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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意
时隔多年,沈西朗一言不合就终止对话的习惯还是没有改变,这是把天往死里聊啊?
程意也估摸不准,沈西朗到底是不想和自己分享他的工作生活,还是说他觉得自己的工作真的乏善可陈?程意的直觉告诉他是前者。
以前恋爱的时候,沈西朗对程意就不是知无不言。沈西朗喜欢将什么事都藏在心里,埋着、掖着,生怕自己的内心想法暴露出来,被程意知道。所以在程意看来,沈西朗就是个撬不动打不开的罐头。罐头里藏着什么秘密,程意也不知道。
程意只好硬着头皮打了个哈哈,开始不着痕迹地转移话题,使出祖传的和稀泥大法。
而程意不知道的是,在沈西朗眼里,程意的闪烁其词,更突显了他的紧张。
虽然程意擅长扯皮,在漫长的打工生涯里练就了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的三寸不烂之舌,但碰上沈西朗,他也没辙。如果自己继续将话题引向店里的餐品还有装修风格,也未免太刻意了。
似乎沈西朗也不忍心看见程意在自己面前竭力寻找新话题,主动开口道:“怎么会想到做编辑的?我记得高中的时候,你……”
程意的左眼皮跳了跳,果然不妙。令他惊讶的是,沈西朗还记得他高中的黑历史。
那时候的程意心高气傲,甚至有些自负,连对未来的规划也充满理想色彩。只有在人生路上吃了瘪,他才知道每个人都要背负属于自己的十字架,迈着沉重的脚步慢慢地向前走。
程意摆摆手,用过来人的语气说:“谁还没有个年少轻狂的时候?我五岁的时候还想成为奥特曼拯救银河系呢。”
沈西朗:“……”
为了缓和两人之间快要降到冰点的凝滞气氛,程意想了想,还是开口说:“大学的时候什么都想做,以为自己前程大好,结果还是逃不过考研考编考教资的现实。”
沈西朗一直有关注程意的生活。
在过去的那么多年里,他会看程意发的每条朋友圈,向他们的共同朋友打听程意的状况,有一次还试过特意跑去程意念的大学,只为了在运动会的时候远远看他一眼——而这些,程意都不知道。但这些都不过是一些微不足的生活碎片,即使沈西朗试图借此拼凑出程意的生活,也改变不了他缺席了程意人生中重要阶段的事实。
沈西朗如履薄冰,小心谨慎,避免留下他来过的痕迹。
他慢慢抬眸,看向那个面色泛红、声音微微沙哑,但仍然努力在他们二人的谈话之间活跃气氛的程意。沈西朗觉得他变了,却又好像什么都没变。
学生时代的程意,就插科打诨、吊儿郎当、没个正形,是沈西朗觉得不会交朋友的那种类型。但偏偏头脑和运动神经都很好,每次考试都名列前茅,每场校运会都大放异彩。而且,渐渐了解就会发现,他人并不坏,甚至有些自来熟。
程意东拉西扯,将大学里几个哥们的经历和现状翻来覆去讲了好几遍,却发现坐在自己对面的沈西朗一声不吭,只是偶尔点点头,似乎没有把自己的话听进去。
也对,有高医生那样的相亲对象,谁还会看得上前任?
而且以前他们的分手并不愉快。
程意以为沈西朗从自己的世界消失不见,是一种如同他本人一样温柔的体贴。
但现在沈西朗却又重新出现在他眼前,还捎上未来的对象在自己面前招摇。
程意怎么也想不通沈西朗的意图是什么。
见程意不说话了,沈西朗心下了然,主动开口问道:“程意,你怎么回去?”
程意又咕咚咕咚地闷了一口茶水,因为茶太浓,苦涩的味道在唇齿间弥漫开来。
他心里很不是滋味,如果要具体形容这种感觉的话,与其说是酸涩,不如说是迷惘。
程意已经习惯了失恋的感觉,他有努力地在做针对沈西朗的“脱敏治疗”。
当初沈西朗离开之后,没有留下任何消息。他是挥一挥衣袖,洒脱自在,而程意则是成天成夜地看他们的合照,失眠、厌食、抑郁,什么都试过。那个暑假程意瘦了许多,以至开学后不久在军训时倒下,又在医院里躺了好几天。也托沈西朗的福,他因为身体原因不用参加军训,后来成为了在一群被晒成焦炭的男生之中最惹眼的存在,很多女生旁敲侧击打听到他的微信,对他表达爱慕。
“程意?”沈西朗的声音平稳,比以前要低沉了很多,程意有点挺不习惯。
“啊,我家离这里很近,骑共享单车十分钟就到。”程意摆了摆手。
沈西朗皱了皱眉,说:“你醉成这样了,还能自己骑车回去?”
程意醉醺醺的,面色泛红,颈侧和耳垂都染了一层薄粉色,身上酒味很重,说话还有点吞吞吐吐。
以前程意不爱喝酒,是什么时候变成现在这样的?
