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不悲不喜,但求一生。你就是我的世界。
内容标签: 种田文 正剧
 
主角 视角
互动
配角
安娜
路人甲
路人乙


一句话简介:爱你,从一开始

立意:立意待补充

  总点击数: 925   总书评数:4 当前被收藏数:3 文章积分:381,464
文章基本信息
  • 文章类型: 原创-百合-近代现代-爱情
  • 作品视角: 主受
  • 所属系列: 无从属系列
  • 文章进度:完结
  • 全文字数:7267字
  • 版权转化: 尚未出版(联系出版
  • 签约状态: 已签约
  • 作品荣誉: 尚无任何作品简评
本文包含小众情感等元素,建议18岁以上读者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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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质

作者:百分之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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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1 章



      我和她第一次的相遇在我的十六岁,那时候的我剪着齐耳的短发,一脸的傻气。像个倔强的小驴犊,她如是形容。从十一岁开始,我每天都会逃掉晚自习,来到这个巷角的杂货铺。这里的老板姓曾,听镇里的老人说,他原来是个城里大学的教书先生,后来那边搞政治运动,学生们一个个不上课,到处游行示威。老先生劝了几次,没有什么结果,灰了心便辞职回到这个还没有被红色主义染指的小镇上,开了一个杂货铺子维持生计。在我看来,这个杂货铺最扎眼的就是摆在正中间的黑色三角巨物,因为我几乎问遍了每一个在我眼里可能知道这个东西来历的人,可这些人除了知道这个东西叫钢琴外,没有一个人表示自己会摆弄它。当然我来这里,并不是因为我想征服这个琴,或者有什么音乐天赋。正好相反的是,我对那个大家伙除去刚开始的热情,以及每次小心的擦拭保养外,再没有一点兴趣。我来这里只是为了那一点还算可观的酬劳,那一点能缓解我拮据生活的纸币。是的,我一直是这么认为的,直到,直到她的到来,一个拥有海藻一般美丽的卷发,微微上翘的嘴角,白皙纤细的手指的女人。
      在一个很是温暖的秋日黄昏,她推开那厚重的门,清冽香甜的空气瞬时包裹了我,我不争气的狠狠的打了个喷嚏,捂着嘴巴打量这几个闯入者。一向寡言少语的老板絮絮叨叨的跟我介绍站在我眼前的三个人。我突然明白老板一直滞留海外的儿子回家了。同他一起回来的是他的妻子,真,还有她们的女儿,安娜。随着他们的到来,杂货铺犹如一个耄耋老者突然泛发活力一般喧闹起来。老板的脸上的笑容也如雨后春笋一般遍布开来。
      因为同安娜年龄相仿,我像个小丫鬟一般每日伺候傲慢如同公主的安娜的衣食住行。对于闭塞的小镇来说,安娜的到来,绝对不亚于投石如湖引起的波澜。无论是她的衣着,发型,还是她蹩脚的国语就成了那个年纪的少年人的谈资。一直如同隐形人的我也被迫接受这种瞩目。我如同影子一般紧紧跟在安娜身后,替她挡下那些如同飞蛾扑火的追求者。因为国内外教育体制的差异,安娜退级和我一起读中小。即使如此,安娜的功课依旧很差,在卷子出现几次各位分数后,真来找我谈话。希望我每日留一点时间辅导一下安娜的功课。而作为回报,她可以满足我一个愿望。我想了很久,指着那空闲很久的大家伙说,可以教我那个吗?真楞了一下,看了那架钢琴一眼,点头答应了。
