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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流火
大学最后一个暑假了,一切,似乎都可预言,高薪的工作,稳定的恋情,但,我似乎总觉得有些缺憾。
双子座的女子,总是在潜意识里期待下一场艳遇。我抱着画稿无声的冲着包秋云笑。
似乎是感应到我在使坏,包秋云从堆积如山的作品中抬首,点点我的脑袋:“小妖精,又在算计我什么了?!”
“无聊……”我半撒娇的勾住他的脖子,“带我出去玩吧,啊!”
无聊和郁闷可能是我们这代最常用的词汇了,包秋云早习以为常,不像当初那样一惊一咋的。
包是我男友,也是我们系的副教授,而立之年,算的上青年才俊,前途无量。
但他对我很好,他是那种野心勃勃的男人,知道什么是他想要,什么是应该要的,我很欣赏他这点,在这男性角色越来越弱化的社会中,这种浑身散发着侵略气味的男人大多事业有成,饱受女人垂青。
但他追到我,不是没有下苦功的。包亲亲我的脸颊,说:“去我家乡玩玩吧,山清水秀的,风景很好”,想想又坏坏的说:“正好让我父母见见我们系的系花呢,他们大半辈子躲在山里,稍稍平头正脸的就以为是天仙了,让他们也见见世面!”我又笑又气的捶他,却没反对他的提议。
我住在玉米村,自从高考失利后我便从几十里外的县城返回到了老家,开始帮家里干活。我的老牛为我拖犁 我的残犁为我耕地,我在农活里全然忘记了我曾经的寒窗十年。
哥哥老劝我复读,说学费他出,但我觉得现在的生活很惬意,不想做什么改变。村里的人都说我没出息。我无所谓。
我有那么优秀的一个哥哥,一路春风得意,小学就三级跳,初中选送,高中保送,名牌大学毕业,一路荣誉累累,现在是大学教授,只可远观,是我们村的金凤凰。我甚至怀疑他是否是在我们家出生。父母谈起哥哥的口气,像在说一个神,遥远而陌生。相比之下,我算什么呢?
但这个神坻要回来了,并且将会带来我未来的大嫂,据说是他的学生,美丽的富家千金。村里沸腾不已。父母一个礼拜前就开始准备了。
我把无忌偷偷转移到小锋家的猪圈。
无忌是我养的一头小猪,农民的傻气和书生残余的呆气让我为猪取了这个名字,儿子般照料它的饮食。这也是我们村的一桩笑话。隔壁的小孩吵着说这是武林高手的名字;村长来我家,听见这猪的名字哈哈大笑;相亲的女子却说,我可能脑子有毛病,于是我单身至今。
我的田,我的犁,还有我的猪,都盼着来位玉人,她将是它们的女主人。我想。
做梦的时候,我梦见许仙,他没遇到白娘子的时候,也被人嘲笑傻气吧。
而聪明的哥哥,要带着他的白娘子人回来了。
长途旅程真的很闷人,从最开头的唧唧呱呱到后来的有一搭没一搭,直致最后嘴角都懒得牵动一下,我觉得自己已经被浓浓的悔意淹没了。
我是个热爱旅行的女子,从哈尔滨到云南,这个国家的天南地北,我都定期不定期的踩过点了,但说实在我对那些山山水水没有多大兴趣,我宁可拿着老爸给我办的金卡去金鹰国际刷个江山变色,我享受的,其实是远离尘嚣的自在――像一只鸟。
但现在还有一只鸟要跟我双宿双飞。包秋云脸色平静的阅读昆德拉的作品,有时候我也很佩服他的自制力,似乎泰山崩于面前而不变色。我沉默的累了,把书从他手里抽离,瞄瞄书目,笑嘻嘻的说:“这女人在等待她的下一朵玫瑰,男人呢?”
