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死这个魔王,我就回老家结婚了

作者:腿毛二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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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2.15


      司各特捧着烤鸡啤酒和一大块面包走进来的时候,被我满头头发参差不齐的样子和满地被屋外的夜风吹得乱飞的碎金发吓住了。

      他把食物放到房间内唯一的一张小桌子上,却犹疑着不敢上前。

      “怎么了,蠢小子?”乔治大笑:“才这么会儿,你就不认识你的小朋友了吗?”

      司各特这才恍然大悟:“老爹,辛德瑞拉怎么变成这样了?你为什么要剪她的头发?”

      乔治大叔狠狠地拍了拍男孩的头,换回他一声吃痛的抱怨:“什么辛德瑞拉不辛德瑞拉的,这么绕口的名字不要也罢!你刚刚不是还希望我能让你的小朋友留下来吗?从今天开始,她就加入我们了。”

      看起来只听懂了最后一句话的司各特立刻睁大了眼睛,又沾了煤灰的小脸上不由自主地露出开心的模样:“啊,真的吗?!谢谢老爹!!”

      一转脸,见我眼睛一眨不眨地看他,男孩突然脸上一红,努力想要抿紧刚刚笑得咧开了的嘴角,撅嘴掩饰道:“我,我是因为欠你的钱才让老爹收留你的啊,才不是同情你或者别的什么啊,你可别误会!”

      我摇摇头,表示没有误会他,低声说了句:“谢谢。”

      然后对他露出了一个发自内心的感激的笑容。
      虽然我对他有什么样的想法无所谓,不过如果不是他,我也不会有能留下来的机会。

      但男孩显然误解了我的动作,他猛地转过身去,闷声道:“我再出去一趟,还剩点铜板,正好能再多买一罐麦酒和奶酪。”便匆匆又推开门跑了出去。

      “我还是第一次看到司各特这么开心。”乔治大叔看着他一溜烟跑远的背影感叹道。

      注意到我怀疑的眼神,他笑道:“怎么,你不相信吗?那孩子没有什么朋友,你能当他的朋友也不坏。”

      我摇摇头:“不是永远的朋友,不要也罢。”

      “什么?”

      “一百七十一天。”我念出那个用五十七枚金币和杰拉德被砍的一刀买回来的安全天数:“就算从今天开始,我们也最多只能做一百七十一天的朋友。这样短暂的友谊,在结束以后只能给人带来回忆和悲伤。”

      男人沉默了片刻,然后开口道:“你不要告诉司各特你会在这里待多久,也不要告诉他你的身份。那孩子已经受过很多苦了,接下来也会受很多苦,我希望在无关紧要的方面,他至少能活得简单点。”

      我点头:“我不会告诉他的,他欠我的是钱,我欠你们的是命。我不会这么恩将仇报的。”

      男人满意地颔首:“以后你就叫辛德吧,听不出来是男是女,没有意义也发音简单,很适合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儿。”

      我说好,然后指向放在他手边的匕首:“这个值多少钱?”

      “恩?”男人因为我突然转变了话题而有些不适应,他慢了一拍才顺着我手指的方向看去:“啊,这个啊。这是我好几年前买的了。那时候花了三枚金币,现在用旧了,应该不值什么钱了。”

      “新旧无所谓,我用三个金币买你这把匕首。”我直直地看向他的眼睛。

      “买我的匕首?”男人哈哈大笑:“小子,你身上一分钱也没有,拿什么来买?”

      “九天。”我说:“值三枚金币的九天,把那把匕首给我,你只需要忍受我一百六十二天。用一把旧匕首换走九天的危险,怎么样?难道不是很划算吗?”

      男人坐直了身体,脸上的笑容消失不见,他盯住我的眼睛,似乎是想要看看我到底在玩什么花样。

      我也无畏地回看他,脸上不露出丝毫的惧意,但其实手心已经一片冰凉。

      无论如何我也要拿到那把匕首,之前用来割破手腕的瓦片已经丢了,我也没有别的途径去再拿到可以替代它的物品。然而如果没有利器,我就再也没有机会使用我那份奇特的“幸运”了。
      而为了我之后的目标,我一定要每天练习以至于能完全掌握那份“幸运”。

      “有没有人告诉过你?你其实有一双我们帝国人的眼睛,小子。”

      最终,男人长叹一口气,把匕首扔给我:“和艾尔特王国的那群小羊羔不一样,你的胆子很大,头脑也够聪明,但也正是如此,你太显眼了。如果不好好掩藏这两样东西的话,恐怕你不会活很久。”

      “没关系,”我接过匕首,把它藏到衣服的深处:“我不需要活很久,我只需要活得比我恨的人久就好了。”

