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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网友:s.s.v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0 发表时间:2012-09-04 00:43:25  所评章节:34
我就是保定人 保定一开始就是府 直隶总督府就在保定 有点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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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网友:kimiko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11-18 00:25:35  所评章节:34
9月到10月只更新一章,10月到今天完全没有更新.既然进了VIP就请作者拿出你的素质,你的道德.如果有事无法更新至少可以出个公告吧,你这样算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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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nn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9-05 05:16:28  所评章节:34
迎春總算沒有杯具 中山狼甚麼的太噁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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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一天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7 20:33:08  所评章节:34
房子找好了吗?啥时候搬家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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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5 网友:蓝梦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5 23:09:00  所评章节:34
直隶保定?姑娘,保定不是县城啊,保定是直隶首府啊,相当于现在的省会,保定是府城啊,现在保定还有直隶总督府呢。可怜保定平白矮了相当于一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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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8-26 22:53:49
亲,我查的是有个保定县,不晓得跟你说的是不是一个。。。。先这样把,谢谢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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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阿绯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6 23:08:09
杭州还有个杭州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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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番茄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7 19:15:58
不管保定等级是什么,在这里当地方长官一定很命苦
——不能得罪的人士实在是太多了,走过路过的也不是一般的多啊
当官有句名言:
“三生不幸,知县附郭;三生作恶,附郭省城;恶贯满盈,附郭京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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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7 19:35:02
【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8-26 22:53:49
亲,我查的是有个保定县,不晓得跟你说的是不是一个。。。。先这样把,谢谢呀
这就是作者啊~~~~啧啧啧~~很无语。lz你就不该说,看看说了之后给人说就这样吧,别人不说你热心,反而嫌你麻烦。啧啧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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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7 21:05:15
作者怎么了?
回复得有问题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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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6 网友:雪幽昙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5 22:39:39  所评章节:34
现在已解救了一个杯具的迎春,接下来要看贾母扭转其他女孩子杯具的命运了~
对了,好像行文至今,还没有看到湘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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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豆豆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5 22:51:55
贾老太太,动作要快点儿啊!贾元春做的好事,让家里的女孩子个个不安全啊!赶快找好人家嫁出去,远一点儿最好。免得日后受连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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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网友:一天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5 22:24:26  所评章节:34
嗯,贾老太太继续发威吧.不知道之前那些炒家灭族的事情都收拾干净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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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网友:轻尘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5 13:01:48  所评章节:34
很好看,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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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网友:芥菜子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5 11:01:02  所评章节:34
喜欢,作者功底不错,娓娓道来,淡淡温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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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网友:sportday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5 03:08:02  所评章节:34
迎春嫁了个好家人真是功德无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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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网友:璐璐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2:05:04  所评章节:34
希望迎春争气,不要没嫁中山狼还是经营不好自己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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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网友:明媚女子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1:54:45  所评章节:34
~~~~(>_<)~~~~ 写的是很好啦,但是我没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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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3 网友:yue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1:33:26  所评章节:34
狀元、榜眼和探花是在殿試時由皇上親自欽點的,二姑爺在会試得了第四名后,賈赦的那一句差一点就是探花了,可是一個bug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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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麦兜兜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5 01:56:39
第四名不是叫传胪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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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w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5 08:56:47
还没殿试没有探花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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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矢车菊蓝宝石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5 18:20:36
