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千万万

作者:麦田里的懒汉

话说我放着读书报告和自己的坑不填,来给你写这个玩意儿,我果然是重诺守信之人啊!记得请吃饭,日本料理打特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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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千万万》
——脚印重迭的脚印之下,是谁的脚印……
很多很多年以前,在大学图书馆前新铺好的草坪上,我第一次看到了他。
他好像穿着浅蓝色的衬衫,挽着袖子,灰色长西裤,他穿的鞋子我已经记不起来。但我始终忘不掉那个场景,他侧卧在草地上,用手肘撑起上半身,神情散朗淡泊,还带着一丝慵懒的味道。他在读书。
但这算哪门子读书呢?我一直都在奇怪。任凭风把书一页页吹过去,却不用手按着。
真是个怪人。
我如此简单笃定。
那时我们都还很年轻,后来经历的很多事情,当时都还未曾发生。
我究竟从那片草地前经过多少次,以至于那条路上,属于我的脚印遍布,密密麻麻,重迭交织。
人死之后,魂灵会由鬼差押解着,去逐一捡拾今生所留下的脚印。要想做完这件事,他必要重新走一遍生平所经的路。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还有那些数也数不完的楼梯台阶,甚至桥已塌,路已沉,沧海化为沃土,沃土又被江河吞没,亡魂旧地重游时,那些脚印也仍会一一浮现,上头还刻着日期时间和主人的姓名,好像一道道符咒。
身为玄黄世家的人,无论生死,多少总有些特权,更何况今晚押解——哦,不对,用对方的话说,这叫“陪同护送”——今晚陪同护送我的还是位故人,所以这一路上,我不但没吃什么苦头,甚至连捡拾脚印的工作都可以有人代劳。我这位故人一直都是温柔体贴的绅士,无论生前死后。说来如果当初我选择的人是他,或许这辈子就不会这么辛苦恣睢了。
除开体贴这一点,他其实和另一个人很像,世家公子,潇洒英俊,才华横溢,风度翩翩,只不过一个短命,另一个不。
或许是因为没有肉身的拖累,灵魂的行动速度比活人要快得多,才不过三盏热茶的功夫,已经走完近二十年的路。又或者说,是我这二十年的人生太过简单,就像用上好羊毫笔写出的楷书,横平竖直,中规中矩,偶尔旁逸斜出的墨迹是幼年丧母和那些野心勃勃的远房堂兄弟——薄氏正房到我父亲已是三代单传,偏只生得我这么个独女,家母生下我后就一病不起,两年后撒手西去,父亲对他的爱情坚贞如天鹅,不肯再娶。于是接下来的剧情就和别的一些世家上演过的一样,一心想要推翻正房取而代之的旁系亲属,那些觊觎财富和地位的年轻候选人,力撑大局且意志力坚如磐石的族长——也就是我父亲。至于我,暂时还没人给我安排什么出彩的重要角色,我不是刘阿斗也无须腹黑隐忍地磨刀霍霍向偏房,反正有家父在呢。他老人家早就一手设计好了我的人生规划:做千百年来薄家第一位女掌门——当然是在他摆平一切阻力之后,不过家父身体健康得很,完全可以在接下来的几年里为我扫平各种障碍,然后笑着为我加冕;我会招赘上门——自然是从那些子弟比较多的世家里,挑个注定当不成掌门但年轻有为体健貌端的,我固然不是倾国倾城的美人,但也不是无盐嫫母,大小脑皆发育良好,无恶性疾病,或许性情不够温柔可人,但足够富有,况且身世显赫,所以在找丈夫这件事上也无须发愁;生个继承人——反正我若是能顺利继位,那到时候生儿子生女儿也都一样;将掌门之位顺利传给我的下一代——唉,人生自古谁无死,但这再怎么说也是几十年后的事了。
是的,在父亲的呵护下我一路顺风顺水,没什么可以让我操心忧心伤心的人和事。
直到遇上湛修慈。
我已经在这所大学里转了一个时辰,可脚印连三分之一都还没捡完。这四年中发生的事情远比之前的二十年多,而且更加复杂坎坷。
“你究竟在这个图书馆前留了多少个脚印?一千个?一万个?还有那些通往食堂、教学楼、宿舍的道路上……你还要流连多久才能捡完?别忘了你还有四五十年的路没走,你觉得你真的能在天亮前干完吗?!”
