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衔书

作者:扶风清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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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 9 章


      沈明洛方才从睡梦中无故惊醒,正巧听到打更声,四更刚过。

      才醒过来,毫无睡意,干脆把蜡烛点起,将刚得的竹簪放在手里把玩。

      长青之竹,心性坚韧……

      只可惜我宏图也无,大志也无,只想着讨完债后去浪迹江湖,踏遍大好河山,悠闲自在地虚度光阴。

      想到此处,她的嘴角翘起些许弧度,不过很快消失了。

      她又想到,太平时才可浪迹天涯。只可惜,从活尸再次降临世间之时,就已然把浪头掀起来了。

      活尸,活尸……

      这已绝迹多年的阴损玩意为何会重现于世?

      回想起来,到了地府的第一年,黑白无常开始三不五常地勾四分五裂的生魂回地府,只是那时就当是偶然,没怎么放在心上。

      第二年之后,残破的生魂出现的越发频繁,直到她同黑白无常一起领回了那五个魂魄,这才觉察出反常之处。

      自她离开青陵的那一年,就是活尸再度现世的那一年。

      难不成此事就是冲她来的,还是因她而起?

      沈明洛不信这是巧合。

      “炮制活尸乃长生之法……”沈明洛自言自语,顺带点着了刚被风吹熄了的蜡烛,“长生之法?‘活尸’、‘长生’,这俩差了十万八千里也能搭上边?……开创此法之人莫不是心智与常人有异吧?算了,现下重要的不是这个,是得把炼制活尸之人给揪出来……”

      窗没关严,时不时有风吹进来,还每每都吹过她的后脖颈,只吹得人脊背发凉。

      沈明洛终于忍不住,用薄被把自己裹上去关窗。

      她走到窗边,无意往下瞥了一眼,就看见闻风、听雨背着剑在街上跑,看样子像是被人追了在逃。

      “闻风、听雨你们怎么大半夜不穿外衫就出去?”沈明洛怕吵到人,用传音术对他们俩说,“跑来跑去的干什么呢?晨练?”

      闻风、听雨齐齐抬头看她,听雨高声喊道:“不是晨练!我俩点儿背,出茅房的时候遇到活尸了!五个!”

      “你们师父呢?”

      “我俩起夜叫他作甚——他娘的!怎么又追上来了!”

      二人拔腿就跑,可刚刚他们为了甩开活尸已经跑了太多路,都能绕镇子小半圈了,手脚已经微微发软,这会儿连剑都握不稳,哪还有力气跑。

      五只活尸一拥而上,把他们俩团团围住,其中一只径直向前扑去,死死抓住他俩的脚踝,眼看就要将他们二人拽倒在地——

      千钧一发之际,一支巨大的竹簪将他二人自腰部托起,在半空悬停。

      而后,一道赤色身影出现在他们面前,用略带沙哑的清澈声音道:“早点喊人不就什么事儿都没有?你们跑个什么劲儿?”

      这声音他们再熟悉不过了——阿洛姐姐。

      “情急之下,忘了呼救。”闻风趴在竹簪上,总算松了一口气,“多谢阿洛姐姐搭救,来日我师兄弟必当报答。”

      听雨大口大口喘着气,一边在心里翻白眼:我这师兄明明就比我大一岁,怎么就能活出一副比我大整整一轮的架势来呢?

      “道谢报答什么的,记心里就好,不必开口说。”沈明洛说完,又调侃道,“不过你们俩这运道也真是够可以啊,一下五只。”

      “姐姐你能先把它们解决了再说吗!”听雨道,“我现在都不敢低头!”

      “怕什么,它们难不成还能飞上来抓你?”

      闻风就事论事:“倒是不能。”

      沈明洛点点头,总结道:“以后若再遇上此种情况,只管御剑飞行。别再傻乎乎地跑了,你们两个大活人怎可能同活尸一般无知无觉。”

      “可不是嘛!差点没累晕过去!”听雨只觉得现在自己成了一摊泥,还是最软和的那种……

      闻风拍了他一下,“那就省点力气,少说两句。”

