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短篇,断点.
内容标签: 布衣生活 正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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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话简介:短篇断点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4176   总书评数:29 当前被收藏数:7 文章积分:410,887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言情-古色古香-武侠
  • 作品视角: 女主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4015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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赏金猎人

作者:素灵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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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一章


      夏日。午后。长街.

      阳光很烈,也很毒。街上的人很少。这个时候,大多数人都喜欢躲在茶馆里,喝一碗凉茶,听一段小曲儿,更有人喜欢忙里偷闲睡个午觉。没有人喜欢站在阳光下,就连乞丐也只喜欢在荫凉处捉虱子。

      但,似乎有人例外。

      一个胖子,一个很胖的胖子——或许用“肥”来形容他会更贴切。他正在长街中央走,每走一步,地面都会因为他的体重而微微颤抖。

      胖子似乎很富有,因为他身上的袍子是绸缎店里最上好的料子;他的腰带是用上等的翡翠做的;头发用碧玉扎起;脖子上挂着三条又粗又长的金链子;他双手的每根手指都戴着镶嵌着不同宝石的金指环;就连领口,袖头和靴子都镶上了金边。

      很都人都在看他。

      那么多人都在看他不是因为他很富有,这座城镇很繁华,富有的人有很多。那么多人都在看他是因为他很富有,却又非常狼狈。

      他的袍子刮破了好几道口子,露出了里面白色的肥肉;有一只靴子已经张了嘴,每走一步,就会“叭哒”的响一声;脸上青一块紫一快,浑身都脏兮兮的。他好象很累,却不肯停下来休息,只是不时停下来回头看一看。汗水顺着他油腻腻地脸,慢慢地流进他的衣领里去。

      他似乎并不真正喜欢晒太阳,真正喜欢晒太阳的是跟在他身后不远处的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不远不近,不紧不慢地跟在胖子身后。他穿着一件普通的藏蓝色袍子,腰上还别着一个普通的弹弓;他的脸很白,就好像从来都没有晒过太阳;一双眼总是睡眠不足的样子。让人惊叹的是:他在大太阳下走了那么长时间,脸上居然连一滴汗都没有!

      和大多数时下的年轻人不同,这个年轻人脸上没有嬉皮笑脸,吊儿郎当的表情,有的只是认真——认认真真的走路,认认真真的晒太阳,认认真真的跟在胖子身后。

      日落月升。夜晚的大城没了白天的繁华热闹,只剩下萧索与宁静。

      万家灯火,留在外面的,只有更夫和酒鬼,——还有白天长街上的那两个人。

      一个富有而狼狈的胖子。

      和一个认真跟在胖子身后的年轻人。

      整整一天,胖子都在城里打转,希望可以甩掉这个年轻人,可是,胖子快,他也快;胖子慢,他也慢;简直像鬼一样阴魂不散。

      胖子的呼吸越来越沉重,似乎已经筋疲力尽,而年轻人依旧不远不近的跟在他身后。

      胖子像是下定决心,突然停下来,转身面对着年轻人。

      年轻人也停下来,似乎在等着胖子继续走。

      胖子突然问道:“你为什么跟着我?”

      年轻人道:“因为这里离京城还要有一段路程。”

      胖子道:“为什么还不动手杀我?”

      年轻人道:“你这么胖,头也一定很重。”

      胖子道:“所以你想把我赶到京城,然后再杀了我?”

      年轻人道::“是。”

      更鼓。一声,两声。已至二更。巡夜的更夫走到这里,突然停了下来,他感到很冷,而且,全身的寒毛一下子都竖了起来。

      胖子道:“你真有把握能杀得了我?”

      年轻人道:“一会儿就知道了。”

      胖子道:“改变主意了?想现在就杀我?”

      年轻人道:“你已不打算再走了,不是吗?”

      出手。

      胖子身型巨大笨重,却是用暗器的高手。他大吼一声,身上七十七枚金钉同时发出,金钉就像一张密织的巨网,罩住了年轻人全身,也封住了他可能躲闪的所有角度,每枚金钉上都淬有巨毒,年轻人似乎必死无疑。

      年轻人疾退!

