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现代女子处理爱情的方式。
借用了老套的名字。
——我是亦舒迷啊。
内容标签: 都市 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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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现代女子处理爱情的方式。 借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4091   总书评数:19 当前被收藏数:1 文章积分:404,196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都市童话
    之 番外二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9082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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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玫瑰

作者:晶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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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今天是二月十四,西方的情人节。

      都说女人一生只有一个要求,而那个可怜卑微的要求只有一个美丽的代表——玫瑰。是女人,如何能不爱玫瑰?尤其是我一直以为自己是女人中的女人。

      坦白说,我为玫瑰狂。

      不仅如此,我的房间里一定要燃上玫瑰的蜡烛,衣柜里一定要放上玫瑰的熏香,浴室里也只有玫瑰的香精。你一定注意到了,是的,我爱的不是玫瑰的颜色,不是玫瑰的寓意。

      自始至终,我爱的,只是玫瑰的香气,那种可以镇定神经的玫瑰独有的味道。

      这就是我不喜欢今天的原因。

      满街蔓延的都是恶俗的花朵,断茎少叶的,还要在断了的地方切个45度的斜角,美其名曰可以保存的久一点。那种丢失了生命的东西,如何能够保存?简直是笑话。

      更何况,为了能够让花离了根活的久一点,这种出售的花,都是没有香味的。

      花的颜色就是她美丽的外表,而香味就是她的灵魂。有很多品种的花,是只有外表的,灵魂却是恶臭不已。

      比如被很多人称赞的百合,美丽优雅的不行,实质却是有一股恶臭的,却有很多人为外表迷惑,而称之为香水百合。如果那也是香味,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臭虫喜欢它了。

      其实,很多时候,人的欣赏能力还不如虫子。

      这是题外的话了。

      今天我起的很早,为了避开那些没有灵魂的包围。自己慢慢开车到了办公的大厦,仰头看着那个迎着阳光的窗户,我眯起了眼睛。今天是个很关键的日子呢。

      迈着轻松的步伐进了办公室,点上一只玫瑰的香,插在特意从印度买回的香座上,看着那点烟慢慢往上摇。泡了玫瑰茶,小啜一口,那股香气就落入我的肌肤每一寸,我微微笑着迎着朝阳。当今天的太阳落下的时候,我这三年七个月的努力就会得到回报了。

      “方太太,早。”清洁工上班了。“方太,今天的行程是……”我的好秘书们也到了。

      走出办公室,看见秘书室里已经满是玫瑰的颜色。是了,秘书室一直是年轻女孩的天下,当然颜色绚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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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几年前,我也正当颜色。居然人人以为我不爱玫瑰呢。

      “你是没有心的怪物!我都送了两个多月的玫瑰了,居然连我叫什么你都不知道!”不,我记得的,我记得你的微红的脸,还记得你的玫瑰,不仅没有味道,而且居然连刺都没有。我实在不喜欢。
      “嗨,我是你的学长。不论是学业上,还是偶尔想轻松一下,只管来找我,学长一定会照顾你的。”可是,我,学业上从来都是和教授讨论的,平时,我有好朋友啊,不缺人玩的。

      有时候,朋友们也介绍男孩子给我。“我是某某某,以前在什么什么地方见过的。”“既然认识,我会照顾你的。”我参加很多的聚会,总是会有很多很多熟人,或者自以为和我相熟的人,那个,那个,老兄,你是谁啊?

      啊,也有一个是记得的,那个叫沈培德的,是一个白马王子级的人物,而且唯恐人不知道他的儒雅,极爱一身的白。我也不得不说,确实很帅,有着和我的父亲不差上下的水平。

      不知道算不算交往,一起同路了一个多月,周末也一起出去看了几场不算喜欢的电影。(为什么带我去看文艺片啊?我不喜欢黎明那张脸啊,朋友都知道我喜欢夜访吸血鬼啊。)连手也没有牵过的交往在我的生日那天彻底完蛋。

      “我知道你不喜欢玫瑰的俗气,”他很帅气的抱了一大束香水百合,“我倒觉得只有百合配得上你的优雅文静。”是的是的,画面很美,女孩子们尖叫的声音也很大很大,我也很优雅的接过了那束花,还很技巧的微低了头,扯了一个若有若无的笑容。心里已经骂了几百遍:居然污辱我的玫瑰!居然侮辱我的玫瑰!

