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我把青春弄丢了(已出版)

作者:李阐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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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我应该庆幸没有沦落成一个乞丐或者是早夭。因为这个想法,我一直很感激父母,当我无意中从醉酒的父亲口中得知真相后。
      在此之前,邻居们的言语间已经发出这样的信号了,有的说我是用一个大饼换回来的;有的让我照镜子,比量一下跟家人的差别;还有的一个劲地鼓动我去找自己的老子娘。
      我始终不肯相信,因为同样的话他们也对别的孩子说过。直到那天父亲参加村长大儿子的婚礼喝醉了酒,才吐出了实情。
      “老不死的,灌上两口黄汤马尿就发羊癫疯,怎么不灌死你?”母亲最恨父亲喝酒,一点酒味都闻不得。
      “我说的哪里不对?谁不知道这件事?她是我那年春天拾草的时候从乱葬岗捡回来的。你瞒她一时,能瞒她一世?”
      然后一场因酒引起的家庭大战又重复上演了。
      我始终一声不响,暗地里却没有放弃查证捕捉人们不经意间透露出的端倪。很快地,就连弟弟妹妹都知道了,他们并不把这当成我的伤痛,反而作为了取笑攻击我的有力武器。在他们看来,这件事情的严肃性并不比趣味性强。
      难怪母亲总不肯对我假以颜色,好像前世的冤家似的。开始只道自己沉默寡言不讨人喜,原来却是这个原因。
      我更加孤僻了,跟家人越发疏远了。只要有时间,我宁肯去坡里剜菜也不愿呆在家里家人的眼皮底下。
      只有一个人从不曾奚落过我,那个猥琐的口碑差到极点的老头子,竟然成了我的朋友。
      那个冬天穿空心棉袄鼻子口总拖着两根冰凌柱的、成年价吐痰的老头子是个出了名的讨厌鬼,是个连老鼠都不愿跟他亲近的人,我却跟他作了朋友。
      这个朋友并不比我强。
      他住在村外的一座破败废弃的粉坊里。粉坊孤零零地伫立在原野上,从来看不见人气,我以为是空的,试图走进时却突然被好听的音乐惊呆了。
      真不敢相信那么好听的天籁一般的琴声是那糟烂老头子弹出来的。
      老头子活的挺自在,就着半包花生米,嗞嗞抿着地瓜干酒,微闭着满是眼漦的眼睛,自我陶醉在琴声里。看见我,他龇牙笑了笑,就是这一笑让我把他当成了知心的唯一的朋友。
      那时我才只有八岁,却很会装了,跟老头子作了六七年的朋友,居然没有人察觉。我偷东西给他吃,偷家里的也偷邻居地里的。逢年过节,我会把自己分的鸡蛋苹果花卡子跟他分着吃,就为了跟他学习弹琴。
      老头子还是很义气的。那个时候大家都在吃饼子地瓜干,可是老头子却有白面饽饽吃。真奇怪,他是从哪弄的呢?后来听说他居然有个远房亲戚在粮所干活,吃公粮的自然有饽饽吃。我永远记得白面饽饽的味道,松软香甜,还有一股碱味。如果可能,我能吃完一笸箩的碱面饽饽。
      老头子手把手教我。他的手跟冬天的松树枝子似的,没有一点活的气息。
      到了杏花开的时候,我终于能够磕磕绊绊地弹下《阳关三叠》了。
      “好好,学得挺快。”他摸摸我的脸,手掌居然没有老茧。
      “那个败家子,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活着有什么意思?”这是村里人对他的评价。
      “那可不是个好玩意儿,就知道往小媳妇堆里扎,可恶死了。”看来他的行为不怎么样。
      磨房里没有光,饭都吃不上的人那里有钱买灯油呢?当夕阳西下时,暮霭笼罩了原野。孤独的磨房像是地狱的入口,连那张琴都透出岁月的阴郁的光芒。
      我感到恐惧,尽管我不喜欢合群,但是远离人群的感觉真的不太好。出来时间太长了,家里人要数落的。所以,每当太阳靠向山脊的时候,我就会离开磨房。
      那个老头的确有来头。他曾是地主家的少爷,斗地主的时候破了家,他从养尊处优的少爷一下子沦落成了罪人。他曾经有过老婆孩子,老婆生乳腺癌死了,儿子在三年灾害中吃蘑菇中毒死了。本来还有几间房子,给他喝醉酒后弄倒了火油灯烧掉了,没地方去就住进了磨房。原本也有地的,无奈他好吃懒做,地里的杂草比庄稼还旺盛,就是长出根庄稼来也不够麻雀填牙缝的。只有腆着脸皮跟人要饭吃,庄稼成熟时去人家地里偷瓜摸枣,倒也活了下来。
      那年我初中毕业。
      忍受着母亲掩藏不住的怨恨,我固执地走进了高中的大门。而这个时候,我已经学会了老头子的全部曲子。
      是时候告别了,因为这时家里已经不再喂猪,也就不需要我去剜野菜了。
      突如其来的一场大雨把我困在了磨房里。
      老头子撑着手坐在炕上的破草席上就着瓜虀喝酒,两个兔子似的眼睛不时地在我身上逡巡。他要我弹个曲子,并且给我指正。他的手干燥的像三伏天龟裂的田地。呛鼻的酒精掩盖了他的口臭。
