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我似乎忘记问她你那时候是不是也喜欢我,不过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现在过的不错。当我以后回去的时候能听见她那么说一句也就足够了。

毕竟世界上大部分人的初恋情人都活在记忆里而不是在身边慢慢衰老。

内容标签: 青梅竹马 正剧

搜索关键字:主角: ┃ 配角: ┃ 其它:

一句话简介:短介绍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11097   总书评数:43 当前被收藏数:50 文章积分:53,476,308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百合-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主受
  • 所属系列: 百合中短篇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6901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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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初恋的那个人

作者:彼岸萧声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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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结



      1.

      我从出生后的一段时间都在颠沛流离。

      倒不是自己是个喜欢流浪或是迫于生活压力而不得不背井离乡的人。只是因为我的爸爸的工作。爸爸生前是军人,不时就被调到了什么地方,妈妈随他而去,而我在十几岁前也跟着他们到处走。

      爸爸因公殉职以后,就定在了苏州,不再搬迁。

      我在苏州上完了初中和高中。而后就去北方读大学,读完大学在那里遇见了我现在的老公,犹豫了好几年,等发现自己再不嫁就会变成垃圾股,终于是把自己嫁出去了。

      他是个穷书生,我也没有多少钱,所以简单的登记了一下,和家里人说了几句就算是把我们俩的一生定下来了。

      去登记前我打电话通知妈妈,妈妈听到消息后很平静,她已经苍老了,当年敢跟着当军人的爸爸到处走的女人已经变成了一个阿婆,找了一个同样是老公公的男人嫁了,开家小杂货铺,在苏州的老城里过安定的日子。

      她变得像江南的河水,缓慢流淌。

      她问我:“你和他是怎么认识的?”

      我回答:“同学。”

      “那你是喜欢他的么?”

      杰明那时候蹲在我旁边,神情紧张,杰明是老实巴交的男人,华丽的话不会说,只能干着急。

      我说:“他对我好的很。我能不喜欢么。”

      “哦,这样啊,那你要结婚就结吧,妈妈祝福你。”妈妈松了一口气。

      挂了电话,杰明很高兴,拉着我的手说要好好待我的。毕竟以后我是他老婆了。

      我也只得笑笑。

      “丫头最爱的人是杰明,杰明最爱的人是丫头。”杰明高兴的写下这行字,却是在学生的作业本上,还拿起来给我看,炫耀不已。

      等醒悟过来这本子是学生的,抱头痛呼。

      可爱的男人。我微笑着看他。

      他用胶带撕去上面写的字,先撕了那个最字。

      过了秋天,北京就开始降温,出门都要穿厚厚的衣服。北京的天空在秋日里倒是变得辽阔起来,无边无际的蓝色天空让人忍不住生出一股豪情。

      在入冬前回家收到妈妈的电话回家过年,杰明的学校还没放寒假,赶着期末考试,于是我先回家。

      杰明买了火车票把我送上车,他在窗外两手圈着嘴巴大声说:“老婆,到了那边见着了老情人别忘了你已经嫁人了。”

      我因他的话而晃神,一转眼,火车已经出了轨道,而他看着我傻傻发呆的表情露出悲哀的神情,你在老家真有老情人啊!

      在苏州那边没有老情人,只有初恋情人。倒是不知道她近况如何。

      那人还不知道她其实是我的初恋,现在,她的记忆中也许早就没有我了。

      南下坐了十个多小时的火车才到苏州。那时候已经是深更半夜,后爸和妈妈在出口等我,他们不放心夜里的治安,雇了车子等我。

      母女许久不见,再度站到妈妈面前发现两者的反差在增大。

      妈妈在衰老而我在成长,像是我在掠夺她的时间一样。

      她拉起我的手,温暖的手心偎贴着我的手指。

      “你变得我都认不出来了。”妈妈说。

      我知道她在撒谎,我从门口走出来的时候是她在第一时间认出我来的。

      反倒是我,踮着脚尖在人群里找她。

      没想到她的头发全白了。

      回到家里,早早睡了。我的房间变成了杂物房,毕竟那太小,只能容纳小小的我。他们早就收拾了一间客房给我住,里头摆了简单的用品,这里曾经是我的家,可惜我现在回来却是客人。