      男人闻言深深地看我一眼,然后起身往门口走去:“我去看看司各特那小子怎么还没有回来,八成又被艾伦家的那帮女侍逮住调/戏了。你好好躺着,珍惜珍惜这少的可怜的休闲时光吧。过了今晚,明天一早可就要帮忙干活了。”

      我点头,然后犹豫了片刻,还是开口叫住了他:“有关司各特,他……其实有时候,活得简单并不见得是一件幸福的事。”

      “什么时候轮到一个黄毛小子来教育我了?”男人嗤笑一声:“那我也送你一句话,自以为是的小公主——别妄想了,没有什么朋友是永远的朋友。”

      ——————————

      清晨,天还没亮的时候,和司各特并排睡在地上的我就被人拍醒了。

      “起来。”

      我睁开眼,在昏暗不明的光线下,看到的是男孩模糊不清的脸。

      他已经穿好衣服,蹲在我的面前。
      见我醒了,男孩站起身来,像往常一样丢下一句“在转角艾伦的酒馆门口等你。”就离开了房间。

      我一边熟练地套上放在身旁的旧衣服,一边四处打量。窄小简陋的房间里只有一张床,司各特说那张床最软,所以是专给受伤了的人睡的。
      现在乔治大叔正躺在床上,他在前一天晚上因为和巡逻的守城护卫团的成员发生了口角,被他们抓住把柄狠狠地打了一顿,现在正半死不活哼哼唧唧地躺在床上挺尸。
      不过司各特对此毫不担心。

      “他偷够了懒自然就会自动痊愈的。”见怪不怪地扶着男人走进屋,让他坐在床上,男孩把他要的啤酒塞进他手中,对乔治大叔龇牙咧嘴的叫苦声充耳不闻。

      不过也似乎确实如他所说,在喝好吃饱以后,乔治大叔就乖乖地闭上了嘴,躺回床上,没一会儿,连三里以外都能听到他响亮的鼾声。

      我穿好了全部的衣服,把压在枕头下的匕首小心地塞进后腰的口袋里,扭头又看了眼还在大睡特睡的大叔,见他没有什么异常,这才穿上鞋子往门口走去。

      今天是我在这间小屋里度过的第七十天,在这两个多月里,我什么样的事都干过。

      我扮过小叫花子讨过钱,我蹲过墙角偷听别人谈话,我抢过其他孩子心爱的玩具,我翻过布满苍蝇和蠕虫的垃圾堆只为找一张纸条,我也曾经穿上过好看的衣服扮成好人家的孩子诈骗过想要攀附权贵的蠢蛋们的钱。

      在做这些事的时候,我被人打过,骂过,被嘲笑过,被吐过口水,被甩过耳光;老鼠曾从我的脚面爬过,蠕虫那柔软黏腻的身体在手中的触感我至今仍记忆犹新。

      我哭过笑过,曾经觉得尴尬,也曾经羞耻到恨不得去死。

      我见过各式各样的人,听过各种各样的威胁,被我偷个底朝天的小贩曾掐着我的脖子说要吊死我,好色的胖子富商曾想扒下我的裤子看看我到底是不是男孩,还有虽没认出我但却仍不好相处的守城护卫团,他们给过我这辈子最痛的一顿毒打,鲜血和鞭痕几乎毁掉了我唯一一件外套。

      但我都挺过来了。

      在开始时我甚至觉得去翻垃圾堆就是这辈子做过最恶心的事,但当我擦去被人吐在脸上的唾沫却仍要强颜欢笑时,我又觉得烂菜叶和馊面包根本不算什么。

      后来我因为蹲墙角偷听别人说话很下作而拒绝协助这份委托,但当乔治老爹饿了我整整三天三夜以后,嚼着司各特偷偷省下自己那份留给我的黑面包时,泪水的苦涩和齁咸让我觉得尊严在这里根本毫无用处。

      再然后我又觉得偷窃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因为它不但需要脸皮,勇气,反应和速度,更要一套熟练的技巧。但当我远远地站在人群外眼看着司各特为了顶替我偷人钱包被发现而被人抓住痛打时,我才发现要忍住怒火和愧疚,牢牢地站在原地不上前去才是世界上最艰难的事。

      乔治老爹收留我并非是出自好心。正像他开始时就说了的那样,司各特已经长大了,他可以作为一个独立的佣兵来分担乔治老爹接到的委托,但他仍需要一个助手来帮他。

      于是,我便成了最好的人选。

      很少有人会怀疑年仅五六岁的孩子,尤其是那个孩子还穿着脏乱的衣服,眼神呆滞,又少言寡语,只会像一只灰色的小老鼠那样匆匆地从你眼前闪过。

      我会日复一日地蹲在不起眼的角落帮司各特留意他任务的对象行动的路线,我会假装成乞讨的小瞎子坐在闹市中心处偷听各种流言,我也能翻遍整个科英布拉城的垃圾堆,去寻找最不起眼的蛛丝马迹。

