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山高中

作者:StunningK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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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4 章


      14.

      自习时按照学习小组分坐,方辉拿着书本和纸笔,在自己的座位上犹犹豫豫,不敢轻举妄动。
      盛安想到宋清让那天说过的话,也想替他分担一些,便主动拿着书和试卷坐到了方辉对面的空位上。

      方辉的数学实在是太差了,盛安粗略问了两句,简直不知道该从哪里说起。
      他翻着方辉的数学书,那上面没什么笔记和认真听讲的痕迹,几乎全是涂鸦。
      方辉伸手去挡:“别看,我……我随便瞎画的。”
      盛安也常常在不喜欢的课上画画涂鸦,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的地方。而且他仔细一看,方辉的画比自己要好一大截,非常优秀。
      “这些都是你画的?”盛安问。
      方辉怯怯地点头。
      “很厉害。”盛安这话倒是衷心的。
      他小时候也爱看漫画,一直很佩服画画好的人。
      方辉十分感动,诚恳地说:“谢谢你。头一次有人这样夸我。”
      盛安翻开书,随口应道:“恩,没必要太在意别人的看法。”

      盛安的数学成绩实在是好,他似乎天生对数字敏感。虽然文科班的数学比理科班要简单些,但对方辉来说还是太困难了。
      辅导做到一半,方辉突然问:“你……数学这么好,为什么来文科班?”
      “文科班男生少,安静。”盛安没把这个话题接下去,说:“你回去把这两套选择和填空做了吧,大题就不管了,一时半会儿做不出来也是浪费时间。先考到及格线再说。”
      方辉点点头。

      发历史作业的时候盛安发现没有他自己的,遂趁着下课去了一趟办公室。

      盛安推开办公室的门,宋清让正在判一班的历史作业,另有一本批改过的作业摊在手边。
      “宋老师,”办公室里还有别的人,盛安只能像普通学生那样称呼他:“我的历史作业……”
      宋清让说:“噢,在我这里。”他指了指那本单独摊开的作业,说:“等一下,马上改完了。”
      盛安不想回教室,想赖在宋清让跟前,就手从旁边拉了一把椅子然后跨坐在上边,手撑着椅背,语气有点神气:“我全对啊?”
      “想得美,”宋清让快速批过几页一个字都没写的大题,说:“先改了你的,顺手当标答用。”

      盛安撇撇嘴。
      他从前不太喜欢历史,觉得就是死记硬背而已实在没意思。不过自打宋清让来,他再也没在历史课上开过小差,历史甚至一跃成为了他最喜欢的科目。
      恨不得一天九堂课全都是历史。

      现在的老师基本都用中性笔写字,办公室的储物柜里常年放着分量充足的红笔黑笔。唯独宋清让作风老派,至今还在用着钢笔和墨水。
      盛安在旁边等着,办公室里一时只能听见笔尖划过纸页的沙沙声。
      “哎哟。”宋清让一声惊呼。
      盛安凑过去看:“怎么了?”
      “笔坏了。”宋清让盯着笔尖看了看,说:“又写劈叉了。”
      宋清让常用的钢笔是老式的英雄616,写得顺手,几块钱一支,批发价更便宜。不过有的质量好能用一年,有的质量不好可能用上三天就会坏掉。他将坏了的那只放下,在抽屉里拿了一支新的。
      “你怎么不换个牌子?”盛安说:“见你坏过两支了。”
      宋清让旋开放在桌角的墨水瓶,重新灌注,“可能有点念旧吧,用了好多年,习惯了。”

      隔壁老王到储物柜前拿卷子,听到两个人对话,说:“哎,还是年轻老师和这些学生们有共同语言些。”
      宋清让笑着回答:“您怎么忽然这么说啊?”
      “盛安啊,”老王说:“教了他一年,从来没见过他和谁这么讲过话,像和自己的哥哥似的。”
      盛安有点窘迫,宋清让回头似笑非笑地看了他一眼:“是吧,以前脾气可坏了。”
      盛安无声地说:“我哪有?”
      宋清让拍了拍他的后脑勺,“少犟嘴。”