      对于喝酒的男人,我一向是抱有戒心的。从有记忆那天起,母亲就跟父亲没断过争吵,起因都是酒。书上看的,耳朵听的,因酒失常的事件多不胜数。
      我想避开,这时候他的手突然紧紧抓住了我的前胸。这一惊非同小可,盘着腿的我只能向前冲,后面的老家伙却趁势把我压倒在炕上。平时真是太小瞧他了,我竟不知再瘦弱的男人一旦兽性发作也是一头猛兽。骨头仿佛给摔散了。我刚要喊痛,一张喷薄着炽热的、浑浊气味的嘴巴咬过来。在我用力的、慌乱的挣扎中,身体好像被柴火一类的东西刺穿了。痛楚取代恐惧,完全攫略了我。趁着身上的重负突然松懈的刹那,我踹开老头子冲了出去,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跑回了村子里。
      即使是发生了这样的事情,我仍能保持清醒。进了家门的我就跟平时没什么两样。
      我希望此事到此为止,吃一堑长一智,往后我再也不会犯同样的错误,不会再轻易相信任何人了。可是老家伙却不肯放过我。没事他就跑到我们家巷子口的树阴下,等我放学,等我出现,然后冲我咧嘴笑,甚至叫我:“过去玩啊”,竟毫不顾忌街上的睽睽众目。
      我恨不得他死掉,如果他不死让我消失也成。
      不久,果然现报了。我看到了浓烟,从磨房冒出来的黑烟。我是第一目击者,因为那个时候几乎所有人都睡觉了,而我,才刚上完晚自习回家。那热烈的火光激起了我的快感,感觉堆积在心里的破烂终于被清除了。我步履轻快地赶到了事发现场。院子里有口井,当时只消提两桶水就可以救出老头子。但是我没有那么做,相反的,我巴不得火势再旺一点,如果有干草,我很乐意再丢两把进去。
      忽然想起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我冲进去,准确无误地在磨盘旁边摸到了那张古琴。要这张琴陪葬,老头子不配。
      我把琴用草包了,埋在院子里的老杏树下,踏平,尽量不留下蛛丝马迹。倒不是怕被列为嫌疑犯,而是担心有人偷走古琴。
      一切都在我的掌握之中,没有任何人愿意对此事多说一句,老头子的价值还不如他们地里的庄稼、圈里的牲畜。甚至没有人愿意搬他的尸体。没有办法,村干部们只好亲自上阵。
      我一直站在埋有古琴的树下,冷冷地瞅着那具不知是尸体还是烧焦的树干的东西被装进麻袋丢上拖拉机,然后被埋在了乱葬岗。这个人能有这么个安身之所已经很不错了。至于他是怎么死的,没有人深究,一致的认为是他喝醉了酒弄翻了油灯点燃了草席引来了杀身之祸。
      什么死因对我来说无所谓,老家伙死了,这个事实一旦确定,我好像再世为了人了一般。只是直到很多年以后,我仍旧能够感觉到恐惧,当我寻找古琴时曾经触碰到了那截僵硬的身体,那种来自阿鼻地狱的阴森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减弱。每当手指碰到琴弦时,我的身心就会被强迫重温当初的情景与感受。
      那张琴一直被封在地下,每年我都会去清理一遍,换新的塑料纸,放几个樟脑球。
      磨房越来越颓败,越来越荒凉,但是我却觉得有一种皮肉烧焦的味道始终萦绕在空气里。我相信魂灵,于是魂灵就在杂草间出没。尽管老头子的坟包逐年变平,逐渐地被藤蔓覆盖、缠死,可是他的模样却不曾在我心里消减半分。离家千里,却未能甩开他的阴影的笼罩。谁说一了百了?原来记忆好比野草,是烧不尽的。
      …… ……
      心思被走了调的音符中断了。视线里蓦地闪现出醉露。
      “何大哥?你什么时候来的?”我的脸红了。
      “没事没事。”醉露如大梦初醒:“你嫂子炸了些黄花鱼,叫我给你送点过来,还有茴香馅的水饺。”
      说是妻子的吩咐,其实是他自己的决定。我猜。
      “怎么不去念个文凭?将来找工作也好。”他声音特别轻柔。
      “等等吧,等有点积蓄以后再说。”
      “有没有兴趣?”他很重视这件事:“现在的夜校多得是,白天上班晚上上学,一点都不耽误。趁着现在年纪小赶紧地,要是以后有了对象,可就没有多少心思了。”
      我答应着,没往心里去。
      谁知第二天他忽然郑重其事地告诉我说,已经替我把一切打听好了。附近的中学就有夜校,山师大办的,并且当下带我过去报名,填单、咨询全他一手操办。
      这个月底,他给我多加了二百块:“要是缺钱跟我说,拿出文凭来才是最重要的。怎么说文凭也是敲门砖,拿在手里不慌。”
      他对我越发好了,也越发细心。过生日那天,我收到了生平的第一件礼物:一块精致的女士手表,一条很合心意的裙子。
      只是可惜,那块表在以后搬家时遗失了。
      “怎么了老何,想老牛吃嫩草?”一次,我无意间听到他的朋友揶揄他。
      “别胡说八道!叫人家小女孩听见算怎么回事?你就没有个妹妹什么的?你也这么跟她说?”