再好脾气的绅士也会有抓狂的时候,我这位陪同者终于失去耐心了,啧啧,记忆中他如此失态的次数屈指可数,当然,这和他寿数短也有一定关系。
“你还忘了算我留在那些建筑物里头的,比如书架前,再比如从寝室到卫生间——那段距离虽然不长,但我一天少说也要走上几遍,如果赶上身体抱恙,说不定去得更加□繁。”我冷冰冰的提醒他。
这没什么好奇怪的,死去的人怎么会有温度。
他叹了口气,说:“言言,我也是为你好。你也知道的,每一个脚印上都附着一星半点儿你的精魂,不收集完整,就不能转世为人。说不定还会被阎君判到地狱最底层受刑……”
当你成为一个孙儿孙女都已成年的老祖母,在这一大把年纪上,突然有人用昵称称呼你,或许会觉得不舒服吧?又或者转念一想,世上只有两个人如此称呼过你,家父和英年早逝的应家前掌门,后者现在已经是冥府主管招魂引路的部长大人,前尘尽释,却还记得你的小名,真是好大面子,足够让人感激涕零唏嘘不已。
但死人是没有感觉的。所以我才如此麻木不仁。
我说这个速度已经是极限了,就算您再怎么发火也没用。然后我又向他建言,大家何不兵分两路,我只管继续这边儿的活,至于嫁入湛家之后的那段由他替我干完,这样就快多了。于是他嘴角抽动了几下,还是点了下头,然后带着手下的鬼差离开。
听说过有钱能使鬼推磨,但我现在没钱,鬼差也不得不去替我干推磨一样的活——那几十年我几乎只在湛家划分给我的一亩三分地活动,工作量其实没多大,只不过要不停的在一个地方打转,和推磨有什么区别呢?
还有一件事是我不说他也知道的,我大部分精魂都散落在在这边儿的脚印上。进了湛家的门之后,我很快就成了一个失了灵魂的空壳子,那些脚印捡不捡其实无所谓。他不过是替我走走形式,我自己的魂儿终归还是要靠我自己拼凑完整。何况我也不想让旁人代劳,至少眼前这部分不想。
好吧,我亲手捡起每个脚印。同时继续我的回顾之旅。
世家大族总会有些自己的烦心事,比如我们家的问题是子嗣不旺,现在则干脆就断了香火,而湛家则是连着几代都在为他们的女性继承人而发愁——要么就是掌门生不出女儿,要么就是生了太多女儿,所以每次掌门争夺战都会弄得湛家伤筋动骨,时任掌门的湛青岳花了二十来年才让苟延残喘的湛家重现辉煌,结果自己仍是养不出个女儿来。
按应家兄妹的话说,薄、湛两家很应该换换个儿的。他们俩说这种话,总给我一种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感觉,他们家的新生人口性别比例雷打不动,每代都是一儿一女,总能凑成一个好字,所以无怪乎现在风光尽占。而像齐氏一族,他们家向来枝繁叶茂,只不过成气候的子弟总是被湛家的女人招赘过去,而漂亮水灵的小姐又只能被别人娶走,资源流失实在严重。至于宗家,他们向来神龙见首不见尾,没人知道他们家的情况。
我扯远了。
父亲早已开始替我物色丈夫人选。齐家有两个英俊少年和我年纪相当,大的稳重些小的开朗些,那时,似乎整个玄黄界都相信他们兄弟中,有一个人将成为第一个薄家的上门女婿。
有一次泳思竟当真跑来问我更中意哪个。
“父亲似乎比较中意齐惠风……”我闲着没事儿逗她玩,故意拖了半天长声,才接下去说完“他大哥”这三个字。
应泳思孩子气地摇了摇头,撅起红润的嘴唇,说:“那你还不如选我大哥呢!”
“齐大非偶。”
“所以叫你不要挑齐家老大做配偶!”
我无奈地戳戳她的额头,这傻丫头被保护的太好,有些事情实在不忍心告诉她。
就个人感情来说,我对应文思说不上爱慕,但也不讨厌;至于应大少爷对我是怎样一番心思,这就不好猜了,毫无疑问,我是他宝贝妹妹的好玩伴,和他勉强算青梅竹马,也仅此而已。
在应泳思半真半假的“大嫂”的戏谑声中,我平安的茁壮成长,升入大学,然后遇见了湛修慈。
我始终不认为那可以被称作一见钟情。只是我一时心血来潮,或是按耐不住好奇心,或是仅仅想要向应大少表明,我对应家少夫人的头衔毫无兴致,宁可主动接近一个陌生男人。
总之,终于有一天,我不再只是远远观望,而是走过去,在他身边坐下来。这的确很冒昧,但他似乎也不感到唐突,而是安静地望着我,似曾相识地点了点头。我想他早就知道我在观察他。
是我先开口的,我问他:“你是在看书,还是书在看你?”
他微微一笑,说是风在看书,“它看那一页,我就跟着看哪一页。”他如是回答到。
我喜欢这个答案。
那没能成为一段友情的开始,更没可能是恋爱。齐家那对姊妹花也在同一所大学,她们是比我更标致的美人。而我薄言,只是个喜欢在图书馆勤奋用功的菜鸟新生罢了。
或许还可以加上一条,似乎和校草湛修慈学长有些泛泛的交情。
后来父亲曾试探地问起:“言言觉得湛家的小子怎么样?”