      到了晚上,那个所谓的“香水”百合全开了,冒出了那股让我永生难忘的恶臭。怎么现在的男孩越来越土呢?看我家里的玫瑰,好香好香的,是父亲亲自种给母亲的呢。趴在马桶边上,再也不能优雅的大吐特吐之后,我下定决心把那个不知道好歹的人从我的人生里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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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太,结婚那么多年,和先生的感情还是那么好。”说话的是今年刚进来的易水遥,刚刚毕业的年轻女孩,我的小小校友。她正看着花店的小弟让我签收每天例行的那一支玫瑰。“感情啊,就是要这样长长久久才好呢。”

      是吗?有那么厉害吗?每天一支两块钱的没有灵魂的长长久久?“是啊,爱情真的是要长久才弥足珍贵。”我真是越来越成精了,唔,不可自满,要更加努力修行,“我们都要不断努力呢,等你到了我这个年龄,也一定会拥有这样的幸福的。”尤其是要努力工作,不然你仔细我揭了你的皮。

      “嗯,什么都要努力才会得到的。”小女孩真是可爱啊,可爱的让人不欺负不舒服。“说到努力,又是星期一了,例行的早会。”我的脸上一定是笑容合宜的,“大家打气精神来,争取在五点前下班。”我环视一周,“今天这样的好日子,各位大美女怎能错过颠倒众生的机会呢?”左眼皮低下,随着头由右上开始往左边画的弧圈缓缓张开,左嘴角勾起,一个完美的媚眼。

      谁说女子相妒的,听听我的秘书处的欢呼。美丽是没有性别的。

      “这个星期应该让基建部门提出一份有效的可行性报告,他们的提案和实际有一段不小的距离。”“预算部门的某某应该加入这个项目,他有如此如此的经验。”……

      哈哈,哈哈哈哈。我得意啊,每周这个会的时候都是我向世界炫耀我的得意的时候。

      我的秘书们不是单纯的秘书,事实上,都是我挖出来的精英。不过,男性一般都派到各个部门去历练,然后委以重任。女性,如果不是特别要求,都被我留在这儿,嗯,怎么说呢,替我卖命。分析全局,她们的事情,监督各个部门,她们的事情,拿出方案,她们的事情。因为很多时候,女性员工不被重视,很少有我这样委以重任的机会。可是,她们往往更加细心,也,更加八卦,所以拿来监督公司上下最好不过了。

      “某某和某某的表姐正在恋爱,两人的性格如何如何,在一起工作或许合适(/不合适)。”你别指望从男性经理那里听到这样的建议。也许是男人认为这样的事情上不了台面,也许男人有男人的考量,我不知道。我只知道,这些东西大多数的时候是非常有用的,这些构成了表面下的千千世界。

      而且,还有一点,我是一个女人。有才华的男性会想挑战我的事业,他们虽然不说,但是却不愿屈居于女人之下太久:女人能干的事情,我也能干。或许开始不会,但是他们随着年龄的累积,就开始盲目相信自己的力量,然后就会跳槽或者自立门户。

      而我的女性员工,我给了她们信任和稳定的生活,她们就会信任我,稳定的回报我。找个好工作和找个好姻缘并没有太大的不同呢。虽然偶尔也有人出现出轨的念头,但是大多数时候,女性的员工对我更为稳固一些。

      会议结束,我回到办公室开始处理那些陆陆续续送进来的文件。

      我的公司连年小心的增长,我的事业稳健的出现它的本来面目。你一定也替我开心的。乘着空隙,我伸手抚摸了一下桌头照片里的那张我深爱的脸。

      是的,我的桌头也有一个男人的照片。我说过,我是一个女人,而且还一直以为是个女人中的女人,当然也会将我爱的人摆在桌上,如同每个陷入爱恋的痴狂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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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第一次见面是什么时候,他说,是很早很早他还在高中的时候。

