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无法正常使用本网站功能,
请参考此方法重新开启javascript
关闭
完结文库
出版影视
小树苗文学
论坛
繁体版
APP下载
作品库
VIP作品
完结半价/包月
完结作品
驻站作品
经典文库
免费文库
排行榜
新晋作者榜
月度排行榜
季度排行榜
半年排行榜
总分排行榜
字数排行榜
官推言情榜
官推纯爱衍生榜
评论频道
长评赏析
特邀评论
高校评论区
专家评论区
作者专区
签约作者排行
积分排序
明星作者
签约作者福利
作者导航
作者专区
版权专区
影音推介
最新出版
新闻活动
媒体报道
网站活动
充值
支付宝支付
微信支付
包月卡激活
邀您评审得晋江币
求助投诉
投诉查询
删除原创作者身份
删除文章
检举文章
更改笔名
笔名排序错误
论坛求助
常见问题
注册/登入
用户注册
登入管理
退出登入
忘记密码
帮助
娱乐
视频
晋江小报
完结
衍生言情
二次元言情
未来游戏悬疑
奇幻言情
古代穿越
幻想现言
都市青春
古代言情
-范围-
全站
完结半价
VIP库
-原创性-
原创
衍生
-性向-
言情
纯爱
百合
无CP
-视角-
男主
女主
主攻
主受
互攻
不明
-时代-
近代现代
古色古香
架空历史
幻想未来
-类型-
爱情
武侠
奇幻
仙侠
游戏
传奇
科幻
童话
惊悚
悬疑
剧情
轻小说
古典衍生
东方衍生
西方衍生
其他衍生
儿歌
散文
寓言
童谣
-标签-
作品
作者
主角
配角
其它关键字
文章ID
16146
章评
共有
117
条评论,分
6
页,当前显示第
1
页。
触发了您设置的屏蔽词和不再看TA,当前页面评论和回复已经为您屏蔽共
0
条
№1 网友:
江添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21-03-12 09:40:20 所评章节:
45
我去 我看到了谁?!午夜深蓝!哈哈哈 当年的大神啊 她的绝也是看得我哭的死去活来的
1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2 网友:
陌上桑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9-03-14 11:10:49 所评章节:
45
大概是因为很多作者都是最开始拿感情投入的那个人吧 所以我总是会看到很多作者大大因为各种好的坏的评论依稀影响心情 我一般不喜欢写评论打分 只喜欢埋头看书 一个劲的看完 然后自己去脑补 不过还是很爱各位写得全情投入的大大们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3 网友:
小妖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0
发表时间:2006-01-05 18:30:00 所评章节:
45
晕打过一次分就不能再打分了,我后悔了我要打最最最最高的分,呜唯一一篇让我从12点看到六点多,连饭都舍不得去吃的好文啊,被凌川和扬的曲折爱情所牵引真希望他们最后有一个美好的结局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
一枝花
打分:0 发表时间:2017-04-06 21:48:56
我也是,曲折,一波三折!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收起]
№4 网友:
晓米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6-11-09 00:34:45 所评章节:
45
好文啊,可惜现在才看到~
幸亏没有错过。
闪大,请继续加油哦!
现在来扑粉~~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
爱情至上
打分:0 发表时间:2017-04-06 21:48:23
看到结局很唏嘘……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5 网友:
纳尼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06-11 19:26:53 所评章节:
45
陵川的这个症状,跟怎见浮生不若梦里的小受一样捏。。。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6 网友:
超级花瓶CC男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0
发表时间:2005-01-12 22:44:47 所评章节:
45
《关于秦云冯事件之我的理解-把澄清事实进行到底》的书写背景、目的及一个小调查
《关于秦云冯事件之我的理解-把澄清事实进行到底》的书写背景、目的及一个小调查
看了《终身操盘》一文后,我认为应该加一点秦觉得自己多少对不起云的想法,表示一些自责的心态什么的,但也没想写帖子去责骂作者。不料有人反应过激,例如有人污言秽语辱骂作者和读者;有人拉出道德大旗,把作者和部分读者臆测得十分不堪,用贬低他人的方式来显示自己具有的“高尚品德”。针对这些不当和过激的言论(请注意针对的对象),我写了《关于秦云冯事件之我的理解-把澄清事实进行到底》的评论。
一来,是想说明秦行为的性质并不像某些人指责的那样恶劣(请参见《不得不说的五点申明》中的申明二),所以该评论不会把重点放在强调秦有错误的方面。比如,我在该评论中用括号加注的解释,只是想说明秦没有□□云的主观故意,也没有□□一个男妓的主观故意。结果,还是有人说□□男妓也是□□,这些在之前的讨论中早已有大人指出了,即使没人指出过,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明白的。
二来,希望作者不再承担过度的指责甚至毁谤。ivm大人在《一瓢冷水——也说〈终身操盘〉的□□观》中,除了把读者臆测得不堪外,还不由分说把反映了耽美世界道德观扭曲的大帽子扣到《终身操盘》作者头上,又在其后《秦风扬是否构成□□罪?——驳超级花瓶CC男》一文中称作者“也许难受,但并不会委屈”。一边不公正地任意指责他人,一边对此人说你要虚心接受才“态度可嘉”。好本事!让人有苦说不出啊。那么,如果我胆敢辩解,是不是就是态度可批、甚至其心可诛了?如此自以为是、罔顾他人感受的言语真可令人瞠目结舌了。
