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平安

作者:林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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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自从上次见面之后,宋海洋不知道从哪里得知了她的电话号码,到是打过几次电话给她,他口气从来都不正经,她也放宽了心只是和他胡聊乱砍。
      有一回,说得太久,平安都睡着了,醒来之后,发现他还没挂,对着她说“平安,你刚才睡觉流口水了吧?我都听见声了。”到弄得平安哭笑不得。
      他有时候,突发奇想还会送花给她,一大束的黄玫瑰,明晃晃的颜色晃得人眼睛疼。办公室里的人都眼巴巴地看着,尤其是唐宋元,发挥他八卦死人不偿命的本事,对着她挤眉弄眼的说“这么大一束。是宋公子吧?”边说边指着她说“来给我们八一八,你们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真是被气得说不出话,算是怕了唐宋元看着他都绕道走。
      因为接近年末,工作益发多起来,平安忙到脚不沾地,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下午就觉得胃疼,就快下班她忍着也没说,谁知道顾盛锡又临时开了个会,布置了关于投标会的具体细节和每个人分工,一开就开到了晚上。天气寒冷,空调的温度开得不高,可她身上细细密密的出了一身汗,闷热的仿佛要化掉了一般。心里觉得不舒服到了极点,胃里有一种粘稠的饥饿感。极力的挤迫着心脏某处的血管。直到它膨胀的快要炸掉了一般。
      好不容易开完会,她挣扎的走出去,脸色苍白得毫无血色,胃疼的几乎迈不开步子,好不容易扶助墙角,靠了好一会。顾盛锡和几位同事聊完公事出来,看见她一个人靠在墙上,眉目紧锁。他突然脚步加快走过来,伸手扶了扶她,着急的对着她说“怎么了?”
      他离她那么近,而且这么多人看着,她觉得不好,朝里面挪了挪,试图站远一点,拿手去推他,可他抓的紧,她只得对他说“顾总,没事,就是胃疼,老毛病了。”
      他口气有些凶,显得不耐烦,“都疼成这样,还没事,我送你去医院。”
      她刚要说话,他就抓着她就往外面走,她又不好明目张胆的挣脱,都被他扯到电梯口,她的手机响起来,宋海洋正好打电话过来,漫不经心对着她说“在干嘛呢?”
      她有气无力的说“没干嘛,刚下班。”
      宋海洋却好似来了兴趣,说“吃晚饭了吗?我跟你说我发现了特别好的的地,咱俩去试试?”
      宋海洋和她说过几回去吃饭,她都没答应,上次见面已在她的意料之外,在见面的话她真的怕遭天谴。
      可今天她心里一急,脱口就说“好,你现在在哪?”
      他哈哈一笑,说“给我五分钟”
      顾盛锡还是抓着她,她觉得不便,终于鼓起勇气对他说“顾总,我朋友来接我,我自己走就成。”
      他一怔,静静地看着她,终于放了手,等了半天,才说出一口字“好。”
      电梯终于上来,他按住旁边的按钮,对着她说“走吧。”
      他看着她走进电梯,自己并不下去,她有些犹豫的看着他,正想说什么,电梯的门却突然关上,关上的那一瞬,她看见他的眼睛好似一个光圈,头顶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朦胧之间全是他温柔的身影,她只觉得像是幻觉,她犹豫的伸出手去却抓不住,光影暗淡之间,她模糊的看见时光流在他的脸上,静静地流去,好似河流。
      她不敢看,生怕自己多看一眼就会心软。
      走出电梯,天色已黑,宋海洋已经在楼下等她,他穿着一件米色的风衣,靠着一部maserati,显得非常风神俊朗,连番惹得路人频频侧目。让她想起山涛形容嵇康“岩岩若孤松独立。其醉也,巍峨如玉山之将崩”,她一直想明白那是如何飘逸如仙,现在明白所谓如仙风致大概就是这个样子。
      他对着她笑,标准的八颗牙,连她都有些发晕,终于明白什么是红颜祸水,如此美色当前。
      她慢慢的走过去,她笑着对他说“宋公子,一笑倾人国。”
      他兴致似乎很高,即使被她打趣也并不生气,说“我想这位姑娘从未见过像我这么玉树临风之人吧?”说完,哈哈一笑,似颇为高兴。
      她瞥了他一眼,对他刮了刮脸说“不要脸。”
      他也只是笑,边给她打开车门,她不仅感叹真是宋公子,从来都是有风度的人。在车上宋海洋今天不知道为什么特兴奋,絮絮叨叨的说了很多话,她还是胃疼的难受,但又不想给他知道,刚开始还能勉强应付着答一辆句,到后来实在是疼得受不了,咬着牙也说不出话,宋海洋见她久不出声,回头一看,见她脸都变紫了,也急了“你别吓我,平安你这是怎么着了?”
