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起心静

作者:顾南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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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有一个故事


      I have a dream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I have a story
      .........。

      我叫单三,这个故事的主人公。
      按理来说,我并不姓单,也不名三。单是因为我的单纯小伙伴给予我的高度赞扬,而三也只是比二高了个等级,到底是褒是贬我就不得而知。

      我想一个胖子七年了,甚至有时还会哭醒在半夜。
      我从不知道我为什么会对一个胖子如此食不知味。
      换个角度来说,其实我相当于的可怜,因为就算我半夜不管是上半身湿了床还是下半身湿了床,那个死胖子都不会知道。

      进高中那一年,我是以全校最高年纪进来的,想当初也是个牛逼哄哄的角色。人家15岁进高一,大爷我顶着18高龄一路迅速占领校园风光带。虽然我不是玉树凌风潇洒倜傥,但是我有广阔的胸襟和坚韧的臂膀以及无人能及的身高,却也混的风生水起。

      高一高二我的身影出现最多的地方永远是食堂和篮球场。
      食堂里我的高个以及大嗓门,路过的人都会不自觉的给我行注目礼,食堂的阿姨每次也都会好心的给我双人的分量,虽然是萝卜煮白菜,但是我也不能浪费阿姨的一片垂垂爱慕之心啊。
      吃多了当然得消化。

      每个班级都有那么一两个学霸加学渣。很不幸的是,虽然我有着高龄,但并不意味我有高智力。
      我不知道我进学校的时候当初老妈对着校长大人说了什么还是送了什么,总之是让我这等渣也能混迹一下高中校园,本以为是个幻想来着。

      而后,我更不知道老妈是不是又给班主任说了什么还是送了什么,总之,每次的最后一排是铁打不动的是我的位子,而且就算我上课时间逃课那个笑面虎也不会说啥,对于我,只有一个前提,那就是不能偷偷出校以及不能打扰其他同学。

      对于前一个,我自认我不会去违规,因为我进来已经很不容易了。
      至于第二个,还真不能怪我,我并没有打扰其他同学,只是他们有样学样罢了。
      语文课我会选择睡觉,因为那个墨镜县太爷实在是太能催眠了。
      数学课我看小人书。我很迷金城武,相比之下,看金城武的小人图比黑板上的一串数字有趣的多。

      英语课,我会很自觉的离开老师的视线。因为那个美女曾经说过:“你那么高的个杵在那实在有碍观瞻。”
      虽然自古英雄爱美人,美人爱英雄。我虽不是英雄但也不算狗熊,她虽是美人,但无法入我眼。
      所以我自动离开是个正确而伟大的选择。而篮球场是我最佳的圣地。

      遇见胖子是在那个逃课的英语课上。
      我不知道为什么老师总喜欢把英语课安排在午觉后的第五节课,难道不知道这会让人昏昏然吗?虽然我是不用上,但是为了其他同学也应该改改这个政策。

      那天艳阳高照,太阳虽然不是很毒,但是温度却照样高,闷的人想抽它。
      当我在一个自认为相当完美的三步上篮之后脚落地之后的那个瞬间,我真的发现了太阳女神,那是我的雅典娜,相当完美。
      左脚跨起,向前,落地,右脚抬起,跟随,那一刻,我仿佛还能看见她身上的肉的滚动,肉香的因子弥漫在空中,让我振奋。

      所以,在球准确进蓝狠狠的砸到我头上的那一刻,我才知道,原来,我需要的是这样的一个美人,也只有这样的美人能让我窒息。
      清醒过来,遥望空旷的操场,真好,偌大的三维空间真的只有我们两个,而她的肉香因子似乎更让我浑身的雄性荷尔蒙叫嚣。
      我不知道我的汗臭结合我的雄性荷尔蒙味道传到她的鼻腔是种怎样的挑战,我想一定是幸福而刺激的。

      我见到胖子的那一瞬间足以让我颠覆终身,对,真的是颠覆。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过喜欢一个人只是因为她身上的气味,总之,胖子首先吸引我的绝对不是那一身的肥膘而是有种肉丸子散发出来的自然而淳朴的香味吸引了我,接着才是那个一上一下随着翻滚的肉,不对,是小可爱。

