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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标签: 欢喜冤家 宫廷侯爵 三教九流 近水楼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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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评论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1350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未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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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绝色》

作者:霍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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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果然好ws的银子~~~
    此奸夫□□,一见面就天雷勾动地火,极度BS之,人生还有很多有意义的事情啊~~~
    搞不好还被人观摩了(还不止一人),所以就出现了那边男猪是白某人女猪改名换姓隐藏在头牌头衔下的林容容。
    白某人还真当自己是玉树临葱啊,小心成XX玩死你!(PS:请重读“玩”)
    尚书真要写穿越,真的么,真的么?泪眼婆娑中
    那个,一般可看的(就是写的烂的不管什么题材直接忽略,剩下写的好里面),我最讨厌第一人称和穿越。我是不太喜欢看第一人称的文,当然这个是个人口味问题。不过,第一人称据说比第三人称好写,人物好把握,视角不必面面俱到。穿越,包括什么魂穿带着前世记忆时空转换等等,实际上是用现代人的视角来看古代或者架空,老实说,我觉得对作者的要求很低,写这种文作者不需要什么深厚的古文功底,不怎么需要去想古代人怎么做,因为可以用现代人的语言去说话,用现代人的思维去思考,历史知识什么方面要求也只能说看作者的负责程度了,而且很容易把古代人当傻子,靠!(题外话:据说海青拿天鹅的双阙写的相当好看,可是由于是穿越还是第一人称,搞得我现在都没勇气去看~~)
    现代文写的好比较容易,因为贴近生活,而古代文写的好不好,纯看作者的能力了。一般写的很好的作者,如果写穿越,基本都是第一部第二部小说,如果再写,很多都是恶搞之类的。ms我上一部看的穿越超赞的,是不死,不过这个是同人,只能穿了,而且女猪基本没有以前记忆,所以没有那么多坏毛病。再之前,还能记得名字的好像是穿越与反穿越,前一阵文荒我还重看了一遍,好像是没记忆中那么好看,不过当年此文基本属于开创先河之类,当年还是很爆笑的。在之前,最早的,步步惊心,当时断断续续跟着看完,其后遗症是,以后再看到清穿跳过,跳多了,最后看到清穿二字都直犯恶心。。靠,又扯远了。写了一堆废话。同时声明,此乃个人观点。
    那个,大概意思就是,尚书,乃古代文写的好看的很,清新爽朗,没有什么恶心巴拉的勾心斗角惊天阴谋,很生活化,很温馨,而且男女猪都相当专一,没有什么乱七八糟的过去,很美好。(又想起某个很有名的作者的文,男猪基本可以用男妓概括,那个□□啊,居然还相当自豪,OMG,看得我当时快吐了。。)唯一的缺点,嗯,有时候确实有点拖。。。。所以啊,乃好好的,干嘛要降低要求去写不伦不类的穿越。不过,乃非要写,也只能。。。唉~~~
    再话说,我觉得,绝色这篇比春色有进步,情节上自然很多,春色那个一开始两人见面后来带回王府,嗯,说实话,表pia我,有点yy。当年,那篇刚写的时候,我就看过一点,看了两章直接定义为此作者有过度yy倾向,后来看了绝色,才发现居然春色也是乃写的,心想怎么两篇差那么多,不应该啊,于是重回去看,耐心看了几章,发现其实还是很好看,除了还是觉得王爷带一个跑堂的说书先生回家有点,那个,不合理。而绝色这篇,青梅竹马,一切都是顺水推舟了。唯一的缺点,白某人完美的有点假,应该多给他搞点可爱的小缺点,比如说啊,不爱洗澡啊,不讲卫生啊,路痴啊,五音不全啊,等等。
    突然想起,为啥总有人喜欢那个眉心一颗美人痣,omg,完全不能理解。(PS:此乃突然跳出的想法,完全和本文无关)(再ps:为啥总有人觉得李俊基超帅,是男是女就不说了,那五官,明明就很难看。最后ps: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赶紧走了,不然废话越扯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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