      我喜欢看她。看她静静坐在琴椅的那一侧,身上的香气席卷着我。看她沉浸在琴声里,看她脸上那微微的笑容。如我被拔苗助长的身高一般,我的嫉妒心也如春季的野草一般肆意狂长,我开始嫉妒安娜,因为她可以随时随地扑到她怀里,享受她的温柔和关心。而我只能像个卑微的小丑一样,远远的注视着她。像一个迷路在沙漠的饥渴旅客一般,我享受着跟她呆在一起的每一分钟,我喜欢听她淡淡的带着南方独有软绵口音的腔调,喜欢她微凉的手指拂过我的耳际,帮我把渐渐长长的头发掩到耳后。喜欢她微笑时,眼角出现的细纹。喜欢她睡觉时的轻不可闻呓语。除却上课和睡觉的时候,我几乎整日呆在她那里,跟在她身后帮她做事。跑前跑后,爬上爬下,乐此不疲。安娜总取笑我是真的小尾巴。可我甘之若醴。可是生活总是像一幕蹩脚的肥皂剧一般上演狗血的剧情,尤其是在引人注目美女身上,这种情况似乎更容易发生。安娜早恋了。
      刚回到小镇的安娜还是保持着大家小姐身上的习气,虽然早已是强弩之末,外强中干,但是在这个基本和外界闭塞的南方小镇上,安娜依旧如偶然栖息在这的仙鸟一般被所有的人艳羡,也让那些处在青春期的男孩子蠢蠢欲动。而安娜在逗弄了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男孩子一番后,选择了镇长的儿子,文。一个文弱的书生。安娜说过,只有最好的才配的上她。80年代与世隔绝的小镇,早恋是绝对不能摆在台面的东西。所以,我成了安娜最好的幌子。小镇里的茶馆,走廊,还有一部电影循环播放的昏暗电影院。我们肆意的流连在这些地方。那段日子是快活的,而我也始终相信那个时候,那时候的安娜和文之间的感情是真挚的。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虽然我们做的极是小心,可是风声还是传到了真的耳朵里。那一日的午后,微风,白云缱绻。真拦住了正要赴约的我和安娜。我和安娜都意识到了什么。安娜强作镇定,面带抱怨同真撒娇耍赖的要出去。而我的一颗心像是掉进了冰窖里。因为我在真的眼睛里看到了失望,我害怕那个眼神。害怕她对我失去信任,害怕她收回她对我那一丁点的怜悯。
      出乎我和安娜的意料,真坐在后院的石桌上,静静的用那一套陈年紫砂壶泡了一壶碧螺春,守着我们两个提笔蘸墨练完一整组的弟子训才放我们离开。那日的下午,她一直端坐在那石桌上,静静的瞧着我们,不发一言。在那个炎热异常的暑假,我练就了一手漂亮的小楷字。而安娜却并没有收敛,她开始厌恶我这个第三者的存在,她不止一次的提出她希望和文单独呆一起。就连一直温文尔雅的文也开始打趣我是个照亮别人,温暖自己的灯泡。我识趣的在每日陪安娜出去后便找一个借口离去,在河边或者书楼里消磨一整日的时光,再估算着时间站在巷口翘首企盼着归家的安娜,然后两个人再演一出双双把家还的好戏。
      这一日,天色微阴。我如往常般徘徊在那个约好的巷口,却没有等来安娜。
      我同真,老板,还有少爷在镇里找了一整夜才在后山的观音祠堂里发现如残破莲藕一般的安娜。而文则龟缩在祠堂的一角抖栗。后来我们才知道,那日去山上烧香的安娜和文碰到了几个素日闲晃在镇里的无赖。
      因为受了风寒,外加被安娜的事情刺激,老板回来后就然了风寒,不久就去了。忙完老板的后事,少爷放弃了刚修好一半的医院,专心接手了杂货铺,不知是因为真的很忙还是其他的原因,我很少见到少爷回家。而安娜则退学在家休养。她有了身孕。那几个混混被公安抓了去,不久就被枪决。罪名是流氓罪。那几个混混被枪决的消息传过来的时候,我哭了。我知道,即使那几个人被凌迟,被油炸又怎样。一切都挽回不了。安娜再也回不去了。
      我和真都清楚安娜在这个留言能吃人的社会会是个什么结局,所以一步都不敢离开她。而安娜的乖巧安静会在真离开的一瞬间变得支离破碎。安娜声嘶力竭的逼迫我去找文。文从出事起一次也没来看过安娜。我几次去找他,也都被人推拒,只从学校老师那里打听出来他去了外地上学。所以我只能一次次的骗安娜,文在那件事情中受了伤,还在医院,暂时没有办法看她。虽然我知道这个借口是如此的苍白无力,可我别无他法。
      像是意识到自己的不受欢迎,安娜的孩子没有生下来。失去孩子的安娜,情绪变得喜怒无常,她神经高度紧张,经常从梦中惊醒,空洞的双眼像是对我诉说她的噩梦。真在一次安抚安娜睡觉着,对我提起,她准备带安娜回美国。看着真因为疲惫而变得血红的双眼,我惶恐的逃离了那里,接下来的几日,我没有再回去,如同幽魂般的游荡在小镇里,可是我没有想到,我竟然碰到了已经消失了半年之久的文。文匆匆塞在我手中一个东西拜托我交给安娜后就离开了,他说他着急赶去学校的火车。
