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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网友:西蓝花哈哈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08-06 23:22:30  所评章节:7
看到30w第一时间去看是哪年的文,23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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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网友:青州校尉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06-05 17:31:18  所评章节:7
这篇文章的社会背景最好是架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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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网友:49076985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05-10 12:45:11  所评章节:7
这种狗血文我就当看个乐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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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网友:弥浅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03-16 12:48:03  所评章节:7
心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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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网友:丹丹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03-13 19:49:46  所评章节:7
按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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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6 网友:虾球瓶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4-28 22:54:08  所评章节:7
好刺激,我喜欢,在文里我从来不讲道德观的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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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略略略鬼知道你要乖乖 打分:0 发表时间:2021-02-22 00:14:01
哈哈哈哈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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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网友:略略略鬼知道你要乖乖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02-22 00:13:11  所评章节:7
嗷船儿好可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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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网友:越界航线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01-31 22:03:28  所评章节:7
补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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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9 网友:九键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7-12 11:45:25  所评章节:7
我一直坚信不疑的一句话,有事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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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我家有个龟龟 打分:0 发表时间:2020-09-21 12:09:55
天真无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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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网友:绉绉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9-12 17:47:01  所评章节:7
第一次见这样的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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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1 网友:纯碱!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5-15 13:12:08  所评章节:7
害 这种开局 虽然也算是救了他但是 问题很大啊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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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纯碱! 打分:0 发表时间:2020-05-15 13:12:41
没问题是没问题咯 但是还要谈恋爱是不是要求太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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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网友:金鱼缸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5-08 09:14:50  所评章节:7
其实包养合同没有法律效力的吧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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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3 网友:春田fafa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5-04 11:20:54  所评章节:7
追妻火葬场的你们有事吗???叶峥做错了什么?帮还了债救出了火坑还得好吃好喝送你走是吧?搞清楚形势了吗你凭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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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春田fafa 打分:0 发表时间:2020-05-04 11:23:06
人也没强迫你啊?接受不了哪儿来的回哪儿去呗。无缘无故的谁还真是大慈善家了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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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网友:佩临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4-21 16:37:01  所评章节:7
我本来想感叹一下小江好惨的结果大家都在说30w太抠门了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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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5 网友:看个乐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3-10 14:23:40  所评章节:7
人口买卖是犯法的啊,姐妹们现实中遇到这种事,记得录像,录音,留下证据,告他丫的,又能拿到赔偿,还能让他坐牢,诶,美滋滋。但是在小说里嘛,这只是为了让他们产生交集,就不要代入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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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清辉 打分:0 发表时间:2020-04-18 13:47:45
诶,贩卖人口真的让人挺生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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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网友:丿美目盼兮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4-17 14:28:19  所评章节:7
…………那些说30万一年包养是抠门的人,您们是对包养有什么误解吗?那应该多少一年????1个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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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网友:阿兹卡班非著名甜吹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4-16 18:55:23  所评章节:7
火葬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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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网友:丞哥抱过的人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2-14 00:07:30  所评章节:7
火葬场真的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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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网友:踏雪寻你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20-02-05 18:58:45  所评章节:7
追妻火葬场预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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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40 网友:方法弹性体 评论:《分手过渡期》 打分:2 发表时间:2018-08-25 21:24:30  所评章节:7
报警真的没用吗?这也太恶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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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正经肉 打分:0 发表时间:2019-03-30 18:40:46
不要太较真,姐妹。报警有用的话这篇文就大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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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路人甲的爱情 打分:0 发表时间:2019-04-08 23:21:28
哈哈哈哈2楼太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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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青争 打分:0 发表时间:2020-01-31 10:43:01
十几岁时候看这种情节懵懵懂懂的没感觉,年纪见长以后好像越来越嫉恶如仇。这什么会所幕后老板手眼通天,买卖人口强迫卖Y, 主角攻不想惹事得罪老板,就花钱买人,帮着老板做生意。当然了对主角来说被攻买下来,卖一个人总归比原来好太多,最后他们还童话的变成了真情侣。但是想到这种组织真是如鲠在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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