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评 共有99条评论,分5页,当前显示第2页。
[-收起] №21 网友:路人甲 评论:《娇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19 22:00:50  所评章节:11
赞同下面,她买了这些小孩怎么养啊。没听过升米恩,斗米丑啊。而且没有户籍的他们也不能工作啊。租房子有那么便宜吗?……还有好多想吐嘈的地方~懒得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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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5-02-19 22:04:21
户籍的事后面有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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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丝艾琳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8 18:28:02
这个后面无关吧,女主救人的时候想到户籍解决方法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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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9 12:20:08
那楼上的意思是就因为担心以后救出个白眼狼就眼睁睁看着几十个孩子坠入火坑么?没良心的人真令人感到恶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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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4-12 00:58:51
街上乞丐很多,很可怜,楼上会把他们带回家养着吗?正常人会在自己不得自主的时候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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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网友:么么哒~ 评论:《娇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4-01 07:10:35  所评章节:11
作者是小学生吗,成年人做事情之前都要先想一想自己有没有能力,更别提一下子养几十个小孩了,这可不是一次性的付出。先别提女主在不知道自己有金手指的情况下有没有钱维持他们的生活,她自己也不过是一个奴隶而已,有什么本事管小孩接下来的生活与教育。有人说女主不救人的话就是冷漠无情,可是我觉得救助这种行为是要看个人能力的。比如你看到有人落水,但是你不会游泳,这种情况下如果你跳下水救人,最后的结局不过是你死他也死罢了。这时候不救人不是无情,是理智。而很明显女主在这里完全没有智商可言。救一两个还能勉勉强强接受,一个奴隶救了一个幼儿园的小孩不是脑残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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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网友:大头 评论:《娇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30 18:52:47  所评章节:11
其实救不救都别扭,不懂作者干嘛这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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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网友:嘀嗒嘀嗒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3-28 15:55:11  所评章节:11
我也觉得救人是对的啊,你拿自己不是特要命的东西换取一堆孩子的生路,我觉得这是做人的道德底线吧,说圣母的真想呵呵,不管这些孩子以后的日子怎么过,至少你现在看见一群孩子马上要掉入火坑了你会视而不见?再说谁说救人一时就要负责别人一辈子了?只要有良心的人,有能力都会想办法救上一救的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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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5 网友:路人甲 评论:《娇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5 23:04:48  所评章节:11
我觉得女主是在找事儿呀,自己都顾不上,还顾别人,太天真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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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11991010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7 16:14:30
恩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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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6 网友:Mint夏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1-30 17:10:20  所评章节:11
力所能及的救助一下马上要被拐卖的小孩都要被说成是圣母的话,有些现代人的道德底线真是不要太低啊。非要女主逼良为娼见死不救才是正常?换你你能特坦然?一群未成年人的死活和你没关系?作为一个现代人拐卖儿童的帖子总看过吧?难道当时看帖子的时候你留言说拐卖就拐卖了吧和我没关系?既然作为一个现代人的逻辑是反对买卖人口的,穿越去古代就瞬间转换了三观?那您这三观也忒不牢固了。再说了穿越文的好玩的点不就在于现代逻辑和古代文化的碰撞么。扔个雷支持下阿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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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兔子睡不醒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1 12:26:42
我感觉楼主会错意了。反对的人人估计是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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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兔子睡不醒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1 12:29:30
作者写的太夸张不和实际,一两个孩子还行,那么一大帮女主怎么安排?而且人贩子凭啥要卖给女主啊,正常情况反过来绑架女主卖钱都有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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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网友:兔子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3-16 10:06:34  所评章节:11
不懂现在人的思想了,你有这些钱,没有了这比钱你也不会死,不会在赚吗,但是孩子没有时间等,妓院贱籍。难道说救一个孩子反正你看不到的地方有很多这种孩子,那你看到的这个就不救了吗。那你谁也救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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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网友:123 评论:《娇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14 23:32:07  所评章节:11
实在无法理解女主这种自身不保还硬要出头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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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网友:账号已注销23%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3-07 11:53:50  所评章节:11
呃。“坐在电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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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网友:容颜 评论:《娇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02 16:48:45  所评章节:11
为作者有话说点个赞。现在有很多人要写历史小说,但总会把人毁得面目全非,毁人名声。让人不胜其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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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1 网友:面包树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1-30 14:30:50  所评章节:11