这几天,我在想,为什么有的大人反应会那么激烈呢?一来可能是因为女性本能对□□的痛恨,那么其他原因呢?在阅读到秦“错了就是错了”等说法,以及招致强烈反感的罪魁祸首是作者说秦“使用了大量润滑剂”后,我想我了解了以下三点:
1.大多数人还是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因此,最反感的并不是秦犯了错误;
2.大多数人希望秦“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点,我也是赞同的;
3.某些人强烈反感的核心,其实是在于作者没有写秦事发后痛心疾首、悔不当初,没有作罪该万死状、作万死不能辞其咎状,尤其可恶的是作者竟敢为秦辩解,说他“用了大量润滑剂”!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虽然我也认为秦应该多少表示对不起云,但悔过得不够多也不至于让某些人跳起来吧。毕竟,秦与爱人凌川因为此事双双承担了多年的痛苦,两人在生命中最黄金的年华中不仅未能厮守,反而互相伤害。
最后,我想作一个小调查。设想正在看本人这篇拙评的各位大人,您在工作中犯了过失,导致自己工作的公司的经济损失(请注意,我并不打算把工作上的过失和秦的行为在性质上等同起来)。现在,您的上司或领导要追究您的责任,您的反应是一力承担还是要为自己辩解?
就我个人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不严重,一力承担了也无所谓,但是如果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甚至面临锒铛入狱,那恐怕要竭力申辩了,特别是在有重大误会的情况下才导致的过失。同样,如果您因某些误会而犯错,而我又是清楚事件经过的您的同事,也必定会站出来维护您、力争不让您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顺便问一句,这时您还会说我文过饰非、硬把错误的说成正确的吗?)
说实话,对人对己一个标准已属不易(我自己就未必做得到),能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更是凤毛麟角。但至少,尽量不要“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吧。如果我们会忍不住为自己辩护,请也给他人一个辩护的机会,请不要因为作者为笔下犯错误的人物说两句好话就嗤之以鼻或者暴跳如雷,甚至把问题上升到作者道德观有问题甚至道德素质低下的高度。辩护(不是指法庭上的),并不等于“把错误的说成正确的”,更不等于犯错“有道理”、受害人“活该”。
《关于秦云冯事件之我的理解-把澄清事实进行到底》、《不得不说的五点申明》及本文专门针对不当及过激言论而写,真心希望网络中少一些伤害、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希望《终身操盘》的作者,以及其他作者不会再受到无根据的过度的指责和肆意毁谤。
写以上三篇评论,我认为我做了该做的事,问心无愧。
如果要拍砖,恳请将三篇评论读完后再行动,谢谢!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网友:
11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5-03 12:40:53
不管好歹都不构成□□,理由并不是什么润滑剂之类~~~~搞笑!!!□□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男的对男的,可能叫□□,但不构成□□罪,因为中国现行刑法就没有这样的规定。
1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7 网友:
丫丫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5-14 17:49:49 所评章节:
45
- -死变态啊那个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8 网友:
SANYOUDI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4-18 06:19:24 所评章节:
45
是从心灵上的打击啊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9 网友:
v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0-04-14 13:21:09 所评章节:
45
頂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0 网友:
123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07-21 10:48:45 所评章节:
45
天啊。。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1 网友:
萼片和灰原哀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8-07-10 10:34:25 所评章节:
45
补分的是好孩子...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2 网友:
亚惠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6-11-07 09:05:47 所评章节:
45
可怜人...................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3 网友:
骤雨狂扬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6-07-15 22:45:41 所评章节:
45
这样哦..