      “那个时候,你还是一个小姑娘,从公共汽车上下来,牵着自己的裙子生怕踩脏了,小心翼翼的好像一个小公主。”小公主?不,不,我见到他的时候并不是小公主,至少在我的印象里不是。不仅不是,而且还窘极了。

      那天我正在和学而玩笑,她和我滚成了一团,最后她很认真的压在我身上,很认真的对我说:“你一直都没有男朋友,是不是讨厌男人呢?那么就做我的女人好了,我会对你很温柔很温柔的。”学而那妮子那时候迷上了戏剧,而且坚持扮演童话中的王子,打算拯救众公主以收编后宫。

      我自然不会对这个话当真,但是却不能对那离我越来越近的红唇忽视。学而的空手道入段,我这个头脑发达却四肢简单的人当然反抗无力,更何况明知道是玩笑,自然不能殊死抵抗。眼看我的初吻要断送到学而这个坏女人的手里,我的王子,当当当当,正式登场了。

      有敲门的声音!“209室,你们定的生日蛋糕。”哇,得救了,我连忙推开学而打算起来开门,却吃惊的看见门是大开的,他捧着礼盒微微的笑着。

      女人在爱情中生出卑微之心,一直低,低到尘土里,然后,从尘土里开出花来。一霎那,我明白了那种意思。

      我,我,我,学而!我慌乱的看着学而。只见她耙了耙头发,懊恼的嘟噜着,“拿进来吧。”学而,学而!解释,解释点什么,那个那个,我。

      他进来了。擦过我的身边。我赶快往旁边挪了挪位置。学而拿了钱给他。他接了。他擦过我的身边。我赶快用脚跟往旁边又挪了挪,却不敢离得太远。他走了。他,他走了!!

      我半霎没有任何动作。“干什么啊,愣住了?哼,今天饶了你。”学而小心地把蛋糕藏在衣柜里,打算晚上给宿舍里的小六一个惊喜。饶了我?啊啊啊啊?我疯了一般冲过去打她:“就是你,就是你,这下完了,他肯定误解了。”

      “他?哪个啊?”学而糊涂了。我不理她,要做点什么,一定要做点什么来弥补。眼睛瞟过窗户,对了,他出楼一定会经过我的窗户。还好还好,还来得及。我一把拽开学而,别挡我的路。“你,你要干什么啊?你拿蛋糕干什么啊?我藏的好好的!”让开让开!挡路者死!我打开窗户,正好看见他在
      大楼口冒出头。

      啪,我的蛋糕很可惜的其实是很可喜的掉了下去。

      “哎呀!”学而冲到窗口,手指着我正打算训斥。我却一付要哭的样子,“我,我不小心的。”我是想哭啊,要赔一个蛋糕的钱啊,还不知道有没有用。“我重新定一个一模一样的,一定一样一样的。”我一面说,一面往楼下猛冲。“你,你,你这个,超级混蛋!”学而的声音都在发抖,嘻,她不笨嘛。

      到了楼下,我才知道今天一定是童话中所说的属于我的那一天。他站在那儿,奶油在他的头上,蛋糕歪在脚边,好好吃的样子。“我本来想帮你接住,却没想到冲过来却成了直接受害者。”他摊开了双手,没好气地笑着。

      哈,这是上帝玉皇王母阎罗宙斯耶稣共同的决定,我们小小的凡人如蝼蚁,只能接受。

      “对不起,对不起。她和我开玩笑,嗯,有点过头。我急了,一脱手,就扔了出来。我要加急订一个蛋糕。”我赶快把要说的都一口气说了,以期挽回初次的张口结舌的印象。“嗯?”他挑了挑眉,指了指自己的头发。天,他好性感,我喜欢。“我,我会帮你洗衣服,帮你洗头发。嗯嗯,如果你坚持,我,我也帮你洗澡。”我尽量的说的无辜。我听见学而在窗户边摔倒的声音,嘲笑我,记一笔。

      “你确定?”“确定。”再确定没有了。

      你是我的,今天,就这样决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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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太,中午了,该休息一下了。”素琴是跟我最久的秘书,也是我真正的一个朋友,和我共享很多很多的秘密。走到我的身边,她用只有我们两个听得见声音说:“那边有点事情要处理。”然后递过来她的私人手机。