包无奈的揉揉我的头发,反问我:“你说呢?”我知道他其实对文学不在行,装模作样而已。我无聊的打了个哈欠。他安慰我:“快到了,快到了……”
说实在我很后悔这次旅行,这其实已经不单是场旅行了,因为与男友的家人即将见面,傻子也知道那意味着什么。
以前包也提过要带我回去,但我一笑了之,我还没想好,而且时间都在过年时分,父母是不肯放手的。
见就见吧,又不会少块肉!我赌气想,总觉得上了个当。
傍晚时分,远远的便看见哥哥一行向家门口走来。不知出于什么心理,我没有跟着父母去村口迎接,而是躲在玉米村边的瓜屋里。山外通向村里的就只有这条路,我在瓜屋里把往来行人都看的很清楚。
当然是包括她。
怎么形容呢。虽然我一直以来语文最好,但高考那篇超水平发挥的作文折杀了我所有的锐气和想象力,视线所及处,却让我心头涌起“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感受。
一刹那,她的目光落在我的茅草屋上,我慌忙把头藏到窗内,心如鹿跳。
她是哥的白娘子。
无论这是不是包的预谋,这次旅程都是值得的。我蜷缩在宽宽的藤椅里打着蒲扇,荷花的香气遥遥的传来,与草木的清鲜交织成一片,我的嗅觉愉快的放松了,全身都是喜悦的月色。
不知何时包走近了,他附在我耳边说:“高兴吗?”语气像宠溺小孩的大人,我眼皮沉重声调含糊的应了一声,他轻轻的抱起我,回房。
我们从大二开始谈恋爱,期间不是没有遭受校方指责,但包向来八面玲珑处世圆滑,人际关系一直绝佳,大事化小的功夫更是炉火纯青。这点我是很佩服他的,当然,有他做我的后盾,我在学校的日子开始一路绿灯。
我从小是个冥顽的孩子,进了大学后更把天性里恶作剧的天分发挥到十足,那些我看不顺眼的老师到后来常常对我深恶痛绝。我的功课便岌岌可危。当然,包安慰我:“并没有你想的那么严重”,然后再加一句,“谁让你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美丽的女孩子有更多的特权吗?我不知道。但我家有钱,美貌不能解决的问题,钱能。所以虽然我从小闯祸无数,但富有的老爹总会帮我收拾烂摊子。拿人手短,苦主们也无可奈何。
现在,现在我有了包,这个年长我七岁的男子,比我的父亲更善于解决问题,三下五除二,在我的问题还没形成前便很无聊的解决了。他宠我,但也管束我,这让我常常觉得不自由。爸爸却对他很满意。
现在,他在帮我掖被子。他亲了亲我的额角,跟我道晚安。我们并不住一起。他渐渐知道,我不过是个思想开放行为保守的女子,他每每无奈。哈,谁让你说我是小妖精……
我迷迷糊糊的睡去,忽然梦见瓜屋里的男子,慌张的把头藏进被子,露出穿着红背心的身子,我在梦里大笑:“傻鸟!”
白娘子叫骆畅畅。我天黑后回家,父母亲才发现我一直不在场。母亲恍然大悟后对我兴奋的絮絮叨叨,这未来儿媳妇显然很得她的心。
岂止是母亲,父亲和村长都满意的不得了,娇娇弱弱的城里姑娘,人长的跟水葱一般,嫩的能掐出水来,却不骄气,谦和又有礼貌,真是好的没的说,又是大学生,家里又有钱,据说父亲在美国开公司的……晚风送来两位老者的话音,那颤抖的音弦标志着整个玉米村今晚都小小的失眠了。骆畅畅……
哥在稻场的另一个角上乘凉,墨色的绸衫被风激荡的鼓鼓的,像扑腾着一群白鸽……自从哥回来后,似乎我超凡的想象力开始复苏了。我在哥的身边坐下,哥侧侧脸模糊的对我微笑:“来了!”我应了一声,哥对我,从来是长辈的态度,我向来不介怀的,但这样平和的夜晚,我忽然微微的刺心,我这是怎么了?
