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渡

作者:白夜遇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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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72 章


      竹叶镇瘟疫消除,被杜峥提前接出的乡贤耆老回镇,以大家长自居,要酬谢云临等人。

      云临厌恶这种事后行为,轻描淡写拒绝他们的所谓好意,于罗老大夫的医馆中闭关,参悟木生火之理。

      江常曦为她护法,没参加竹叶镇连摆三天三夜的流水席。

      天狼镇三兄弟吃了第一天的席面后,认为竹叶镇的乡贤们太抠搜,鲍参翅肚都不上桌,第二天就决定返回天狼镇。

      云临尚在闭关,他们只同守在门口的江常曦告别,便打马离去。

      施未言在云临闭关第三日离开,跟她一起离开的还有杜峥和王玄明,后浦县丞唐广钧接任县令一职。

      “不等她闭关结束再走?”施未言前来和江常曦告别,江常曦如是说。

      施未言摇头道:“不了。”

      鬼仙人还在宋国境内,谁也不知道他突然又发什么疯,总是要早点告知师父,书院好提前做好准备。

      再者,她想告诉云临的她都已经告诉了,剩下的路只有靠云临自己。

      她将一个小瓷瓶递给江常曦,轻笑道:“这是给阿云的,不许私吞。”

      江常曦把玩着瓷瓶,笑问:“是什么?”

      “两枚归元回春丹。”

      “李夫子对你果然大方。”

      无尘笔飘上天空,施未言像荡秋千一样坐在粗壮的笔杆上,垂首作揖:“告辞了。”

      江常曦抱拳回礼:“山水有相逢,再会。”

      施未言逐渐变成天边的一个小白点,江常曦收回视线,兀自感叹:“都走了,一下子就冷清下来。”

      她轻轻拍了拍紧闭的房门,轻啧一声:“骄骄啊骄骄,也不知你要闭关到几时,我可耐不住寂寞。”

      “喝不喝酒?”陆重不知何时出现,提着两坛酒斜倚木柱,“我从县城买回来的高粱酒,烈得很。”

      没等她回答,一壶酒便朝她飞来。

      江常曦眼疾手快接住小酒坛,掀开红布灌下一大口,忍不住赞道:“好酒!够烈!”

      说着一连灌了好几口,酒坛里的酒被她消灭大半。

      江常曦席地而坐,隔空和陆重碰杯,眼里已有些许醉意,但心里还是清明的。

      陆重此人重财,绝对不会无缘无故请她喝酒。

      她捋直舌头问:“说吧,怎么突然请我喝酒?”

      陆重喝得慢,脸有点红。

      他定定地看着紧闭的木门,江常曦顺着他的视线看过去,立即明白了什么。

      江常曦单手扣住酒坛,摇摇晃晃地靠近陆重,用力地拍了下他的肩膀,嗤笑着问:“想从我这里了解她?”

      陆重喝了一口酒,重重地点头。

      江常曦瞥了眼手中的酒,戏谑道:“一坛酒就想收买我,陆重,你也太看不起我了。”

      陆重剑眉微蹙,从怀中掏出一个简朴的荷包,沉甸甸的。他打开后推到江常曦面前,里面码着一个个小金元宝。

      江常曦淡淡地看了眼金元宝,便又抬头望天,语气格外认真:“陆重,你知道天上的云和地上的泥有什么区别吗?”

      陆重默然不语。

      江常曦抱歉地笑了笑,说道:“你不要怪我说话难听,这是事实。”

      “竹叶镇的一切对她而言,只是修行路上的过客,不会在她的一生中留下太多痕迹。”

      江常曦把荷包推回去。

      “她眼中的风景从来不是嫁为人妻,生儿育女,就像我的眼中也从来没有这些金元宝。”

      她轻叹道:“五十两黄金,足够你用一辈子。”

      陆重吞下一大口烈酒,嗓音微哑:“她不嫁我我嫁她,她不要孩子我也不要。”

      “倒是个痴情种,”江常曦轻嗤,话锋一转,“只是你凭什么认为你嫁她,她就会要?”