不知道什么时候,女主做一点帮助别人的事情就变成圣母,善良什么时候变成了贬义词?难道见死不救才正常?= =如果不是BG文而是BL文里面小受这么做,肯定一大堆妹子说好棒好棒,好善良,为什么读者总是用恶意的眼光来对待女主角。钱没了可再挣,可是这点钱却可以帮助别人脱离困苦,为什么不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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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岛风酱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01 12:59:13
别这样说。看看自己,看看身边的人,如果捐个款,拿出几百块是没问题,但是如果要一个人把自己一半多的身家拿出来帮助陌生人,这是不是不太可能呢?当然,我只能说女主太圣母了,或者人家压根不在乎这点钱。这可不是见女主帮助人就说女主圣母的问题,是作者写的太夸张,让我见识到女主的不自量力和不合理的剧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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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网友: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27 11:59:54  所评章节:11
女主如果不帮助你们又会说人家冷血无情,怎么写都不能让那些来挑刺的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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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网友:?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24 18:17:59  所评章节:11
女主被射一箭恢复能力暴强这个bug也就不说了,下面说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不算圣母笑哭我,假设一下你被拐卖了天天遭虐待,拐你的和你说哎呀你给我个几千万我就放你走,你去赚钱终于攒了几百万,结果碰上20个被拐小孩于是你于心不忍全给买了,还租了个房子养着……你说这是不是有病?自己都还没打理好就去管别人,买一个就算了一买买二十个?不是圣母就是脑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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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网友:路人甲 评论:《娇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18 23:52:56  所评章节:11
女主自己都还是个奴,她没资格再买奴吧!即使她现在有点儿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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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网友:liliy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17 23:21:10  所评章节:11
我也觉得有点圣母了,这时候自己都顾不好,,还收养这么多小孩,太不现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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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网友:liliy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17 23:21:03  所评章节:11
我也觉得有点圣母了,这时候自己都顾不好,,还收养这么多小孩,太不现实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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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网友:星星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16 21:01:20  所评章节:11
撒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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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网友:安静的娃娃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15 11:56:25  所评章节:11
女主太圣母了,把钱花了,自己怎么做回自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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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39 网友:Brenda 评论:《娇妾》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2-15 02:47:38  所评章节:11
不太喜欢下面有人说女主自不量力。正是因为她目前处于贱藉状态,所以才会产生一种同病相怜的感觉不是吗?难不成一定要把她写的懦弱自私不敢做事才行吗:D 红衣和“圣母”还是有差距的,不能因她做了件好事就说她圣母: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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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青婉丝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15 10:08:12
但是她确实是自不量力了,不是一两个啊,而是二十多个呀。自身难保的前提下,不会给别人带来麻烦么?而且身处贱籍,很多事情她根本就无能为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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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40 网友:Artifact 评论:《娇妾》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09 02:27:38  所评章节:11
我觉得这段之所以显得圣母跟作者写法也有关系,比如作者可以把二十个孩子换成已经被挑剩下的2个小女孩之类的,然后女主虽然愤慨但想想自己的情况也觉得自己没那个能力买她们扶养她们,然后脑补现在的这么大的孩子都是被父母宠上天之类的,然后咬咬牙买了,然后心里默默叹息,自己还真会给自己找麻烦,然后接下面的剧情,反正我觉得这么写的话至少只买2个不会太夸张,另外也写出了女主善良也不会太圣。我说完了,我这脑洞我特么也是醉了。说了这么多,对不起我还是弃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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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Artifact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09 02:34:57
对了还有,前几章,同样是贱籍的教唱歌那妹子。。。。。。豪气的给了女主150两。。。。。。你也说了2两够过一年,假设现代人一年花销1万,然后你脑补一下你一个比较要好的同事下完班豪气的甩给你75万对你说听说你最近有困难。你觉得正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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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Artifact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09 02:37:13
唉。。。。。。下本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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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喵星人查查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15 03:14:34
非常赞成,这和圣母什么的没关系,而是夸张的假了。还有贱籍是没有人生自由的,都不算户头,怎么能那么轻易的找房子安置别人,别人给租吗?
这文里的钱算起来太奇怪了,二两可以过一年,但是买人要六两一个,教个舞就可以得到200两银子的巨款,还有人可以毫不犹豫的给一个不熟的人四分之三。作者的梗本身都没问题,但写起来太夸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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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青婉丝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2-15 10:06:07
教个舞蹈200两还好理解了,毕竟上层人士不会把钱当钱看。但是豪赠就难理解了,女主还接受了,就更让人无语了,女主又不是不知道物价哦,那么多的钱,以现代人的心态来说,能接收下来么??女主的性子不让人喜欢,男主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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