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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友:藤瓜 评论:《剑舞令》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4-29 21:32:03  所评章节:2
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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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友:鸽子姐姐 评论:《剑舞令》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4-29 20:54:47  所评章节:2
我喜欢舞剑那里~~~
好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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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猪~~ 评论:《剑舞令》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4-20 11:30:01  所评章节:2
~~~~同意LX滴说法~~~~大大~减少华丽的词汇~~素个不错滴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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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鲜衣怒马 评论:《剑舞令》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19 10:09:49  所评章节:2
【微风吹过,拂开袖绸,一张绝美脱俗的脸庞隐约现出】
这里还是有点侧妃。既然是用第一人称写的,那么就该尽量避免自己夸自己的词语出现……大人有看过除了芙蓉外,有一个人形容自己有张“绝美脱俗”的脸么?第一人称的文在描写的把握上要多加注意,既要避免上帝视角,又要防止芙蓉侧妃。尤其是在形容主角,也就是“我”的时候,尽量避免用过多的修饰来衬托角色,否则很容易就侧妃了。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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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网友:346 评论:《剑舞令》 打分:-1 发表时间:2007-04-18 18:46:30  所评章节:2
巨侧妃,雷到南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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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网友:小雁 评论:《剑舞令》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18 18:16:25  所评章节:2
(一个入室行窃的人这么光明正大给人看到,还找人问路,她是把别人当傻瓜了是吧?怎么不想想哪天有人发现少了银子,可能会怀疑到她身上?)
因为女主是被请来的……不过……还是得改。
〔迷药那段也有些不符合常理。下药的怎么就知道其中不会产生变故?就算好了他进屋直接差开奴仆,然后等着女主数123?〕
澄一下:
其实这里的迷药是女主特製的……所以……
那个123…的確得改改~溜~
谢谢大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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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小雁 评论:《剑舞令》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18 18:02:24  所评章节:2
回:鲜衣怒马
看官的眼睛是雪亮的,沒错呀~
马上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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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网友:鲜*******马 评论:《剑舞令》 打分:0 发表时间:2007-04-18 17:14:05  所评章节: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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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网友:棒棒糖 评论:《剑舞令》 打分:2 发表时间:2007-04-14 21:48:36  所评章节:2
敢情她还做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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