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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
酒席办了一天,农闲时候乡村里农活不重,村里人难得热闹了一回,晚上演大戏又闹腾了大半个晚上,凌晨才终于打着呵欠意犹未尽地各自归家睡去了。
天蒙蒙亮的时候,林凤臣就醒了过来。睡不着,搬了个小凳子坐在小屋门口发呆。
四周朦胧的山峦犹如沉睡未醒的雄狮,熹光中小山村的剪影透着江南水墨画般隽秀的宁静。
这是他的家。他的故乡。
上一世,他15岁的时候从这里走出去,成为小县城里的一个小工人,25岁的时候他从小县城走入了南边的大都市,成为蜂拥入城的农民工一员。
那时候的林凤臣,奔波忙碌只为了求温饱,为了让病痛的父亲过得好一点,为了还那些好像永远也还不完的债。
天真如他,根本不会想到在异乡可视为亲人的同村族人会欺骗他,工厂里对他照顾有加的主管会把黑锅扣到他头上,也不会想到有的人为了钱可以泯灭良知,会为了一点点虚荣而置别人于死地。
他身无分文,住在城市近郊废弃的老仓库里,为了填肚子,晚上在大街小巷拾荒,白天徒步几十公里到处找工作。
他做过建筑工地的小工,搬水泥,抗砖头。做过小餐馆的洗碗工,杂货铺的装卸工,派过传单,帮别人卖菜看档口……大热的夏天,不舍得喝矿泉水,就用矿泉水的瓶子灌了自来水喝。冬天,手脚的冻疮总没好过,粗活干得多了,手掌裂开一条条口子,生疼生疼的,为了多省下点钱,也不舍得吃两块五一个的盒饭。
那时候的工作总是很累,生活很苦,林凤臣望着前方的目标,一直走一直走,感觉永远也走不到头。
偶尔睡不着或者发个小呆,他会有点茫然,为什么他的人生就沦落成了这样。
念书那会他成绩好,年年总是第一,长辈们老师们都说他将来会考个状元,去城里过好日子,那时候的自己是真的觉得生活就是应该会按照人们说的那样来的。
就算是后来家里遭了难,没法念书了,他的心里想的仍然是好好做事,学份可靠的技术找份安稳的工作,努力挣钱把日子慢慢过好起来,然后像电视里的那样,衣锦还乡。
也许,他的内心,永远的停留在了,那样天真的,带着小小骄傲的少年时光里。
不过,生活永远会用事实让人明白,什么叫无常。
有时候的他想来想去,总是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他的家庭,会遭遇这样多的不幸。二十多年的时间,他奔波在各种工作中,日子越过越没落,后来父亲没熬过去,走了,他熬过去了,可是长了癌症,最终也没能熬下去。
上一世的林凤臣,埋头在生存的问题中,人生一下子就过去了,什么也没看清楚,什么也来不及看清楚。
多出来的这一世,重新来过的人生,像是一场梦一样。在梦里,他生怕会陷入上一世那种噩梦,心里总是想着挣钱,不停地挣钱。直到那封录取通知书的到来。
恍惚间从梦中醒来,一切都不再是虚幻的了。
他的人生,原来是真的重新来过了,从此拐上了另一条与前世不一样的路,他们家的好日子,终将会像这山村的黎明一样,从东山上那丝鱼肚白拉开,如期而来。
早晨,林祖龙起来的时候,林凤臣已经在地里整理兰花圃了。夏天干农活就要趁早,中午太阳烈的时候就可以回到屋子里歇着。
“阿爸,明天我想去一趟顺市。”该把家里的花花草草都处理了,再过一个多月就要开学了,到时候他和父亲都不在,没人打理这苗圃了。
“为甚?你一个人去那么远,怎行咧?”林祖龙不放心,虽然儿子一向很有主意,也很聪明,顺市离他们南充市隔了不到一天的车程,可是他们从来没去过那么远的地方,也没有熟人在那里,叫他怎么放心呢!
“没事儿阿爸,也不是很远,再说我只是去看看那边的兰花卖的怎么样,以前我们卖的那些虽然价钱也挺高,不过我听说在顺市那边能多卖不少钱。我们地里的兰花苗也长得不错了,过些时间咱们去北京,就没得人照料了,这兰花娇贵,伺候不好可是卖不了钱的。咱得赶紧的卖出去……”
当初买了他们的兰花的那个大叔和那位给过他名片的看着就很有钱的周老板就是顺市人,林凤臣对兰花市场是真的一无所知,去看看行情也好。
林祖龙不解:“咱去北京?不是你去吗?我留在家里看着。”
“咱们一起去,你一个人在家里我咋放心?”