      早上起来妈妈让我睡到自然醒,等我休息够了下楼,桌子上摆着一个红色热水瓶和一个保温杯。

      热水瓶里放着的是豆浆和保温杯里装着粥。

      此情此景,让我觉得自己还是中学时候,一如以往的反复着那些简单的日子。

      可惜现在吃下豆浆和粥的却是二十八岁的我。

      晚上吃饭时候妈妈找到了一份喜帖,说是一个礼拜前特地送过来的,说是我的中学同学,因为那个送来的女人变化太大,妈妈没有在记忆中找到她的模样,也不知道她是谁。

      喜帖外面的信封还没开封过,大红的信封上头用金字印着喜帖。

      我撕开以后看见了两张照片,新娘是舒舒,新狼是张姓男子。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

      “好像过期了哦。”妈妈凑近来看了下婚礼举行的时间,是我过来在火车上的那天。

      “算了。”我收起喜帖,胡乱塞进抽屉里。

      “怎么了?”我跑出去的时候妈妈还问我去哪里。

      出去走走。我头也不回的说道。

      老城还是熟悉的模样,反正这个地方在岁月里走了将近一百多年了,也不在乎多走几年,于是等我回来的时候,小桥依旧,流水依旧,这是老了。

      在路边买了一斤冬枣,边吃边走,在街坊里晃荡,直到傍晚夕阳西下人归去时候。

      这里是我和舒舒一起来过的书店。我从熟悉的电器店走出,往前走一个路口,然后向右转,以为能看见当年喜欢的那家清风书店,眼前出现的却是一家玩具店,一只哈巴狗趴在门口的世界上,与我对视许久,朝我吠了一声。

      我沿着我和舒舒当年走过的路一路走下来,那条路在中途改道了,路边的店铺也换了大半。

      我从开始只是依稀在寻找记忆到后来慢慢的走进了记忆中。

      记忆中这个老街两边的店铺都是低矮的,到了晴天阳光能晒进小小的店铺里,里头的人全是熟悉的人,走过几圈就能叫出我们的名字。

      舒舒穿着中学时候夏天的校服,白色的上衣和天蓝色的短裙,穿着跑鞋,背着书包,我们手拉手从这里走过,以为长大是很遥远的事情,所以总说一些胡乱的话。

      沿着街道走回家里,妈妈说有人打电话过来,但是我没有在,就留下号码,叫我打回去。

      我心惊,以为是那人。

      拨打了陌生的号码,接电话的却是一个陌生的男人。

      “请问是你找我么?”我不确定地问。

      “不是……”他嘀咕了几声,和旁边的人说了几句以后,忙说:“是是,也不是,是我老婆啦。”

      “我是你永远的一一小妹妹。hello,小朵,现在好么?”接电话的秀一声音洪亮,不输给男人,以前她是我们班级里的班长也是大姐大,总是双手叉腰气势恢宏生机勃勃。

      “很好。”听见熟悉的声音,我笑着回答。

      “呦喂,果然是冷心肠的女人,就一句话回答,太没人情味道了。”她大声抱怨道。

      对她的无厘头,我多年没有接触到,多么熟悉的声音和说话习惯。

      “那我该怎么做?”我问她。

      她笑道:“当然是热情的说一声一一妹妹好想你想死你了。”

      “我说不出口。”

      “算了也不指望你这个面瘫冰山说这些肉麻的话了。我打电话是通知你这个礼拜天我们老班级聚会。”

      “这个礼拜天么?”我呢喃。

      “你是最后一个人了,本来听说你高中毕业就走了也只是抱着试试看的心理打你家电话,谁知道你妈妈说你前几天回来,你说巧不巧?所以你一定要来哦,不来我就哭给你看哦!”

      我答应了。

      “大家都会到么?”我问她。

      “当然,还有你的小爱人舒舒也会到哦。”

      听到这个名字,心咯噔的跳了一下。

      秀一说:“我以前想追的那个白马王子也答应去了,不过我可不敢指望他现在还是当年帅气的样子。前几天我刚看了一本书,书里头说千万别在长大以后遇见你的初恋情人,否则你会听见梦想破碎的声音。”

      “为什么?”

