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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评论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0 发表时间:2022-12-19 18:33:37  所评章节:193
下本开《有靈》,灵异悬疑~~
【文案】
槐荫公寓是本市远近闻名的鬼楼,
就连门口那排大铜字都仿佛为了映衬传闻一样掉了边旁,
成了“鬼阴公寓”。
相传早年间这栋楼并不闹鬼,也不知怎的,
在三年前的某一天,忽然成了凶楼,并且闹得不是一般的凶。
为了驱邪,每家每户的门口都贴了符咒、挂了镜子,
本以为这样就能镇住。
谁知仅一夜之间,所有的驱邪之物不是被撕毁损坏,
就是蒙上了沙土或者裂了镜面。
然而奇怪的是,这里的住户却没有人搬走,当然也很少有人再敢搬进去……
三年后的某一天,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手撑腥红雨伞的女孩站在雨幕中,
望着槐荫公寓的大门,发誓要将杀害自己的凶手找出来,
哪怕神挡弑神,鬼挡灭鬼,人挡……就送你去见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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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 网友:628827065%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22-09-15 12:38:52  所评章节:26
亲爱的作者大大,更喜欢原来的版本?,还能看到原来的吗 求更新,求速肥,来颗手榴弹激发作者潜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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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22-09-15 14:02:04
其实改动也不是很大……因为原文有些感情线的地方是很突兀的,甚至有点中二且不合时宜,所以进行了调整……基本现在是终稿了,不会再改回去了~~
谢谢小可爱的地雷,破费了~~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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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628827065%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0 发表时间:2022-09-15 12:40:05  所评章节:26
一开始和小四的感情线其实也挺好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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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4 网友:左花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22-01-22 03:14:13  所评章节:26
那只是个人而已,为什么这么怕。武器的拥有就是获得权力,获得支配或杀死对方的权力,两个人都有权力,不至于这么惊恐万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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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22-01-22 10:46:11
杀人的权利么 亲爱的 我这个不是虚拟空间的游戏哦 如果真的大开杀戒 将来有一天出去的话 可能会面临法律的制裁哦
而且 我真的真的超级不理解现在的孩子 说杀人怎么这么容易呢?
我不明白到底是谁的三观有问题还是什么
在我看来 不管是谁的生命 都不应该被轻视 而且一个人不应该轻易剥夺别人的生命 哪怕对方是坏人 除非到了鱼死网破不得已的境地
更何况 女主并不愿意为了一个人渣而手然鲜血 不愿意因为被逼迫就成为杀人机器 变成和幕后人或者那些变态参与者一样的杀人狂 有错吗?
在可以自保的同时 不杀人有错吗?
杀不杀人不是善不善良 也不一定正不正直的问题 也可能是怂或者值不值得的问题 对不对?
但只因为游戏规则就大开杀戒的 肯定不是什么好人 绝对是反社会人格
正好借着名头残害别人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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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路人甲 打分:0 发表时间:2022-01-22 12:29:03
哇哇,谢谢作者回复。其实我想的意思是,某种意义上来说,人类平等的基础是“杀死对方的能力相当”。武器的发明弱化了□□的不平等,特别是枪械,让女人甚至孩子也拥有了干掉大块头的能力。拥有武器也就拥有反击权力,应该会消除一些对恶人的恐惧心理。所以文中小姑娘那么“怕”,会让我觉得不满。其实也只是我隔着书自己在那不满而已,不用在意我。
不过我也理解作者的意思啦。按女主的性格,确实不会杀人的。每个人的人生经历不同,性格不同。理论上不应该评判和制裁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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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22-01-22 12:55:38
恩 但我觉得心理上还有武力值也是一个考虑范围
而且这里的游戏规则 本身就是违法的 它不像什么主神空间或者什么无限流空间 不是异时空哦
所以这里游戏规则并不能赋予任何人杀人的权利 只是幕后人的变态控制罢了
总之 谢谢留言呀 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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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5 网友:夜壶鸡汤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21-11-20 06:39:08  所评章节:26
我不懂 为什么不把那个变态先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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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21-11-20 10:19:44
说实话……我也不懂现在的孩子为什么觉得杀一个人这么容易?
难道只是因为对方是坏人,场景是无限流游戏,就可以随便杀人???
那么这个随便杀人的人和变态也没啥区别了吧??????
为什么这么说???这不天时地利人和可以杀人了???
然后给自己找个借口,反正那人是变态,我杀他是应该???
反正这是无限流,我不用付法律责任???
觉得可爽了不是吗???
所以真就是这样简单吗???????????
(然而问题是,我的游戏设定可并非完全无限流的异世界啊!!!)
