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袋熊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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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评论: 评《卖盲盒也能成为救世主吗?[经营]》

   问了一下DeepSeek
   关键看你"怎么卖"。
   盲盒销售属于货物销售,核心业务是在"卖货",根据深圳和浙江等多个地方税务局的解释,通过互联网平台销售货物,属于经营所得,按5%—35%累进税率纳税。但实务中操作方式不同,税务处理差异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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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先弄清楚你属于哪种情况
   情形 税务身份 个税处理 税率
   纯赚佣金/打赏,不囤货不发货 劳务报酬(综合所得) 平台代扣代缴,年终汇算 3%—45%
   自己进货卖货、自己发货 经营所得 需注册个体户/个独,自行申报 5%—35%
   注册了公司来经营 企业(企业所得税) 公司先交企税,分红再交个税 企税5%或25%,分红20%
   核心判断逻辑:自己进货、有库存、发货、承担亏损风险—属于经营所得;只提供直播劳务、不碰货—属于劳务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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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各身份的税率明细
   情形A:个人纯拿佣金/打赏(劳务报酬)
   平台会先帮你预扣一笔,第二年(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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