      那个晚上,安娜又一次不见了,这一次我们只在河边找到她的一只鞋。三日后,才在几里外的峡口处找到安娜的尸身。多年后,我再遇到文的时候,我问他,那个时候他给我的是什么。他说那是一个同心结。按小镇的传统,每一对即将生子的男女就回去山上的观音庙里祈求一个同心结,用来保住孩子的平安。安娜那时怀的孩子是文的。此时的文已经是三个孩子的父亲,他早已经忘记他那个还没有出世的孩子,或许还有那个因为他在最美好的年华逝去的女孩。
      安娜的后事处理的极为简单,因为在当地人的眼中,未婚死的女孩子不吉利,而且安娜在她们眼里早就从之前的天之骄子变成了地上的尘土。安娜的擦身换衣都是真一手做的,她甚至拒绝所有人的帮助。安娜被安置在家中原先废弃的一个茶园里,孤零零的一个坟头,看的叫人心生悲凉。
      原本好脾气的少爷在安娜走后,变得极端暴躁起来。几次我来看望真的时候,都看见他怒气冲冲的夺门而出。听家里的阿姨说,少爷想娶一房小太太。少爷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个时候离安娜的离去,不足三个月。
      新的小太太还是搬了进来,是小街另一端的的李寡妇,这个人原来是戏院旦角,年轻的时候也算颇有名气,只是正红的时候,被安上□□的帽子,偷偷的跟着看守她的拐子李跑到这个小镇来,才逃过一劫。拐子李虽然条件不怎么好,可是对她却是极好的,可有些人天生就是不安分的。少爷给了拐子李很大一笔钱,打发他去了外地。
      小太太进来的时候,家里特意摆了一桌的酒给我们这些人吃,吃醉的李奶奶说,少爷和那个俏寡妇勾搭上有一年了。
      真在这件喜事办完之后,就搬到山上的茶园去住了,且坚持不肯任何人过去陪她。我几次去看望她,想陪她在茶园住一段时间,可都碰了壁。
      这个时候,一直没有音信的父母托人捎来了信,还有一些钱。听捎信的人说,她们在香港挣了大钱,所以想接我过去。我犹豫好几天,最终决定还是过去。临行前,我去向真告别,她几次张口,可都没有说出任何话来,两人相对无言的坐了许久。在我起身离开的时候,真塞给我一个护身符。可依旧没说话。在回小镇前,真从没碰过女红。刚开始拿起针学秀活的时候,安娜还笑过她的姿势如同武夫抓花针一般,可是看到护身符,我不禁偷偷笑起来,真果然是不愧是真,做什么都能做的很好。临行前,我用净自己所有的钱买下了那架钢琴,托人送到真那里。帮我送货的几个大叔取笑我是个傻子。因为琴本来就是真家里的东西。他们不知道的是,陷入爱情的每一个人都是疯子和傻子。
      我去找那个伯伯的时候,正赶上那个伯伯在街角上招揽女孩子。听他说香港那边的工厂需要很多女工,待遇很好,不出几年就能赚到一套不错的嫁妆,到时候就可以回来风风光光的出嫁。好多女孩子报了名,甚至还有几个同我关系不错的同学。我如同提线木偶一般随同这些对未来无限期盼的女孩子上了火车,却在火车开动的那一刻,跳了下来。我无法想象生活中没有她的样子。如果真的有那一天,那一定是世界末日。
      从火车跳下来后,我没有回家,径直就回了茶园,打着不成功,便成仁的心思,我抱着我的行李赖坐在茶园的红木大门前。真表面上是个极冷清的人,心却比谁都要柔软。只要你不要脸的磨她几日,不管她怎么不情愿,多半也会答应。最后,我如了愿,住进了茶园。我的脸皮也随着真一次又一次的妥协后越来越厚实。我时常会在真弹琴的时候赖在她身边,或是调皮的随意跳出几个音打乱她,或是把手附在她手上让她带着我在琴键上跳跃。那时候的真总是微笑着任我胡闹。而我则总是假装不经意的亲吻她的脸颊,脖颈。真总是会用手一遍一遍抚过我的头发,取笑我像个长不大的孩子。那温热的手掌,丝丝凉意的脸颊,膝头的柔软,还有那颗四下窜动的心脏,我最美好的回忆。
      温柔如水的时光静静流淌着,茶园已经被真操办的有模有样。而我则放弃远方的一所名校,考进了小镇的唯一的师范院校。为此,真有两日没有理我。她觉得我是把自己的未来当做儿戏。她不知道的是,我所有计划的未来都和她有关。我爱她,是她不知道的事。