一般一甲人是不会变的,只是排名前后还是要皇帝定,所以说差一点是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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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水墨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5 20:46:15
历史上到殿试的时候一甲进士及第换人做那是常有的事,没有什么一甲就是贡生前三不会变的说法。一般都是说考上了贡生到殿试的时候逐落的可能性较小,除非你特别惹人嫌,否则一般殿试至少给你个三甲同进士出身。如果贡士前三一甲只是调排名的话,三元及第和二元及第怎么会这么难,3年一考,有时还有恩科,想想排列组合,至少也应该有很多二元及第的人了,但事实上历史上三元及第是个位数,二元及第人也不是特别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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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水墨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5 20:55:42
宝石亲,从来没有贡生前三必定是殿试一甲的说法,要不然“皇帝亲选”这块大旗往哪儿放?还殿试个什么劲。反正京试殿试都是同一批人批卷,直接排名不就完了!考上贡生,哪怕是前三,也只意味着,除非你特别惹人厌,否则一般来说你殿试至少会有三甲“同进士出身”了。而贡生前三,最后不是一甲的情况实在是太常见了。想想历史上三元及第是个位数,二元及第的人数也不怎么多。如果贡生前三必定一甲的话,想想排列组合,3年一考,再加时不时的恩科,历史上二元及第的也该是一大片了吧!所以贡生试第四名,贾赦的那句“差一点就是探花了”确实是bug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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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6 00:15:34
探花是第三名吧,那谁迎春的老公是殿试第四名吧,所以贾赦才会来那么句“差一点就是探花了”。
为什么我越看解释越觉得好乱呢。明明是好简单的一件事。第四名跟第三名不就是差一点点吗?还是说我理解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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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teng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6 00:27:56
因为探花是殿试的排名~说这话就等于是下一场考试还没考就直接肯定别人考不上一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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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aimu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6 00:29:16
探花这个专有名词只能在殿试之后由皇帝亲自挑选授予,比如你就算是会试七八九十名啥的,但殿试发挥好皇帝喜欢就可能点你做第三名,打个比方勉强来说会试的名次是现代考试笔试的名次,但殿试相当于面试,最后的状元榜眼探花相当于笔试+面试的总名次的1,2,3名,会试成绩前三只叫做会试前三名,不能叫做状元榜眼探花,张姑爷是会试第四,如果发挥好面试佳说不定总分就上去了成为探花了OT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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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米虫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6 09:12:21
还有一点,探花必须年轻并且长得好看的人,状元和榜眼就可以长得差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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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8-26 22:51:43
我记得我后来审文的时候改过了呀,怎么回事?赶紧去看看,谢谢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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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UU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9-04 04:09:55
“探花”一名在唐代的科举经已出现。当时中进士者会园游庆祝,称“探花宴”。以进士中的年少貌美者为“探花使”,到各名园采摘鲜花,迎接状元。北宋开始,进士必须经过皇帝殿试,并且定立进士一甲只有三人。初时第一名称状元,第二、三名俱称为榜眼;意思是第二、三名分立状元左右,如其两眼。至北宋末年,只以第二名为榜眼,第三名则称探花。
探花这名称跟状元、榜眼一样,其实都是社会上习惯使用。在正式发放的金榜之上,只会称进士一甲第一名,一甲第二名,一甲第三名。
殿试取中的前三名进士,分别称为状元、榜眼、探花,合称三鼎甲。
唐无榜眼,却有探花郎。唐代新进士榜公布后,他们在曲江有盛大宴游活动,以最年少者为探花郎;原意只是戏称,与登第名次无关。宋代初期,以第一甲第二、第三名进士为榜眼。因为填进士榜时,状元的姓名居上端正中,二、三名分列左右,到了南宋后期,第三名进士改称为探花,于是榜眼成为第二名的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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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没有,要第一年轻,第二美貌!姑爷应该不差吧?成绩也不错,应该混得到探花郎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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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网友:素霏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1:04:54  所评章节:34
非常不错的文。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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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5 网友:小狐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4 21:03:49  所评章节:34
有bug~~~~~~~进士是要在翰林院先读书才能由朝廷派官的。更不用说是第四名这么高的名次。进过了翰林院就有机会进内阁了。
相反同进士不用翰林院,直接可以派小官。作者弄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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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矢车菊蓝宝石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4 21:39:05
翰林院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除了一甲的三个之外,其他的要走关系的,能进去的也没有几个,传胪是可进可不进的,当然要进的话还是很容易的。人家自己谋求外任,当然比其他人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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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阿绯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4 21:43:26
除了状元好像其他的都还要在考试的,进翰林就必须考庶吉士,当然和现在找工作一样,门路对了,机会总是打很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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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网友:WOW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1:02:00  所评章节:34
迎春总算是改变了不幸的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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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网友:清浅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0:54:27  所评章节:34
撒花。期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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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网友:矢车菊蓝宝石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0:45:53  所评章节:34
迎春终于不用被拖成大龄剩女而被卖了,该轮到绛珠和刺玫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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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9 网友:UU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0:44:20  所评章节:34
嫁走一个,下面要操心探春了,和亲神马的,坚决灭杀!惜春还早类...再把宝玉嫁出去,那就完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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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伤心红泪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8-24 21:57:55
可怜的宝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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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网友: 评论:《红楼之贾母》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8-24 20:25:05  所评章节:34
很好,搞定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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