沈西朗拿醉鬼毫无办法,但还是坚持道:“程意,我先送你回家。”
程意虽然喝醉了,但意识还是清醒的,虽然有些勉强。他将目光投向靠在卡座的椅背的高医生,说:“你送高医生回家吧,不用管我。”
沈西朗听出了程意语气里的抗拒。
虽然学会收敛起自己的小心思,但一旦不高兴,就将自己的表情明晃晃地挂在脸上,这一点倒是和十年前一样,没有变过。
在沈西朗看来,程意的想法也太好猜了。
见沈西朗没有应声,程意又接着说:“高医生家和我家不在同一个方向,你再送我的话,会很麻烦。”
“不麻烦。”沈西朗反应极快,几乎是脱口而出。
不过,程意是怎么知道Christy的住址的?
沈西朗没有心情思考这些细节,实际上,他刚来到这里,他的目光就离不开程意了。
第一次在商场偶遇的时候,怕程意发现,他只能匆匆瞥他几眼。
程意的轮廓比高中时要深邃了一些,眉目疏朗,看上去比同龄人要年轻。
沈西朗暗自庆幸程意喝醉了,感官要比平时要迟钝一些,不会发现自己心里的那些弯弯绕绕。
沈西朗垂眸看向高医生,轻轻拍了拍她的肩膀,小声对她说了些什么。
而程意看来,那就是情侣之间的悄悄话。
程意感觉很不自在,像热锅上的蚂蚁,想迅速逃离这里。如果可以的话,他肯定早就慌不择路了。但他没有这样做,而是气定神闲地帮高医生倒了一杯茶。
幸运的是,高医生醉的程度不深,很快就渐渐醒了过来,虽然仍然有些迷糊,但她看到沈西朗的时候,眼睛亮了亮。很快,她脸上的表情又被困窘取代。程意知道,她一定是怕自己酒醉后的模样太难看,被自己的男朋友看见。
刚陷入热恋的人,会十分在意自己在恋人眼里的形象,这条规律能够概括大部分人,也包括程意。
“西朗,你怎么在这里?”高医生按了按眉心,抿了一口热茶,试图驱散酒力。其实经过刚刚的小憩,她的精神已经好了很多。
而高医生那惊奇的模样让程意感到有些疑惑——难道不是她让沈西朗来接她的吗?
而且,他们也快成为恋人了吧?
男朋友来接她,在程意看来,是天经地义的事。
沈西朗解释道:“李医生说她临时有事,让我来接你。”
高医生拨了拨头发,从手包里拿出一个圆形的化妆镜,照了照自己,然后她抬眸看向程意和沈西朗,清了清嗓子道:“不好意思,我先失陪一下。
然后她拿上自己的包,快步朝洗手间的方向走去。
程意和沈西朗两人面面相觑,一时无话。
程意很识时务,他不能当大瓦电灯泡,于是他说:“我还是让朋友来接我好了,我……”
话没说完,沈西朗就面露愠色,沉声道:“程意。”
他一直拿程意毫无办法,不管是三年、五年还是十年,都是如此。
这是程意察觉不到的现实。
虽然现在,但程意喝了不少酒,脑袋还是有些不灵光。他看了沈西朗一眼,抿了抿唇道:“怎么了?”
他已经很久没听过沈西朗像这样喊自己的名字了,上一次,还是在分手时闹不愉快的时候。
“你就这么不想见到我?”沈西朗看着程意,目光似乎能穿透皮囊下那个自由散漫的灵魂。
“没有啊。”程意有些怂了——不管多少年过去了,沈西朗总能掌握主导权,拿捏住自己这点却一点也没变。
敢情他的冷静自持全是装出来的,汗水浸透了程意的衬衫,他连额角也沁出了一层薄汗。
程意希望沈西朗没有发现自己的异状。
当初提分手的是程意,后来寻死觅活的也是他。程意通过亲身经历摸索出了一条人生道理:人,就是爱犯贱,爱在一些小事情上死磕到底。
沈西朗的眼眸暗了暗,他端起程意之前为他倒的茶,没有喝,只是捻转着茶杯,说:”抱歉,我刚刚失礼了。”
程意想了想,同样客气地回答道:“没关系。”
这是程意最不希望看到的结局——曾经最亲密的恋人,现在形同陌路。
“在聊什么呢?”高医生笑意吟吟,和刚刚喝醉的样子判若两人,只有她白皙的脸上浮着的两抹红晕,和她身上与香水味、化妆品的气味混合起来的淡淡酒气证明了一切。
程意喝得有些头疼,他想起饭局刚开始的时候,高医生和自己说过关于沈西朗的事。
什么将自己挂在嘴边,整个大学时期念念不忘,一听就知道是编出来的。
醉鬼的话是不能当真的。
程意心想,按沈西朗的性格和处事方式,他是不会将他们曾经的关系公之于众的,也不会轻易告诉别人。虽然经历了种种不愉快的过往,他仍相信着沈西朗。
虽然时过境迁,但人总要相信在变化中有不变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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