      我毕业实习那一年,镇里发生了一件大事。从北京来了好多警察,原来当年那个伯伯是个人口贩子。那些被他带走的女孩子没有一个再回到小镇。听那些人说这些苦命的女孩子一多半死在偷渡去香港的船上,剩下的那些不知道被人卖到哪里。
      当我把这个消息的时候在饭桌提起的时候,真楞了半晌,什么都没有说。第二日一早起,真坚持叫我陪她去庙里还愿,捐了厚厚的香油钱。真说那日和我她告别后,她便去庙里许了愿,保我平安。真说,许愿灵验后不还愿对我不好。她说这话的时候,很虔诚,很认真。我清楚的记着,那日,她朝菩萨拜了九拜。
      90年代的小镇里突然掀起一阵打工潮,镇里的好多年轻人都去了城里打工。过年的时候,你总能在街上碰到把头发染的五颜六色的年轻人。真偶尔会看着这些穿着漏洞装的年轻人问我会不会腻烦茶园里太过平淡的生活。我总是摇头说,怎么会,我是要一辈子陪真的人啊。再说,你没听过那首歌吗?平平淡淡才是真。真,我刻意的压低声音,偷瞄着四周说,其实你不觉得那些屎黄色的头发真的很丑吗?真朝四周看了一眼,点了点头,终是忍不住,捂住嘴笑了起来。
      这日茶园来了访客。实话说,我已经很久没见过少爷,如果不是他这次突然到访。我丝毫意识不到我同真已经在这茶园相伴十年。因为岁月仿佛在真的身上是静止的,她一直是我初见那般美丽。少爷在真的房间呆了很久才离开。我没有想到的是,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他。
      为了那些莫须有的财产,小姨太太来茶园闹过几次,说是要为少爷的遗腹子留条后路。为了已决后患,我花钱雇几个狗仔找到了那个遗腹子的生父。看到自己的形迹败露,小姨太太才丧气的被迫放弃了对茶园的觊觎。真叹气的说,人的贪念真是可怕。我笑笑的问真,真有什么贪念?真没有说话,只是呆望着窗外。我一下子懂了真心中的痛楚。这些年,无论刮风下雨,即使她病的很重,她都会每天坚持去陪安娜一会。
      向学校请了一天的假,我特意陪真回故居整理她原先的一些旧物,没想到竟然翻出很多信件。封首写着TO ORCHID。
      好奇的翻着这些被好好保存的信件,像那个似乎陷入回忆的人发问,真,ORCHID是谁?
      真把这些信件小心的收好,微笑的回我说, ORCHID是我还在读书的时候,朋友帮我起的英文名字。
      天有不测风云,抱这些东西回茶园的时候,下起了大雨。淋了雨的真大病了一场。即使我衣不解带的照顾她,真还是好久之后才恢复健康,那些停留的岁月仿佛一下子从她身上走过。对于真的突然老去,我不知所措。我会在真睡去之前,紧紧抱住她问她会不会永远的陪着我,似是疑问,又似是诉说的语气。
      真仿佛也觉察出什么,开始催促我和年纪相仿的男孩子一起出去。强是那些男生最积极的一个,也是真最喜欢的一个。迫于外界的种种压力,我开始答应强的邀约。强常常会缠住我问我,什么时候会嫁给他?每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推开强靠近的脑袋说,别闹了。强显然不满足这个答案,终于使出了杀手锏,逼我做出选择。
      七夕那日,强在茶园外堆积了999朵玫瑰。我躲在房间一整日,脑袋一片空白,陷入无边的恐惧中。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害怕什么,只是觉得怕。很久之后我才明白,在那个时候,我就意识到,自己可能要离开真了。
      傍晚,真推开房门,告诉我,强离开了。
      我抱住站在门口的真,撒娇的说,真,我不想嫁人。
      不要说孩子话了,哪有女孩子一辈子不嫁人的。真的语气有些不耐烦了。
      可是,我不喜欢玫瑰,我爱的一直是兰花,从初见起就爱上了。我在心里对默默对真说。我终究是个懦夫,一个不敢表白的懦夫。
      结婚前一日,我在锁骨刺了一朵兰花。
