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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条
№1
作者评论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0
发表时间:2022-12-19 18:33:37 所评章节:
193
下本开《有靈》,灵异悬疑~~
【文案】
槐荫公寓是本市远近闻名的鬼楼,
就连门口那排大铜字都仿佛为了映衬传闻一样掉了边旁,
成了“鬼阴公寓”。
相传早年间这栋楼并不闹鬼,也不知怎的,
在三年前的某一天,忽然成了凶楼,并且闹得不是一般的凶。
为了驱邪,每家每户的门口都贴了符咒、挂了镜子,
本以为这样就能镇住。
谁知仅一夜之间,所有的驱邪之物不是被撕毁损坏,
就是蒙上了沙土或者裂了镜面。
然而奇怪的是,这里的住户却没有人搬走,当然也很少有人再敢搬进去……
三年后的某一天,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手撑腥红雨伞的女孩站在雨幕中,
望着槐荫公寓的大门,发誓要将杀害自己的凶手找出来,
哪怕神挡弑神,鬼挡灭鬼,人挡……就送你去见鬼。
1
来自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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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2 网友:
乱室佳人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2-08-15 13:07:22 所评章节:
25
没说平民不可以对现场动手脚没说平民不能杀平民没说不可以和死者交换纸牌
好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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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8-16 16:27:55
不可以交换,因为交换了就知道了相互的身份,会被引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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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乱世佳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08-18 11:51:47
死者的牌是可以知道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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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3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8-19 13:02:21
游戏规则中说,死者牌要全部人员到场的情况下才可以看,违规会被引爆,所以还是不可以交换的。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4楼] 网友:
kk
打分:0 发表时间:2016-08-22 13:10:06
可是不能换牌的话,每个杀手又必须杀一个人,如果不小心杀了另一个杀手,那不就玩不下去了吗?是我有什么地方理解错了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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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5楼] 网友:
作者回复
打分:0 发表时间:2019-08-17 21:38:54
一共三个杀手,杀手是可以杀掉杀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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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
沁欢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9-07-29 00:36:48 所评章节:
25
哇,这是什么神仙文,爱死作者的脑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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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4 网友:
慎欢
18%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8-02-12 10:47:10 所评章节:
25
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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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5 网友:
大白猫奶糖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3-10-13 11:46:53 所评章节:
25
我又来了呢,继续补分顺便自己也赚点积分,作者大人请多多给哦,实在太喜欢你的文文了。可惜本人现在还没有网银支付宝,没有办法充值,好桑心啊~~~
作者大人加油,请继续写好看的文文,加油加油!!!
要是以后还有逃杀三,那就太好了,总觉得这么好的文文应该一直写下去的。
我喜欢那把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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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3-10-15 20:34:16
谢谢亲爱的支持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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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6 网友:
。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3-03-18 02:09:42 所评章节:
25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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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收起]
№7 网友:
竹妖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2-07-11 17:32:43 所评章节:
25
唔,我想知道如果杀手是小4的话怎么办!!!!!!! 我喜欢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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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7-15 10:54:14
小四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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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收起]
№8 网友:
kdo
54%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2-05-14 20:46:58 所评章节:
25
exci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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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5-15 00:07:38
3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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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9 网友:
静小喵、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2-03-03 18:56:45 所评章节:
25
喵好喜欢逃杀游戏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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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3-03 19:07:59
O(∩_∩)O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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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0 网友:
红豆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2-02-28 17:10:40 所评章节:
25
我猜作者在这个规则上想了很多办法,但是,连人都能杀,这个背后的人还在乎看不看别人洗澡,方便么,或者,在这个随时都可能失去生命地方,谁还在乎被别人看些什么么?
还有,真的没有办法,自己取出脖子上装的炸弹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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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2-28 18:46:47
关于取下炸弹的问题,后文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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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1 网友:
月小时
9%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2-01-02 18:55:30 所评章节:
25
看到下面回复中有欺诈游戏了..在看前几章就想到他了..不过那里面的女主真是圣母到我都要替她哭了...还有那之前的封面,好奇ING..女主杀人什么还是算了吧,不要被杀就可以了,杀人给自己找堵太无趣,女主目前也没看出什么圣母路线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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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2-01-02 19:22:49
呵呵 是呀~~ 我家女主还是很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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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友:
阿姆斯特朗回旋加农炮
53%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2-10 15:30:56 所评章节:
25
女主当杀手的可能性 不大吧大概 @_@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3 网友:
阿姆斯特朗回旋加农炮
53%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2-10 15:30:45 所评章节:
25
女主当杀手的可能性 不大吧大概 @_@
[投诉]
[不看TA的评论]
[回复]
№14 网友:
小虫
53%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1-16 20:50:41 所评章节:
25
打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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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5 网友:
thinker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1-05 06:20:24 所评章节:
25
..........
