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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英雄那个救美
“表哥,将军打仗走了四百天了。”温柔一页页翻着手里的信件,数着上面的日期,也算着展莫渊离开的日子。这样算来,她嫁人也整整有四百天了,这段时间她除了种地、写小说、吃喝拉撒之外,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呆在房间里看这一页页的纸,每一张上面都简简单单的写着一句话,有诗经,也有唐诗宋词,大都是一些绵绵情话,却让她看得痴迷。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温柔不禁想问,展莫渊,你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
她们没有见过,除了知道彼此的姓名之外,没有过任何交集,可他每三天就会派人送一封信回来,每封信都是简单的一句情话,好像是俩人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似的,可是,她们之间明明什么都没有。
“表妹,你敢不要装深沉么?你这个样子表哥我十分不习惯啊,你该不会是就因为这么些情诗就喜欢上那个见都没见过的展莫渊了吧,啧啧,这个大将军看来不仅仅是会打仗,勾搭女人也很有一手啊,表妹,我可是劝你一句,会写情书的男人都是小白脸,你不是最讨厌小白脸的么?”关于写情书这一点,温庭筠甘拜下风,他以前怎么就没想到用这一招追女人呢,如果早一点学会,说不定他早就娶妻生子了,哪里还用整天对着温柔这张脸,真是失策啊失策。
“狗嘴吐不出象牙。”温柔白了他一眼,把所有的信都整理好收到木箱里,然后锁上轻轻地放到床头,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她已经习惯了看着这些信睡觉,也习惯了在睡前描摹展莫渊的样子,想象他念出这些诗句的模样,总之就是很花痴就对了。
“得,我不和你贫,你不是要出门买工具么?还不快走,这些风花雪月可当不了饭吃。”
“哼,当不了饭吃你还你整天写,如果你的思想觉悟真的这么高,你早就弃笔从农了,我也不用过的这么辛苦。”温柔冷哼道,见过不要脸的,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明明自己就不是什么好鸟,还说别人不是,如果这个男人不是自己的表哥,她早就踢出门了,哪里还会留着他整天白吃白喝。
不过话又说回来,府里白吃白喝的人还真不止这一个,比如……她每每看到那三个天就知道晒天阳争风吃醋的老人家,她就感慨,原来人一辈子还可以这么的过。用老管家的话说,人这一辈子吧,就是睁眼闭眼喘口气的事儿,所以一定要过的潇洒。
是啊,你们过的潇洒了,苦了温柔啊,整天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养活这一家五口人,她命苦啊,每每想到这里,温柔对展莫渊的那一丝丝情愫就变成满满的怨恨了。
许久没出门,温庭筠兴致勃勃地看着身边一个个走过的人,心情也舒爽许多,既然有机会出门了,他绝对要蹭点东西回去,比如最近京城热销的桃花笺,据说纸上会散发幽幽的花香,写作之时也犹如神助,还有李氏狼毫,还有张家的端砚,还有……
“公子,一见您就是读书人,才高八斗学富五车的那种,买本书吧,一本你看了之后绝对不会后悔的书,一本让你完成毕生理想的好书。”
温庭筠的美梦还没做完,就被一个声音尖锐的小胖子拉住,硬塞了一本书到他手里,他抬起头打量胖子一样,满脸横肉,笑容猥琐。他下意识地看了一眼塞进自己手里的书,一个身披轻纱的□□女子跃然眼前,上面赫然印着三个红彤彤的大字“温柔乡”,旁边还有一行小字写着“京城第一才女小桃红著”。
“第一才女”?这个词儿让温庭筠不由得嘴角抽动说不出话来,最后愤怒之下把书扔到那人怀里说了一句:“奇耻大辱!”也不知道是胖子给他推荐书是奇耻大辱,还是那个□□女子是奇耻大辱,不过话说回来,图上的那个女人确实是很“大辱”。
“表妹,你等等我,等等我啊!”等他反应过来,温柔已经走出去很远,无奈之下只有抬起他柔弱的腿,跟了上去,“表妹,你怎么出城了啊,你要去哪儿,表妹,你慢点。”
温柔懒得理他大步朝着城外走去,她刚恰好听到了那本书的名字还有作者名,她的嘴角抽动频率比温庭筠还要快上许多,什么时候小桃红成了“京城第一才女”了,无论如何,这次有了跟王老板要求涨钱的理由了。
不要怀疑,咱们的温柔小姐就是名誉京城的“第一才女”小桃红,原来写艳书也有扬名立万的机会啊,她不禁得意的笑,得意的笑。
“表妹啊,咱们不过是买把锄头而已,你出城干嘛啊,我可听说最近京城外面不太平,到处的劫匪。”温庭筠小心翼翼地打量周围的环境,他们似乎距离京城越来越远了,虽然是青天白日的,他总感觉身边有一阵阵冷风吹过,让他禁不住浑身一颤,捏住温柔衣角的手颤抖着,“表妹,咱们回去吧,我还没成亲,可不能被人掳去当压寨夫君,表妹,你慢点,慢点。”
“表哥,咱们走的是官道!怎么可能有劫匪?”温柔不耐地看了他一眼,堂堂七尺男儿,怎么胆子就那么小了?