      婚后,我随强搬到小镇里。只是我坚持周末回到茶园陪真。强对我这种行为渐渐不满起来。他觉得我应该多留一些时间陪他。强对我积攒的怒气终于在一日饮醉后爆发了,他在大闹一场后,负气随船出海,做了海员。
      在强出海不久,我发现自己有了身孕。刚开始的妊娠反应很严重,我几乎吃不下任何东西。脾气也史无前例的暴躁。我责怪真,如若不是她的坚持,我怎么会遭受这样的痛苦,变成一个歇斯底里的妇人。真总是静静的待在一旁,不发一言,守着我发完脾气,才哄着我一口一口吃下她煮好的东西。在我待产的这几个月里,为了照顾我,真第一次离开了茶园。
      临产的前几日,医生说孩子的个头过大,顺产可能会有危险,叫我早日去邻近城市的医院待产。因为真这几日身子不是很舒服,我独自一人去了医院。医生的担心果然是对的,生下安安的时候,我大出血,好不容易才从鬼门关跑了出来。庆幸的是,我睁开眼一个看到的就是真。我告诉真,那时候我脑子只有一个念头,只有活下去,才能见到真。很多年没有哭得真,那日抱着我留了很多泪。
      从医院出来,我又搬回了茶园,不过这次带去一个小家伙,安安。一个刚出生就足足有八斤的小胖子。
      冬日的茶园很萧瑟,不过躲在温暖在房间里,看真手忙脚乱的伺候小祖宗安安却真是一件让倍感温馨的事情。说实话,养孩子这件事情上,真比我强不了多少。不过,我和真这两个疯女人都坚持没有请保姆。
      年初的时候,这个南方的小镇罕见的下了场雪。同真一起站在窗前看雪景。远方走过来一对小情侣,女孩子踮着脚踩在男孩子的脚印上,在后面一跳一跳的,圆圆的身子显的很是憨厚可爱。男孩子时不时会停下脚步,摸摸玩的不亦乐乎的女孩子的头,脸上全是宠溺。
      真看了一会,转头对我笑着说,那女孩子好像你。
      有吗?我回报了她一个大大的笑容,依偎过去,我有那么无聊吗?
      嗯,有。一眨眼小尾巴长这么大了呢。
      真!
      嗯?
      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
      怎么了?
      看着那天空飘飘洒洒的雪花,我牵起真的手说。我原来总想在雪天里牵着你走,因为一不小心我们就可以一起白头。
      真的眼角慢慢变红,我怕我陪不了你那么久。
      紧紧抱住那愈发瘦弱的人,没有关系,那就叫我陪你那么久吧。
      安安五岁生日那天。海回来了。我同他办理的离婚手续。临别前,我对他说对不起,他没有回应。
      回家正碰上安安对着敞开的冰箱一脸艳羡的点着头。看到我回来后,安安咽着口水说,妈妈,冰箱里有好多的雪糕啊。五岁的安安在炎热的夏日最大的爱好就是吃雪糕,为了防止他多吃,拉肚子。真同他约好,每天只能吃一个。已经享受过今日福利的安安,只能望梅止渴,看着冰箱里的雪糕舔着嘴唇。忍着笑向坐在沙发的真看去,两人的目光对在一起,绵长,幸福。
      妈妈,刚才还对着冰箱流口水的小家伙不知道什么时候跑到我身边,抱着我的大腿,神叨叨的说,妈妈,脚脚还在痛。我和真同时朝小家伙伸出的右脚看去,小家伙早上看小新的时候太入迷,结果撞上了茶几,把左脚的指甲撞掉了一小块。我和真抱着哄了好久,这小祖宗才不哭了。不过这右脚是怎么回事?看到我和真没有反应,小家伙低头看去,发现自己完好无损的右脚,再看看那缺了一块指甲的左脚,哇一声,哭得比早上还要凄惨。
      求助的向真看去,真也是一脸的无奈。我只好蹲下身去把哭得抽噎的小家伙抱起来,绕着客厅哄他。小家伙哭了好大一会,才安静下来,抽噎的说,妈妈,今天我可不可以多看两集蜡笔小新。
      没等我回答,真从我怀里抱过安安,点着他的小鼻子说,可以,不过可不许再哭了。喜笑颜开的安安啪一声重重的亲了真一口,从真怀里蹦跳出来,欢呼的跑去书房去找影碟。留下一脸绯红的真和笑不可止的我。安安那个小色狼,亲的是真的嘴。看着脸红红的真,终是忍不住,俯身过去,在那人的唇上又印上一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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