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秤座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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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个作者哟
最新评论: 评《知否?知否?应是绿肥红瘦》

   其实吧,这种家庭丑闻,一般都是压下来私了处理的,因为闹开了对谁都没好处。如果走了法律程序,判处的就不仅是王氏,盛家二房连同大房全都得被牵连进去,负不负法律责任影不影响日后升迁且不说,以后谁会和盛家结亲?谁会和盛家往来?
   至于明兰说要告上公堂,不知是一种威胁还是真要付诸行动。起码,在真实的古代,是不支持子女告父母的。秦律中限制了子告父母的权利,把子告父母定为“非公室告”司法机关不得受理。到了汉朝“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的确立更进一步强化了家庭观念,汉朝规定,无论父母犯了什么罪,子女不得状告父母,否则轻则下狱,重则杀头。《汉书·衡山王传》中就有“太子爽坐告王父,不孝弃市”的记载,严禁子女告父母。
   而如果是盛老太太自己告王氏倒是可行,毕竟目前看来“忤逆”一词就是为王氏量身打造的。但是结局未必可喜。举个发生在清朝的类似的真实案例吧,看看真实的社会是怎么处理这种案子的--
   刑部奏云:“原任江南江西总督噶礼之母叩阍,内称我亲生子噶礼令厨下人下毒药,欲将我药死。此等凶恶。皆系我少子色尔奇与噶礼之子干都合谋而行。又噶礼以昌泰之子干太认为己子,令妻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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