“这哪行!你是去念书的,阿爸跟着去作甚?而且,我听说北京上海那些大城市的花费都老贵,喝水走路都要给钱呢!咱虽然挣了点钱,可你要念四年呢,得省着点啊。”
林祖龙就是怕拖累了儿子,不论林凤臣怎么说,死活就是不肯去。
林凤臣无奈,“您不去也行,反正这兰花先卖掉了,省得花功夫。”
林祖龙自然没意见。
林凤臣找了个时间去镇上买了几对古朴好看的花盆回来,把地里长得最好的兰花移植进去,放在阴凉的地儿养着,为了让挪了地儿的花儿适应得更好,还偷偷浇了空间的泉水,又把泉水兑到水沟中,把地里的花花苗苗都浇了一遍。八角苗也长得有两个手掌高了,也是时候出苗了。
选了一盆开得热闹的嫩黄色荡字蕙兰,林凤臣放在背篓里背着,搭上了去县上的汽车,到了县里,找了个没人的公厕,把背篓丢进空间里,空着双手搭上了去邻省的长途汽车。
听说顺市那里的人生活水平普遍很高,前世就流传过一句话:岭南之富在G省,G省之富在佛山,佛山之富在顺市。富裕的物质生活赋予了那里的人更广阔的精神享乐的世界,种花赏兰就是其中风行的一种。
林凤臣一路搭车换车,花了9个小时才到了顺市。相比于南充市,只是佛山的一个区的顺市在看惯了简陋的小县城和朴实的山村的林凤臣的眼中是真的好繁华的了,不过林凤臣好歹也是活过一世的,不至于一来到大城市就晕了头。
在街上逛了一圈,找了一家不起眼的招待所住下,林凤臣也不急着打听兰花的事儿,在空间里舒舒服服泡了个澡,在华灯初上的街头吃了这里出名的粉条和双皮奶,在热闹的大商场里可劲儿逛了一圈,零零碎碎买了许多东西,在夜色渐浓的时候才拉着一拖箱的货物回到旅馆。
第二天,林凤臣睡到自然醒来,揉着眼睛在柔软的床上翻了个身,有点不想起来。
这弹簧床就是好啊,睡着不咯人,又软又暖,等家里盖了新屋子,也要买这种床,林凤臣迷迷糊糊的想着,在车流人声中又睡了过去。再次醒来,已经是中午了。
在空间里洗了个澡,上上下下换上昨晚新买的衣裳,土包子瞬间蜕变成清新小少年。在街上吃了午饭,林凤臣一路闲逛着去了向人打听到的花鸟市场。
那地儿也不难找,相比于商业闹区,中午时分的花鸟奇石街明显幽静得过分,沿着河涌两边分布的店铺有经营花花草草的,有卖奇石古玩的,有金鱼雀鸟的,有卖文房四宝的,有经营民间工艺品的。
林凤臣特别在卖兰花的铺子装作买花的样子,很认真的向店老板讨价还价了一番。
走了几家铺子,林凤臣才知道原来兰花还分很多品种的,一个品种里面有若干个花种,又有按照花瓣的形状和质地分为梅瓣、水仙瓣、荷瓣、蝴蝶瓣等等,还有许多异种、变种。
一圈走下来,林凤臣不禁感叹:要看懂一盆小小的兰花也是一门学问啊。
林凤臣也才知道,原来现在兰花已经被炒得这么贵了,普普通通的品种,养得稍微好一点的也要几十块钱一苗,像宋梅、簪蝶、龙字、金嘴墨兰这些名品,几百几千甚至几万一苗的都有。方才在一个店铺中,那位老伯称为镇店之宝的一盆莲瓣碧玉兰,居然要价150万,而且据说那还不是最名贵的。
150万,他根本想象不出这是多大一笔钱,他现在有着十几万存款都觉得自己是个大富翁了,那些肯花几百万的钱买几根草的人在他看来完全就是疯了傻了,再名贵的草那也是草。
林凤臣觉得这个世界真的太疯狂了,不是他一个小小的山村娃子可以随便闯入的地方。
于是,他按照今年过年那会,来买水果又买走他两盆花的那男人给的名片上的地址,找到了一家名叫“水月镜花”的铺子。
原木装饰的店铺里,面对门口的是一架博古架,上面摆着水晶玉石木雕茶饼之类的东西,博古架前是一个很大的根雕茶艺台,店里四周高低错落摆着各种姿态的花草,兰花居多。
名品什么的林凤臣完全看不懂,在靠近里面柜台的架子上,林凤臣看到了当初自己养的那盆变种墨兰。
虽然换了一个漂亮的花盆,花苞也只有一两支,但是林凤臣就是知道它是当初那盆。
柜台里面坐着一位三十岁上下的女子,无聊的翻看着时尚杂志,看到一个小少年进来,只笑着说了一句:“小帅哥请随意看,看中哪个跟阿姨说。”
阿姨?林凤臣默汗,他有这么小吗?那女子也就比他大那么十岁左右,比他前世小多了。
其实林凤臣倒不知道,自从重生之后,他的身体常年跟玉牌接触,又经常食用玉牌空间里的蔬果,肌体早就已经发生了变化。
没有了繁重的工作劳形,又得到充足的营养供给,还有玉牌空间的滋养,他脸上没有了前世那般青黑的眼圈和浓重疲惫的眼袋,脸色红润,皮肤细致白皙,身形匀称挺拔,五官齐整,活脱脱就是唇红齿白的清秀小少年一枚。
林凤臣在店中转了一圈,大致看了下,照瓢画葫芦问了价钱,问了五六个,那女子看出他不是买花的,并没有不耐烦,反而更热情的向他介绍各种兰花的特色、习性,只是那感觉怎么看怎么像是在逗弄邻家小弟弟的感觉。
林凤臣郁闷地问:“请问你们周老板在么?”
那女子惊讶的看了他一样,随即笑着问:“小帅哥认识我们老板?老板他今日陪着主顾喝茶去了,你找他有什么事儿?”
“哦,这样啊,也没什么事儿,就是找他看看兰花。”林凤臣指着柜台边的那盆墨兰,“这个多少钱了?”
那女子摸不准他的门道,脸上的笑容职业了许多,“行内价,六万六。”
才大半年的时间,居然翻了十倍,林凤臣看着这兰花的眼神就跟看着印钞机似的。他空间里有好些兰花可比这盆好看多了,于是中午回去旅馆的时候,林凤臣看着自己空间里的一盆盆兰花,眼睛都变成了钱的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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