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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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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条评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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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
№1 网友:
荆棘鸟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20-03-25 00:13:02 所评章节:
38
总而言之还是看过最好的一篇罗的同人文,久久收藏在俺的收藏夹里,可惜啊啊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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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友:
。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7-09-20 02:08:40 所评章节:
38
怎么没有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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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
暮染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9 18:59:05 所评章节:
38
有人节操好,有人人品好,有人智商好……但是……我心情好,砸你个手榴弹,不要潜水了出来码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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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
暮染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9 18:58:49 所评章节:
38
那个不具有法律效用啦百度lofter都有类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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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收起]
№5 网友:
。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0
发表时间:2017-09-17 05:06:34 所评章节:
38
我看有人科普说那个条款只是针对其他sns和那些签约大V的只要没有正式签合同的话这些条款对普通用户都是无效的就只是写写而已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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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7-09-17 08:46:26
那就更没有道理了,大V们不可能坐视不管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一旦大V们真的开始转移阵地,我们这些普通用户不也会跟着转移?说到底,WB只是个平台而已,谁给它那么大的脸越俎代庖?还默认免费授权?渣浪真把自己看得太高了。
以及,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今天渣浪做得出这么丧心病狂的决定,改日是否会殃及到普通用户?
不管渣浪的初衷是针对哪些用户,这种霸王条款不能忍,不仅是大V不能忍,普通用户也不应该觉得事不关己就无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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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7-09-18 01:21:29
不不不 因为大V和微博有合约关系 但是因为很多大V在多平台发让新浪损失了利益吧 微博上有律师科普的 就是因为纸质合约才具有法律效益 渣浪的这个条款对于普通用户是无效的 就是只是写写而已 他是没有权利直接拿到授权的 而且包括推特和lofter其实你仔细看条约都是有这条的 就是为了防止同行平台侵权竞争之类的吧 就比如说 lofter拿了微博用户的博发了lofter一样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懂 但是一般sns这些条款都是写的很小的 微博倒是第一家主动弹出来还让你点同意的 就是你写的画的东西著作权永远都属于你本人 就算你发了微博也是属于你本人的 新浪无权免费拿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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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7-09-18 01:26:58
你可以微博搜一下关键字的 就反正这个条款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 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所以是无效的其实 但是大V和微博是有签署合约的有合作关系所以可能大V的限制会有 但是也得按照合同办事 刚看到别人说这个条约就是说新浪不允许第三方来微博服务器进行抓取 这些像推特和lofter啥的平台都一样的 基本所有平台都有这个条款就是为了限制同行的 对普通用户的发布最终所属权之类的其实没太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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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网友:
艾斯他媳妇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22:21:32 所评章节:
38
嗯,我选择后一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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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
疏狂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20:15:00 所评章节:
38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好羞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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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网友:
何必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19:33:10 所评章节:
38
没事,支持,么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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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网友:
九雀。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18:58:05 所评章节:
38
这波我猝不及防。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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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友:
铃屋爱什造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17:44:16 所评章节:
38
夭寿啦,有人耍流氓啊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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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网友:
世上第一代青王·苍の鼠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16:58:18 所评章节:
38
卧槽!突然兴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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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友:
征の鏡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16:40:07 所评章节:
38
这直球打的我措不及防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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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网友:
季晏绥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16:31:54 所评章节:
38
呜哇!直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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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网友:
阿哒哒哒哒哒哒
评论:
《[海贼王OP]讴歌》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7-09-16 16:15:56 所评章节:
38
噢!!!终于更新了更新了!!!大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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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94133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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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加精评论
★
万水千山总是情,多给一瓶行不行?行! 大大今天更新了吗?更了。营养液浇灌了吗?浇灌了。 有好文兮,见之不忘,猛灌营养液,为之轻狂 (64字)
★
谁能想到我是顺着海棠过来的哈哈哈哈,在海棠被大大写的吸引来看正文了 (33字)
★
我好好奇拍照侠啊 (8字)
★
哦哦哦!罗真的很可爱啊!不要大意地狠狠调戏他吧!超级想看罗的GB! (32字)
★
真的好喜欢!谢谢太太写下这篇文 以及超喜欢您的文风(ˊ?ˋ*)? 妙笔生花,给一颗地雷做奖励吧! (46字)
★
好棒的罗同人文!! (9字)
★
什么车 现在还能吃到吗TT (12字)
★
太太设定好全呀,感觉研究了好久,完结撒花! (21字)
★
最后一段好有画面感! (10字)
★
我想到,要是多弗不忙,陪砂糖玩捉迷藏是啥样,哈哈哈哈哈(车好香斯哈斯哈! (36字)
★
国王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14字)
★
我希望尾田大神设定这个bug果实是因为上一任果实能力者使用了这个能力,而不是让罗为了什么什么使用这个果实能力【哭】 (56字)
★
二刷了,第一遍这里看的一知半解的,再看一遍突然就懂了(果然是我长大了吧)从第19章过来的,这个罗兰一等兵就是那个莫平夫人的前未婚夫。不得不说大大文笔不错,爱了爱了。 (81字)
★
那缪尔为什么脸红呢? (10字)
★
靠船王就是吃了猛犸果实的半鱼人 (15字)
★
被兵长和罗酥的腿软啊啊啊啊啊!!!!!!! (21字)
★
老板居然可以徒手捏碎酒杯。厉害啊 (16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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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大 你写韩娱吧 (8字)
★
啊啊啊啊啊啊 (6字)
★
呜呜呜写的好好啊 (8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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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更没有道理了,大V们不可能坐视不管自己的权益被侵犯,一旦大V们真的开始转移阵地,我们这些普通用户不也会跟着转移?说到底,WB只是个平台而已,谁给它那么大的脸越俎代庖?还默认免费授权?渣浪真把自己看得太高了。
以及,覆巢之下,焉有完卵。今天渣浪做得出这么丧心病狂的决定,改日是否会殃及到普通用户?
不管渣浪的初衷是针对哪些用户,这种霸王条款不能忍,不仅是大V不能忍,普通用户也不应该觉得事不关己就无视。
不不不 因为大V和微博有合约关系 但是因为很多大V在多平台发让新浪损失了利益吧 微博上有律师科普的 就是因为纸质合约才具有法律效益 渣浪的这个条款对于普通用户是无效的 就是只是写写而已 他是没有权利直接拿到授权的 而且包括推特和lofter其实你仔细看条约都是有这条的 就是为了防止同行平台侵权竞争之类的吧 就比如说 lofter拿了微博用户的博发了lofter一样 不知道你有没有听懂 但是一般sns这些条款都是写的很小的 微博倒是第一家主动弹出来还让你点同意的 就是你写的画的东西著作权永远都属于你本人 就算你发了微博也是属于你本人的 新浪无权免费拿的
你可以微博搜一下关键字的 就反正这个条款是单方面的霸王条款 因为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所以是无效的其实 但是大V和微博是有签署合约的有合作关系所以可能大V的限制会有 但是也得按照合同办事 刚看到别人说这个条约就是说新浪不允许第三方来微博服务器进行抓取 这些像推特和lofter啥的平台都一样的 基本所有平台都有这个条款就是为了限制同行的 对普通用户的发布最终所属权之类的其实没太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