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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桃花尽日随流水,洞在清溪何处边。
说起来石蓁蓁还真没有一个做丫鬟的自觉,转身去厨房拿东西的时候,在背后听到那李小姐对莫绝抱怨,“莫大哥,我听赵婶说着丫环是你带回来的,怎么带回来这样一个丫环回来?看上去笨手笨脚的。”
石蓁蓁悄悄躲在厨房门后,她倒要听听莫绝怎么回答那李姑娘。然后她听到莫绝笑了一声,“我也不指望她多勤快能干,家里人口太少,多个人热闹些。”
听到莫绝没顺着李霜华的话说,石蓁蓁满意了。
等石蓁蓁把李霜华的馒头筐拿来送走了她后,莫绝吩咐道:“隔壁钱大娘做的软炸木槿,你去厨房给我拿几个过来。”
石蓁蓁拒绝道:“我不去,要吃你自己去。”
莫绝听了皱眉,“你是我雇的丫环,让你给老爷我拿个吃的,你竟然说让老爷我自己去拿,有你这样做丫环的吗?别没大没小的。”
“我怕我给你拿了,那李姑娘要不高兴了。”
“跟她有什么关系啊?”莫绝不明白石蓁蓁什么意思。
石蓁蓁用手指比划了一个三出来,对莫绝道:“我就见过那李姑娘三次,然后她明里暗里怼了我三次,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啊?你得罪她了?”
石蓁蓁翻了个白眼,“什么叫我得罪她了?我来你家才几天啊,我从哪里得罪她去!”
莫绝想想也确实是这个道理,“那你说说为什么?”
“人姑娘喜欢老爷你呗,所以格外地看我不顺眼呢。”
“别瞎说。”莫绝听了嗤了一声,“我是生意人,她是秀才家的姑娘,门不当户不对。而且我今年都二十二岁了,她才十三岁,我大她那么多呢,怎么可能。”
“我也纳闷呢。”石蓁蓁说着上下打量了莫绝一番,“你身上有哪些地方值得人家喜欢的呀?”
莫绝嘿了一声,抱着胳膊道:“你这么说话我就不乐意听了啊,老爷我虽然是个做生意的,一身铜臭味,不像那些读书人一样文质彬彬、斯斯文文,但也好歹算是面如冠玉,有一身的男儿气概,怎么就不值得人喜欢了?”
石蓁蓁噗嗤一声笑出来,连连点头道:“嗯嗯,面如冠玉,一身的男儿气概。”
“你笑什么呀?老爷我不是一身的男儿气概吗?”
石蓁蓁还是笑,“是,老爷你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就是你这王婆卖瓜自卖自夸的样子挺好玩的。”
“笑吧,笑吧,整天没个丫头样。”莫绝感慨了一声,然后正经道:“我告诉你啊,这话别再说了,万一坏了李姑娘的清誉,李先生非得找我干架不可。李先生那么大年纪了,我又不能还手。所以这话千万不要说了,记住没?”
“嗯嗯,记住了。”石蓁蓁看莫绝说的严肃,这话若传出去确实对李霜华的清誉产生不好的影响,也正经起来,“这件事我以后不会再说了。”
说着紧紧捂住自己的嘴巴证明自己。莫绝看石蓁蓁如此保证,便换了一个话题,“明天老爷我要陪人出去看木材,带你们出去玩,去不去?”
石蓁蓁一听要出去玩,来了兴趣,问道:“去哪里?”
“去山上。我有一片山场,陪人看完木材后,咱们就去爬山。”
“爬山好啊,我去跟赵婶说一声,提前准备好干粮,这种四月的天气,幕天席地吃着点心吹着风,再舒服不过了。”
莫绝眼看着石蓁蓁要跑,喊道:“站住~”
“干嘛?”
莫绝坐在栏杆上,翘起二郎腿来,“老爷我这么好带你去出去玩儿,结果你连个木槿片都不愿意给我拿,太不像话了吧?”
石蓁蓁立刻心领神会,“老爷你稍候片刻,我这就去给你拿。”
不一会儿石蓁蓁端着一盘软炸木槿过来,还特意给莫绝沏了一杯香茶解腻。“老爷,您请慢用。”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知道了要去爬山,石蓁蓁心情好的缘故。晚上吃过饭给莫绝读书的时候,她突然来了灵感,想到卡住的情节该怎么往下写了。她可以写一个乌龙事件,女主角叫徐芸儿,安排一个配角叫许云儿。书生下山去找那意中人,在街上听说大财主许家的许云儿小姐在比文招亲,大惊失色连忙前去报名参加。
这招亲比试分为三局,第一局比对对子,第二局比出题写诗,在前两局比赛中,书生大放异彩,俨然成为了夺魁热门,许家的老爷夫人也及满意书生的表现。到了第三局比赛,原来这许云儿小姐是个爱琴的人,一心想找一个知音人,因此第三局不测试才华了,而是比听琴。
书生听到这第三局比赛听琴的时候,不禁心生怀疑。在寺庙的时候,书生和小姐聊天的时候曾聊到乐理。小姐曾说过比起琴音,她更爱笛子的清越。书生认识的徐芸儿小姐明明爱笛子,怎么这里比赛听琴呢?