      “因为你心目中那个秀气帅气的美男子已经变成了挺着大肚子臃肿又秃头而且穿着大拖鞋和背心的老男人。这样的几率是百分之五十。”

      “哦。”我想问她,如果心目中的初恋情人是女孩的话,会有多少几率得到失望?

      “如果心目中的初恋情人是个女孩子的话,现在已经变成了抱着别人的孩子为一根葱斤斤计较的老阿太了。”

      “呵。”不过有句话倒是说对了,已经是别人家的了。

      “小朵。”在我走神时候秀一叫我。

      “什么?”

      “你中学时候有喜欢的人么?我帮你把他踢开,不让你看到。”

      “忘记了当初喜欢过谁了。”我轻声回答。

      她不屑的说:“我看是没有,你自转校过来以后就一副冷冷的样子,谁也不爱搭理,除了我这样热情如夏天的人,谁敢和你说话。”

      我轻笑应对。

      “还有舒舒哦。我给忘记了。她嫁人了你知道么?”

      “我才知道。”

      “我们都嫁人了啊。”秀一突然感叹道。

      我,舒舒,秀一,都嫁人了。这是必然的结果,不是么?

      “那天务必过来。不来我就杀进你家把你拉出来!”威胁完就挂了电话,一如秀一的性格。

      我苦笑。

      夜里躺在床上想,再度相见的舒舒会是什么模样。

      梦里梦见一个穿着夏天校服的女孩背对着我走过墙角,出来一个女人,手中带着结婚戒指,脸庞依稀是那时候的轮廓,却变得更加圆润。

      她在那里冲我招手,以初中时候的嗓音喊我的名字。

      小朵,小朵,我们一起回家好不好?

      2.
      聚会的地方在一家奶茶店,街边的奶茶店外面是一块空地,从隔壁家借了塑料桌子和椅子过来,摆成一圈,就成了一个小聚会。

      班级里的四十个人都来了。

      初中的那个班级我也不是非常熟悉,中途转过来,因为语言不通顺,加上刚离开熟悉的地方,所以很少和别人打交道。

      我坐在角落里看他们热络的对话,在一张张已经成熟的脸上寻找熟悉的人。

      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得安稳过,眼睛疲倦,靠在椅子背上,懒洋洋的不肯动,想象自己是老太太养的那只猫。

      秀一是最先认出我的人,她穿着粉色棉质的孕妇装,跑到我面前,指着我的鼻子说你怎么一点都没有变化。

      眼前近在咫尺的脸变化非常多,我几乎认不出来,声音倒是熟悉,这是比记忆里的那声音拔高了些。

      她兴致勃勃的搬了椅子过来坐在我对面,与我眼对眼对视一分钟,而后破工,大笑起来。

      “小朵啊,你果然没有变化。”她拍着桌子笑。

      这个年纪早没有人叫我小朵了。我叫屠兰,很多人顺利的滑过去念出了图兰朵,于是有了一个我都不知道的名字。

      小朵。记忆里有个人也这样叫我。

      “近来可好?”她微笑着问。

      我点头:“很好。”