没有经历过 又怎可以对他们说什么呢......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4 网友:
拉拉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6-04-11 22:15:37 所评章节:
45
川好自私,他们兄弟俩都是一样的惹人厌~!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5 网友:
zjw680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6-03-31 23:10:03 所评章节:
45
好看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6 网友:
ICEY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6-02-20 05:28:16 所评章节:
45
通宵看完 可怜我的眼睛啊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7 网友:
yuni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5-11-20 10:13:59 所评章节:
45
补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8 网友:
aa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5-09-25 22:30:07 所评章节:
45
鲜花阿鲜花~~~~~~~~~~~~~~~~~~~~~~~~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9 网友:
s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5-07-26 15:24:08 所评章节:
45
good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20 网友:
22
评论:
《终身操盘》
打分:
2
发表时间:2005-07-25 03:16:58 所评章节:
45
太精彩啦!补分~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6146
[1]
[2]
[3]
...
[6]
[下一页]
(总计
6
页)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
"象"给作者大大捉个虫~ (16字)
★
十九年了,真是小时候常说的“光阴似箭,岁月如梭” (24字)
★
打分 (2字)
★
这个文章比我还大一个月!!! (14字)
★
哦我知道了 是出事之后骗他哥是车祸 唉 (18字)
★
啊我实在是太茫然了不理解秦风扬为什么最后对李亦航这么好?他不是甚至都自己亲口说了恨不得杀了李吗,怎么对峙了一会儿就态度180度转弯了?李亦航是凌川被绑架虐待的罪魁祸首啊,整个绑架过程全由他策划实施。先不说最后给凌川造成了多大身体和精神上的摧残,光李亦航绑架人的目的就是为了杀人啊。哪怕从法律上看他都不能被轻轻放过。
就算秦风扬不对李亦航恨之入骨、不报警让法律裁决他、也不打算私下报复他(个人认为这些已经很不合理了),秦风扬真心祝愿希望他好好活着是为什么啊???这怎么也不应该是对待一个伤害自己爱人的罪魁祸首的态度吧?(像凌川对待伤害他弟弟的仇人的态度才是正常人的感情吧) (285字)
★
很久之前看过一次,知道这篇文很古早,但是看到评论区一溜的“18年前”还是震惊了,这是目前我在晋江评论区看到的最早的时间了 (59字)
★
记得好久前看原来的版本这里是被□□,现在改成了被迫给资本家打工。本来这么痛苦的场景,现在这么一对比突然有点搞笑,想起了传说中的“开车上晋江想都不要想” (75字)
★
凌川在那种你死我活的情况下正当防卫,就算真的杀了人绑架看守他的人也不算防卫过当吧? (41字)
★
为营造更好的评论环境,近期网站要求发评须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用户评论暂时仅在对应作者后台及发评用户后台可见,对其他人不可见,实名后评论将正常展示(
手机邮箱实名>>
身份认证实名>>
)。 (50字)
★
为营造更好的评论环境,近期网站要求发评须进行实名认证,未实名用户评论暂时仅在对应作者后台及发评用户后台可见,对其他人不可见,实名后评论将正常展示(
手机邮箱实名>>
身份认证实名>>
)。 (46字)
★
这是我初二用mp4每天偷偷看的一本小说,如今研三了。当时看的时候,就非常喜欢,以至于一直记得书名。今天刚下了晋江app,熬夜用几个小时把全部都看完了,和记忆中的有些改动,记不太清了。我没什么文采,只想说,看得我十分感慨,时光匆匆啊,听说作者如今还在写文,希望一直写下去。真的很棒。 (137字)
★
这是我第一篇原耽,应该是05年我读初二,在租书店租的dao版实体书。作为入门虐得我震撼了几个星期,以至于17年过去了还记得当时的感受……
挺好太太还在写我还在看 (78字)
★
04年……04年我刚出生,我惊了 (14字)
★
太太是现在为数不多的还在写文的早期作者了 (20字)
★
这是你写的,那个广播剧吸溜吸溜不知道还在不在 (22字)
★
感谢太太的文!坑底躺平了~ (13字)
★
深情合唱把悲伤的气氛都唱没了hhh (16字)
★
支持大大,每一个主角我的非常喜欢,觉得虽然过程是个悲剧,但都很可以理解(换成我自己的话,可能也会这样吧,我感觉我是那种比较偏激固执的性格) (69字)
★
救命,被虐死了 (7字)
更多加精评论请点击>>>
我也是,曲折,一波三折!
幸亏没有错过。
闪大,请继续加油哦!
