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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首先我要说的是,写了这么久,就是在等这样的一篇评。而且很巧的是,当我夜半醒来,用手机登上来的时候,恰好跟大人你,是同一分钟。这是不是有点“胜却无数”的意思呢。我很感激大人,我很激动,然而,语言无法表达全部。
于是这则回复,除了给大人你,也向看文的诸位,说一点心声。
当我决定写这个故事的时候,曾经写过大纲,而且大纲还很详细。然而,当我开始写了几章,我把大纲扔了。它拴住了我,让我的心,不能完全进去。
我进不去,它就出不来。
其实我也想过,花费如此多的力气,心血,到底值不值得?会不会有很多读者看见它,觉得不喜欢,就把它扔开不看了,甚至觉得它是垃圾,它是一堆疯子在瞎胡闹,莫名其妙的,不知道在说什么。这是我最害怕,最不愿意出现的。我真希望,能写一个让人愿意从头看到尾的故事。贪心一点,如果能有人愿意看第二遍,那样更好。
如果要这样的话,就务必要花费十倍,百倍,千倍的力气,把自己全砸进去,一点儿也不能剩下。要人戏不分,浑然两忘,它才可以出得来。这样的代价,说实话,很大,很危险。但是,我已经决定要往前走了,我就无路可退。
只有无路可退,才必须往前走。只有这样,才会不顾一切,拼命挣扎,去挣一条“出路”。
所以,我把大纲扔掉,把设定好的剧情,全都扔掉。把自己置身在一种很奇妙的境界里,“未知”的境界里。这就造成了,我写完上一章,不知道下一章在哪里。这样的未知,令我充满了恐慌,害怕,和挣扎。
因为每天要赶着更新,我就必须在短短的几个小时,去挣一条出路。如困顿中的人,寻求光明。务必,必须。不生即死。
它是成全这个故事的关键。因为,人生本就是未知的。因为未知,而更具奇妙。挣扎中的人,挣扎中的生命,为何而苦苦挣扎。
大人的评,写出了我的心。是的,我是在写人,写他们的命。我希望,大家看到这个故事的时候,能感觉到他们是活的,他们有生命,他们会说话,会动,会伤心,会难过。他们有诉求,有感情,并且,能够让你们感觉到这种感情。这是我把自己扔进去的证明,也恰恰,是我为之付出所有的报偿。
我也想过,能不能,只花两分的力气,把它当做一个快餐作品,爽完就算了。那样的话,可能受众更广,更招人喜欢,然而,这个故事的基调,和它的生命,让我不能这么做。
我似乎听见心底的声音在告诉我:你遇上它了,你等得就是它,它不是这样的,它不是。
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一个作者,都在等一个故事。至少我在等,这种机缘,可遇不可求。即便是同一个作者,面对不同作品,所表达出来的水准,绝不会相等。有的只是写着玩的,很轻松,很快速,有的写败了,也不觉得可惜,因为它不是“那一个”,不是我在等的那一个。我等的,遇上它,我们会牢牢地连在一起,它在我的生命里是重要的,非常重要。在令它绽放火花的时候,我也在绽放我自己。把我最好最好的水平,所有的力气,都扔出去,都扔出去。
这种状况,我希望不止一个,我希望一次比一次强。
因为我们必须要互相成全。
借用《霸王别姬》里的话:不疯魔,不成活。
所以,我不停地往里进,深深地挖掘,我的自信,已经不再属于我自己,它来自于你们,来自于剧中的人物。我能感觉到,你们相信我,他们也相信我。
是的,这很傻。对于虚幻的人物,抱以信任,也许是一件危险的事。然而,当我试着把心放开,去相信他们的时候,我觉得我完全浸在里面了。
这使我的路,越走越通畅。尽管惊险,可我愿意走下去,因为我开始相信,我的挣扎和恐惧,有人明白。
我感觉到了他们。每一个人,在哭,在笑,在把他们的生活,思想,展现给我看。
这个故事,写到后来,已经不再是我去想它,而是,它带着我走,它会告诉我,是什么样儿。什么是不对的,什么是对的。
这种状况,完全从细节中显现出来。
举个例子,堕胎药那章,我改了很多遍,腊月“受审”的时候,我写了半天都不对。我在想这是一个非常惊险的夜晚,它应该是什么样子,什么样子,才是腊月害怕的,不愿意面对的,她为什么会崩溃,她显然应该知道这药是假的,可为什么没有站起来,出现什么样的情况,让她怕得不敢站起来。
我一遍遍地想,一遍遍地想,都不对。