      剩下的话都是她在主导,我被动的顺着她的话回答。

      “你还是一样不关心人啊。”她说。

      “不是。”我否认道。我只是不善于表达。

      她很快被朋友拉到那个圈子里去了,我一个人坐在角落里。

      她走到人群中间,在一个穿着白色羽绒服的长发女子耳畔说了几句,那个女子站起身越过大家的肩膀,顺着秀一手指的方向寻找我。

      她一眼就认出了我。

      而我也在第一眼时候认出了她。

      她没有太大变化,骨子里还是一样的,表象上模糊了些。长长的头发,秀气的脸,眼睛不再年轻,而她唤我的方式也不一样了。

      她不熟练的叫我的名字,叫了一遍屠兰,才想起我们以前的称呼,补充道,阿朵。

      我没有走进人群,是她走出来到我身边。

      这次活动是她和秀一一起组织的,所以她很忙,和大家打招呼,拜访东西,难得有空,就过来我这边说话。

      “舒舒。”我说。

      “原来你还记得我的名字。我还怕你忘记了。毕竟那么多年过去,有些人,像她,她,还有他,我第一眼看见就是没有想起来是谁?”她指着其中的几个人说。

      “你没有多大变化。”和深刻记忆里的那个女孩几乎一模一样。曾经在心底偷偷想我喜欢的这个女孩长大了是什么样子,会不会变得我也不熟悉了。不过幸好,她变得不多。

      我其实不喜欢这样,因为对着太多熟悉的脸,我会有种恍惚,恍惚那隔在我们两人之间将近十几年的时间和遥远的距离都是虚无的。

      我们一直就是面对面坐着,两小无猜,我打心底偷偷的喜欢她。

      “真的么?不过变老了许多。翻看自己高中时候拍的照片,变得更多。要说没变化的人应该是你吧,阿朵,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短发还有黑色的衣服,跟个男孩子一样。”她略抬着头视线看向高处,这个是怀念的姿态。她的记忆应该是回到了初中时候。

      “这样的人不容易老。”像男孩一样的人不容易老。

      原本陌生而充满了隔阂的朋友在几句话聊开口找到了记忆的线索,开始一同追逐往昔岁月,温度逐渐升高,而终于是热闹起来了。

      舒舒被人拉过去,在她离开的刹那我看见自己的手先自己的思想而伸出去要把她的手抓住。

      别走。

      她没有看见,我的手落空。

      白色的羽绒服被各种颜色的衣服包围,我看着她有种恍惚的感觉。

      “是结婚了。”说话的这个已经开始放胖的男子正是秀一当年非常喜欢的白马王子,只是王子穿着过紧的西装换上了新的白衬衫走到了秀一面前,秀一听见了梦想破碎的声音,偷偷捡起一地的玻璃心。

      “早知道就不请他来了。”秀一抚着下巴苦恼着。

      “现在还喜欢么?”我问她。

      她摇头,说:“年少轻狂而已,就跟发烧一样,是一段时间的,要是烧上几十年,脑子也要烧坏了。”

      我听见舒舒的声音,心怦怦直跳,怕是青春期那场发烧,到现在都还没有痊愈。

      我有些怪她,也许离自己脑子里深刻的摸样太相近,以至于没把梦想给摔碎。

      聚会后的活动是一起去吃饭,秀一有孕在身,却依旧活泼,带着大家到附近的酒店去大吃一顿。

      在饭桌上多喝了点酒,虽然不会喝酒,还是被人灌了好几杯。

      出门时候脚步轻浮,不小心踩空了,是旁边的人把我扶起来。

      扶我的那只手的袖子是白色羽绒服,我就知道是舒舒,所以没有惊讶。

      “你怎么也出来了?”我问她。

      她没有喝酒,白净的脸庞还是带上了红晕,扶着我的身体,和我一道走去。

      她的家离车站很近,顺道送我回去。

      “有些累了,想先一步回去。”她说。

      “哦。”我胡乱应到。

      走过当地中学,学校大门附件开着一家饰品店,以前这里也是一家饰品店,只是比它小了一点。

      “我们以前……”我们同时开口说。

      而后同时放弃了说话,在对方眼睛里看见了尴尬。

      我们以前最喜欢去的那家饰品店就在这里。你还记得么?我想对她说。

      手拉手一起逛街,冬天时候饰品店里头摆满了五颜六色的毛线,通常是我们各自买一团。别的女孩买毛线织围巾送喜欢的男孩,我们都没有喜欢的男孩,就互相送给对方。

      看着对方脖子上围着的自己的围巾,两人笑个不停。

      “喜欢不喜欢?”

