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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案
苏焕明天生顿感,任旁人如何嘴碎,都仿佛隔着一层玻璃罩入不了她的耳,因而长年劳作,力气越来越大,她只当自己是头任劳任怨的老黄牛,默默无闻一辈子。 直到某一天她在菜园子浇水,一个影子从天而降,砸得她七荤八素,再醒来时,只觉得世界吵闹至极。 压着她的虚弱少女奄奄一息,一副见风倒的模样。她忍着不爽,把人扶起来,怀里掉出来一本《刺客手札》,一目十行,她看完以后再看看怀里虚弱至极的女人,认定自己就是这本书的作者:纪还情。 江湖鼎鼎有名的刺客! 一边拽着女人,一边捡丢在身旁的剑,放在手里掂了掂:好轻!好不趁手的武器! 手札第一句就是:选择合适的武器至关重要,既不能太轻也不能太重。 她给果断转头,捡起菜地前的斧头,满意点头:正好,不轻不重,趁手! 手札第二句:学习各种武器很有必要。 故而,她也一并将剑带回来屋子。 * 话说,刺客独来独往是很有必要的。因为保不准就会像纪还情一样,惨遭队友背刺,身中一剑从悬崖一跃而下,虽死里逃生却沦为虚弱的普通人,脑袋还被鸟啄了下,脑子里只剩一片空白。 好在,她遇到个善良的同行,同行说她是刺客,擅长用斧头,力大无穷,而且性情豪爽带点暴躁,感觉是脑子不太好使的那种。 同行说她是农家女,她不信:她记得自己会用剑。同行让她证明,她拿起剑,哐当一声,剑落地了。 只余下两个人面面相觑。 “我说你是农家女你不信。” “可是我不会种地。”她反驳。 “因为你失忆了,不然你说说你叫什么名字?” “……”她答不上来,果然是失忆了,忘了怎么种地。 “没关系,我教你。” “你为什么会种地?”她还是怀疑。 同行举起她的手札,向她展示:“因为什么都会是刺客的生存必要条件。” 哦,原来刺客也要学种地。 于是,纪还情和同行过上了一边开开心心种地、一边半夜大杀四方的快活日子。 |
文章基本信息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作者建议21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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刺客从良记作者:程肆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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