      那天放学后,盛安破例没有和宋清让一起走,而是绕路去了松山市内唯一的一间高级商场。
      一楼有一间不大的万宝龙专柜,他只听说这是一个十分优秀的品牌,也知道它很贵,但具体多少钱,他要亲自去看看。

      他想去那里面给宋清让挑一支可以用很多年都不会坏的好钢笔,当做下个月的圣诞礼物。
      他想让宋清让拥有一切的好东西,这愿望太迫切了,迫切到让他甚至变得有些鲁莽。
      他穿着普通高中生的校服走进店里,没有人觉得他买得起什么。
      也正像别人认为的那样,他的确买不起任何东西。

      那些四位数,甚至五位数的钢笔对他来说太昂贵了。
      他手里最大笔的存款不能动,那是他父母留给他上大学的钱。他打工兼职得来的报酬要应付每个月的生活和家里的水电费,匀下来一个月其实也剩不下多少。
      他今年的圣诞愿望,是可以用自己挣到的钱为宋清让买下一支他需要的笔,可他根本就办不到。

      被金灿灿的灯光照射着的,高贵地躺在柜台左边的那只镂空花纹的黑色钢笔,多适合宋清让啊。还有另一边的玻璃柜里,那只银白色的笔,握在宋清让的手里一定会显得更加好看,不是吗?他看着,想着,在心里盘算着。

      他想,要打工多久才能攒下一只万宝龙的钱呢?答案是很久很久。

      导购开始用冷漠地表情看着他了——他知道那是一种委婉的驱逐令。
      他觉得有点无地自容。
      于是攥紧了拳头,一言不发地转身离开了。

      这一年,他只是一个空有一腔真心的,却也贫穷的年轻人。
      当很多年后,他再走进这些昂贵的店面里时,导购会恭敬地向他行礼,他买得起任何他想买的东西。

      可是这个世界上,又有什么东西比真心更值钱呢?

      宋清让回家前接到了宋母打来的电话,说周阿姨今天晚上会带着介绍的女孩子过来吃饭。
      他不能怠慢这个只见过照片的陌生女孩子,尤其是当她要独自来自己家里做客的时候。
      他打车急匆匆地赶了回去,家里正好饭菜上桌,只等他的到来。

      女孩名叫裴晶,今天明显是有心打扮过,披肩发与淡粉色的唇彩衬得她略显平凡的五官也秀丽可人起来。
      饭后一会儿,周阿姨先离席,留裴晶一个人在桌上。裴晶显然没料到周阿姨就这样走了,一时有些惶惑。
      宋清让见她实在尴尬,就说:“有点晚了,我先送你回去吧。”

      宋母见儿子说完起身就去拿外套,一点别的意思也没有,不做声,默默收拾碗筷进了厨房。

      裴晶对宋清让充满了好感。这个男人个子很高,皮肤很好,相貌干净又温和,说话得体有教养,学历也很好。
      她都不知道这种条件的男人为什么会单身至今,并且像个大馅饼一样砸到了自己头上。

      “裴晶,你谈过恋爱吗?”家里走去公车站的小路上,宋清让这样问她。
      裴晶紧张地回答:“没……”
      “我也没有。”宋清让有点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头,“我不太知道怎么和女孩子相处。”
      “那,你的意思是?”裴晶想,这是要直接拒绝吗?——她果然还是配不上这样优秀的男人。
      宋清让见她语气里带着失落,连忙解释:“不不,我的意思是,我们从朋友做起,可以吗?慢慢相处看看是不是真的合适。当然,你可以去见别的人,我完全不会介意。”

      宋清让的意思是,他知道裴晶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时间宝贵,只希望自己不会耽误她的时间。
      而周阿姨所崇尚的速配婚姻,也的确是对婚姻不负责的表现。
      裴晶连忙点头,这想法竟然与她自己的不谋而合。
      她现在是在挑选要走过一生的结婚对象,再有好感,也必须慎重慎重再慎重。

      宋清让送她到了车站,给了她联系方式,叫她到家一定给自己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才放心。
      裴晶笑着答应。

      回家的路上,宋清让莫名又想起盛安。他在想,倘若他知道了这件事,又会怎么样呢?
      路灯时亮时暗,就像他此时的心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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