写到这里,石蓁蓁就要补一下寺庙两人聊天的情节。她之前写的时候没想到后面的剧情,所以根本没写她们聊天聊到乐理的情节,现在要补上去。
石蓁蓁在写话本的时候,莫绝就在一边看她之前写的部分。这时候见石蓁蓁要,便把手里拿着的稿子递过去。“你笔下的这位书生简直要貌比潘安,才比子建了,会不会太夸张了?”
石蓁蓁不以为意道:“写话本嘛,当然是怎么完美怎么来了。”
莫绝笑了一声问道:“你们这个年纪的女孩子是不是都喜欢这种长得又好看又有才华的书生?”
“又好看又有才华的书生谁不喜欢?”石蓁蓁反问道,然后又问:“老爷,你看了我的话本,觉得怎么样?卖出去的可能性有几成?”
“你这文笔不错,纤巧清丽,里面那个听着雨声聊天的场景特别美。但话本看的是故事不是文采,要是剧情不吸引人,再好的文笔也没用。”
石蓁蓁听了前面一句很好笑,听到后面一句,自信道:“不光文笔,我相信我的剧情也会很吸引人,等我写完了给你看。”
第二天,莫宅全体起大早吃早饭,石蓁蓁给莫绝送早饭的时候,看到他拿了一个弹弓出来,便问道:“老爷,你拿这弹弓做什么?打鸟吗?”
“小鸟儿那么可爱,打什么鸟儿啊,这是打山鸡用的。”
“山鸡?野鸡吗?”
“不是野山鸡,是家鸡。”
“家鸡?”石蓁蓁听了奇怪道:“山上哪里来的家鸡?”
莫绝解释道:“那山上的看林子的自己养了几只鸡下蛋吃。可总有那么几只鸡生了反骨,从那鸡圈里跑出去了,跑野了。山场那么大又找不回来,那几只鸡就从圈养鸡变成了山鸡,然后一波一波的下蛋孵小鸡,就变成这样了。”
石蓁蓁头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觉得很新鲜,“真的假的啊?”
“你要是不信的话,等到了山上我打几只鸡给你看看,野鸡的羽毛和家鸡的不一样。”
“好啊。”石蓁蓁笑应道。其实她昨天说错了,莫绝这个人呢,有太多值得人喜欢的地方了,幽默善良和气成熟稳重大方,难怪让那李姑娘暗暗吃醋。石蓁蓁偷偷打量莫绝,也不知道他拿弹弓打山鸡会是个什么模样。在保定城的时候,她见多了那些富家公子挥着折扇时的分流倜傥模样,还没见过拿弹弓打山鸡是个什么样子。
抢了陶家车轿单子的商号叫福隆号,这次来南屏镇采买木材的人是福隆号的一个管事,叫周宗辉。
吃过早饭后,他们收拾好要带的东西,石蓁蓁和赵婶一辆马车,莫绝和阿诚一辆马车。先去了酒楼接了周宗辉,然后一行人坐着马车前往莫绝的山场。
到了地方,大家都下了马车。那周宗辉一见石蓁蓁便觉得眼熟,跟着莫绝上山查验树木情况的时候,总忍不住回头去看那个跟着莫绝的名叫蓁蓁的小丫环。
一身石青色的细棉布裙,头上用同色的纱巾扎了起来,脸上未施粉黛,活脱脱一副小家碧玉的打扮。跟他印象中那个千娇百宠、总是一身时新打扮的千金小姐完全不一样,可这眉眼之间太过相似了。
世人常说世事无常,让周宗辉来说这四个字放在他知道的那位陶小姐身上再合适不过了。他机缘巧合之下曾见过那位陶小姐几次,可以说是明媚鲜妍如同春日盛绽的桃花,是陶老爷的眼珠子、心尖子;可惜自陶老爷和陶二夫人遇难离世后,那位陶小姐的日子便如同被风吹雨打一般艰难起来。
陶家主母究竟如何对待这套小姐的,周宗辉并不知情,只听说陶家和葛家退了婚事后,陶家主母又给她定了一门婚事,想也知道这婚事并不如意,然后那位陶小姐不愿意就逃婚了。陶家也曾派人找过,结果并没有找到,难不成这位小姐跑到了这南屏镇?
周宗辉再次回头看了看那位名叫蓁蓁的丫环,并不敢十分确定就是那位离家出走的陶小姐。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小姐哪里是个做丫环的料?若真做了个丫环,未免也太委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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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第 14 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