      她闭着眼睛低着都,话都说不出来,就只是摇头。宋海洋被她的样子给吓着了,开车的手都有些抖,还边安慰他说“医院就到了,忍一忍。”
      她每次见他都会出状况,从第一次到这现在,让她疑心他们是不是八字不和。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窘得要死,一个人在校园里哭得昏天黑地。
      就是因为昨晚打工打到太晚,今天起晚了,她胡乱收拾了东西就走,以致于忘带了论文。他们那个经济学的教授是出了名面硬心黑,而且对亚裔学生总有偏见,根本不听她解释就把她这门课给毙了。对他而言把一个学生的课毙了,不过是树立他威信的一种方式。他与许不知道一门课的补考费是60美元,还不他够去买一本书。但对她而言,她要在冷水中泡上几个小时,要洗多少个碗才能得到。
      她心里觉得委屈,可是连一个说的人都没有,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她虽然还没到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得地步,可从来也不缺朋友。现在在美国,美国人有他们自己的圈子,并且从心里看不起他们这些亚裔学生。而亚裔学生里基本每个人都是一脸菜色,都在为生活打拼,拼了命的打工看书,见了面也不过是各自苦笑一声。
      其实她当初来放弃在国内已经小有起色的工作坚持来美国读书,所有的人都颇为诧异。只有她自己知道她是想见到他,他在美国。
      那么多的时光里,她想过很多次见到他要说什么,她多么想告诉他,这么多年来,她经历过什么,遇见过那些人和事。她想即使遇不上他,她也想和他踏在同一片土地上,呼吸着同一片蓝天下的空气。
      天气异常的好,一扫前几日的阴霾,蓝得像那些美国人的蓝眼睛,透明得如同蔚蓝的大海,伴着清浅的海浪,一拨一拨的海风吹过,仿佛无意的拂动人弦。
      男孩子在兴奋的在草地上踢球,青春无敌的样子,不时地发出欢闹声。这让她更难受,哭得越发大声,脸上全是泪,也不知道哭了多久,她自己也觉得累终于停下来,刚要拿衣袖去拭,不知从哪伸出一只手来,拿了一方簇新的帕子递过来,她恍然一抬头,就看见一张在阳光下的脸,她虽然哭得眼睛肿得像个核桃,但还隐约看的见他的样子,她不得不承认她长这么大,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人,衣冠楚楚自成风流。泪眼模糊间,只觉得他的一双桃花眼比天上的太阳还要夺目,益发耀的眼睛睁不开。
      他对着她边说边摇头“从来没见过一个女的可以哭成这样。”
      她呆呆的拿了那手巾,胡乱的去抹。本来是崭新的帕子,被她抹的一把鼻涕一把泪的,那手帕质地柔软一摸就知道是好东西,她有些不好意思,讪讪的说“真不好意思,我给你洗洗吧。下次再还你。”
      他一笑,露出洁白的牙齿,越发显得唇红齿白更是好看,她被美色迷惑一时说不出话来,自顾的呆呆的看着他,他可能是被人看惯了,倒是一派大方,对着她说“同学,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你再看,我就要收费了。”
      她顿时气结无语,心想见过厚脸皮的可没见过这么脸皮厚的。
      他幽幽然的坐下来,说“大家都是中国人,它乡遇故音。有什么事说来听听?”
