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你的仰慕(上)

作者:央央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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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花高处


      董至轩第一次听这个段子是十年前,他接到母亲电话,说董文超和一个叫伊丽莎白的女人在外面有个15岁的儿子。他告诉了何仁感,何仁感给他讲了这个父爱如山的故事,她要告诉他的是,这个世界上有好人,也有混蛋,只要他们都有生育能力,就会产生这样的结果,有的孩子能感受到浓浓父爱,比如她何仁感,有的孩子为父亲的作为含羞忍辱,比如他董至轩。听了这个逻辑后,董至轩两个礼拜没和她讲话。十年后的今天,他已完全接受自己有个混蛋爸爸的现实。

      第二次听到是Vincent说自己老爸如何混蛋。果然,何仁感又讲了这个父爱如山的故事。老美脑子还是比较单纯的,想一想,觉得何仁感讲得挺有道理,接受比抱怨好多了,于是他接受了何仁感冷酷的逻辑,也接受了爸爸是混蛋的现实。从此,混蛋爸爸的话题在他们之间可以随时拿出来聊,不再是禁忌了。

      第三次听到是何仁感请Nassim高层来公寓看《西游降魔篇》,何仁感重新制作了英文字幕,放给大家看。老美们笑归笑,但是都没看懂。于是,董至轩又听到了父爱如山的段子,和大家讨论在什么情况下人群会被激怒,被煽动,宁愿相信扭曲过的事实而看不到眼前的真相。比如开场,唐三藏说翻车鱼不是凶手,凶手另有其人时,道士说了句:“一个无辜的爸爸遇难,家属伤心欲绝。”这时群众的反应是“混蛋!混蛋!”受害人家属一根筋地问唐三藏:“你有没有死过老公!”群众的反应变成“打死他!打死他!”这些场景太熟悉了,一有事发生,就有道士们跳出来“挑逗”群众情绪,于是有了群众“骂混蛋”的连锁反应,接下来是受害人的苦情逻辑“没发生在你和你家人身上,你就没资格质疑现状和寻求真相。”于是人群开始了“打死他!打死他!”的骚乱。

      何仁感告诉大家,真相是什么,大众不会关心,他们只选择符合自己喜好的答案。共同的利益圈子,一目了然的反派,煽动大众情绪的推手,一旦三个条件控制了人群,骚乱就发生了。

      对于可能发生的结果,用科学理论重演一遍,这是董至轩从何仁感身上学到的风险控制。所以,牵手走出来的两人,相当镇定,已做好面对群众情绪的准备了。

      大厅里,所有人看着缓缓走来的两人,手牵着手,沉着得像一对结婚多年的夫妻,“准备切蛋糕吧。”董至轩吩咐佣人。

      “先到外面看烟花吧,时间到了。”平静的声音不怒而威,张胜男发话,左右站着王太太和张太太,如两位护法。

      “你们准备的惊喜……时间有点长了,至轩,去叫你爸出来。何小旻先陪我出去看烟花。”

      何仁感松开他的手,和他对了一个眼神,董至轩说:“好。”何仁感走向张胜男,两人点头微笑,一起往大厅外走。

      何仁感神色平淡,路过李诗樱身旁,畏缩地瞄了母亲一眼,被母亲一瞪,她立即收回目光,对上张胜男的眼睛,恢复正常,耸肩一笑。

      张胜男了然地说:“何老师也有怕的人啊!”老人家调侃她在儿子面前自称“何老师”。

      “嗯,怕得很呢!”何仁感坦然地说。

      两人站在花园的草坪上,抬头望着天空。其他客人跟着她们出来,站在后面,与两位女王保持十步的距离。

      今晚的第一发烟花在整点准时推向天空,炸开的光芒照影在仰望的人们脸上。

      “何老师喜欢看烟花吗?”张胜男问。

      “我最喜欢它被射向天空的这部分,带着炸开前谁也不知道的神秘,令人遐想无限。而炸开后,无论多么锦簇花团,也是一瞬的辉煌。”何仁感抬头看天,说得意味深长。

      “嗯,听起来很有道理,然而等待多年,不就是为了看到这最高处的辉煌吗?大家都为了一刹那而努力着,这样的精神更美丽,不是吗?人们经常说的‘瞬间即永恒’。难道何老师不享受吗?”张胜男问。

      “当众表白的浪漫是观众享受的,身在其中的人只是做了件平常事,生活还在老轨道上。”何仁感说,“总之结局是好的,浪漫问题好过诚信问题。”

      张胜男点头,说:“谢谢你帮至轩渡过这场诚信危机,为了留住你,他铁了心要公布你们结婚的事。”

      何仁感这样的人是不会被张胜男的夸赞弄昏头脑的,她冷淡地说:“你对儿子太过溺爱,不惜绑住孙子换儿子的自由。”

      张胜男黯然,望着失去了烟花的天空,表情落寞,“文超没有至轩的运气,在年轻时碰到一个何老师,带着他认识自己、突破自己。我一开始没有让至轩接班的打算,我想着他去美国自由几年,再回国学做生意。两年前至轩回国,我看到了他身上翻天覆地的变化,不仅仅是他在众人面前游刃有余的发表意见,知难而进的事业态度,而是一种开拓者的气质,推倒重建的自信,所以我让他跳过文超,提前接手。”

      老太太叹口气,向前走了两步,“他回国这两年心思都在工作上,周末带一帮小子玩乐,好像做了一个小开该做的事,但我知道他不快乐。他每天中午一个人坐在中央公园的长椅上吃午饭,然后是长久的发愣,下午又像没事一样回公司上班。你们两个有张穿着橄榄球服的合影,他放在床头柜里,拉开抽屉看,也不拿出来,那个样子……我听了很心酸。”那张合照,让何仁感想起了与哈佛的比赛。

      那是董至轩加入耶鲁橄榄球队后第一次首发出场,对阵哈佛。她知道这场比赛是他确立球队地位的好机会,非赢不可,但是哈佛主场,耶鲁赢面小。于是坏姑娘在比赛前一天坐着长途车去了剑桥镇,半夜爬上三谎雕像,给John Harvard先生套了一件MIT的橄榄球服。剑桥镇的两所牛校——哈佛和MIT是老冤家了,MIT曾在哈佛和耶鲁的一场橄榄球赛里发射过一枚小火箭,何仁感离间计一使,让赛前的哈佛橄榄球队相当愤怒,担心MIT的人会来球场捣乱。何仁感受了启发,在比赛进行到一半时射了几枚烟花到空中,哈佛橄榄球队犹如惊弓之鸟,失了水准,董至轩因为与何仁感通过气,发挥稳定,最后帮耶鲁赢了比赛。取得胜利后,董至轩笑容满面坐在场地上,何仁感穿上蓝色橄榄球衣跪在他身后,单手勾着他的脖子一起合影。

      “你回到港城这几个月,至轩像活过来一样,有时候生闷气,有时候偷偷笑,不再死气沉沉,像个老头。”张胜男看着她,诚恳地说:“小旻,我想请你不要离开至轩。我自私地绑住他,也自私地想请你让他快乐。”

      “恐怕,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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