      胖子突觉眼前一花,年轻人已到了他的身后,接着,他听到了轻轻的,温柔的“嘶”的一声。

      胖子看到了自己的脖子,他生平第一次不用照镜子也可以看到自己的脖子,也是最后一次。

      他很想知道年轻人是怎样躲开他的金钉的,怎样来到他身后的,怎样出手的,又是用什么割掉他的头的。可惜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了。

      因为他已经死了。

      年轻人出手很快,胖子的人头落了地,尸体却还没有倒下,血从他的脖子里喷涌而出,竟成了血雾。

      年轻人眯起双眼,近乎贪婪地呼吸着带着浓重血腥的空气——他从来没有否认过他嗜杀嗜血的癖好。今后也不会。

      更夫的腿软了,裤子也湿了一大片。他很害怕,尽管这一切快得让他无法看清,但有人头落地,就已够他受了。

      年轻人用一块厚布把人头包好,忽然听到“格格”的声音,那时一种人在极度寒冷、或极度恐惧时,牙齿打架所发出的声音。

      年轻人走近更夫,更夫抖得更厉害了。在他看来,眼前的年轻人简直就是饿鬼复生、邪魔再世。更夫又向后退了几下,口齿不清的说着:

      “不要……求、求你……别、别、别……杀我……”

      年轻人对他眨眨眼睛,居然还笑了一笑,接着,背起人头,转身走了。

      他当然不会杀人灭口,因为他已不再是杀手了。

      因为他现在是猎人,赏金猎人,猎人金守。

      又是长街,又是午后。

      但却是京城的长街,京城的午后。

      金守正走在长街上。还是一身藏青色的衣裳,腰里还是别着一把弹弓,走了这么长时间的路,他的脸上还是一滴汗都没有。只是他的手里多拎了一个食篮,食篮并不大,只不过刚好装得下一颗人头而已。

      金守喜欢这条街。每次去“那里”,他都会绕远走过这条街。因为这条街很长、很宽、而且人很多;如果是在这样的午后,这里的阳光也会最明亮,最温暖。

      大相国寺的香火一直很旺,金守也随着上香的香客们一起走着。从表面上看来,金守更像一个来上香的香客,可是到了岔路口,他会走东边的小路。金守的心里没有信仰,没有神,如果非要说有的话,那么他所要朝圣的,就是“那个地方”,“那个人”。

      兵部尚书伊准在朝中可谓位高权重,是皇帝最信任的几位大臣之一,而且年纪还不到五十,真可谓如日中天。唯一不尽人意的就是家里人丁单薄,娶了三房姨太,却只有一个女儿。这伊大千金闺名一个瑜字,正式双十大好年华,只可惜从小体弱多病,视女儿为掌上明珠的伊尚书只好将女儿安置在大相国寺附近的别业里静养。

      山回路转。曲径通幽。

      路的尽头是一栋名为“翠微”的宅院,金守推门,走了进去。

      整座宅院是仿照苏州园林的风格建造,清宁而俊秀。这里的每个亭台,每座假山,甚至于回廊的每一处拐角,金守都再熟悉不过了,因为这里就是“那个地方”,他将要见的就是“那个人”。

      笑声。清脆的少女的笑声。

      一群少女正在踢毽子。毽子上下翻飞,少女们香汗淋漓,笑声撒满整个花园。

      金守站在假山后面,静静看着。他看得很认真,就像晒太阳一样认真。

      少女们围着毽子,就像一只只美丽地、飞舞着的蝴蝶,而金守的目光从头至尾只追随着那个穿黄衫的少女。她的个子很高,比别的少女要高出半个头,所以踢毽子总比别人踢得多,踢得好。

      伊瑜早就看到了站在假山后面的金守,可她还是贪玩地多踢了一会毽子。直到有些累了,才向同伴说道:“你们先玩着,我有客人来了。”

