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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树开始
女友抿嘴,苍白在红润嘴唇衍生,林宇只盯住她微微颤动的睫毛出神。
她抖动眼帘,涂抹的橙红粉末颗粒被夹进双眼皮的缝隙里,林宇心头有些发慌,用手指头揉搓了几下。
女友挥开他的手,眉眼有些不耐烦,“林宇,我们都在等你。”
但女友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态,颤抖地踮起脚,勾住他脖子,用泛白的嘴唇碰了碰林宇的嘴唇。
冷冰冰的,林宇想。
他还是没说话。
沉默地将女友推上公交,车门阖上,女友攀住窗沿,呼出的热气衬着她迷蒙的脸,被风刮得红鼻尖,让他想起阿婆去年除夕穿的红袍子。
这是个奇怪的联想,与女友绝不相搭,可这一刻,他只觉得契合万分。
荒诞的种种思绪一下让他啼笑皆非,蠕动嘴唇,他还是没道声再见。女友倒是说了,用希冀的眼神探向他。
年幼时,他写,眼睛里有月亮。要是现在,准是月亮里有眼睛,最好是女友那样的眼,孤身一人时总归有一丝归属感。
九岁时写的第一本书。
铅笔稿,不会的字用拼音凑。内容大概是一群小女孩为了帮助患病男孩实现心愿,带他去流浪的故事,全书以男孩途中去世告终。
逻辑不通,幼稚可笑。告别童年,懵懂褪去,他再也没翻开那本书。
刚毕业那会找不到工作,林宇在街头小书吧打了半年零工,看保罗.柯艾略的《牧羊少年的奇幻之旅》,他嘲讽地想,多么伟大的文学。
然后是他写的第一本书,它甚至看起来比圣地亚哥的行程靠谱多了。自己可笑的人生里只幻想过这些大都市彼岸风光,一如圣地亚哥想去看看金字塔,这两者必有冥冥的契合。
时间一久,林宇也想不起那牧羊的傻小子做过什么样的美梦,反倒是伴随书页翻动沙沙时,女友咀嚼面包传出的动响占据大幅回忆。
女友是周末的精灵,在每个礼拜六早上准时扣响林宇的门,接着是极尽欢愉的时光。
她在礼拜日晚上十点整离去,来回统共六小时车程。然后是属于父母的五日,接着又再次属于林宇,日子在所谓浪漫的诗篇里迁徙。
如果周末林宇有事忙碌,那它就凝绝断流了,因为那样她只能干坐在公寓里待两天。
她不熟悉这座大都市。
林宇从不会提前告知她该不该来。
北风夹杂刺骨的冰寒与一呼一吸间的白雾穿街过巷,敲打着哐当的公交铁牌,林宇瞬间清醒过来。
他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只剩两根的香烟盒,点燃,尼古丁的气息缓慢释放,让大脑放弃思考。
难得清静。
助理发来消息,明天签售会行程安排。寒风里,手机聒噪叫嚷不停。
成年后的第一篇作品,写的是中学时期的树。
一棵极为普通的树,在方正土壤间蜷缩着生长,一根尚且不算粗壮的主干不大利索切出几条老枝,笔直匀称的线条在分叉处就像毛线上打个死结,一下膨胀,然后是枝,每一根直径都不只主干的三分之一。
天哪,它是怎么承受得住。
十六岁的他想。
但那棵树分明立在那里,和大自然的其他造物没本质上区别,既不优秀的出类拔萃,也不萎靡的令人心生爱怜,带来一股子抽象到灵魂深处的恐惧。
林宇还是死死盯住它,这是种复杂又矛盾的情感,像是对挚爱的恋人,又似对至死的仇敌。
倏地激起一身鸡皮疙瘩,是校门前右数第三棵。
要是把这棵树砍了搬到林宇面前,他准认不出。
冥冥那瞬,林宇好像看透了某种事物的本质,可他绞尽脑汁无法再靠近。那可真是种奇异的感觉,十多年后的他仍然牢记住那一秒。
凭着那几篇发表在杂志上的散文,打工的第七百多天,一家出版社终于认可了他的能力,杂志自然而然给他冠上的天才青年作家的名头着实吸引到一大批粉丝。
女友理应获得自己的姓名,只因为林宇的成名,她就成了附庸品。
“我们认可你的才华,思想深刻、实力雄厚的作品,但你得知道,嗯……”筒着一身黑白套装的干瘦妇人潜意识把纸质稿抖地簌簌作响。
“出版社不是做慈善,即使出版每年滞销的书也不可计数。这个社会,会写书的人多了去了,有手的都可以从旁凑上两笔。”
“纯文学类的,你清醒点吧,又不是什么出名的大作家,你写了读者都不稀罕看。就算是大作家,博尔赫斯的作品早就停印了……”
“这么说,你明白我的意思吧?这年头,渴望说的比渴望听的人多多了。你要当作家,那就要有噱头。”
无非是媒体的愚弄,狡诈地玩些心知肚明的把戏,但他还是火地一塌糊涂。
十字出头的小孩们天生拥有某种善解人意的幻想能力,他们的未来太过光明,耀眼只同束束白光从小破口喷涌而出,刺目地什么也不见。
青春偶像作家,最火热暖男作家这样的头衔印满他出的每一本书。
效果显然,总有人路过书栏随手翻一翻,绝大多数只是好奇第一页的照片。
“我喜欢你的书封,它很美,蓝色的海洋和贝壳多梦幻。”女孩狡黠地扭动,时不时侧头偷瞄母亲的动向,“你的新书我也很喜欢,可惜不是蓝色。”
“我也为此感到可惜,”林宇轻笑,“那么你喜欢哪一个故事?”