      我不知道司各特需要完成的具体任务到底是什么,我只是照乔治大叔的要求,把我收集到的情报告诉他。在每次完成任务后,司各特都会被乔治大叔拉到我看不见的地方,据说他会分给他佣金,然后再告诉他新的任务的具体内容。

      但我猜想那些任务一定都不是什么开心的事。

      在某一个深夜,我被手背上的冰凉惊醒。偷偷地把眼睛睁开一丝缝隙,我看到一直逞强爱照顾我的男孩双眼通红,在无声无息地流泪。
      他还那么年幼,却无父无母,独自一人,被迫要负担这种重任。唯二能陪伴他的两人一个是不停分配给他新任务的监护人,另一个却是什么都不懂还需要他来照顾的孩子。但他也还只是个年仅十一岁的孩子,虽然大部分时间里,他似乎已经忘记了这点。

      这样的夜晚并不少见,我也曾在半梦半醒时听到过他的梦呓。

      “妈妈,妈妈。”一声接着一声,夹杂着哽咽和抽泣。

      那是他在白天醒着的时候从未提起过的词。

      我不知道在这些孤独漆黑的夜晚里,他到底是因为过去的任务而感到愧疚,还是为了将来的任务感到担忧。

      但我知道,这时最好的办法就是闭上眼睛继续睡,等到第二天的太阳升起的时候,我看到的又是平常嘴硬心软正常的他。

      我不会安慰他,我不能和他做朋友。

      一个六岁的孩子能懂些什么?又会说些什么?

      我不知道。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闭上嘴,做一个像样的,平庸的孩子。

      这是保证我能活到看着那些可恨的人死去的时刻的最好办法。

      在帮乔治大叔和司各特做事的同时,我并没有忘记我可靠的“幸运”。

      我用那把匕首一次次地割开过身上不同的地方,许过不一样的愿望。有些是为了试验,有些则是不得已而为之。
      我发现手腕虽然方便,但大腿根部的动脉才是最痛最有效的献祭。

      我靠着这些“幸运”,帮助司各特逃脱了好几次任务失败的追捕,也帮自己避开了守城护卫团的搜索。
      男孩和乔治大叔从来没有怀疑过我,毕竟能掌握法术的人整片大陆上也不出数千人,而他们中的大部分又聚集在学城。

      他们只是感叹,感叹我奇妙的好运。

      我点头附和他们的感叹,由衷地希望没有人能知道“幸运”背后血淋淋的真相。

      我甚至靠着这些“幸运”,在偷听大家闲谈的时候诱导他们多说了些有关艾尔特贵族们的事情。

      好消息是国王并没有死,但坏消息是那位科英布拉伯爵已经带着他所有的封臣和数万人的军队,挟持着艾尔特国王向帝国都城阿斯奈特逼近。

      多嘴的闲民们说伯爵大人已经翻过了盖伊山脉,一路势如破竹,无数陛下的封臣都向他屈膝效忠,承认他由“私生子”这个可笑丑闻带来的继承权。
      此时此刻,闲民们笑称,伯爵大人正顺着三姐妹河南下,还有一个月余便能兵临阿斯奈特城下。那没用的皇帝已经哭着让他的妻子逃回娘家,自己却在王座上惶惶不可终日。

      更幸运的是,大家说,由于伯爵大人明智地俘虏了艾尔特的国王,在国王沦为人质的前提下,帝国多年来最牢靠的盟友艾尔特王国已无出兵援助的可能。如今只要伯爵和他的军队抵达帝都,那顶闪耀的皇冠和纯金的王座便基本已是他的囊中之物。

      我漠然地听着人们的议论和叫好,转头便忘了这事,伸手去向经过的路人乞讨,心中再也无法泛起任何涟漪。

      “国王”和“艾尔特”这些遥远的词已经与我无关,要关心他们存亡的是另一个人,她是艾尔特高贵的公主,她是国王的掌上明珠,她会担心父亲的生死,她会忧虑自己的前途。

      但她已经死了。

      而我?我不过是一个正在乞讨的流浪儿。

      无名无姓。没有家人,更没有朋友。

      ———————————

      我划开手背,看着鲜血缓缓流下,在心里许愿希望司各特今天也一切顺利,这才推开门踏入新的一天。

      这是我的晨祷。

      还有九十二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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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有话要说:
    我直觉大家看完会很恨我!但这就是成长的阵痛啊!可能有点太痛了QwQ【顶个锅盖跑路……
    特地改了更新时间,要不每天看大家陪我一起熬夜觉得好有罪恶感!长了痘痘的二狗子痛心疾首QwQ
    估计再有两三章帝国篇就结束了,再不放靶子脸勇者大哥出场大家肯定都等疯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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