直到,加入一只蚊子的细节进去,终于对了。是的。一只小小的蚊子,就把她打倒了。真荒唐,可是仔细想一想,它真对。
腊月看着那只蚊子被吴良辅打死,它死的样子,它还在蹬腿。那不是蚊子,那是她的结果,她就是那只蚊子。
所以,她崩溃了,软得无法站起来,就算明知道退缩的后果,也必须选择。
人生就是这样,往往败在荒唐可笑的地方,不值一提的地方,多可悲。
所以写完了,我的力气也没有了,我感觉到了这种悲伤,我为它难过。
这个故事,是由无数的细节积累起来,它不是小白文。我这样说,并没有看不起小白文的意思。事实上,写小白文需要另一种路数,那非常不容易,下回我会尝试。
现在先说它。看它,需要一点耐心,需要把感觉放进去,细细地体会。只有这样才能感觉到更多的东西,这些东西,并不是我把它藏起来了,而是它不可能简简单单地浮在表面。
大人的这个评,写得真对,人是多面的,它不是脸谱化的,起码这个故事,它就得这样,这样才对。不这样,它就不对了。
不对了,感觉就不对了,味道就不对了。不对了,它就出不来了。
感谢诸位能追文,愿意追下来,追到最后的,你们真了不起。因为想必,你们感觉到了当中的感情。也许不能和我一样多,也非常了不起。
再来说说乌云珠死的那一段吧。我想过,在那一刻,她的心愿必然是渴望见到博果尔。那么,见到他之后会怎么样?睁开眼睛看他,然后博果尔说一声“我原谅你”吗?
这样不对,很不对。这不但完全没有张力,而且,它就是不对的。
于是我试着,把自己当成乌云珠。别笑我是疯子。我真的那么想。当我想不出来的时候,我就会把自己代入到角色里。
写谁,我就是谁。我把他们的苦痛和伤悲,当做我自己的。
我在想,如果,睁不开眼睛,看不见他,会怎么样?
会有万般不甘,死不瞑目的怨恨,而她所受的苦,所受的折磨,能不能把她的罪过抵销,如果抵销不了,能不能,有一点希望?应该,应该有一点希望才对!那么疼,那么痛苦的最后,究竟为了什么才值得?
这一刻,理当刻骨铭心,然而,如果仅仅只是一句“我原谅你”,那绝不够,也不对。
所以,我把自己狠狠地压进去,直到出来这两三百字。它很短,可我觉得,它对了。
乌云珠想见博果尔,她一定愿意拿所有去换这一刻,却偏偏睁不开眼睛,她会是什么心情,当她听见,博果尔在唤她名字的时候,那又是什么心情。
“乌云珠”。博果尔唤了两遍,它的意义如此之深,能让她从手如爪儿,到心甘情愿地平贴在地面上。这是为什么?
我想它,写它的时候,我真激动,我哭得乱七八糟,不顾一切。因为,这根本就是剧中的人,在告诉了我,它就是这样,我甚至可以看见,乌云珠因为害怕她的脸会吓着博果尔,而宁可把它压在地面上。
我想喊想叫,然而,我只能把它压进这短短的几百字里。因为,它就该这样。只有这样,才能让乌云珠真正地感到快活,感到幸福,哪怕她付出如此惨烈的代价,也值了。
它就是这样的,不这样就不对。这也是我的希望,我希望你们看到的时候,也能觉得,它就该是这样的,不这样就不对。
所以,我真希望,你们可以在看的时候,慢一点,像喝茶一样,慢点儿品。从而在里面,看到我放进去,“记录”下来的东西。
这就是我的心愿。
这故事里的每一个人,都是可悲的,可是,他们也会有闪光点。哪怕是可憎可恶的对象,只要我找到了,我就应该把它写出来。
vi啊vi大人,你说得对,这里面的人,每一个都是真的,唯有慧敏,成了像。这是她报仇的代价。以她的个性,当然更愿意肆意飞扬,回到那个大草原上任性也好,跋扈也罢,那才是她的心愿。可是选择了报复,就必须付出代价。
没有人可以完全幸运到不必付出代价,成为“神”就是她的代价。幸好,她选择留在这里,也终究有一个“真心人”相依相伴。
不说腊月花束子,以及一干人等,他们每一个,都有可悲的地方,然而,也有可原谅的地方,就连福临,只要好好地体会,都可以明白,他痛在哪里。
太后可恶,但她不可悲么?她当然也惨,成了高高的神,一点儿也不能动。她被架在高高的神坛上,她受到的威胁,是最大的,最强的。最可悲的是,没有人会懂,也没有人愿意。
故事虽然是故事,他们终究活着,每个人,都有生命。
我写它,就是为了有朝一日,有那么一个人,哪怕,只有一个,来懂得它。
vi啊vi大人,你成全了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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