已经第五天了。玉米村的确山清水秀且风景宜人,可我从来不是浪漫的狮子座,弄不出什么情调,我这多动的双子,快要被平淡的日子逼出毛病来了。
开头三天倒是很热闹,村里人络绎不绝的往来,我看人,人也看我,从乡下人欣羡的目光中,女人的虚荣心被大大的满足了一番,可是,新鲜感过去之后,这刚刚通上电的小村落,还能有什么设备可以让我解脱这困兽一般的境地?
遥控已经快被我摁烂了,这破电视,只有三个频道!奶奶个熊!
哈,看我已经把村人的粗话说的溜嘴了,包第一次听到的时候怀疑的掏掏耳朵,以为是幻觉,我哈哈大笑仰天出门,只是无处可去。
包的小弟叫包秋雨,我听了以后嘿嘿的捂嘴,敢情这家子都喜欢秋天,秋天,丰收的季节啊!
秋雨长的极其俊秀,侧面看非常像当红影星陆毅,虽然我很讨厌那个奶油小生,但无可否认,他的五官放在秋雨脸上更有着惊人的效果。我曾无数次的幻想我的梦中情人,正是那样的眉眼,那样的肩膀,那样的胸膛,那样的手指。当然,这个是不能跟包说的。
我美术系的出身让我整日垂涎秋雨极具雕塑感的身体,我在脑海里把他一遍遍扒光了勾勒线条,哈,我觉得再这样相处下去,我有可能患上色情狂的嫌疑。
包的母亲在一旁提心吊胆的看我,我那一副苦大仇深的态度让这位农村妇女惴惴不安,她准是以为哪里得罪我了,我叹了口气,觉得不能再这样无声的折磨老人家了,我扭头冲她甜甜的笑:“阿姨呀,几点钟了?”她一怔,随即如蒙大赦一般满脸堆笑:“哎,我瞧瞧,我瞧瞧去啊……”说着便提着伶仃的腿脚乐呵呵的去隔壁房里看钟表去了,我不由恻隐,古来父母痴心多啊,一切都是为了儿子吧。
无忌这几天在小磊家养的膘肥体壮的,我去的时候差点没认出来,猪的生长速度几时呈几何倍数增长了?不过,岂止我不认识它,它根本也不认识我,我仔细的一打量――那根本不是我的无忌。无忌呢?
夏日的风实在太闷热了,我的眼泪就这样被熏蒸出来了。可怕。
无忌死了,成了莫名的一盘子猪肉,误杀啊。我那儿子一样的无忌。
不想惹来看笑话的眼神,我躲在瓜屋里闷坐,眼睛红肿。高中落榜我没哭,二十一岁摔断了一条腿我没哭,现在我倒哭了,为了一头畜生。
瓜屋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气味,竹塌倒是冰凉的。我伏在上面什么也不想想。但那张秀丽的鸭蛋脸面却那样真实的浮上脑海。不该,我甩甩脑袋,却只证明这是一个可笑的举止。
这几日她与我哥非常亲密,大城市里的人,是不害羞不避讳什么的,她的眸子真黑,眼睛却是细长的凤眼,说话的时候眉飞色舞的,像个精灵一般。哥对她简直千依百顺。我从小没见过心高气傲的大哥如此软语温存,原来英雄难过美人关。
我把脚架到窗棂上,我就是没有哥的风度和儒雅,我就是个没上过大学的乡巴佬,我自暴自弃。
我情不自禁的想起今天她穿的衣裳,她一早单穿了个绣花肚兜出来,害得爹把刚喝的一口茶全都喷在妈身上,我知道很多城里姑娘穿的都很清凉,但亲眼目睹,仍有难言的震撼。真大胆,却也真好看。那一身冰肌玉骨……
在爹妈屡屡的暗示,大哥的好说歹说下,她撅着嘴再加了一件半透明的小外套,她说难看死了。我也这么觉得。呵呵。
笑容在骆畅畅闯入的刹那冻结。她大大咧咧的排阀而入,“原来你躲这里呢,好玩!”说着她便跳上了我的竹塌,这占据半间房的竹塌顿时显得无比挨挤。我猛然涨红了脸。
骆畅畅坏笑:“你干吗老躲着我呀,不是喜欢上了我吧?!”我如遭雷殛,原来她知道!可,她真是什么都敢说呀。
骆畅畅解下身上的画夹,呷呷眼:“我觉得你的肌肉很美,能让我画一下吗?”