我说:“如果不是早就知道他是湛家掌门的独子,或许我会喜欢上他这个人。”
父亲赞许的点头,然后又摇了摇头。
那是我最理智也最清醒的时刻。
后来我升入大二,而应泳思成了我的学妹。
是我将湛修慈介绍给泳思的。
那天我从图书馆出来,怀里照例抱着一大摞书。湛修慈仍然在那片草地上同轻风一同分享精神食粮。我走过去,坐到他身边,随便闲聊。
然后,远远地有人叫我的名字:“言言。”
我循声望去,是应家大少,正身形感极好的倚靠着他那辆深灰色的爱车。
我听到湛修慈低低笑了一声,“没想到你同应家的掌门关系这么好。”
“哦,”我随口应了一声,“我是他宝贝妹妹的玩伴。”
这句话涵盖了很多内容,只有聪明人才能明白。我自作主张地将湛修慈划到了聪明人的队伍里。
他也的确是聪明人,似笑非笑地瞧着我。
我没说话。
然后泳思从车里钻出来,向我热情地挥动手臂,午后的阳光照在她的脸上,薄而透明,像是碎掉的琉璃——那是小时候的事了,有一年正月十五,我被领去应家作客。两个女孩子凑在一起,然后唆使应大少爷陪我们逛灯市。那些各式各样的花灯让泳思挑花了眼。我倒是一眼就看上了一盏小小的琉璃灯。应文思那时已长成一个英俊少年,很有做哥哥的样子,二话没说就买了下来递到我手里。谁料泳思竟也看上了那盏灯,她那位兄长没办法,只能求我割爱。我能说什么做什么呢?只能是将灯递给泳思,然后一不小心松手松得早了点儿。那盏灯落在地上,碎成满天星星。应文思当即变了脸色,随手推了我一把,用力有些大,我记得当我跌坐在地上,手掌被碎琉璃片划破了,鲜血流出来的时候,泳思立刻放声大哭,也不知道是可怜我还是可怜灯。事情后来是怎么收场,我已经不记得了。似乎泳思从没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呵,她一直都很善良。也只有我这么小肚鸡肠的人才会记得这些琐碎的事情。
我记得那个秋天的午后,泳思穿了一件米白色的小洋装,贴身的剪裁将她纤细柔美的腰身勾勒得无比美好,她走路的姿态轻盈动人,眼波流转,顾盼生辉,她的笑声如琳琅珠玉,彷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天人,以至于湛修慈在初见她的那个瞬间竟有片刻失神,尽管他试图表现出一副无动于衷的样子,但我看得很清楚,他的眸子已经被点亮了。小小两团火焰在里面星星点点的燃烧着。他后来看泳思的眼神一直都是那个样子,眼睛里闪着薄而纯净的光,满满地全都是宠溺。
世事就是如此。明明是你先发现的,明明是你先动心的,可到头来却注定不是你的。这无关公平不公平。
何况一个年轻男子,如果他没有爱上应泳思反而对薄言怦然心动,连我都会觉得他不正常。
泳思很快就和湛修慈出双入对,俨然是校园里最迷人的一道风景线。泳思喜爱童话,憧憬着各式各样梦幻般的光明未来,湛修慈则是陪着她一起犯傻。但这一切都和我无关。我同齐家的大儿子在两家人的安排下见了几次面,然后他每天陪我去图书馆——真讽刺啊,我现在连他的名字都不记得了。这也难怪,没有人会将失败者铭记在心。
那年夏天,齐家正式上门来提亲。我同父亲一起去拜访应家——毕竟应家仍旧是玄黄界的龙头老大,我们几个世家之间的联姻或是选谁接掌家族这些事情,都要他们应家掌门首肯才行。没想到应文思居然很痛快的就答应了,还送了我一盏琉璃灯,说是贺礼。
那不是什么吉利的征兆。尽管看起来一切都是那么美满,那么生机勃勃。
就在薄齐两家人操持订婚宴的时候,父亲突然七窍流血,倒在地上——显然是被咒杀的。
然后就跟被推倒的多米诺骨牌一样,悲剧接二连三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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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了,先写到这里吧,剩下的先欠着,我下周政治考试,再不背死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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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穆念慈  发表时间:2009-11-12 21:45:40
亲一口~天才~
[2楼] 网友:穆念慈  发表时间:2009-11-12 23:58:00
博士mm加油~~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09-11-13 00:26:17
唉……知道我最佩服她哪点吗?就是关于这段往事,我不过写了那么几笔,她竟然大体就从寥寥几笔的文字中,基本摸个差不多,至少关系没给我搞混,而且抓住了各自的特点啊……
[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09-11-13 00:27:49
只不过她进一步助长了我萌湛老爹的心………………真正力保湛修慈的人,的确是俺…………
[5楼] 网友:穆念慈  发表时间:2009-11-13 12:45:37
点头同感……
[6楼] 网友:chongzi  发表时间:2009-11-13 19:44:24
让我更加厌恶湛名烟
那句古话说的一点没错
真是她妈的女儿~~~(我没骂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