      沈明洛望了下天,天色已渐渐亮起来了,还是先把这五只活尸解决了吧否则等过一会儿,太阳升起,被人看到,只怕会引起恐慌。

      于是落回地面,就在五只活尸包围之中。

      沈明洛指尖泛起层层红光,双指朝地面一点,即刻,就有火将五只活尸包裹起来,那火不大,也不甚明亮,可远远望去,竟隐隐有燎原之势。

      而后,她将双手交叠着,放在胸口,一派虔诚地诵起了经文。

      以熊熊烈火,渡肉身。

      以往生经文,渡残魂。

      经文念完,火也熄了。

      此时,天光大亮,清晨的第一阵风,把地上的骨灰带去远方。

      这五具活尸,什么都没有留下。

      沈明洛一挥手,竹簪缓缓落下,变回原本的大小,回到她的手上。

      之后,二话不说,就回了房,闻风、听雨跟在她身后,与她前后脚回去了。

      闻风、听雨趁着离宁珩之早起还有些时辰,就睡了个回笼觉再起床洗漱。

      洗漱完就去吃饭,下楼时腿还隐隐发软。

      他们到时,宁珩之与沈明洛已在楼下雅间吃的差不多了。

      见到沈明洛,听雨就很不服气,心想都是大半夜出去打活尸的人,凭什么阿洛姐姐这般精神,他和闻风就眼下一圈乌黑……

      “听闻昨晚,阿洛姑娘为你们解了惑 ”宁珩之手中拿着茶盏,不紧不慢地道,“同为师说说,你二人昨夜都做了什么。”

      完了……师父这么阴阳怪气地说话,定是生气了!回去又得打扫一个月的藏书楼了!

      听雨边瑟瑟发抖,边拿起个包子咬了一大口,咬完了,还给分了一半给他师兄。

      闻风接过包子,先吃了一小口,再对宁珩之道:“我与师弟昨夜……被五只活尸追着跑,幸得阿洛姐姐伸出援手……也因此,我们知道了制服活尸的方法。”

      “学会了吗?”宁珩之问。

      闻风实话实说:“还未……”

      宁珩之点头,放下茶盏道:“你二人,回山后,打扫三个月藏书楼。”

      闻风、听雨“嗯”了一声,埋头吃饭,不敢再说话了。

      这次师父是真的生气了,三个月……从前最多也就一个月。

      两人可怜兮兮地抬头去看沈明洛,见沈明洛气定神闲地在喝一碗粥,知道这回阿洛姐姐是站在师父那边的了,不会帮他们求情了,只好老老实实认罚。

      “对了,阿洛姑娘还未告知,”宁珩之开口道,“姑娘是如何制服活尸的?”

      “先放个火把他们困住,然后念往生咒直接超度了。”

      沈明洛说完,忽然想起了什么,补充道:“但是,这个方法不适合你们。你们身上阳气太重,就算念了往生咒,它们也听不见,找个高僧来或许可以。”

      “我看你身上阴气也未必比我们多多少……”听雨小声嘟囔。

      “是没比你们多多少。”沈明洛道,“多亏阎王爷爷给的一点修为,否则这法子我根本使不出来。”

      闻风、听雨又一次见识到,在酆都住过的活人有何过人之处了。

      御剑而行一日,四人到了暗香国。

      此处是神州大陆之北,暗香国人以梅为贵,尊粤山派掌门为国师。

      还未入城,就有梅花香味扑面而来。沈明洛奇道:“还未到寒冬腊月,竟有梅花盛开?”

      一入城,她便明白这花香从何而来了。

      城中之人,无论男女老幼,身上皆有一股浓重的香膏气味。

      这味道,离远了是芳香可人;离得近了,是浓郁得刺鼻……

      宁珩之用袖子挡在鼻子前,闻风、听雨有样学样。

      沈明洛则直接扯了块衣角遮住鼻子,绑在耳后。

      一阵阵喝彩声不绝于耳,往前一看,似乎是有人在表演。

      听雨很是好奇,扯住闻风的袖子撒娇,让他陪自己去看。

      闻风最是受不了这一招,只得向宁珩之请示,道:“师父,我同听雨想去前边看看。”

      “我也挺好奇的,是什么样的表演能让人次次喝彩、连声叫好。”沈明洛道,“宁山主,不若同我们一道去看看?”

      不等宁珩之回答,沈明洛一把抓住他的手,摆成宁珩之握住她的手腕的样子,还道:“你看,你自己握上来的。这就说明宁山主你也想去看。”

      愉快的决定。

      闻风、听雨费力地穿过人群,还顺道给开了路。因此沈明洛、宁珩之就轻松地走在他俩身后。

      终于看清了台上的表演,听雨却一点也不高兴,相反,还很愤怒。

      台上是一位老者,四肢被长长的铁链缠住,像猴子一般,越过接连三个火圈……

      沈明洛看得都愣住了,抓住旁边的人就问:“此种表演,你们也能为之喝彩?”

      那人脸上露出无奈的表情,“若我们不喝彩,不打赏,他儿子就得把他活活饿死了!”