      他对我是真心的,没有任何目的,干干净净的。这样反倒让我有点失落,不知道该如何回报他的好。
      “最近有没有谈对像?”没事时两个人品着茶聊着天下着围棋,那感觉如同盛夏里在树阴里凉快似的。
      我尴尬地:“不是叫我好好念书吗?冷不丁地又说这个。”
      “没有就好。”他似乎松了口气:“我给你介绍个怎么样?”
      我不要,缘分是天定的,以后再说吧。
      “怎么?不相信我?没有十成把握我也不敢开这样的口。我都敢给你负责的!就你这样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上街都分不清东西南北,还缘分呢。你以为是守株待兔,只要有耐心就能等到?你尽管念你的书,其他的事我替你做主。”
      “什么人啊?你好像很少下这样的保证。”
      “不可说不可说。”他故弄玄虚:“人品性格你都放心,绝对不会让你受委屈的。我看你两个挺般配,脑筋都有点古怪特别。行不行?行的话我跟他说声。”
      “这算什么事,跟从前的媒妁之言有什么区别?”我不觉想笑。
      “不说就等于答应了?那我先跟他打声招呼,等他过年放假回来好安排你见面。”
      “我怕影响学习,怕分神。你不是经常说趁着年轻要抓紧学习吗?”
      “怎么会?我都替你考虑齐全了,他也在上学,两个人相互学习说不定进步更快。”
      “哦?还读书啊?”书呆子我可不要。
      “书呆子?要是他是书呆子天底下就没有人才了。”
      “书生意气,目无下尘。”我连连摇头。
      “你懂什么!”醉露笑了:“越来越像了,就连脾气都近似。”
      “就是相似才不可能在一起呢。你没听人说对像要的是互补,硬碰硬没有好结果的。”
      “你知道的还真不少。他不是你想象的那样,除了模样差点,别的没有什么可挑剔的。”
      “我倒不是在乎模样。红粉骷髅,几十年后大家都差不多。关键是内涵。”
      “没问题!这个你就别操心了。”
      “随便你了,我是没有什么兴趣。”这是实话,我唯一希望的就是能够跟他这样朝夕相处。
      可是这样的话却不能说出来。
      却尘小筑的名气渐渐大了,郊区居然也有人闻讯过来看究竟。看传说中的穿对襟衣服弹古琴的我是何方神圣。却尘小筑是与众不同的,就是这特立独行为醉露创造了效益。画协有人托他出售字画,一位老画家还为我画了一张墨兰图。
      “空谷幽兰,嗯,挺适合你的嘛。”他啧啧赞叹。
      我只是笑,并不当这份荣幸是回事。没多久那画就找不到了。
      很惭愧,这张画让我想起从前的屈辱。我怎么能跟兰花相比呢?
      “真粗心,留着当个纪念不好?”他有点惋惜:“将来说不定能卖个好价钱。”
      “都是些身外物。”
      “听听什么口气,跟要出家似的。年纪轻轻的,别胡说。有时间我领你出去转转,青龙山去过没有?”
      我摇摇头:“闻名已久了。”
      “就这么定了,哪天再去拉水你也去。”
      现在喝的水都是他朋友从山里拉来的,山里的水泡茶特别好,软、甜、清、冽,隔夜茶都没有茶锈。用来洗手好像打了肥皂,滑不溜秋地。喝惯了这样的水,喝自来水就跟喝敌敌畏似的,又涩又重,拉不动舌头。
      “这个喝茶可有讲究了。”他仰躺在躺椅上,似睡非睡,把整本茶经解释了一遍:“咱们现在喝的这茶可是正宗的西湖龙井,是我们家老小从杭州带回来的。我倒喝不惯绿茶,还有一包青龙绿茶,是打春人家送的,你慢慢喝吧,女的喝绿茶脸上不长青春痘。”
      我答应着,看着粉的红的白的花瓣落到他的肩上又落下,感觉有点飘忽,好像自身正在融化,成为温馨空气的一部分。
      …… ……
      十年了,感觉依稀,人却杳无踪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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