      或许你们不相信,但是你们应该相信的是很多男生绝对能凭对方散发的气味准确而清晰的判断出是否是处女,而我也似乎在那冥冥之中参透了那么点这种本事,虽谈不上高深,却也能让自己混迹江湖。

      当我们两置身在一个干净而散发着迷人气息的立体空间,我对着她绽放了我有生以来自认为优秀的微笑,而其中,优秀的成分包括了我那准确无误的三步上篮带来的骄傲。
      有时,人其实真的不能太过自我的,因为在篮球砸下的那一瞬间,我深刻的知道了我的气味并没有传到那个死胖子的鼻腔,所以,她仍然不顾一切的释放所有的肉香因子,而我的汗臭因子却无处安放。

      我并不是一个习惯被忽略的人,可能这种习惯是因为我从小就是一个引人关注的对象,所以,此时那个死胖子绝对是对我的蔑视。
      虽然她有那么一刻试图在成为我的女神,可就算如此,我仍是不能接受蔑视。
      我知道我脑子或许不怎么好使,但是我知道我的好胜心却是异常的活跃,尤其是在遭受到蔑视的时候。

      本来就是已经达到一个顶端的脑袋在经受了篮球的洗礼之后我决定越挫越勇。
      我一甩自认为相当酷帅的发型以此来安慰我受伤的脑袋,可是我这低智商的脑袋好像接受不了这种安慰,所以在脑袋还没来得及思考的时候手就已经去拍那个打我的球。
      用绝对超帅的动作拍打着篮球,最后在三分线外站定。
      那是我绝对的因为我额前的那一撮长刘海而万分骄傲,因为我一甩就能散发我那足够狂妄的骄傲和帅气。

      头一甩,左手托球,右手抛弃。完美的抛物线,percent。
      蓝球滑出曲线,却也带回了肉丸子的香味,嗯,真香。
      味道的醇香让我不再去可以的甩帅,因为我知道我已经很帅了。
      那一刻,我能刻骨铭心的闻到肉丸子烧焦了的味道,糟糕,糊了。
      肉丸子被一个带着汗臭和雄性荷尔蒙以及空气阻力因子的篮球砸中了,真的,中了,比五百万还真,还中,所以,真的糊了。

      不香了……
      “肉丸子,糊了……”如果只习惯了帅这一种习惯的话真是可怕,而我现在相当帅的站在糊了肉丸子面前,站得笔直,因为我有强劲的臂膀和无人能及的身高。
      我从没见过那样的一个眼神,清澈的你想要往里面扰乱一江春水。

      我也没有见过那样的一个表情,通红的你想要再使把劲看能不能再红彻底一点。
      我也没有见过那样的一个低头,娇羞的你想要扣住头顶直接摁进缝中。
      我自认为我们是一个世界的,因为她不会说话,而我的关注点总是那般与众不同。可事实告诉我,这不是真的,就如同人妖殊途。

      “你才是肉丸子,你全家都是肉丸子。”女孩子很容易着急,尤其是踩到雷区,可是智商捉急的我从没想过这会成为雷区,而我就是被她的肉香吸引的,所以不管我怎么想都想不通。
      “只可惜我全家都不是,哎……”我知道我的叹气纯属天然,可是人家姑娘却起来拔腿就跑,当然,我不明就里,就算若干年之后我仍然无解,就像我无解她怎么会大热天在操场跑步一样,世事难料啊。
      这是我跟死胖子的第一次见面,应该是愉快的吧,起码我能让人家在我面前落荒而逃,如果不是我有特殊气味那就是我真的帅到极致了。
      我总喜欢这样安慰自己,而我也真的会信以为真,因为从没人告诉过我这么做有什么不对。我不是个喜欢与世界为敌的人。

      我不喜欢与世界为敌,可是世界总喜欢与我为敌。
      胖子从那之后好像就这样悄无声息的消失在了我的世界。
      虽然是消失在了我的世界,但是并没有消失在我周边的世界,没错,当我再次见到的时候身份已经逆袭了。
      二胖是我们寝室的一枝独秀。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真的太独秀了,我们自然是没有法子跟他比的。
      体重直接250,你说我们有法子比吗?
      而那个死胖子居然成了二胖的女朋友。
      寝室内部打赌是一贯的风俗,而我们当时打赌的就是看谁先找着女朋友,而我打赌的对象就是二胖,他垫底。