      宁珩之愕然,拍拍沈明洛的肩,“这是粤山掌门陈华霜……堂堂一派掌门,怎的沦落至此……”

      “粤山掌门?!”沈明洛惊道,“你确定你没认错?”

      “有过数面之缘。”宁珩之说,“我应当不会认错。”

      “这可如何是好……”沈明洛呢喃着,正考虑要不要趟这趟浑水呢,就被身旁大哥的一嗓子打断了。

      ——“姑娘,你家这俩孩子都上了台了!”

      不仅上了台,还拿台边的水桶把火圈浇熄了,老人家身上的铁链也已经砍断两条了。

      一位衣冠楚楚的男子见此,冲上台就给了闻风、听雨一人一脚,“哪里来的野孩子,敢砸本公子的场?”

      听雨站起来,指着他的鼻子骂道:“小爷是他娘的你家野孩子!让一个老人做此等危险之事、做供人赏玩的畜生你他娘的就是个人面兽心的妖怪!不配为人!”

      闻风扶住听雨,也道:“在下也觉得阁下此种行径大为不妥,背离人伦,罔顾纲常。”

      男子震怒,“好啊,今天本公子就让你们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崽子知道知道,何为人伦,何为纲常!”说罢出手便要打。

      却没想到,身后传来一道女子的声音,那声音说,“你说,你要让他们知道什么?”

      明明是最平常不过的语调,却让那男子不由得毛骨悚然,不敢回头去看。

      穿着一身青色衣裳的宁珩之也走上了台,对男子道:“在下的徒儿,自然由在下教导,就不劳烦这位公子费心了。”

      见来了人,那男子也就不敢放肆,便道:“你这两位好徒儿砸了本公子的场子,本公子这一场少说也能挣五百两银子。阁下把我这一场的损失补上,我呢,大人有大量,就不计较了。”

      这无赖怎么不去当劫匪呢?三百两就能买座大宅子了。

      和无赖将道理,宁珩之肯定是讲不过。

      沈明洛从男子身后走到身前,动作之快,如同瞬间移动一般,“五百?我看你比二百五都少二百五。”

      男子一看见沈明洛,眼睛都直了:身段气韵皆是上佳,加上这一双丹凤眼……好一个翩翩若仙的明艳大美人儿!

      “公子,这是你家侍女吧?若公子割爱,五百两就免了!”

      宁珩之正欲开口,就被沈明洛抢了先。只见沈明洛笑着对男子道:“我可从来不晓得——”

      她边说,边向男子靠近,“我这般值钱。”

      与此同时,又准又狠地捏碎了那人的左手手骨,之后是右手,最后,双脚。

      闻风只觉得,他阿洛姐姐断人手脚时的神情就和切盘菜没什么区别……专心和听雨砍老爷爷脚上的链子去了。

      “不是喜欢捆人手脚吗?那便让你也尝尝同样的滋味。”沈明洛低头俯视着那男子,从袖子里掏出几张银票扔给他,“这是我们向你买下老爷子的钱,是买,不是砸场子,你记好了。”

      台下掌声雷动。

      “好了,走吧。”沈明洛对宁珩之说,又去问老人,“陈掌门,您要去哪儿?我们带您一程吧。”

      可老人已然失了神志,双目无神,神情呆滞。

      宁珩之道:“不然带陈掌门一块去青陵。”

      “对啊,青陵掌门和掌门夫人可是陈掌门的女婿女儿,定是能照顾他的!”听雨觉得这个提议可行。

      “可陈掌门如今这个样子,怕是受不了长途奔波,更别说御剑赶路了。”闻风道,“为谨慎起见,还是先找人照顾陈掌门,等到了青陵再告知沈掌门派人来接。”

      “闻风说的有理。那便先雇个人照顾陈掌门吧。”宁珩之道,“阿洛姑娘觉得如何?”

      “不如何。”沈明洛道,“你雇人,是不是还得租个院子啊?雇人,你一走,谁知道你雇的人会不会拿钱住在你租的院子里,让陈掌门吃剩饭剩菜,反正不死就行。”

      “那你说该当如何?”

      “闻风说的确实在理,重要的是安全的地方和靠谱的人……”沈明洛想了想,道,“送去城隍庙吧。此地城隍与我有些交情,还同黑白无常是多年好友,想来会好好照顾陈掌门的。他做饭也特别好吃,咱们还可以顺道蹭顿饭。”

      闻风、听雨一脸受教了的样子。

      果然,在家靠父母,在外靠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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