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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 网友:salma5%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4-13 20:07:17  所评章节:9
女王人缘不好?分明是你自己把女王ooc到天边去了而且还抄袭,在我看来这篇文章简直就是你对迹部的恶意吧?你知道女王的粉丝多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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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七月卿 打分:0 发表时间:2017-08-06 18:36:21
你知道你会招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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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您的好邻居韦恩夫人 打分:0 发表时间:2017-12-20 09:05:08
不得不说一句,虽然还没看文,但是动画里的迹部的确很可爱((。而且JJ上几乎都是什么豪门恩怨情仇,你们怕不是对迹部大爷有什么错误的认识吧…他只是个初三的孩子啊!!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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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伊小米 打分:0 发表时间:2019-05-20 21:42:43
2楼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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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晨风无言 打分:0 发表时间:2022-10-26 11:13:10
得了吧,作者自己招黑,写同人文要实事求是,毁原著人物,就是有毒,我们不会因为同人设定讨厌原著角色,但会讨厌作者本人。
这很正常,毕竟大家都是为爱而看同人的,谁想看到自己喜欢的角色被ooc。吹牛也得打草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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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 网友:墨陌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2-28 16:49:56  所评章节:9
其实吧,一开始我也没发现抄袭,但是有读者喊了我也就好奇得去看了,然后-0-不仅发现这文有抄袭,还有个网王的《两个人不等于我们》也抄袭来着。。。。至于超级的书,已经有读者说了,是典心的《恶魔的吻痕》。
至于情节比对什么的,我就不说了,大家自己去看。
依稀只记得3个点,一个是微兮去网球场找忍足和小纯是认出迹部的一段描写,还有是那段大腿内侧新星胎记,再有就是那句经典的“你只是他生物学上的生父”。
至于还有一篇文《两个人不等于我们》,那个火锅,剥虾壳的情节,同样也是《恶魔的吻痕》里的
言尽于此,大家请自行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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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网友:墨陌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8 16:55:10
接着说一句,希望作者主动点,-。-其实,去举报挺麻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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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只是来玩玩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8 18:00:56
之前那篇文,也是抄袭的…很多细节,和《谁是谁的谁》,似乎是这个名字,有些地方完全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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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网友:只是来玩玩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8 18:04:07
淳于流落的书…就是jj里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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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网友:绿色荆棘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28 23:01:47
典心的文我在很早就看过,我觉得相似处不多。有段时间这类带球跑的文特别多,我觉得谈不上谁抄谁,只能说是情节类似罢了。很多韩剧不是都有失忆的情节吗?难道说都要算抄袭?典心的文还不到十万字,而大大都写了这么多了,个别情节借鉴多的地方改正就好,谈不上抄袭,楼主表太激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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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1 10:44:29
囧,LS的LULI啊…………
这还不算抄袭的话什么算啊
难道真要通篇抄的一个字不落才算抄袭吗
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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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网友:墨陌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1 19:43:14
回四楼的孩子,你知道什么叫抄袭么?
如果情节类似也就算了,问题是,情节类似以后连描写都雷同,几乎就是一模一样的人物语言
如果你觉得这还不是抄袭,那么请点开IE,在地址栏输入www.baidu.com
然后再输入“抄袭”,然后仔细研究抄袭的定义,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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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网友:莲子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2 15:15:59
你觉得是抄的,不看就是了,看文还这样墨迹,打击人家作者很高兴么?不想看不看就成啦,总这样,看个文都不安心,吵来吵去的,挺烦的!没必要的,看文是自己的事,写文是作者的事,抄不抄都与不再看文的人都没什么关系!争来争去都没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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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网友:莲子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2 15:18:21
先声明,我没有说谁错的意思啊!没有针对谁的意思,只是想安安静静地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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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网友:墨陌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2 18:09:22
拜托,我有吵?我只是很平静的告诉你们,这文有抄袭,你要是不喜欢看我说,那就无视啊。
还有,其实我也没什么好火大的,毕竟这抄的又不是我的文,咱只是跟作者说,你抄袭啦,就这样而已。
作为一个第三方来说,我只是觉得作者,这么抄袭别人,未免太不尊重别人的成果了,如果写不出来,那就慢慢卡,总能卡出来的,何必抄袭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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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网友:回莲子姑娘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2 20:02:06
回7,8L的。
打击作者??!!
因为作者的抄袭行为被众人指出,而称为‘打击作者’??!!难道你非要我说作者太J,没事儿找打击?(文章不通过抄袭也可以写的很精彩,既然抄了,就别说什么打击不打击,自找的!)
无论你是不是什么纯读者,难道因为不涉及你的利益,所以该作者抄袭其他文章没有关系?那么在你看来,是不是杀人放火之类的所有只要不涉及你个人利益的事情都没关系呢?
况且,大家都只是在陈述事实,从头到尾有争论过什么吗?无非是经过更多人的关注发现了作者更多处的抄袭片段而已。
因此,你看不爽就绕道,不然墨迹的就是你了。
你喜欢这文,大可以章章买着VIP章章撒花啊!!人家不喜欢当然可以刷负(不能说JJ的-2是专门为这样的作者准备的,但这么用应该最合适不过了吧?!)可以自由发言,况且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生什么特别不愉快的事吧,所以孩子,你着个什么急呢?