      或许是自信过头,或许是老天作弄,总之我成了最大的输家。
      二胖设的局,我出的钱。所以整体说下来我是既输了钱又输了人。不过开始的时候我不知道对象是死胖子。如果我能提前知道的话我肯定不会出钱的,反过来我不管怎样都会让二胖大出血的。可是这个世界就是没有早知道。

      其实二胖跟死胖子站在一起还是很般配的,最起码从身高,体重,身形来说的话。而且他们还有一个我与她没有的共同点,对此,我还曾有一度觉得我应该增重的。

      二胖在介绍胖子的时候难得的娇羞,是那种有着狂放的娇羞,“兄弟们,兄弟我先去享受红尘美好了,你们各自珍重。”够霸气吧,人家都携手去潇洒红尘了,“这是我女朋友,薛红梅。”娇羞吧,人家还拉着那胖乎乎的小手从此开始了直立行走的爱情。
      薛红梅,我在心中默念那个名字,红梅,掌心红痣,眉心一点。够美。

      一顿饭下来,红梅的话都很少,反倒是我,不断的在叫嚣关于二胖追红梅的种种情节。
      而我在知道她的名字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叫过她胖子,而是改口成了红梅,很美的名字,人如其名。除了七年之后的今天。
      二胖说他之所以认识红梅最大的媒人还是我。

      事情的发展就是在个中午。
      大家都还记得我的球砸到红梅之后人家直接落荒而逃吧,而之后在我看不到的某个角落,她就投入了二胖的怀抱。
      难道这就是所谓的狗血?所谓的转角遇到爱?

      就算我是直角都没有遇到,人家转角还能遇到,看来我就是这么衰。
      当时二胖其实也是出来找我打球的,只是刚好在转角就遭受到了突如其来的重量侵袭,可毕竟是庞然大物,怎能那么容易的被撞倒?所以红梅就那样直接落入了他的怀抱。我梦寐以求的怀抱啊。

      其实这些都是我的想象,哈哈。
      二胖的原话是这样的:“三,我就是那天来找你打球遇到红梅的,你知道当时她有多美吗?脸红扑扑的,那一刻,我心动了。”

      人家被我砸了,被我调戏了,脸能不红吗?我看中的胖子能不美吗?可是我什么都没说。而我也自动补脑了他们之间的相遇,转角。
      如果我知道事情会这样发展的话打死我也不会逃课,打死我也不会去打球,打死我也不会去甩帅。

      故事的发展基本是一马平川,相同的身份,相同的背景,相同的气势,相处起来自然是马到成功。如此下来红梅在我的生活中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甚至有种渗透我生活的前奏。
      我知道兄弟的女人作为哥们是不应该觊觎的,但是这绝对不是觊觎,而是光明正大,因为二胖不管到哪都会带着。

      虽然我想的很伟大,但是真正付出实际是我做不到的,因为我潜意识认为兄弟比女人重要。
      生命如果重来一遍的话我绝对要选女人。
      高三毕业,我从来没有想过我与红梅还会有交集,甚至可以说是默契,因为我们填了相同的志愿。
      此时此刻,我终于觉得我们有一样的背景,一样的气势了。而二胖跟我们自然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因为他本本分分的上了一本,而我们也本本分分的选了一个专科,虽然不至于没有书读,但是却也是一个天上地下了。
      有那么一瞬,我以为我们会在一起的。

      我们大学三年,二胖四年,我曾经无数的幻想过他们会分手,然后我趁虚而入,可是很明显,我智商不够,以为只有等着他们分手我才有机会切入,殊不知,时时刻刻对于我来说都是机会。
      如今,让我想念了七年的死胖子终于成了二胖的夫人,而我却想念她湿了床。
      都说胖子是上天派下来拯救人类的天使,可是怎么都没能拯救我。就算晚上我夜不能睡却也找不到出路,唯有的安慰就是YY。

      故事到这就结束了,我不知道我的思念会不会因为另外一个胖子的出现而停止,但是我知道的是我对胖子情有独钟。

      Ps:此故事送给自卑的胖子姑娘,其实你们很美,你们也值得人爱,总会有人去关心你们,去暗恋你们,去给你们幸福,而对于独爱胖子的我来说,你们都是牵动我魂魄的那一缕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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