      我不会用自己的手机电话处理那边的事物的,为怕打草惊蛇。幸好,幸好有素琴可以依靠。

      一阵沉默,两边都不是初出茅庐的小孩子了。“你确定要这样做?”“是的。”声音是我要的人的,没有错。“我的利益可以确保?”“绝对。”又是一阵沉默,我的手心里都是汗,连玫瑰的香气都不能使我平静下来。“最后一个问题,为什么?”“我需要。”这是我想了很久很久的答案,“要发展。”要发展的不只是我的事业,还有我的灵魂。

      电话断了,我欣赏这个人。没有任何的称呼,就算别人听到也不会知道是什么事情。而且,素琴是他的老婆,情人节打电话给老婆是最合适不过了。

      “方先生真是有心,今天还特的送花来。好漂亮的玫瑰!”好大的惊呼。素琴,素琴,我莞尔。

      打开门,迎面而来的是一大束那种蓝色妖姬,花上扑了金粉。方宗凯,我的丈夫,我那正值壮年的丈夫,笑盈盈的看着我。几朵?我从来弄不清楚玫瑰的花语。只知道一朵是所谓的一心一意。女人,一心一意足以,不必再多,再多则滥。

      方宗凯是个帅哥,老帅哥,大凡男人过了三十,都该称为老帅哥。我熟悉他的呼吸,他的步履,他的一切一切的若有若无的习惯。当然也熟悉他在八卦杂志上的种种报告。谁说富豪家没人把这当回事的?她一定没有当过妻子。这个,是我枕畔的男人啊。

      “我美丽的妻子还是一如往昔的美丽。”他进来,返身关了门。我起身,靠在办公桌上,看他忙着拿来不常用的大花瓶,到上水,插上那一大束玫瑰,还退了几步,欣赏了一下他买的杰作。杰作?我只是看着他,看他保养完好的身材,看他干净利落的举止。

      “干什么?看我看呆了?”他抱住我,磨蹭着我的鼻子,用他的。真恶心的男性香水的味道,这个男人永远不懂得香水。我伸手环住了他,低哑了喉咙,“是啊,你是我看不厌的。”是的,我看不厌,因为没有看到你死!“好想你。”想我?你是出差了?不过还在本城,不过还是每夜回家。只是,真的,很久没有看到彼此了。夫妻间如此,真是笑话!“嗯。”我勾紧了他的脖子,细细的咬着,靠着大动脉的地方留着我的细细齿痕。要是就这样咬下去,会不会体会到那种奇特的世界?吸血鬼的世界?

      “还是一样喜欢咬人,都多大了。”方宗凯拿下我的手,将它们环在他的腰际,“你看,我拿来了与你有关的报道。”我偏偏头,看到一个大大的题目:如玫瑰般的女子——记方太。不错啊,还知道我的喜好。“我看了,很高兴呢。我的老婆啊,就是上得厅堂下得厨房的……”“黄脸婆。”我没等他说完,接了上去。他爽朗的笑了起来,这个男人的声音还是很好听的。

      我伸手关上那本杂志,却正好看到封底:卓彦亚公开表示希望嫁入宗凯电子。配图不错,正好抓住了两人手挽手出夜总会的镜头。两人都很上相,如明星般耀眼。如果有什么更亲密的镜头就好了,那就更有说服力了,像这样,他们翻供还是容易的:不过是朋友,参加晚会碰上,当然要送女士回家。

      方宗凯有点尴尬,连忙从我手上抢回杂志,“你知道,逢场作戏,不必当真的。”我仍是微笑,其实,我也不知道还有什么表情可以使用。“曾经沧海难为水。你知道的。”方宗凯把这句诗用的我毛骨悚然。

      “是的,我知道怎么办。你放心。”你放心。

      “我今天一定会早点回家,你等我啊。”走到门口,方宗凯还不放心的叮咛。对啊,今天,很多媒体等着看谁是那个幸运儿呢。

      “对了,还有素琴,你今天早点下班。我打算早点放了聂华呢。”真是温柔的老板啊,到哪儿都不忘放射自己的魅力。什么时候,我的下属,你有权利干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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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家伙啊,见色忘友、忘义、忘恩、忘情,什么东西都忘了。就那样,拿着我们辛苦定下的蛋糕,眼睛都不眨一下的咻的一下就扔出去了。”学而是这样眉飞色舞的向全宿舍形容我的举止的。“还说帮人家洗澡,真是什么脸都给她丢光了。”

