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于春天之前

作者:春已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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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槐花味苦


      我已离开鹿槐很久了。

      这片孤独,浩瀚的星穹下的戈壁沙漠,我一坐就是很久。

      我躺在石块上,平坦,冰冷,无拘无束,桑贾伊·辛格嫌闲,他跟我并排躺下,点燃一支雪茄,自由自在说着话,字母汩汩而出。

      我听着他的声音,心里想的都是鹿槐。

      我想起和鹿槐初见时,想到过往种种,又想起晏殊那句“当时轻别意中人,山长水远知何处”,瞬间眼角发烫。

      “可怜的小天使,你看起来很伤心。”桑贾伊·辛格一直在看我,他圆墩墩有点发福,胖乎乎的脸上蓄着胡子,凑近看像巨人,他喷出一口雾,呛的人是我。

      我别开目光,转过脸,暗咳几声。

      “不要伤心啦,喔,要不讲讲你心上人的故事吧!”桑贾伊·辛格兴致勃勃道。

      “没什么好讲的。”我说。

      “你看起来很想念她。”桑贾伊·辛格说。

      “我一直都想她。”

      桑贾伊·辛格失语片刻,猜道:“我猜,她一定不是普通的那一类女人。”

      “当然。”我回答道,“她非常勇敢,非常厉害,她不是一般的女子。”

      “此话怎讲?”

      这回轮到我沉默不语,讲……还是不讲呢?告诉了他又如何呢?

      “快讲讲。”

      在他的催促之下,我稍微有点迟疑,还是乖乖回答:“我不是讲故事的高手,瞎编乱造最在行了,你就听听过个耳吧。”

      桑贾伊·辛格很给面子地竖起耳朵,“那就从你们初见时说起吧。”

      我遥望星辰,叹了声气:“事情发生在二零一七年春天,三月二十一日,那年我高中,十六岁。”

      思绪被拉远,一切都浮于水面,变得清晰起来,我低喃道:“我那是我人生中天赐的幸运日。”

      高一下学期,学校组织全年级春游,为期两天。春游地点在偏僻的小城镇,那天天气十分明媚,蓝天白云,春意盎然,灰绿色的丘陵、田野、村落,都是美的,安安静静地铺到视野尽头,我在那里遇见了她。

      这片山林有一个果园,果园面积特别大,种满了各种水果树,有枇杷,杨梅,梨子,桃子,蜜柚,甜橙等,还有三两棵洋槐树,槐花开得正盛,我尝了一下花瓣,是苦味的,随后,我听见一阵脚步声,从花瓣罅隙望过去,一下子愣住了……一幕难以忘记的景象出现在我的眼前。

      离我几步远的树林间的草地上,还未结果的树莓丛走过一个女孩。她走的欢快,臂弯里挎一只轻巧的篮子,边走边撇开拂过面庞的洋槐,嘴里哼着小曲儿,声音清亮,犹如响在我耳边,沏进我心里,我顿时脑子失去思考,眼睛追随她,心不在焉把苦得要命的槐花塞进嘴里,苦了一嘴。

      人的一生中很少有电光石火的一瞬间,只那一眼……胜过我嘴里的苦。

      她走远了,我便追上去跟紧她,下意识做出的动作,她真是一个漂亮的尤物,马尾扎得高高的,清爽干净,身着宽松校服,不紧不慢往荫间的休息椅坐了下来,轻轻把篮子搁在桌台,拧开一瓶水,喝完水后,她用指尖擦擦嘴角,开始从身边的果篮里摘出红彤彤的樱桃,一颗一颗慢慢地吃,我一眨不眨偷看她,她抿起嘴唇,将每一粒浆果挤碎在洁白细小的牙齿中间,一小股深红的汁液顺着下巴滑落,滴在她腿上。染红了脚边一朵黄艳的菊花。

      我置身于此就如同身临波利尼西亚花园,而她是负责掌管全部果树的赫拉女神。我看得几近痴迷,她甚至都没发现我,她从不在意旁人,她的世界只有自己,她沉浸其中。

      那是我第一次见她,便再也忘却不了……我并不知道她的名字。

      回忆到这儿,思绪被打断。
      桑贾伊·辛格大惊失色:“原来你是见色起意啊?”

