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光的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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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个作者哟
最新评论: 妖大,请选小布或饭桌当大胖的伴侣吧,= =不要路人甲啊~

   妖大,请选小布或饭桌当大胖的伴侣吧,= =不要路人甲啊~
   其实鉴于妖大自己都说这次的男主很明显,似乎排除男主是路人甲级别的可能性了。可是,暂停一下!这里先对某个错误称呼做个纠正——男主。
   所谓男主,全称为男主角的生物,应该是全剧戏份绝对不会少配角的吃重角色(要不怎会叫主角),= =这和路人甲这种可无视级别的生物应该是没有半毛钱关系的说。= =所以男主和路人甲是两个不可兼容的概念,男主绝对不路人!而现在大家争论的男主问题认真说起来是不准确的说,(推眼镜,一本正经继续地说)实际上应该是大胖最后归属的问题。按小说(言情耽美类)的一般定律,都会有男女(男)主角(废话),通常男女(男)主会是一对,也就是最后会在一起(或NP的),或者悲惨点没终成眷属,猪脚死了又或猪脚之一跟了戏份多重要配角(地位仅次于主角)。所以看惯言情看耽美的大家也习惯性的将最后和女主角在一起的人说成男主。这么说来《不死》果然不是言情啊~所以最后小宝和路人甲律师(排除库洛洛假冒的可能)不是男主,小宝和他在一起是非常合理的!?= =!那啥,这算对妖大结局不爽的自我安慰不?不过正是因为《不死》的奇妙结局才使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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