女孩正在发呆,盯住桌角仙人掌盆栽,然后回神,扯过绿皮书“我哪一个都不喜欢。”
她扭身再次偷瞄母亲,“妈妈说你是榜样,事实就是这样,反正我得学着。学费多少?”
“两万。”
林宇挑眉,难对付的小孩。
“四节课,两万啊。”女孩仍吊儿郎当,潜意识扣弄起指甲盖,“真贵。”
“我是作家,不是老师。”
一个人瘫在沙发上,雪白的天花板什么都没有,空落落的。虚妄是衍生的鬼怪,迟缓地蠕动,然后吞噬、湮灭。
荒谬的思绪,梦想得以实现的快乐他只体会到一半。
他不明白,源于心虚,仿佛作品只是某种营销惯用的手段,目的只为了讨好。
盈利是评判一部作品乃至一个人的唯一标准。
可他还是开心。
源于某种道不明空洞的虚荣,像这天花板,雪白,赤.裸,单薄。
女友从没读过林宇的书,这是他们沉默中达成的共识。然而二十多岁的女郎并没有外里表现那么富有内涵,她忙着翻阅各种社会新闻,娱乐报道,闲暇时唯一的纸质读物无非是街头时尚新期刊。
才华的力量就是这么强大,把他从社会底层挣扎的普通大学毕业打工仔一下子解救出来。
林宇开始学会积累资本,然后在一次又一次目瞪口呆中刷新自己的认知。
欲望的诱惑是持续且长期的,清醒的人,聪明的人,谁也逃不脱它的魔爪。
甚至于反过来被它肆意玩弄,自我劝服,自我了结。
这是从一方面对林宇所为的绝对性判断,可它是不完美的。
在某种层面,根本上就是错误的。
从前学生时,老师曾教导分析文本得从时代层面思考,对一件事的评价也离不开时代背景。在另一方面,林宇无疑是这个时代,算不上顶峰,也是赢在前线的弄潮儿。
这样矛盾的认知曾一度让人踏入虚空,面对无尽而胆怯。
然而人言的力量是强大的。
现在,清醒比迷幻更具有威胁性。
女友早已习惯不好不坏,不偏不倚的生活,朝九晚五,活在控制之下,在周围全是父母熟人的公司上班,领着微薄的酬薪,连房租也交不起。女友一直生活在青春期停留的卧室,仿佛岁月也被一同囚禁于此。
她没有争取的实力。但她安慰自己,早已习惯。
早已习惯,是将死之人的吊绳。
所以她失去了欲望,失去了自己的声音,麻木腐朽,这是另一个极端。
他们一起共享晚餐,装修精致的西餐厅,落地大窗外是海湾傍晚潮汐起伏的天渐橙蓝。
“你被物质冲昏了头”女友不怎么使得惯刀叉,索性搁下,“你应该好好思考未来的方向。”
林宇愣住,随即反问,“那你说说,什么样的未来,可以比现在更让人舒心?”