      “不是!”我用尽全力反驳,“我承认她很美丽,但我喜欢她绝不只因她美丽。”

      桑贾伊·辛格投降道:“行行,你继续说。”

      我呼了口气,回想道:“第二天,我和她说上话了。那是我完全意料不到的。”

      我们帮农民伯伯把一筐一筐的新鲜水果按斤称重,分类打包,再扛上运货车。

      所有人都兴高采烈,在欢乐洋溢的笑声下,我扭头发现了她,第一次听到她声音,声线清冷,灵动。她离我很近,似乎侧身贴近我,旁边的女生问她问题,她偶尔答一句,大多数时候都很高冷,不爱交谈。

      “lu huai,这颗葡萄好甜啊,你快尝尝。”我余光瞧见女生把一颗硕大的紫色葡萄喂进她嘴里,也是在那一瞬间,我从别人嘴里听到她的名字。

      她叫lu huai。
      第四声,第二声。
      我并不能准确猜出具体的字。

      她不大情愿,不习惯与人亲近,因此嚼着葡萄堪比味同嚼蜡。

      我不敢明目张胆看她了,继续埋头干活,挑出篮筐里的残枝烂果。

      可我意识到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她都站在我身边,一直没有说话。我时不时盯着她的鞋尖,确认她什么时候离开。

      上午太阳暴晒,汗水从额间冒出来,淌进眼里,我无暇管顾,把一箱新鲜的水果扛上车斗子。

      “我帮你吧。”

      我手一顿,猛地抬起眸来,对上她弯下腰时淡淡的眉眼。

      我的心跳快蹦出来了,她是在和我说话吗?

      “搭把手啊。”

      她抓紧蓝筐的另一只耳,见我久久不动,干愣着,便自下而上瞪我。

      “愣什么啊?”

      我心暗喜,抿紧嘴唇,期期艾艾看她,在太阳光底下笑着说:“谢谢。”

      鹿槐不理会我的感谢,眼神有点拽,酷酷的。

      我抓好另一边筐,默契地使力抬起,一只橙橘在颠簸中滚落下来,我们的视线都注意到了。

      蓝筐被放下来,我和她同时去捡,相碰的那一刻,不小心碰上她的指尖,软绵绵的,温热温热的,我愣住,心神像一汪扰乱了的春水,无论如何都平静不下来。

      她没什么情绪,毫不在意的样子,拨开我的手把果子捡起来了。

      我还在缓冲当中。

      “快点啊,磨蹭什么。”她语气不耐烦。

      “不好意思,我刚才……低血糖了。”我慌张掩饰道。别看她小小年纪,发起脾气来可是地动山摇。

      鹿槐看都没看我一眼,更是对我的“低血糖”漠不关心。

      那一刻,我就知道,她和别人不一样,她很寡淡。
      或许天性所致。

      她帮我干完活,我再次说了声谢谢。

      “不用。”她说,转身走远了,身藏功与名。

      她的声音甜过整片果园,甜过了炎炎日头,我就知道,我喜欢上她了。

      当然,那一次短暂的交集,她并未因此记得我,她只不过习以为常地施舍了一份纯粹的友善。

      不过我找到了她的名字,在光荣榜,她叫鹿槐,是个威风霸气的女学霸。

      她是老师眼里那群北大清华预备生,是前途无量的,而我成绩平平,偏偏是不耀眼的中等生,一个最容易被老师忽略的没什么优势和优越感的在夹缝中忽上忽下的小透明。

      第一次月考,鹿槐排名全年级第七,九科总分931分,而我才刚过七百。

      老师说,高二会根据每个学生的期末统考成绩进行分班,一班二班是优等生荟萃的两个班,鹿槐肯定会在一班的,可本来没什么可能的我又重新燃起了希望。

      我知道,那是我最后一次,靠近鹿槐的机会。
      我要努力考到鹿槐身边。

      鹿槐选了理科,我也选了。

      我第一次知道,努力是有用的。
      期末统考,全省公认的近几年以来最难的卷子,鹿槐理科考了661分。

      而我,很不可思议。
      638分。

      暑假很漫长,和我的期待值一样长。我每天倒数着和鹿槐见面的时日。
      我第一次不想要这个慢得要死的假期。

      假期快要结束的时候,分班表出来了。
      我在一班,鹿槐也在。

      那时候我是相信上帝的,我幸运地出生,幸运地成长。幸运地喜欢上鹿槐。

      后来我经常对每个不想努力的小孩说,喜欢上了的东西,就要努力去争取,去赢得,喜欢的人也是。

      刚开始我们还是没有交集,我记得有一次在饭堂,她忽然坐在我前面,脸对脸,把我吓一大跳,嘴里那团米饭忘吞咽了,塞得满满的,只要还差点全喷她脸上去,幸亏我忍住了,那时候……真心觉得丢脸极了……我觉得自己长得还是帅气的,可是那个画面,别提有多丑了……