不爽女主不殺人...
不爽女主走聖母路線
.
.
.
.
.
.為毛為毛啊!!!!
為毛女主不殺人啦! 他自己都些點BYEBYE了.這一集肯定很多人殺他啊!!!!!
WT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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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6 网友:
苏子暖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1-04 00:23:39 所评章节:
25
和欺诈游戏十分相似,而且这一章的天黑要闭眼……简直就是杀人夜游戏啊,我玩杀人夜游戏玩的也蛮多,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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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1-04 06:39:22
作者表示没看过欺诈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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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
小虫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1-04 22:19:44
欺诈游戏真的不错的推荐作者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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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
小虫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11-04 22:22:45
怎么会和《欺诈游戏》相似,欺诈游戏是不能使用暴力,这个是必须使用暴力。。。。。
差了好多啊,另外作者啊欺诈游戏真的不错呢,推荐你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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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1-04 22:48:39
哦 好的 回头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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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7 网友:
小虫
53%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0-27 20:09:31 所评章节:
25
最开始看时还以为是抄袭电锯惊魂呢,后来发现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作者的布局真是太巧妙了,不知道大有没有看过一部漫画叫《欺诈游戏》也是不错的,希望大可以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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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0-27 20:27:37
恩,听同学说过,还详细给我介绍过~
但还真是没看过~~
回头有时间去看看,瞻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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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网友:
草莓头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0-13 19:40:59 所评章节:
25
枪的资料详细哎 还有图片~~~ 蹭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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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9 网友:
姬野赤霄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0-07 11:05:31 所评章节:
