他只好接过马兰婶装好的一桶热水。
      乡村的房子是没有专门浴室的,除了冬季里寒冷的天气外,男人、小孩都是不躲在屋子里洗澡的,而是在水井前的洗水池前洗澡的,一来可以让屋子的泥地板少沾水分,保持干燥,而且在空旷的地方洗澡痛快。
      厨房旁边角落边上的洗水池是露天的浴室,在这里洗澡充满了野趣,别有番风味。身后是大快的庄稼地,一片茂盛的林子,春天有桑苗,夏天有玉米,秋天有甘蔗,正好是露天浴室的天然屏障。只有星星的夜晚,四周漆黑,几步外就分辨不清,在洗澡时光听见哗哗的水声,却不见人影。即使是有月亮的晚上,月光把大地照得白花花的,也大可放心,这乡间野地里也难得有出来瞎逛的闲人,只有那些呆在草丛中,田沟里,墙根边的小东西眨着闪烁的眼睛注视着你的一举一动,它们看了也白看——看不懂,所以你可大大方方地尽情洗浴。
      沈方明觉得这样子洗澡很难为情,他就知道这烂鬼地方没什么文明好讲,还真想不到这样子的随便,可只有女人是在屋子里面洗澡的呀,自己也是个大男子汉啊,要是进屋里洗,不是明摆给人笑话吗?
      入乡随俗,但是他还是觉得特别的别扭。
      夜来晚风清凉,山风掠过,没遮没挡,像有一只冰凉手抚摩光溜溜的身体,肌肤一阵紧缩,全身起了鸡皮疙瘩,未洗就感觉冷了,更别说是用冰凉的井水洗了,他才明白婆婆说的道理所在。
      暖暖的水淋浴全身,夹杂着片刻的风凉,温而不火,洗完澡,暖暖的身子又感受到清凉的风,真是清新舒爽,给他的感觉真是奇妙无穷。
      晚上在院子里乘凉、聊天,或到别家院子串门是乡村人一天最闲逸的活动,也是晚饭后乡村人的主要夜生活。
      院子里微微地泛着昏黄的灯光,阿婆坐在竹椅乘凉,手中的大葵扇一摇一摆,给依偎在腿边的老二扇着凉,赶着蚊子。
      这安详的夏夜,风儿传来远处低低的狗吠,仿佛还有窃窃私语的人声,一切东西都影影错错,模糊地只看见轮廓,黑暗中总好像藏着好些神秘的东西。
      那边有几点星火在闪动,莫非是天星下凡,没有的事,那只是萤火虫,时有一二老虫从黑暗中飞出,发出淡绿的萤光如豆大的火种,时高时低,时而闪烁,忽然又不见,倍增鬼趣,真是“轻罗小扇扑流萤”。
      沈方明搬来竹椅,坐在这农家院子中间,他有点恍惚,自己昨天还身处高楼林立,车水马龙的大都市,现在身边四周却是荒山野岭,陪伴着寂寂的乡村夜色,这不会是梦境吧!
      恬静的夜让他的心情很舒坦,轻松的头脑中藏不住那些烦琐,他不愿意再伤脑筋想那些无谓的烦恼事了,在这里他仿佛找到了精神的驿站,这里没有打扰,没有压力,可以让他切底地放松一下了,他躺坐在竹椅上,感受着这夜的气氛。
      头顶上的星星布满天际,冥冥灭灭,他才发现广袤的宇宙原来可以离他这么的近,差不多能随手摘星了。
      盛夏时节的虫子逐花而来,成群结队,树林中草丛里,菜畦和野地上都是各种虫子的乐园,月夜星光下,虫鸣如山雨骤来,唧唧咯咯,此起彼落,震耳欲聋,嘈杂终宵,最动听的就是那山野的长驻歌手蟋蟀和油铃子。
      听虫声是造物主给予山村人家独享的音乐会,山村人早以习以为常,耳朵都听起了茧,所以也没有太大的感觉了,好像充耳不闻。只是像他这些城市人对这天籁之音是惊叹不已,加之树叶萧萧,草捎瑟瑟,这样的山村协奏曲是绝无翻版可言的。
      晚风如凉,山村人家的夜是完整的,没有一丝多余的人造光源,山村人家的夜才是真正的夜,寂静得如一幅静默的风景画,又如一阕幽幽的宋词,他的心中泛起了一阵涟漪,不禁激发了肚中的文墨,轻吟起:“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稻花香里说丰年,听取蛙声一片。七八个星天外,两三点雨山前。旧时茅店社林边,路转溪桥忽见。”
      这景象仿如梦幻,但是就算是做梦也不会梦到这意境吧,他不时地在提醒着自己并不是在做梦。
      山村的人家习惯早睡,阿婆带着迷糊的孩子回房睡觉去了。马兰婶领安顿好方明后也去睡了。
      为他准备的床铺,铺上了洗得干净的被子和枕巾,还淡淡地散发着阳光的味道,拉灭电灯,立刻漆黑如入瓮,伸手不见五指,全然没有了方向。
      他躺在床上不禁感叹,山村和城市真是两个完全不同世界啊。都市的夜刚刚开始,华灯初上,闹市如潮,更有众多的娱乐场所灯红酒绿,懂得“享受生活”的人们迷醉其中,夜被璀璨灯火割裂得毫无章法的破碎,一片光明,一片黑暗。
      不一会儿眼皮就打架了,脑垂体皮下的激素产生了作用,睡意远远袭来。他无力抵抗疲惫和安逸的环境,意识模糊了,风声柔了,虫声远了,伴着枕头里油柑叶的馨香,他安然睡去。
      除了那些夜游的东西,山村的一切都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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