还是那句话,支持作者就去买V章章留言,拿出点实际行动……
不管是COS白莲花还是亲友,都应该尽职尽责。
言尽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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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网友:路过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02 20:36:07
这样的文还有人章章留言啊。。。
不过话说回来,鄙人连第四章都米坚持过去,可能是真的无法理解章章留言的童鞋的强大之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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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1 13:54:56
这个世道不是你我可以理解的,什么时候抄袭的可以比原著还更有理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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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4 17:53:26
抄袭什么的请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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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网友:= =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5 20:50:39
作者不想着怎么为自己的抄袭行为道歉,一味逃避推卸责任还试图将留言删掉挤下去,你有良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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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6 17:02:14
抄袭什么的请住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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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网友:=====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3-16 17:02:29
抄袭什么的请住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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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网友:水豆腐 打分:0 发表时间:2015-03-22 03:22:19
不明白,总是有人说什么抄袭,有没有人想过如果要说抄袭什么的,可以说所有的小说都是千篇一律的.
看小说图的是个快乐,高兴.一说就是什么抄袭,去!一边去,写小说难道还得有先来后到吗?我也是醉了.
什么‘你只是他生物上的生父’什么的可以说只要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的吧!没有女人男人能生子吗?正常的人是不行的吧.还有既然嫌弃就别看,别恶心人!
- -,名字一样什么的....尼/玛这难道世界上没有同名的人吗?!!!
难道同名的人一生下来就是抄袭别人的一生?哈哈哈笑死我了=E=
既然觉得看过了,是抄袭,那么轻点X滚远点爬开些!
作者萌萌哒,2333加油↖(^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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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网友:鲍鱼干贝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2-15 16:27:00  所评章节:9
支持小狼啊!小狼这个父亲做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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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网友:鲍鱼干贝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2-15 16:25:22  所评章节:9
支持小狼啊!小狼这个父亲做的太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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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网友:紫夜凌雅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2-12 17:55:46  所评章节:9
来抓bug
忍足自家就是开医院的,根本不用半夜抱着孩子跑医院,一个电话就有医生上门。
迹部家在日本举足轻重,资产才3亿???太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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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打这么多字……(本人一向潜水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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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6 网友:黑骑士的晴天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1-21 12:40:51  所评章节:9
忍足这个姓氏实在是太有爱了口胡~~!
纯子你就不要大意的成为忍足的孩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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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7:24
其实,某纱木有想明白到底哪里有爱了……
咳,不用亲动手,某纱自己去面壁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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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黑骑士的晴天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1-22 13:00:33
米有关系,总会是有爱的一对啊啊啊啊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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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7 网友:四叶猫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18:25:21  所评章节:9
捂脸,越来越爱侑士了呀,拍爪,侑士一定要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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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9:13
咳,亲,咱淡定些不成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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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四叶猫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1-22 11:34:03
不能,怎么能淡定咩?为了偶家狼殿的幸福,猫要燃烧小宇宙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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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8 网友:筱若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14:27:31  所评章节:9
迹部纯 忍足纯 都有点奇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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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8:05
某纱起名无能啊……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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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网友:筱若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1-22 02:32:58
纯也 (按照纯字我脑海中只能搜刮到这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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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9 网友:kukule92060%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22:21:35  所评章节:9
不是女王不好 而是侑士太好了 怎么看都更适合女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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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9:46
捂脸,都好都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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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0 网友:30842297890%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19:36:03  所评章节:9
嗯嗯,小纯是个好孩子,话说,作者大大,您还是快点让忍足侑士和女主结婚吧,那样迹部大爷的充分理由就变得更加的不充分了,呵呵……我是绝对的忍足侑士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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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9:34
结婚神马滴都是浮云啊浮云~望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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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1 网友:猫猫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17:01:42  所评章节:9
支持忍足+1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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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9:01
捂脸,狼殿乃实在是太有人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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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2 网友:苏苏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15:18:24  所评章节:9
果然还是忍足最有爱~忍足爸爸和妈妈赶紧去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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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8:39
嗷嗷嗷,狼殿果然很V5~好多狼殿的粉丝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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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3 网友:ljy_pig5%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14:37:29  所评章节:9
忍足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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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8:14
狼殿V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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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4 网友:12455450445%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13:44:52  所评章节:9
恩~~~~~~迹部有儿子了,迹部家都没反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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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7:50
怎么可能会木有反应捏?这不是还木有开始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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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5 网友:冰凌月影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13:08:51  所评章节:9
嘛~~~~~~~~~~~~~~~~~~~迹部乃傲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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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7:33
傲娇神马滴最有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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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6 网友:皮皮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09:09:56  所评章节:9
虽然我喜欢女王,但看多了女王大人的文,有点腻了。
大大,换成小狼,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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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6:55
咳,这个问题……望天,CP神马滴透露了就不美好了~捂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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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7 网友:yoyo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08:39:05  所评章节:9
来一场忍足迹部大PK吧
还是觉得2位爸爸PK什么的最有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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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6:32
嗷嗷嗷,好主意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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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8 网友:森雨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06:49:10  所评章节:9
跡部太狠了吧! = =
小純加油~~
大大辛苦了~
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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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6:22
咩,扭头,女王这不是对小纯还木有爱咩~等有爱了……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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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19 网友:飘舞离弦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2 发表时间:2011-01-21 05:41:37  所评章节:9
板凳·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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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6:00
咳,虽然板凳硬了些,但聊胜于无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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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起] №20 网友:丸银第二代55% 评论:《[网王]偏要带球跑》 打分:0 发表时间:2011-01-21 04:32:01  所评章节:9
话说我是沙发,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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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楼] 作者回复 发表时间:2011-01-22 01:35:47
抚摸,沙发神马滴最V5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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