25
不纠结不开心哦 不过我期待你这日子让人怎么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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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收起]
№20 网友:
豆子
评论:
《逃杀游戏》
打分:
2
发表时间:2011-10-04 19:51:03 所评章节:
25
我需要提一个严肃的建议,那就是……把封面换掉吧TAT
真的很吓人啦,每次晚上一打开,就害怕QAQ
第三局根本就是把人的怀疑和戒备他人的心思提到制高点。
是我的错觉吗?小四总好像扮演了一个至关重要但却极易被忽视的角色,
我已经快把他脑补成和幕后黑手有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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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0-04 22:29:24
呜呜呜~~~ 又被嫌弃了~~~ 我颤抖着爪子. 泪流满面的换了封面... 至于小四到底是不是幕后黑手? 哼哼哼~ 不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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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10-04 22:30:43
呜呜呜~~~ 又被嫌弃了~~~ 我颤抖着爪子. 泪流满面的换了封面... 至于小四到底是不是幕后黑手? 哼哼哼~ 不告诉你~
[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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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148
[1]
评论按回复时间倒序
作者加精评论
★
下本开《有靈》,灵异悬疑~~
【文案】
槐荫公寓是本市远近闻名的鬼楼,
就连门口那排大铜字都仿佛为了映衬传闻一样掉了边旁,
成了“鬼阴公寓”。
相传早年间这栋楼并不闹鬼,也不知怎的,
在三年前的某一天,忽然成了凶楼,并且闹得不是一般的凶。
为了驱邪,每家每户的门口都贴了符咒、挂了镜子,
本以为这样就能镇住。
谁知仅一夜之间,所有的驱邪之物不是被撕毁损坏,
就是蒙上了沙土或者裂了镜面。
然而奇怪的是,这里的住户却没有人搬走,当然也很少有人再敢搬进去……
三年后的某一天,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手撑腥红雨伞的女孩站在雨幕中,
望着槐荫公寓的大门,发誓要将杀害自己的凶手找出来,
哪怕神挡弑神,鬼挡灭鬼,人挡……就送你去见鬼。 (324字)
★
君问更新未有期,巴山营养液涨秋池~
熬夜追完了……在小红书上看到《白色乌鸦》的推文,来晋江看完之后觉得太对胃口了,于是把太太专栏里的悬疑文都收藏了。点开这篇十几年前的文的时候,还是有点不确定的,怕文风什么的不合胃口……看下来却发现简直太合胃口了555……
太太的这篇文,或者说我看过的你的几篇文《逃杀游戏》《白色乌鸦》《迷》《迷巷》,或许脑洞并不是特别离奇,情节也不是特别烧脑的诡计,但是太太非常善于营造悬疑的氛围——无论是对主角心理细腻传神的刻画,还是步步紧逼、引人入局的文笔,都让我这个读者对你笔下的情节画面感到身临其境。不知道这种文笔是太太刻意打磨过,还是这就是太太的天赋,我已经很久没有这种,阅读悬疑小说时,代入主人公视角甚至自己都喘不过气来的感受了。有时候还会被吓到,一惊一乍,身体仿佛跟着女主一起变得阴冷,现在还心有余悸。晋江上很难淘到高质量悬疑小说,即使贴有悬疑的标签,也有很多都悬疑氛围不浓,实为推理小说。所以真的非常惊喜,发现了太太这个宝藏作者。你真的太会营造那种悬疑恐怖的氛围感了!简直是天生吃这晚饭的!
我是一个非常喜欢看中短篇悬疑小说的读者,也看了很多悬疑电影。看到这篇文的中期时,我猜测结局有可能是像电影《致命ID》一样,女主和所有一起参与游戏的人都是她身体里的不同人格,女主是主人格,幕后人则是一个具有反社会人格的杀人犯人格。游戏是一场梦境,她需要杀死幕后人夺得身体控制权,幕后人也需要创造这一场游戏来杀死其他所有人格从而得到身体的唯一掌控权。后面女主的幻想(她在医院戴着呼吸机,亲人希望她醒过来)也似乎证明了这一点。所以还有点好奇会不会是这样,毕竟很容易就联想到这部知名的电影。后来发现结局并不是如此,有一种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的感觉。
很喜欢这个故事,也很喜欢太太的文笔和脑洞。很遗憾十几年之后才看到这篇文,莫名有种跨越时空对话之感……希望太太可以一直写下去!你又多了一个忠实读者啦~ (809字)
★