谁知她话音刚落,对面就跳出四五个尖嘴猴腮地黑衣男子,他们打量着穿着朴素的两个人,眼珠转了几圈之后,经典地说:“此树有我栽,此路有我开,要想过此路,留下买路财。”
温柔有些无奈的挠挠脑门,这年头竟然还会有山贼说这么老套的台词,山贼难道都不懂革新的么?当然她并不知道,后来自己在书里吐槽过这一句之后,有一个喜爱她书的山贼粉丝,对山贼队伍进行了一次前无古人,后更不会有来者的革新,当然,这都是后话。现在的温柔心情复杂的看着眼前的猥琐男,再极为鄙视地白了一眼躲在自己身后瑟瑟发抖的表哥,最后观察了一下四周的环境,期待下有一个骑着白马的长相俊朗的男人策马而来救自己于危难之中。
“老大,那女人根本不理咱们啊。”劫匪甲凑到中间那个劫匪耳边小声说道。
“哦?”中间劫匪摸着光秃秃的下巴打量着温柔,露出一个邪魅狷狂的笑容,“小妞儿,长得不错哟,不如跟哥哥到山上去怎样,你身后的男人太软蛋了,哪里能比得上哥哥我的英俊潇洒?”
“软蛋?”温庭筠觉得这是他这辈子受到的最大侮辱,他,温庭筠,堂堂七尺男儿,未来的大文豪,怎么可能允许被一个没有文化的山贼这么侮辱,于是,他依旧没有站出来,依旧躲在温柔的身后,俗话说了,大丈夫能屈能伸,现在一时的委屈,是为了以后更好的发展,在成为文豪之前,他要保护好自己的小命还有……脸蛋。
温柔很了解温庭筠,自然也不指望他能像个男人站出来保护自己,这个时候,也只能靠她的智慧了,但是她一写小黄书的人,暂时还没想出怎么来对付眼前的山贼,只能拖了,说不定从哪儿真会冒出个英雄救美也不一定,就算是狗熊也凑合,温柔努力吞了一口口水说道:“这位哥哥,您长得确实英俊潇洒、风流倜傥、风度翩翩无人能及,但是,虽然我身后的这个男人不像个男人,但是他是我的……”话未说完,温柔呆住了,接下来一系列的动作,她幼小脆弱的心脏差点没承受住
事情是这样的,温柔的话说到一半,打南边来了一个身骑白马的男人,他穿着一身很像山贼头子的黑衣,面色肃穆,马经过她身边之时,温柔只感觉浑身轻飘飘的,自己就被像捞豆芽似的被那个男人捞了起来,等她回过神,她已经坐在马上,男人的胸口贴着自己的后背,她能清晰的感觉到他“扑通扑通”的心跳声,也能闻到他身上的……汗臭味。
好吧,她承认,这股味道确实很煞风景,但是温柔想了,这样一个男人,肯定是为了救自己风尘仆仆的赶来,就是这样。在男人的怀抱里,温柔完全忘记了,就在半个时辰之前他还为那个给自己写情书的将军心动,才过了一会儿她就立场不坚定地爬墙了。她转头看了一眼这个男人,普通,这是第一印象,眼睛不够大,嘴唇不够性感,面部线条不够柔和,不过,虽然这个男人虽然长相普通,却像是有魔力一般,让人忍不住去看第二眼、第三眼,而且绝对是越开越好看那种,真是越看约有魅力。
只听马嘶鸣一声,他们停了下来,调转马头,那群山贼早就不知道逃到哪里去了,只留一个目瞪口呆的温庭筠在哪儿喃喃说道:“靠,这样的桥段也能有!”
这句话温柔也十分想说,这样的桥段一般不都是话本里才有的么,她刚才也不过是那么幻想了一下,怎么就真的出来一个骑白马的男人了呢。
“夫人,我们回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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