      伊瑜向金守走来。她的笑容明亮,声音圆润,鼻尖上还有几滴晶莹的汗珠。

      金守的心跳加速。她越走越近,金守甚至能看到她眼中自己的影子。

      “我踢得好么?”伊瑜笑问。她笑的时候会露出洁白的贝齿,看起来像只甜美乖巧的小兔。

      金守点头。

      伊瑜笑得更甜了,快乐地领着金守,向花园另一端的“晓风”亭走去。

      冰镇的酸梅汤。解暑的绿豆糕。各种时令水果。

      伊瑜一向对自己很好,这次也不例外。

      “坐嘛!”伊瑜说着,转眼已喝完了一碗酸梅汤。

      金守坐下。

      “你也吃啊!这点心很好吃的!”

      金守点头,但没动。伊瑜知道,金守是不会吃的,他从不在别人面前吃东西,至少,伊瑜从没看到过他吃东西。她只是礼貌地让一让,他只是礼貌地点点头。

      “怎么样?江南好玩吗?”

      金守摇头,“在哪儿杀人都一样。”

      伊瑜抬头看着金守,道:“听说江南的姑娘都很漂亮,有没有遇到几个喜欢的?”金守脸上的表情总是太少,似乎永远都是波澜不兴,所以伊瑜总想逗逗他。伊瑜觉得,如果金守的脸上有了惊讶、害羞、高兴、愤怒的表情,看起来才更像一个人。

      金守闻言,也抬起头。伊瑜最受不了他看人的眼神。那眼神太放肆、太直接、毫无遮拦,从不躲闪,有时像个孩子,而有时就会让人觉得自己没有穿衣服。

      金守摇头,道:“那里没有我喜欢的,你比她们都漂亮。”

      噗!伊瑜差点被酸梅汤呛死!早就该知道逗这种人会遭报应,你看,报应来了吧?以后长点记性,如果下次还想逗人家,就先把自己的舌头咬掉!

      如果换了另一个女人听到金守的话,估计这会儿脸上应该可以煎蛋了,但是坐在金守面前的女人是伊瑜,所以不必担心有人会自做多情地误会人家在向你表白。如果这世界上还有一个人算得上了解金守,那么这个人一定是伊瑜。表面上看来,金守是一个冷酷无情、凶残嗜血的地杀人狂,而事实上,他只是个没经历过人情世故、不懂得世态炎凉、只习惯直线思想、直线说话的赏金猎人而已。江湖上人都传说猎人金守行事诡异,不按理出牌,其实只不过是因为他说话办事比别人少兜了几个圈子罢了。所以,他说在江南没有喜欢的人就是没有喜欢的人,说伊瑜比她们都好看,也只是字面上的意思,没有丝毫表白、暗示或讨好的成分,也就更没有“别人我都看不上”,或是“我只喜欢你”的言外之意了,所以,和金守说话,只能听取字面上的意思,若自做多情,就是自讨苦吃。

      伊瑜咳了许久才把气理顺,逗金守这种人一日只能一次,多了伤身。所以伊瑜主动说起了正事。

      “有没有受伤?”

      金守摇头。

      “除了人头,有没有别的东西?”

      金守摇头。

      “听说这个人在那一带是首屈一指的富豪,全身绫罗绸缎穿金戴玉,脖子上挂了三条金链子,十个手指上全是宝石,就连杀人的武器都是七十七枚淬了毒的十足纯金钉,我说的对吗?”

      金守点头。

      “这颗人头的花红是多少?”

      “白银三千两。”

      “那些黄金美玉折合以下,应该是五千五百七十两白银,和三千两比起来,哪个比较多?”

      金守不语,起身走出“晓风亭”。

      “喂!中午都过了,一起吃饭吧!”伊瑜在他身后叫道。

      金守脚步未停,只应了一声,便消失在假山后面。

      留人吃饭的话一出口,伊瑜就后悔了。金守当然不会和自己一起吃,但是一会儿端上来的翡翠蒸饺、红烧蹄膀、糖醋排骨,甚至是冬瓜虾仁汤,都会突然间少了一半,不过幸好,她至少还有一条完整地松鼠桂鱼,——因为金守不会吃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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