现在来扑粉~~
看到结局很唏嘘……
看了《终身操盘》一文后,我认为应该加一点秦觉得自己多少对不起云的想法,表示一些自责的心态什么的,但也没想写帖子去责骂作者。不料有人反应过激,例如有人污言秽语辱骂作者和读者;有人拉出道德大旗,把作者和部分读者臆测得十分不堪,用贬低他人的方式来显示自己具有的“高尚品德”。针对这些不当和过激的言论(请注意针对的对象),我写了《关于秦云冯事件之我的理解-把澄清事实进行到底》的评论。
一来,是想说明秦行为的性质并不像某些人指责的那样恶劣(请参见《不得不说的五点申明》中的申明二),所以该评论不会把重点放在强调秦有错误的方面。比如,我在该评论中用括号加注的解释,只是想说明秦没有□□云的主观故意,也没有□□一个男妓的主观故意。结果,还是有人说□□男妓也是□□,这些在之前的讨论中早已有大人指出了,即使没人指出过,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明白的。
二来,希望作者不再承担过度的指责甚至毁谤。ivm大人在《一瓢冷水——也说〈终身操盘〉的□□观》中,除了把读者臆测得不堪外,还不由分说把反映了耽美世界道德观扭曲的大帽子扣到《终身操盘》作者头上,又在其后《秦风扬是否构成□□罪?——驳超级花瓶CC男》一文中称作者“也许难受,但并不会委屈”。一边不公正地任意指责他人,一边对此人说你要虚心接受才“态度可嘉”。好本事!让人有苦说不出啊。那么,如果我胆敢辩解,是不是就是态度可批、甚至其心可诛了?如此自以为是、罔顾他人感受的言语真可令人瞠目结舌了。
这几天,我在想,为什么有的大人反应会那么激烈呢?一来可能是因为女性本能对□□的痛恨,那么其他原因呢?在阅读到秦“错了就是错了”等说法,以及招致强烈反感的罪魁祸首是作者说秦“使用了大量润滑剂”后,我想我了解了以下三点:
1.大多数人还是认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的,因此,最反感的并不是秦犯了错误;
2.大多数人希望秦“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点,我也是赞同的;
3.某些人强烈反感的核心,其实是在于作者没有写秦事发后痛心疾首、悔不当初,没有作罪该万死状、作万死不能辞其咎状,尤其可恶的是作者竟敢为秦辩解,说他“用了大量润滑剂”!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虽然我也认为秦应该多少表示对不起云,但悔过得不够多也不至于让某些人跳起来吧。毕竟,秦与爱人凌川因为此事双双承担了多年的痛苦,两人在生命中最黄金的年华中不仅未能厮守,反而互相伤害。
最后,我想作一个小调查。设想正在看本人这篇拙评的各位大人,您在工作中犯了过失,导致自己工作的公司的经济损失(请注意,我并不打算把工作上的过失和秦的行为在性质上等同起来)。现在,您的上司或领导要追究您的责任,您的反应是一力承担还是要为自己辩解?
就我个人而言,如果造成的后果不严重,一力承担了也无所谓,但是如果倾家荡产也赔不起、甚至面临锒铛入狱,那恐怕要竭力申辩了,特别是在有重大误会的情况下才导致的过失。同样,如果您因某些误会而犯错,而我又是清楚事件经过的您的同事,也必定会站出来维护您、力争不让您承担不该承担的责任(顺便问一句,这时您还会说我文过饰非、硬把错误的说成正确的吗?)
说实话,对人对己一个标准已属不易(我自己就未必做得到),能做到“严于律己、宽以待人”的更是凤毛麟角。但至少,尽量不要“宽于律己、严以待人”吧。如果我们会忍不住为自己辩护,请也给他人一个辩护的机会,请不要因为作者为笔下犯错误的人物说两句好话就嗤之以鼻或者暴跳如雷,甚至把问题上升到作者道德观有问题甚至道德素质低下的高度。辩护(不是指法庭上的),并不等于“把错误的说成正确的”,更不等于犯错“有道理”、受害人“活该”。
《关于秦云冯事件之我的理解-把澄清事实进行到底》、《不得不说的五点申明》及本文专门针对不当及过激言论而写,真心希望网络中少一些伤害、多一些宽容和理解,希望《终身操盘》的作者,以及其他作者不会再受到无根据的过度的指责和肆意毁谤。
写以上三篇评论,我认为我做了该做的事,问心无愧。
如果要拍砖,恳请将三篇评论读完后再行动,谢谢!
不管好歹都不构成□□,理由并不是什么润滑剂之类~~~~搞笑!!!□□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性!!!!男的对男的,可能叫□□,但不构成□□罪,因为中国现行刑法就没有这样的规定。
没有经历过 又怎可以对他们说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