女友无法回答,她低头静默,发顶的两个小漩涡迷人地可爱,林宇想亲一亲。
但她还是提出了分手。
女友逐渐迷上周五晚楼下荡起的留声机的回旋,老古董。追求高雅的人也只是追求形式上的老古董,她敲打窗栏,用手机放同样的歌,没那味。关掉,楼下优雅的男人或女人,隐身在层层叠叠香纱薄幔后,红唇贴上挂着红酒的玻璃杯,海报上是芭蕾舞剧的演出通告,他轻轻拨动留声机。
堆砌在物质上的高贵,她想入了神,梦醒时分,又开始痛哭。
不存在的男人女人,始终是手机循环的古老唱腔在空旷大厅回响。
女友不想再忍受这光鲜亮丽大都市中弥漫的污浊空气。
讨厌喧嚣,讨厌浮躁 ,讨厌用买卖来牵连人心,讨厌蠢蠢欲动的所谓年轻。
可女友从来没付出过实践,也许是胆怯,也许是舍不得放手。
逼迫自己在第二日清晨再度挂上得体的微笑是她唯一的任务,一般一小时后就会习惯。
一天后,重复如是轮回。
光有思想没有躯体的魂魄在人世游荡不久,她还得规矩上班,然后独处时就一个人陷入无尽惶恐。还有什么机会?不,再没有什么能使平庸无为的她结识到一个比林宇条件更好的对象。更何况已经付出的长达十年的爱情与青春。
在又一个清晨,恐惧已将她彻底抽干,以至于仅剩一副干枯皮囊卑微乞求林宇垂怜。
林宇同意了。
作为投降的惩罚,女友扇了自己一巴掌。
生活就是平凡中不经意折腾起波澜,然后在潮头此起彼伏。林宇开始学会享受。水管故障时物管的迅速反应,签售会堂堂满人的得意,电影的热度不算太大却总有人冲着天才作家的头衔去买票。
一类人的共性,向媚俗屈服,从而与魔鬼换回心满意足的奖赏,失去思想的奴隶,永远填埋进深远的缝隙。
另一类人的共性,屈于现实,又不甘于此。这样的人的爆发往往来的要更快更猛烈,往日埋下的嫌隙在日复一日清醒的自省中终将会撕破。
书房的柜子都被塞得满满当当,这是林宇引以为傲的资本。
冬日惨白的阳光中裹挟的是浮动的细小灰尘,然后无力地瘫软在纸面。
女友望向窗外,想起前几日父母的话语,又一次理所当然的屈服。
然而这回一股暴怒意外地涌上心头,终日惶惶笼罩在恐惧之下的心收缩地有些麻木。
女友太看不惯林宇自以为是的笑容,这些浮于表象的富丽堂皇,让她心生妒忌,怎会有人能免受清醒与梦想的摧折。
一想到此,女友恶心地浑身打颤。
用清醒的匕首去挑开光滑皮囊下腐臭的肉和蛆。
理智战胜了她的恐惧。
“林宇,你知道吗?我们其实并不相熟。”女友亲切地抚着书的背脊,她的瞳孔极力睁大,以便使她看起来极富年轻人的生机与活力。
“你认为我们的陌生是源于阶级的区别吗?那你可算愚笨”
她失望地叹气,“我们在社会面前都选择了屈服,只是下跪的方式不同罢了。这有什么可值得骄傲的。”
“很多人在抱怨身不由己,生活和梦想,面包和爱情。可是!”她一下从椅子上蹦跶起来,扯开嗓门,脸涨得通红,“这不是生活的错,我们却自以为是的将责任推卸给命运,你要养家糊口,你要成功成才,你便急着将自己的灵魂兜售给恶魔以换取权力。你们说的痛苦命运无非就是清醒的心在拉扯酗酒的恶徒,实在是太可笑。太可笑!”
女友急得咳嗽不停。
“你们一边耻笑过往年代,一边在不同背景下重复相同活法,这就是个工业快速发展的物质时代,我看的,咳,咳——明明白白。社会顺应时代的潮流,咳咳——可是社会也是每一个个体组成的!”
“索性承认吧,我们只是自己的刽子手,无情砍下自己高傲的头颅。”
女友坐回椅子,面色逐渐冷静,片刻后,她捧起林宇的脸,用含情脉脉的水润眼神凝视他,“写一首吧,什么都好。就像以前夕阳下你给我读的那封表白信那样。”
林宇呆愣,麻木点头,提起笔,半晌,搁下,打开电脑。
按下一个键,却不知道下一步该按下哪个,以至于他连诗的第一个汉字的拼音都码不出来。
脑海里看不见夕阳,闪过的无非是一场场综艺,攀升的信用卡余额,聚会主场扬眉吐气的嘴脸,一帧帧卡过的闪光灯。纷乱复杂的思绪已经将这个人活活撕裂。
林宇写不出来,无论是爱情,还是梦想。他想到的无非是哪样的情节更容易讨得观众欢喜,却又不忍用笔触去玷污心中的最后那块净土。
字里行间,空洞的欲.念,空洞的贪婪,空洞的水泥天花板。
“我们结婚吧。”女友攀住他的脖子,用并不太愉快地语调小声低语,“我已经不算年轻,况且父母已经开始催了。”
林宇别过脸,避开她的嘴唇,没有表示:“我用车送你回家。”
女友缓慢捂住脸,半晌,语气透露着疲倦:“我坐公交。”
车门阖上。
冷清中,公交车消失在拐角。
林宇静默地抽着烟。
思想不肯放过他,以至于让他突然又忆起中学时期校门旁的那棵树,一瞬间感到毛骨悚然。
张牙舞爪的生命,蓬勃向上的生命,枯败犹荣的生命,是由一棵树开始。
真可惜,他心中隐隐后悔当时忘了拜它为兄弟。
林宇绷紧四肢,就这么直挺挺倒在公交站牌下,水泥地与后脑勺碰撞发出一声闷响,他痛得笑出了声。
鼻尖的烟味被风一刮就散尽,林宇难受地发抖。
就这么再躺一会儿,他放空思绪。
北风哐当地撞击公交站牌。
无功而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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