“啊?”我以为听错了,而且相信我的表情一定很呆,因为她眯着眼睛在笑,像只猫,那样柔媚的女子,用那样天真的表情,我根本无从拒绝起。
红着脸,我尴尬的脱去了背心,在她的目光下我手足无措,她嘴角弯的像枚新月。
这两日我跟包之间似乎有了点什么,他自回到家乡就没停过,乡镇里的要员都以种种名目找他吃饭,以他一个小小的美术老师而言,他的吃香都让我怀疑他是否是肩负重任的秘密人物。只是我心不在焉,懒得。
吃饭我是不去的,但昨天我完成了一个夙愿。自从秋雨脱下了那件红背心后,我心里裂开了一道缝隙,细细的,但扎扎实实的产生了。
秋雨的肌肉线条极其完美。圆润而充满力量,力与美的结合,甚至不是大卫的雕塑可以比拟,我惊奇世界上还有这样的杰作,他是上帝的宠儿。
我忍不住上前触摸那古铜色的肌肤。我也见过包的肌体,精瘦精瘦的,很白,让人毫无欲望而言。但秋雨显然很紧张,他浑身紧绷,我反而放松了。他的五官立体,轮廓鲜明,唇薄薄抿紧,我忽然很想吻他。
当然我没这么做,我不是失去理智的女子。那张素描却很成功,我素描的功底很好,这也是当初包精心调教的结果。上大学时,我本不是美术系学生,是我神通广大的老爹帮我从冷门的考古系转来的,没有素描功底的豁口,被包仔细的缝合了,我知道我一直是命运的宠儿。
我把秋雨的画像放在灯光下观赏。力度伸张,他脸上有种凝重却害羞的美,画画的时候,我闻到了他身上烟草的香味,还有淡淡的汗味混合着一股奇异的花的味道。我是不喜欢包吸烟的,包因此花了很大的力气才戒掉烟瘾,我一直认为,如果一个女人不能在婚前改变男人,那就别奢望在婚后成功。当然这里面包有些一厢情愿,我还从没想的如此遥远。但在秋雨那里,我恍惚觉得,也只得那样的男子,才配受用这种危险的物品,因为他本身,就是一种危险。
画像被光秃秃的电灯泡烤的有点焦了。我在焦黑一角签上大名,放在床头,满意的沉睡了。
大哥这几日似乎开始清闲了些,所以陪着畅提着画像和数码相机在村子里游逛。无可否认,大哥那种沉稳而体贴的举止,是女人都会爱上的。当然,也只有畅那样的女子,才能获得大哥的心吧。
自从那日茅屋里畅为我画了像,我们之间,似乎有些东西不一样了。她看我的眼神照旧一览无遗,但我不敢看她,因为我更清楚自己的变化,在她洁白的手指滑过我的胸膛时,我那种心神震荡,让我深深后怕,这种肌体触摸似乎是一种药引,打破了一直弥漫在我心间的隔阂,我对自己投降了。
而此刻,他们应该在河塘拍照,我的白娘子,她爱荷花。
不不不,骆畅畅跟温柔的白娘娘没一点相似,她更像西方童话里掌管森林的精灵,俏皮而灵动。
我给无忌喂食,不,是替代无忌的那头猪,小磊赔我的。但有些东西是无法替换的。如我那儿子般的无忌……
父亲又该骂我没出息了。
大哥是不大理会我的,他是个很强势的男人,最不能忍受我这种懦夫般的行径,不过他也没时间理会我,他要与村长乡长甚至是闻风而来的镇长吃饭,还要去乡里做报告,最重要的是,他要陪畅畅。郎才女貌的一对啊。
我是痴心妄想的猪八戒,妄想偷看嫦娥的容颜,我忽然酸溜溜的自嘲。
可嫦娥明天就要走了。
累。
我把自己像往常一样抛在柔软的弹簧床上,却被硬邦邦床板恶狠狠的冲击了我的美梦,以及我伤痕累累的身体。
我甚至觉得自己是可怜的豌豆公主。不是被一颗豌豆,而是被一大块木板折磨的死去活来。
除了物质,这里倒是什么都好,山青青,水绿绿,人们虽然看不惯我离经叛道的装扮,却没有丢给我鄙疑的眼神,没办法,我来之前,已经给我预备下了标致的、聪明的、高贵的、种种美丽的光环,因此,尽管我穿的再不良分子,人们的观念已经先入为主。这就是世俗。