所以我真的真的弄不懂,发出了灵魂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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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21-11-20 10:40:13
当然或许可能大概一些宝宝觉得变态要杀我了,我不杀就是圣母了。
我反观自己的文里,变态伤害了女主,女主殴打回去了,变态要杀女主,她也杀回去了(文章后面)。
我对于她的人设从来不是大女主,或者女强。
不主动伤害她不想伤害,或者认为不值得手染鲜血去伤害的人,并不是什么坏事……
不知道我这样的解释是否能让你明白我的用心。
就是哪怕在无限流的世界里,不要因为环境的问题,便去轻贱性命。
不要因为世界是暴力的,就去做那个暴力的人……
至少我是这么想的。
谢谢宝宝的留言,么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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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6 网友:无限江山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6-07-22 08:43:05  所评章节:26
这一家三口是装的吧?而且……真的是一家三口么?如果他们并不是新人,也就是说已经杀了好几个人了吧。毕竟一对父母看上去比较弱,为了自保扮猪吃老虎也不是不可能(??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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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姗姗来迟 打分:0 发表时间:2019-09-14 14:17:12
啥一家三口?那个女跟那对貌似父子的不认识啊,而且录音不是说了欢迎新人吗,除非录音骗人,不过没有必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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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微萝妮卡1%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8-08-15 05:02:30  所评章节:26
我觉得她对小四的行为真突兀,不然设成姐弟,或者女主生母人设都比这种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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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8 网友:大白猫奶糖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3-10-13 11:47:21  所评章节:26
我又来了呢,继续补分顺便自己也赚点积分,作者大人请多多给哦,实在太喜欢你的文文了。可惜本人现在还没有网银支付宝,没有办法充值,好桑心啊~~~
作者大人加油,请继续写好看的文文,加油加油!!!
要是以后还有逃杀三,那就太好了,总觉得这么好的文文应该一直写下去的。
老喜欢这一关了,绝对大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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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10-15 20:34:06
谢谢亲爱的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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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9 网友:阿拉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3-07-03 16:51:33  所评章节:26
女主真的挺心软+富有同情心的,一般人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有心情去想陌生人的父子关系吧,都想着怎么活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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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07-03 19:31:15
偶尔观察很重要 周围的各色人物 我承认女主喜欢脑补 有的时候也只属于脑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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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友: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3-03-18 02:10:39  所评章节: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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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1 网友:乱室佳人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2-08-15 13:01:03  所评章节:26
切牌这里可以做不少手脚 不知道作者大有没有和我想到一起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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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8-16 16:27:12
是啊 可以做手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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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2 网友:木瓜哥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2-07-21 15:43:49  所评章节:26
殷凝实在是不敢想象究竟是什么样的人,什么样的心态才能制定出这样的游戏规则!根本就是变态到家了!
= =当然是作者大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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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7-23 11:54:50
不要揭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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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3 网友:竹妖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2-07-11 19:14:41  所评章节:26
我觉得王天霸很可能是军人或者= =会武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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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7-15 10:54:52
没错 他会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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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4 网友:月小时9%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2-01-02 19:01:10  所评章节:26
希望女主,秦铮,小四都别抽到那什么杀人的牌,再回头看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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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1-02 19:24:06
恩,这局的规则很纠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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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5 网友:方法3%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2-24 06:30:23  所评章节:26
人数不对啊,不是应该11人么?12个人第一轮死2个,第二轮死2个,剩8个加3个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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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2-24 09:06:09
不,第一轮一共死了三个(王天霸那组原先六人,死了两个变四个,分别剩下王天霸,林诺,周贝贝,巍然,没有第五个人.而殷凝这组是六变五)所以人数没错,第一关死的不是两个~到第三关是十个人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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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6 网友:阿姆斯特朗回旋加农炮53%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2-10 15:36:28  所评章节:26
握拳!好期待啊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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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2-10 16:29:00
(*^__^*) 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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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网友:阿姆斯特朗回旋加农炮53%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2-10 15:36:39  所评章节:26
握拳!好期待啊好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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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网友:小虫53%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1-16 20:51:45  所评章节:26
还在打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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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网友:thinker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1-05 06:22:52  所评章节:26
我覺得小4有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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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0 网友:妍仔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0-29 23:05:00  所评章节:26
我极其希望女主是暗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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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0-29 23:27:11
往下看~~就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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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1 网友:橡实果 评论:《逃杀游戏》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0-22 21:29:24  所评章节:26
一口气看到这,来留个言,太好看了,为什么你要还在连载的时候被我发现……555555
作者,你要是坑了,诅咒你吃方便面没有调料包!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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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0-22 21:50:12
没有调味包的话…… 肯定是被你拿走的!还我调味包!
放心,我会努力好好写,保证坑品!不然追着你要调味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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