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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孩子,成本与收获

作者:8899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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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章


      我的一个朋友从新加坡回来探亲,想带些盗版的碟片回去他老公死活不肯。餐桌上朋友提起此事笑话他老公,她老公很严肃地说:这样做被查出来会影响工作的。朋友的老公是医生,在新加坡是非常高级的职业,因此绝不肯为了些许碟片的微利搞砸自己的工作的。那么如果新加坡的法律不是很严呢,如果盗版碟片查出来只是罚几块钱呢,我看我朋友的老公说不定要成捆地将碟片带回去呢。这就是犯罪成本和收获的比例决定了选择。
    我国刑法的确规定,子女有赡养父母的义务。所以,那些个不是东西的父母,常常拿住这点来欺压软弱的孩子,为自己和自己喜欢的子女服务。
    可是,没有规定还要养自己的弟妹呀。就是赡养父母也是基于基本生存来的,而且要扣除父母自己的所得和房产再计算的。所谓的赡养,通俗地讲就是:父母亲丧失基本劳动能力或者生活自理能力了,这个时候子女必须出来负责,因为国家是不会管的。
    那么子女要负担哪些呢?首先是住房,如果父母有房子当然住自己的房子,没有的话,子女可以安排父母去自己家,也可以去养老院,总之安排个地方就可以了,不能让父母睡大街就是了。其次就是生活费,那是按维持一个老人基本生命的费用来算的,不是父母想问子女要多少钱就多少钱的。如果父母有存款或者退休金的,子女分摊的费用还可以减去这部分。最后就是怎么分摊的问题,这通常发生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子女的家庭。法律上的规定是子女均摊,不以子女之前受到的待遇来计(比方说父母将财产分给了哪个小孩,平时对哪个小孩好一点),也不以子女本身的财力来计算。至于感情上的,探望啦陪同啦等等都是无法细化执行的。
    结论很简单,父母对子女好,那么子女在尽可能的范围内回报孝顺父母,皆大欢喜。父母对子女不好,子女是可以不睬父母的。即便父母要告状,也得在自己丧失生活能力收入不够维持基本生活的状态下,最终也负担不了多少钱。这一点不是小孩子要记住,而是那些对子女不好的父母应该注意的,报应最终是会来的。
    从古至今,中国人的子女都是没什么权利的,儿媳妇在古代更惨,七出的第一条就是不孝。但是从来没听说父母虐待子女受到惩罚的,很多次从报纸上看到无良父母将孩子烫伤打残丢弃,最终都不了了之。如果这些父母知道虐待孩子要被判很严重的罪刑甚至死刑,他们还会犯罪么?
    向青云的爹妈也是这样,每次他们只要打打电话,最多跑一趟,就可以从向青云身上榨取很大的价值,这么便宜的好事当然不榨白不榨喽。如果他们提前知道,向青云会觉悟会反抗会有很严重的后果,那向家爹妈肯定要考虑一下是否值得,也就是成本问题。成本低当然值得干,成本太高就不太合适了。所以,向青云的态度选择将决定最终的生活走向。
    小叶子今天的话说得太痛快了,赞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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