      “喜欢。以后每天围。”

      “你傻啊,现在那么热。”

      透过橱窗看见店里头也摆着毛线,品种更齐全,有女孩子在问店长怎么编织,人珍倾听,我猜她是织给她的喜欢的男孩子的。因为她挑选的颜色是灰色。

      想起来舒舒当年总挑选黑色。却不敢猜测是不是专门为我织。

      在分开的十字路口,我笑着说了一句:“曾经我喜欢你,只是不敢说出口。”说完,将近三十岁的老女人的我忍不住害羞起来,脸红辣辣着烧着,不敢去看她的脸。

      却听见她的声音,也是那么风轻云淡的说了一句:“我一直都知道。”

      路边的篮球场里十几岁的男孩在打篮球,他们的漂亮小女朋友在一边加油。属于他们那个年纪的风景如同他们身上穿的衣裳一样鲜艳。

      我低头习惯性的拨弄着自己黑色风衣的扣子。

      倒是舒舒比我来的自在,她的左手抚着自己右手手臂,左手无名指上的铂金戒指耀眼。

      阳光自樟树密密麻麻的树叶缝隙间刺向大地,打在我的脸上。

      我对她说:“那在这里分别了。以后也许不能来看你了。”

      “为什么?”她问我。

      我说:“不知道,也许是预感。”只是在刹那想起了那个百分之五十的定律,日后在街头遇见你的初恋情人,已经是物是人非。

      说起来也挺怕的。

      “哦,这样啊。”她答道。

      “那……再见。以后好好照顾自己。”

      她却笑着说:“最需要照顾的人是你才对。”

      我惭愧,这句话的确没错,舒舒长得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却比我来得健康却强壮,反而是我这样看起来男孩子一样的女人,却有不少时间花费在医院里。

      “车子来了。”她说。

      我将坐回家的车子慢慢靠向车站,十几年前的老公交车全部被替换了下来,外面花花绿绿的广告醒目耀眼,穿着黑色晚礼服的美丽模特对所有人都露出无差别的笑容。

      “路上小心。”她目送我上车,挥手送我离开。

      我选择了靠窗的位置,也举手与她道别。

      “再见。”我说。

      她的右手也抚上了左手的手臂,这个姿势让她看起来像在拥抱着自己。

      曾经我喜欢过你。在喜欢了那么多年以后,我终于是表白了,幸好她没有拒绝。

      我心底是高兴的。

      车子开走的时候,她也消失在我面前。

      在车上我伏在前面的椅子上,眼泪不自觉的流下来。

      说不清的悲哀让我忍不住哭起来,一直到家门口,车子停下,机械化的声音报着所到站点。

      我下了公交车,看见自己的风衣袖子上有眼泪的痕迹,黑色的布料吸收了眼泪,有一处地方特别的明显。

      到了家里,收到老公打来的电话,问我在这边怎么样。

      我说不错,都不错。

      我早些把试卷赶完就去拜访你家人。老公要挂电话,我问他:“杰明,你有问过你的初恋情人的近况么?”

      “干嘛?你到底在胡思乱想什么,我早跟她断了联系了。”他的声音里带着苦恼,想象他抓着脑袋的痛苦样子。

      我的手收进风衣的口袋里,指尖碰到了糖,都是我爱吃的软糖:“我就是想问问,为什么不再联系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想联系,怕说着说着就说到过去。”听见手机传来咔的一声,想他是在抽烟。

      “也是。”我叹道。

      到了家里,家中在做火锅,后爸和妈妈两人拼命的把青菜和肉圆子往沸腾的锅底里扔,把火锅塞得满满的。

      我进门时候脱下外套,解开围巾,妈妈回头对我说:“过来吃热腾腾的火锅。”

      “嗯。等等我,我马上就过来。”我换上棉质拖鞋。

      “那,筷子,调羹,海鲜酱。”后爸把东西都摆好。

      “呼呼,好烫。”我吹着刚捞出来的青菜,上头的雾气覆在我的眼睛上,让我看见哭过以后留下的眼泪痕迹。

      “你那个结婚了的同学过得怎么样?今天去同学会有见到她么?”妈妈问我。

      我吃着青菜,随口说:“她过的很好。”

      我似乎忘记问她你那时候是不是也喜欢我,不过一切都已经不重要了。

      现在过的不错。当我以后回去的时候能听见她那么说一句也就足够了。

      毕竟世界上大部分人的初恋情人都活在记忆里而不是在身边慢慢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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