      拳头,枕头,被子都纷纷招呼过来。原谅小女子正在恋爱中,傻傻不懂反抗。“完了完了,一百四的智商是不是都没了?都开始像一个傻瓜一样的歪着头傻笑了。”打了一阵,没有反抗就没有意思了。于是,盖棺定论:我,傻了。

      为什么喜欢他?不知道。学而说我是被那个外表迷上的。“虽然不是我喜欢的肌肉男,不过长得样子很不错,只是嘴唇太薄,怕会薄情。”学而是这样解释的。“不知道你看上他什么东西?”“基本上,我是视觉派。”我的回答吓倒了一排人。

      我喜欢他的眼睛,喜欢他的眼里有我,喜欢他叫我的名字,喜欢他在我身上写字。喜欢他给我画的小小卡片让我在考场的时候放在口袋里当护身符。喜欢他的大手,在下雨的时候,遮着我的头,好像可以替我抵挡全世界的纷乱。喜欢他的下巴,正好搁在我的鼻梁上,让我确定我们是上天打造的一对。

      他比我高两级,课余在蛋糕店打工。我就坐在蛋糕店里,乖乖的等他。坐的太久,也染上了蛋糕店的职业病,一闻到蛋糕的味道,就讨厌的不行。他也知道,平时我们总是去吃大杂面,一大碗,乱七八糟的料,再倒上一大勺辣椒酱。没有了蛋糕的甜腻,多了生活的味道。我也喜欢。

      我有很多晚上的课,他就在外面背着英文等我,时间长了,他的英语很流利。回去的路上,他牵着我的手,一大段一大段的背给我听,我们笑着管这叫夜间鬼话连篇。奇怪的是,他的普通话都不标准,英语却出奇的好听的。

      是的,我迷恋他,连我自己都不知道能够迷恋多久。但是,管他呢,乘着还年轻,能荒唐且荒唐吧。

      第一个情人节,我没有期待礼物。我们都没有钱,而情人节的花很贵很贵。

      “喂,”到了晚上,他忽然开口,“你没有找我要礼物。”

      咦咦?可以要礼物的吗?不都是送礼的人自动给的吗?可以,可以要的吗?是不是要就有?

      “要的要的要的。我要一把天蓝色的小摇椅。”那个是我很喜欢很喜欢的童话。“这个,我事先不知道你喜欢,所以没有准备。”他为难的摇了摇头。“还有什么愿望?”“我要喝牛奶。”“好。”这个男人就是好,从来都不像我的那些狐朋狗友笑话我满脑胡思乱想,是跳跃性思维。他走进小店,给我买了一元钱的花生牛奶,插上小管子递给我。“还想要什么?”

      我努力的想了又想,要你永远和我一起?这个不是诺言可以做到的,是一辈子的事情。要天上的星星月亮?拿来也只能炫耀一次,第二次人们就烦了。不如要明天去吃灌汤小包子,还是吃红烧狮子头比较好?我拿不定主意,只好问他,“那么,明天吃灌汤包子还是红烧狮子头?我们一起去吃。”

      他笑着拥紧了我,“好简单的要求,那么我们就都点就是了。”怎么可以,红烧狮子头是拿来下饭的啊,吃了灌汤包子怎么还能吃饭?我想说话,可是他用力的吻我。我好喜欢。明天再问好了。

      吻了好久了,他舍不得放开我,“我有礼物送给你。”“噢。”他送什么都好。“我托学而放到你的宿舍窗台上了。”“噢。” “回去看看是不是喜欢。” 老实说,我比较喜欢待在他怀里发呆。“如果,不喜欢……”他欲言又止。“不会不喜欢的。”我笃定。

      我晃回宿舍的时候,学而已经收到大把大把的玫瑰花了。她一向是万人迷的。没在窗台看见任何东西,我毫不客气的走过去把她从那堆花里挖了出来:“喂,我的东西呢?”“我扔在你的床上了,那玩意儿,我过敏。”