      说到这儿,已是半夜时分。

      我从兜里掏出一张照片,高二那年文艺汇演时拍的,我和她唯一的合照,画面里,两个身穿校服的人紧紧挨在一起。
      眉宇之间一切如故,形容依旧,是少年时记认的模样。

      一切都那么熟悉。
      其实早已过去很久了。

      指腹摩擦照片里边的人,顺着模样,心中涌现出无限伤悲,眼泪瞬间湿了眼眶,我透不过气来。

      我轻捏着,把照片递给桑贾伊·辛格:“看,这是她。”

      他深长地看我几秒,小心接过来,置于星穹底下,借着微弱的小油灯观望许久,毫无预兆的,桑贾伊·辛格爽朗地笑了起来,越笑越猖狂:“你现在也不赖呀小天使,虽然以前更帅气,这头紫色发像个灵动的精灵。”

      “……”我无语一阵。

      桑贾伊·辛格摸了把我光秃秃的头,听出些叹惋,往下追问道:“所以,后来呢,你们有没有在一起?”

      我摇头,心无端一阵抽痛:“慢慢的,很多事情发生得非常顺利,我像人类第一次面对火种时勇敢靠近她,我和她经历了很多,她是我的第一情感,我了解她的过去,知道她的追求,我一天比一天更爱她,离不开她。”

      说到这儿,我无端怅然若失,好似这些历经沧桑,成为了历史一样遥远,好似我从未经历过:“直到我查出来一种难治的病,能取我性命的病,从那开始,我就不得不接受一个残忍的事实,我无法和她在一起了,她前途灿明,而我将死之人,我和她之间早已注定了阴阳相隔的结局。”

      桑贾伊·辛格有些遗憾:“你还没死,你有希望的,上帝会保佑你。”

      我笑得有些苍白无力:“我的身体我自己了解。”我继续说道,“曾经我总是在等,我以为一切都可以慢慢来的,事缓则圆,而我现在多么庆幸,鹿槐没有爱上我,她不会爱我……她曾说,人一旦爱,就会在乎,就会全情投入,一旦投入,就会方寸大乱,方寸乱了,就会输的一败涂地,我不想她为了我输,她的人生没了我也是完整的。”

      “天使人儿,别掉眼泪了,再掉沙漠都要变绿洲啦。”桑贾伊·辛格开起了玩笑,“从现在开始,你要学会放下她了。”

      “我尝试过放下她,我以为时间再久一点,我就真的把她放下了。”但我说这话时就像一座压抑的活火山,所有言语与自己意愿违背。

      悲伤扑面而来,眼泪汹涌而至。
      令我难过的,不是死于青春,而是死于我最爱她的这一刻。

      桑贾伊·辛格轻轻把我拥入怀中,像我妈妈在无数个深夜里拥我入眠那样,他在我潮湿的脸颊落在一吻,他的怀抱温柔得让我犹如魂归故里。

      桑贾伊·辛格在我耳边听我诉说,在这片宁静的星空下,我们两人互相依偎,我哭道:“桑贾伊·辛格,谢谢你,认识你是我生命中最后的礼物。”

      “别怕小家伙……如果害怕,就多看看星星吧,它会给你力量。”

      月落参横,我睁眼望着它们,心中升腾起无限悲伤,又好像获得了生命最后一刻的安宁和满足。

      我喜欢这样的时刻。
      整个世界都在静止,包括我的生命。

      静止,也是生命以另一种形式延续。

      在这片亘古不变的星辰中,我悟得一个答案,生命没有意义,莎乐美为爱而死,金阁寺因美而毁灭,我因为这个该死的病而离开鹿槐。

      但始终有一样东西,如这片星辰般永恒。

      这世间万物都避不开必经的命运,那便是盛极必衰,盛时风华,衰则风烛,骨灰是人的命运。却有一种东西它逍遥在死亡之外。

      那就是爱。

      爸爸妈妈,时染序,兄弟们,还有……桑贾伊·辛格,我依然在被他们好好爱着。

      鹿槐……想到她,眼泪禁不住决堤满面,我哭得快要晕厥了。

      鹿槐,我出现在你生命中,爱上了你,你要记得,在往后遇到的对你好的人中会偶然想起曾经亦如他们一样对你好的我,你要明白你也值得被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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