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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 都市 豪门世家 虐文 因缘邂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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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点击数: 647   总书评数:1 当前被收藏数:0 文章积分:21,002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评论
  • 作品视角: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045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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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作者为什么要删此评,是因为打了负分,还是指出的漏洞让作者不舒服了?

作者:343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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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网友:hope815 评论: 《无爱承欢》 打分:-2 发表时间:2010-03-29 11:54:00 所评章节:16
    ◆本评论已被删除◆ 
    我觉得这章狗血的不太实际。首先,在法院,无论是上庭还是休庭期间,专业的律师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所该具备的职业操守,不是什么话都能随便说的。尤其是该文在第一章中介绍到的这场官场引来全港的媒体关注,那么更应该时刻警惕狗仔的存在。显然,向佐在说出“掉几滴眼泪……”的言语是非常失职失策的。但我也明白,作者是想通过这句话才推动整文的发展,可惜,考虑不周则掉入了俗套。
    其次,对于向佐几次三番把吴桐约到所谓的私人会所或是PUB也是不理智或者说,丢失了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对搜证的敏感性。第一次在派对见面可以说是情有可原,但第二次只是为了看一段视/□就把吴桐半夜叫出来,就不太理智了。即使没学过法律,这么多年在电视剧的□□下,也应该清楚,争夺抚养权这种官司,在搜证期间彼此对彼此的行为、行动等方方面面都是极其敏感的。因为一个小细节就可以扭转整个结局。
    我没作过母亲,但是看文到此,是相当不赞同吴桐对童童平时的照顾方式。我不明白她为什么要一人留港,一人抚养也不是不可以,但是七年的时间,作者也通过厨房失火之事,侧面反映吴桐在此处居住了六年以上,为什么没见说吴桐在加班不能及时接孩子的时候,由邻里帮忙接送照顾一下?甚至有一个叫张可可的小女孩儿作邻居,但是按一般常理,这种邻居+同学的关系,吴桐加班的话,是应该让两个孩子去可可家由她的父母照顾,而不是任由两个孩子单独在自己家里玩火甚至到十点多,有孩子的亲,有几个能让七八岁的小孩十点多还不睡觉呢?可可父母就不来找一下吗?
    孩子的照顾问题我觉得有点脱离生活,起码我个人如果是这个位子,不会单独让孩子在家,不会在必须离家时不按排大人来接班,向律师在代理期间,是应该有义务提醒吴桐在官司期间应该注意到细节,而不是只顾自己的方便,让吴桐大半夜还要出门去看一段所谓的视/□。
    最后总结:孩子被判男方,理所应当。女方的所作所为只能博取同情分,但在法律上是没用的,两个字,活该!向佐,不配律师身份,被吞并的话也是活该。
    (作者发文,应该广纳言论,而且我也不是在无理搅三分,如果认为我提出的问题是不对的,那么可以拿出来大家讨论,而不是随意给删除。虽然你是作者有这个权利,但也该知道“忠言逆耳”这句话吧,我承认自己不如你,写不出这样的长篇且能发表,由衷的恭喜后,提出些个人的异议也不为过吧?看文半年多很少发表意见,但总是奇怪为什么只能看到撒花的,原来做为作者,还有斩立绝的权限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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