      拉开床帘,一盆小小的黄玫瑰开在那里!不是红色的,但是,是活生生的玫瑰。不是死的!是会呼吸的玫瑰啊。

      “我种了这盆玫瑰给你。因为找到的时候,花都被摘走了,我不知道颜色,剪了黄玫瑰的枝插了。虽然只有一朵黄玫瑰,希望你会喜欢。”

      女人的心不大,只能装下一朵玫瑰花,所爱的人亲手种的,一朵就够了。

      那朵黄玫瑰是香香的,让学而打喷嚏的好闻的玫瑰味道。

      我爱他,那个种了黄玫瑰却不敢亲手给我的男孩。

      那天,我知道我的心找到了自己的玫瑰,然后,全世界的玫瑰就都放不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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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素琴轻轻走了过来,我把手机递了给她,眼里一定是有泪光的。她叹了一口气,慢慢环住我,“撑着点,过了今天,你就可以哭了。”“现在,我们去吃饭。”素琴拉着我的手。我这时候只像一个孩子,“我要吃大杂面。”“好的,好的。你要吃什么我都陪你,就算要吃烤肉,我也去架烧烤架。” 我哽咽,上帝对我不薄,有助手如此。

      我知道自己运气很好,我感恩。

      整个下午,我都没有心思做事,我坐立不安。在等消息。对我很重要的消息。每一个电话响,我的心跳都会猛然加速。秘书室里的人都看出了今天的我心不在焉,不知道素琴给她们说了什么,她们不停的进来,让我做一些很傻很不费脑但是可以打发时间的事情。

      等待是会让人崩溃的。我明白。那些时候,我等方宗凯回家,就是处于半崩溃的边缘。之所以只是半崩溃,是因为他不管凌晨几点,还是会回来的。我睡不着,一直要等到他回来我才能入睡。所以,后来干脆分了房。我还有我的事业要做。

      四点左右,我在和打字机纠缠,那个可恨的合同需要打一份副本出来。素琴敲了敲打印机的壳子,我抬起头,眼睛里没有任何的焦距。“成功了。”我听见了。为什么没有别的声音?“让大家下班,现在。”我不想失态给大家看。

      我机械的回到办公室。我的计划很好。今天情人节,方宗凯有太多的情人要打点,但是他的律师却一定要拿到一封合并案的授权书。我买通了那个律师,只是让他做个证人。然后,授权书由方宗凯最信任的助手,聂华,递给他,告诉他就是他读过的那一份。他平时很机灵的,但是人总有疏忽的时候,今天就是时机。

      只是他做梦到想不到,那个不是什么合并案的授权书,那个,是我们的离婚协议书。从此各自嫁娶,互不相关。

      最最关键的是,我们的财产也完全分开了。我不必负担他的负债。对的,负债,他马上就只有负债了。因为资金周转不灵!他有一个大投资在进行,但是股市会出现异常波动,他没有足够的现金救市,将会一文不名!

      我定了定神,第一次正大光明的用我桌上电话打了一个我早烂熟于心的号码:“学而,明天股市开盘的时候,我们开始行动。”

      我精心策划了三年七个月,终于可以反戈一击了。我忍了三年七个月的屈辱!

      “素琴,帮我把那个什么蓝色妖姬处理了。我等了这么久,终于可以把这个没有灵魂的东西扔出去了。”我是喜悦的。

      “这个呢?”素琴指了指我桌面的照片。我看着照片中我深爱的脸,笑得如同初恋重又来临,“留下。”

      他毕业那一年,留了这张照片给我,怕我忘了他。我毕业那一年,我深爱的他向我求婚。还有什么好拒绝的,那是我的一生的挚爱!

      从那以后,我成为方宗凯的妻子。

      我永远都是照片中那个种黄玫瑰给我的男人的妻子。

      至于那个送了我一大堆没有灵魂的玩意儿有着一大堆不清不楚逢场作戏的男人,他算是个什么东西!
      切,完全不是个问题。

      对了,说了这么多,忘了告诉你们,我叫玫瑰。有刺的,也有灵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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