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评 共有13条评论,分1页,当前显示第1页。
№1 网友:青涩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5-08-18 21:02:54  所评章节:10
这文的逻辑绝对有问题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2 网友:好空白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10-20 11:37:13  所评章节:10
一对SB莲花母女,难怪死的那么难看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3 网友:嘿嘿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9-13 15:30:58  所评章节:10
重生第一件事不是应该让他们赶紧离婚吗,到底在等什么啊,憋屈死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4 网友:joanna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9-12 02:01:17  所评章节:10
能不把女主妈写得这么蠢吗,简直不能忍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无名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9-12 10:25:31
看了第一章,再看下面的评,果断弃文。现在有钱人找小三后离婚的比比皆是,不过算计对方到净身出户的真的极少,隐瞒财产肯定有,但基本上都会给前妻几套房一点现金、比如王石这种。毕竟现在网络这么发达,他要这么薄情老员工会心寒,跟你一起共甘苦的老婆啥都没得到,将心比心、一起打天下的老员工还有啥指望?谁还会再给公司认真工作?还不如挖公司的墙角保险。说实话,一个公司如果老员工全部乱来,这个公司损失到破产的都不少。都是商场上闯出来的,这点见识都没有,根本做不大的。财散人聚、这是我们都学过的商业宝典第一课---顺便说,副市长的女儿当小三,除非对方是更高的官或者十亿身家以上,否则,副市长的脸都丢光了、还是辞职算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5 网友:22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8-26 17:52:40  所评章节:10
加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6 网友:YOYO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8-24 13:47:47  所评章节:10
这叫爽文?这当妈滴让她知道又自样?早晚都要知道真相,这女主隐忍憋屈。。。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16-07-12 13:55:14
说的好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7 网友:RAY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8-23 12:26:52  所评章节:10
没错,保全证据是诉讼过程中最重要的事情之一,特别是跟财产有关的事,一旦脱产,要追回的可能性太低.真希望杨孟庭跟顾宣因为恼怒所以提了桶硫酸要去波女主结果不小心先跌倒反而让那整桶硫酸全都临到自己两人身上!故意当小三的就是该如此下场!顾春生这个更可恶的家伙不但要先被野狗咬断JJ,进了牢里还要被OOXX生不如死!!!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8 网友:煌越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8-23 10:44:17  所评章节:10
我是学法律的,就是有点搞不懂,我就是搞不懂,女主干嘛一直在一个人做准备工作。像比如说这种渣男转移财产的。就不应该继续拖下去。我要是女主我第一是搜集证据,基于小三已经给渣男生了个女儿,去年又生了和儿子。这已经是证据确凿了。至于DNA,这应该是属于渣男的举证责任吧,渣男应该证明自己与那对儿女无血缘关系。现在女主应该当机立断,抓紧时间,立刻起诉,然后让法院冻结渣男的财产才是。因为像这种转移财产的,即使法院判得再多,执行起来也是困难重重。在司法实践中这种渣男转移财产后,女方再起诉的,即使女方证明了是共同财产,判决下来了以后女方也是拿不到什么钱的。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帆船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8-23 22:54:14
我也觉得太拖了!老是自己一个人准备、可能也是那个妈没用吧!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4-08-24 00:13:19
有点摸不清节奏了 我会注意的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3楼] 网友:绫箩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8-26 12:41:25
我国主张是谁质疑谁举证,不可能反过来让被告去举证这个,比如一个八卦杂志质疑某明星的孩子不是她老公的,某明星告这家杂志,杂志不可能反过来让某明星做DNA检测来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这样会造成大家乱造谣,却要受害人去提供自己清白的证据,这是根本不可能的。
转移财产倒是可以赶紧申请冻结,然后找出转移那些财产的现金值,直接从冻结的财产中扣除。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4楼] 网友:悠悠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9-02 06:15:26
涨姿势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9 网友:花迪为酪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0 发表时间:2014-08-23 10:07:24  所评章节:10
节奏太慢。。。。作者,说好的爽文呢??表示不要这样纠结啦。。。攒文吧先。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0 网友:桃乐丝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8-23 09:35:35  所评章节:10
期待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1 网友:紫怡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8-23 08:59:32  所评章节:10
加油加油!!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2 网友:夏花朵朵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8-23 08:01:44  所评章节:10
大大加油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3 网友:糖糖子墨 评论:《重生之顾宁的悠然生活》 打分:2 发表时间:2014-08-23 02:02:53  所评章节:10
希望男主是何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