      后来她想起来,也不知道是着了什么魔,当时还真当他是个好人,就把什么都给他说了。那些话都是她想对顾盛锡讲的可是一直没有机会,那么多难堪的往事,那些难以忘怀的少年岁月。她说了很久一直到太阳下山,他还带她去吃了饭,并且没有按美国惯例和她“AA”制,而很有中国男士风度的买了单。让她感叹到底还是受过中华五千年优秀文明教育的男性好啊。
      送她回宿舍的路上,天色黑下来,路两旁有温和的路灯,光线忽明忽现的打在他柔和的线条上,照着他两个眼睛亮晶晶的,平安觉得像是夏天葡萄园里成熟的葡萄,一串串的挂满枝头,带着香甜的气息,咬上一口就甘甜满口。
      清风徐徐吹来,吹得她的脸有一种酥麻的痒,她有些不好意思,不敢看他。觉得今天真算是丢脸丢到家了,从来没有对一个陌生人说这么多话,顿时懊恼得说不出话。
      他看着她的样子只想笑,却又忍住,一时之间都没有说话。
      直到走到她的宿舍的楼下,她站在台阶上,趁他没有看见,深呼了一口气,才敢回头看他,好不容易挤出一个适度的笑容,鼓起勇气对他说“那个,真的谢谢你,今天听我说了这么多话,我”到后来就牙齿都在打颤,被他杀死人的笑容看的,一句话说得结结巴巴的。
      他一挑眉,弯起嘴角对她说“没事,下次想哭还可以找我。”
      说完,一阵大笑,似乎颇为高兴。
      她被他笑得寒毛都竖起来来,心想,大哥,下次就是打死我也不会找你了。
      他终于笑得舒心,瞬间又恢复常态,温言对着她说“好吧,上去吧,早点休息今天肯定哭累了。”
      她点点头,诺诺的走上去,才走到一半,似乎想起什么事来,又急匆匆地追了下去,远远就看见他风度翩翩的背影,她跑得气喘,对着他大声喊道“喂,我还不知道你叫什么名字,怎么还你手帕?”
      他款款的转过身,对着她笑,眼睛弯弯的像一枚小月亮,当真的是媚眼如丝,她听见他一字一顿的说“我是宋海洋”
      他的声音非常清晰,在这个夜色沉醉的晚上,仿佛有某种蛊惑人心的魔力。
      她脑袋顿时发晕,天上新月如钩,她却不知今夕是何夕。
      现在想想肯定是当时被他的美色迷惑了,所以才她才一时失去理智,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她洗手帕的时候,才看见在那方手帕的左下角,有“SHY”的三个英文字母,那是他名字的缩写。她不禁觉得好笑,都什么时代了还有人用手帕,用手帕就算了还在上面绣字的就更少了。
      后来才知道,这是宋公子一惯的贵族作风,他本是就是要风得风要雨得雨,花要常开月要常圆的王公贵族,于她本就是南辕北辙两个世界。
      手帕被她洗了很多遍,洗得异常的白,晾在明晃晃的日光里,印着那一方的碧澄澄的蓝天。
      黄昏时分,她给他去送手帕,太阳已经下去,但仍有微微的暖意,她的心情也非常的好。路边的花坛里种着颜色鲜艳的玫瑰花,大朵大朵的,娇艳欲滴,有红色,粉的,还有白的,各异的颜色但是都代表着爱情。美国人感情总是很直接,连他们最喜欢的花都是如此,从不遮掩。她还一直都很喜欢黄色的玫瑰花,一直都记得初次看到它时的惊艳,那是她还非常小,和姐姐们一起看过电影,内容她记不清了,但一直都记得那一幕,英俊逼人的男主角送给他想爱又不能爱的女子的黄色玫瑰花,男主角的手一直在抖他不敢再贺卡上写上自己的名字,他轻轻叹了口气到最后他也没写,她那么小也听出他那声叹息里的寂寞,明明白白的无可奈何。
      当时姐姐们一个个哭得稀里哗啦的,后来很对年后才知道这部电影的名字是《纯真年代》,她记得叶蓓也唱过一首《纯真年代》
      “想起了纯真的年代你给我最初的伤害
      还有那让我忧愁的男孩别问我爱会不会老
      这些事有谁会知道你还像昨天那样的微笑
      夕阳下我向你眺望你带着流水的悲伤”
      她以前真的觉得这歌词写得挺侨情的,有点少年不知愁滋味,为赋诗词强说愁得意味。其实,只是她那时没有遇见那个让她奋不顾身的少年而已,等她遇上了才知道“变幻的世界有多美昨天的爱情象流水,相爱的日子有多美纯真的年代象流水”。
      原来是流水,流水东去,人在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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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9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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