不是说人们不可爱,乡亲们很热情。这几天我窜来窜去,已经把着不过几百口人的小村庄弄的门儿清,村西大娘拿手的是南瓜檊面,她的邻居是个长毛老头儿,面孔严厉,声音却慈祥的很,当然,也是我给他画了惟妙惟肖的画像后他乐的;村南是村长家半新不旧的两层小楼,门前那棵大树开的红花美极了,包见我喜欢,问村长讨了一大蓬,挨挨挤挤的插了一大罐子,我翻了个身,看红花在灯下朦胧的影子,这比毕加索笔下的更让人心醉,因为可以呼吸到那股淡淡的、真实的香气。
门外有人敲门,我懒懒得应了一声,估计是包,他给我找那种能编镯子的老树藤去了,我们明天一早就要走了,再晚就来不及了。
门外无人,却放着一朵巨大的荷花,足足有一个半脸盘大,就是一边的花苞,也比我的两个拳头大。当然,不用说,我也知道是谁。奇怪的是,白天在河塘里并没有看到这样惊人的花朵。
我按捺下加快的心跳,把头埋进花间,清香层层包裹住我,我忽然心酸。他肯定不知道,他跟我的梦中情人一个摸样。
终于还是走了,赶的是最早班的火车,我抱着村长特意送来的一篮子红花,笑靥如花的跟乡亲们告别,他没有来。
这个害羞沉默的室女座男生,原来才与我同年,我的手上抱着轻飘飘的画夹,却把一朵沉重的荷花夸张的簪在头上。包究竟是美术系的导师,早对我的怪异行径练就了很好的适应能力,他只是好笑的握住我的肩膀,我心里的缝隙却终于溃烂成一个细细的伤口,谁也不知道。
他们走了,在这雾气茫茫的清早,全家甚至全村都出动去送他们了,但父母没找到我。因为我整晚都在茅屋守候,天一亮,这里就能最清楚的看到村口的动静。她那么耀眼,想不注意都难。
只是我不能想到,她把那朵荷花整个的戴在了头上,她那么柔美的长发一圈圈盘起,那荷花简直是最好的装饰,像一定华美的礼帽,那么标志的姑娘,真是怎么打扮都好看。
但她会知道是我送的吗?应该吧,那么鬼灵精的一个女孩子。她这样做,是在告诉我她是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吗?我哀伤的看他们离去,回家。
却在我的床头看到了自己的画像。
画中的自己木讷而呆滞,眼神却是热热的垂下,她捕捉到了这个细微处,却未必能意识到,我自嘲的笑笑,发现画角的焦黑处标着英文签名:露斯玛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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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
很多年以后,在我摆脱了这个沉寂依旧的小山村,开始找寻我另一种生活以后,我才知道了当年许多我不知道的东西。比如说红色的背心是多么俗气的东西,比方说当年的自己是多么的扭捏小家子气,比如说露斯玛丽原来是一种迷迭香。而骆畅畅,那个美丽的姑娘,意外的跟我大哥分了手,不知去了哪个城市。人世间的缘分,有时候看上去很深、很长,到后来才发现,其实仓促的很,而且只有,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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