      “陆重,不要以为她给你上药、教你认字、为你作证是因为你在她心中不同。哪怕换个人,她照样会做这些事,和你无关。”

      “她帮助过的人太多了,你不是特别的那一个,”江常曦眼底的醉意不知何时消失,“陆重,我不是要劝你什么,喜欢她是你的自由。”

      “我只是想告诉你,不要在她面前说这些。她是九天翱翔的凤,我不希望这些事成为困住她的樊笼。”

      已经有了一个沈令秋,绝不能再多一个陆重。

      陆重手指紧扣酒坛,骨节发白。

      静默半晌,他苦涩道:“还有十天,我就要走了。”

      江常曦微怔:“去哪儿?”

      “参军,去西北边疆,”陆重眼眸微垂,坛中烈酒照出他的模样,“我这一去,可能就再也见不到她了。”

      西北地区是宋国战事频发区,是宋国最危险也是晋升最快的地方。

      陆重微微仰头,坛中烈酒尽倾,半数入喉肠,半数沾湿衣。

      他转头,笑嘻嘻地问:“你说,当我成为宋国最厉害的将军,是不是就可以摘云了?”

      江常曦长叹:“那时她或许已经成为天底下最厉害的修士。”

      陆重立即接话:“那我就成为天底下最厉害的将军。”

      江常曦深深地看他一眼,谁家少年不轻狂?

      她把剩下的酒一口干完,跌跌撞撞回到门前守着,咧开嘴笑说:“先上阵杀两个敌,当上百夫长,再来说这些话。”

      —

      木灵气缭绕朴素的屋子,屋中所有摆设仿佛罩上一层青绿色的薄纱,放眼看去雾蒙蒙一片。

      入定后,屋中的青衣少女就一直保持着打坐的姿势,纹丝不动。但在此刻,她突然睁开眼睛。

      云临缓缓抬起手,指尖随心而动,满屋青绿灵气变作流光溢彩的完美线条,有规律地律动,交缠飞舞。

      她此时不是一个修行者,而是一位画师。

      她以灵气为墨指尖为笔,作一幅画。

      云临神情专注,想象着《山海经》中朱雀的模样,状如鹞鹰而人手。

      她从朱雀头顶的冠开始画,线条灵动轻盈,跟随指尖一路向下,勾勒出修长雀颈,再于一点迸发,两扇巨大双翅突然出现,猛力扑扇。

      未成的朱雀引吭高鸣,拖着长长的光华绕梁盘旋,所过之处枯木逢春,抽出嫩绿新芽。

      这是……失败了。

      云临颓然挥手,半拉朱雀顷刻消失不见,逢春的枯木失去灵气滋养,嫩芽骤然枯萎,引入枯枝。

      究竟是哪里出了问题?

      她心里想的是朱雀,脑海中浮现的也是朱雀身影,画出来的也是朱雀,为何朱雀吐出的灵气依旧是木灵气?

      朱雀属火,没有火的朱雀还能叫朱雀吗?徒有其型罢了。

      云临再次引满屋木灵气作画,画得依旧是朱雀。

      半个时辰过去,云临点上雀眼,青绿雀鸟立刻展翅高飞,身后青绿流光熠熠。

      它张开雀喙,灵气自它腹腔喷涌而出,落在早已死去的横梁之上,死去多时的横梁霎时藤蔓缠绕,白花开遍。

      云临心烦意乱地挥散青绿朱雀,一团乱麻的脑海中突然想到什么,眼睛一亮。

      朱,赤也。

      青绿的朱雀还是朱雀吗?

      不,那是青雀。

      云临将散去的青绿雀鸟重新聚拢,强硬地剖开雀鸟之腹,自其中掏出一颗青绿鸟心。

      云临静静地看着掌心中以木灵气构成的雀鸟之心,恍然大悟。

      朱雀属火,她给它的却是一颗属木的心脏,形似而不神似。

      所以她之前画的根本不是天之四灵的朱雀,而是一只空有其表、未有其心的鸟雀。

      云临收回青绿木灵气,聚于灵台之中,凝神闭目。

      火是什么样子?

      谁也回答不上来。

      蜡烛上的火苗是澄亮的黄,形似一滴水珠,风一吹来,它便开始跳舞,飘摇乱动。

      灶房中的烈火既是澄亮的黄,又带了些幽暗的蓝,张狂的红。它张开血盆大口,吞噬干枯的柴,烧熟锅中的肉。

      滋滋冒油的肉代表了人类远离茹毛饮血,将人从兽的行列中剥离出来。

      这一切,都是火的功劳。所以,火究竟是什么?