偶然在小某书看见作者发的帖子来看的,感触真的好深,尤其是发现这是一篇十几年前的文章时…平时几乎不看小说的我,居然一次性看完了。女主的幻觉与亦真亦假的剧情结合的太好了…荒诞又合理,看完的时候(虽说是开放式结局)但是真的有女主一起逃出了那栋大楼的感觉。作者人物刻画的特别好,每个角色好像都被赋予了真正的生命。尤其是秦挣第九关为了女主而“死”的情节,感觉深深地带入了。(我真的哭了啊啊啊啊)还有白夙死亡那里。。。真的很痛心。很难想象这是十年前的作品啊啊啊 (224字)
★
码字没动力?来瓶营养液!写文没灵感?来瓶营养液!营养液——对作者大大最深沉的爱~ (40字)
★
要是没有主角光环,女主早死了 (14字)
★
就喜欢看这种心理悬疑恐怖小说外带还掺杂点感情线好评! (26字)
★
煮酒论英雄,霸王出我辈。地雷一枚,代表我海枯石烂永恒不变的真爱! (32字)
★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下面有剧透别看评论了 (118字)
★
有这科普时间,都出去了 (11字)
★
还没看,看到首页评论童年阴影,啪,点进来了 (21字)
★
哇哦!12年前的文啊,好久好久了啊 (16字)
★
蛙趣,这个展开,好像无人生还第一幕死人的展开,我记忆中好像那个人也是中毒身亡,好像是□□中毒╭(°A°`)╮,难道,这一关幕后主使的设置和那个有关系? (74字)
★
其实如果理论上来说,有图案那一面比没图案那面要重一点,所以其实抛中有图案的概率会略大一点,但这既然是小概率事件,那影响应该不会太大(?`;) ? (70字)
★
啊啊啊不管(跟白夙挂钩)是真的还是假的,但按以往幕后主使的恶意来说,他这么讲出来绝对是为了让女主着急,人一着急估计就很难冷静思考,本来就难找的钥匙估计就更火上浇油。花的时间估计就更久了。 (93字)
★
服了,爱干净也分个时候吧,有人虎视眈眈等着杀你呢哒姐,不是主角光环次次有人救早死了 (41字)
★
两次都是如果最后没有人来救女主她可能就死了,恕我直言我觉得人善良肯定是好的,可在连自保的能力都没有的情况下就要救这个帮那个实在离谱。。虽然目前来看阿四后边肯定是有用的,但即使换个没用的人女主应该也会救,所以其实还是一样的。。 (112字)
★
呜呜呜呜 我还没喝过这么贵的饮料呢 (17字)
★
莫名好笑啊,刚说出来就被当事人听到什么的 (20字)
★
感觉我进这种的话,刚开始就会因为近视找不到线索,跑不快被npc砍掉(哭) (35字)
★
笑死,这暴躁男从刚开口,就透露出一种炮灰的气息(捂脸) (27字)
★
以前的人真的好挑刺、、 (11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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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槐荫公寓是本市远近闻名的鬼楼,
就连门口那排大铜字都仿佛为了映衬传闻一样掉了边旁,
成了“鬼阴公寓”。
相传早年间这栋楼并不闹鬼,也不知怎的,
在三年前的某一天,忽然成了凶楼,并且闹得不是一般的凶。
为了驱邪,每家每户的门口都贴了符咒、挂了镜子,
本以为这样就能镇住。
谁知仅一夜之间,所有的驱邪之物不是被撕毁损坏,
就是蒙上了沙土或者裂了镜面。
然而奇怪的是,这里的住户却没有人搬走,当然也很少有人再敢搬进去……
三年后的某一天,一个穿着黑色连衣裙,手撑腥红雨伞的女孩站在雨幕中,
望着槐荫公寓的大门,发誓要将杀害自己的凶手找出来,
哪怕神挡弑神,鬼挡灭鬼,人挡……就送你去见鬼。
好游戏!
不可以交换,因为交换了就知道了相互的身份,会被引爆的
死者的牌是可以知道的吧
游戏规则中说,死者牌要全部人员到场的情况下才可以看,违规会被引爆,所以还是不可以交换的。
可是不能换牌的话,每个杀手又必须杀一个人,如果不小心杀了另一个杀手,那不就玩不下去了吗?是我有什么地方理解错了嘛
一共三个杀手,杀手是可以杀掉杀手的。
作者大人加油,请继续写好看的文文,加油加油!!!
要是以后还有逃杀三,那就太好了,总觉得这么好的文文应该一直写下去的。
我喜欢那把枪~
谢谢亲爱的支持哈~
小四党~~
3Q~
O(∩_∩)O谢谢
还有,真的没有办法,自己取出脖子上装的炸弹么!
关于取下炸弹的问题,后文有交代~
呵呵 是呀~~ 我家女主还是很正常的
不爽女主不殺人...
不爽女主走聖母路線
.
.
.
.
.
.為毛為毛啊!!!!
為毛女主不殺人啦! 他自己都些點BYEBYE了.這一集肯定很多人殺他啊!!!!!
WTF!
作者表示没看过欺诈游戏
欺诈游戏真的不错的推荐作者看。
怎么会和《欺诈游戏》相似,欺诈游戏是不能使用暴力,这个是必须使用暴力。。。。。
差了好多啊,另外作者啊欺诈游戏真的不错呢,推荐你看
哦 好的 回头看看…………
恩,听同学说过,还详细给我介绍过~
但还真是没看过~~
回头有时间去看看,瞻仰一下……
真的很吓人啦,每次晚上一打开,就害怕QAQ
第三局根本就是把人的怀疑和戒备他人的心思提到制高点。
是我的错觉吗?小四总好像扮演了一个至关重要但却极易被忽视的角色,
我已经快把他脑补成和幕后黑手有关了!
呜呜呜~~~ 又被嫌弃了~~~ 我颤抖着爪子. 泪流满面的换了封面... 至于小四到底是不是幕后黑手? 哼哼哼~ 不告诉你~
呜呜呜~~~ 又被嫌弃了~~~ 我颤抖着爪子. 泪流满面的换了封面... 至于小四到底是不是幕后黑手? 哼哼哼~ 不告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