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冬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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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评《八零之捡漏前任小叔》

   陆建冉从心里就看不起挽挽,只不过陆老太爷喜欢挽挽,所以明面上对挽挽好。
   刚开始回来【这么打量着,她看着初挽毛衣领子,笑了:“咦,这毛衣看着眼熟,这是我以前旧的吧,你穿上倒是挺合适的,我回头找找,看看还有别的吗,都拿给你穿,我还有个围巾,也不错,给你了】
   到后面挽挽嫁给七叔怎么也不信,长辈已经改囗的时候【一旁的陆建冉突然笑着说:“那我们呢?挽挽还没嫁进我们家呢,现在我们总不好改口吧?”】
   七叔帮挽挽买了新衣服后,正常人都会说几句好话夸赞几句,陆建冉却炫耀上海的比北京的好,心里也看不起挽挽,耐穿两字更加体现出来,她们追求好看,挽挽只配耐穿。
   【陆建静:“这个好,这是进口料子!我之前也想做一件这样的,不过没弄到料子呢!”
   陆建冉打量了一番:“还行吧,其实这种样式如果是在上海,不算多洋气的,上海的衣服还是比北京好,不过挽挽穿着倒是挺合适的,这个也耐穿。”
   】
   这个时候挽挽还没有做错的地方,她暗戳戳的看上去人很好,当挽挽好像有什么错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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