      云临好像明白了,又好像没明白。

      蜡烛上的火苗,因烛芯而存在;灶台中的烈火,因干柴而生。

      火不能凭空存在,它的出现与燃烧需要借助一个实质性的物质。

      这种物质可以是纸,可以是布,可以是干柴,可以是油,可以是世间所存在的一切。

      除了水。

      那么心呢?一颗涅槃重生的心。

      云临再次唤出灵台中的青绿灵气,两股青绿灵气于空中摩擦相撞,互相吞噬,卷起一个骇人的漩涡。

      漩涡深处有一点,一点大智慧。

      以那一点为中心,灵气褪去青绿,渐变为黄。黄色是落叶的颜色,干燥的树枝顷刻间被点燃,鲜亮的橙带来似火的红。

      云临微微一笑,睁开双眼。

      她再次作画,这一次她先画得是朱雀的心。

      心修好了,朱雀自然也就成了。

      一只浴火的朱雀扑腾向上,烧穿木制房屋,于天空飞舞,久久不散。

      得见仙迹,竹叶镇人热泪盈眶,面朝赤红神鸟,激动拜倒。

      彼时,竹叶镇外。

      陆重身穿皮甲,腰佩大刀,呆呆地站在原地,仰望天上发出鸣叫的朱红大鸟。

      然后,他迈开双腿,不顾一切奔向罗家医馆。他跑的很快很快,耳畔只有风的声音,呼呼作响。

      他停在那间被烧穿屋顶的房间前,重重地喘息着。

      过了一会儿,焦黑的木门被人拉开,颀长的身影出现在门洞正中。

      她一袭青衣被火烧得破破烂烂,但是她的眼睛却亮如星辰。

      她看向廊下那位一身破旧圆领袍的英气女子,笑容明媚:“常曦,我成功了!”

      虽然只能唤出火,还不能控制它,但是她依旧很高兴。

      云临抬头望着天上的朱雀,一把抱起江常曦转圈圈,欢快地叫喊:“我成功了!曦曦少主,我成功了!”

      不知转了多少圈,云临放下眼冒金星的江常曦,催促道:“快放出你的火凤吃了我的小朱雀,我怕它落在庄稼地里。”

      江常曦强忍着恶心捏诀唤火。

      云临来到陆重身前,看清他的装扮后笑问:“参军了?”

      他用力地点头,哑声说:“我要去西北边疆,那里每年都要打很多仗,只要杀敌够多,就会被提拔成将军。”

      云临想起施未言为他算的那一卦,轻笑道:“祝你早日成为将军。”

      “成了将军后……”话到嘴边,陆重没有勇气再说下去,他抱拳道,“今日我要赶到县城,就先走了。”

      云临颔首还礼:“我还要给罗老先生修房子,恕不远送。”

      陆重神色黯然,大步离去,却在就要走出后院时猛地转身。

      他站在廊下,双拳紧握,手背青筋暴起,心脏狂跳,显然紧张到了极点。

      他用尽全身力气大喊:“云临,我叫陆重,今年十七岁,三年后我二十岁,就来嫁你!”

      “你看好了,这是我的嫁妆,我现在把我的嫁妆给你。”他掏出一个沉甸甸的荷包放在地上,没等云临从他的“豪言壮语”中回神,红着脸跑开。

      过了好半天,云临才慢慢回神。

      她僵硬地转头,指着地上的荷包问江常曦:“你都和他说什么了?”

      江常曦捡起荷包掂了掂,摊手道:“我说你不会嫁人,他就说他来嫁你。”

      云临扶额轻叹:“我去把荷包还给他。”

      江常曦将荷包丢进她怀里,打趣道:“人家都说要嫁你,不成全人家?”

      云临踏上不定剑,正色道:“他被困在这里太久,见了我便以为见到全部。当他去往那辽阔的边地,就会明白我不过是他人生中微不足道的过客。

      “三年后他会看见更多的风景、更多的人,那时他的身边或许已经有了一位跟他举案齐眉的妻子。”

      而她注定独自前行,走向问道之路的终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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