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谁人不识君(隋唐穿)

作者:李识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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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笛箫双徘徊


      此刻我坐在县城一家酒楼二楼临窗的座位上,对面坐着一脸阴婺的李虫,还有,被秦琼拜托而留下来等我的凤眼三郎王伯当。我从衙门口一出来,就碰到他了,王伯当已经把情况都告诉了我。单雄信亲自来证明秦琼身上的钱是他给的,所以赃款的嫌疑不成立,秦琼也就不是山贼了,可是店小二确实已经死了,而且当时现场就只有秦琼一个人,所以杀人这条罪还是没洗清。后来单雄信又使了些钱,买通了仵作,疏通了各部关口,最后判定,店小二见钱眼开,秦琼正当防卫,错手推人,店小二自己撞石而亡。只判了发幽州充军领事之刑。秦琼临走时嘱咐王伯当照顾我,所以他就在这儿等了我两天。
      没想到古代效率这么高,我只不过在路上多走了几天,就错过了与秦琼相会。
      可是目前最头疼的是:自李虫和王伯当见面后,李虫的脸就像是十级台风登陆,风云突变,惨不忍睹。而王伯当却是一幅吊儿郎当无所谓的样子,不理李虫的冷眼,更加不会理会我的明示暗示。
      认识臭虫子以来,我就从来没弄明白过,初见他时,一幅清心寡欲,世外谪仙的样子,接触久了就会发现他自负自大,口毒冷血——至少对我是这样。可自在林中相遇以后,他对我温柔体贴,细致关怀,时常还会开开小玩笑,让我又觉得他外冷内热,口硬心软。但唯独有一样我知道,那就是李虫他痛恨朝廷,恨屋及乌,讨厌一切和朝廷有关的人和物。先前对秦琼的厌恶之情已经溢于言表,而今对面身着淄衣的王伯当态度当然也好不到哪去。
      王伯当偏偏没眼色,一个劲儿和李虫搭讪,李虫一幅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模样,难道他看不出来吗?
      “李兄,你这件白袍质地优良,织工精美,必是良品,不知从何而购?”
      “……”
      “李兄,你这玉萧绝非凡品啊,看这玉质,应是和田羊脂玉吧!”
      “……”
      “李兄,你和小李贤弟都姓李,是不是兄弟啊?”王伯当仍不死心。
      李虫对他的问题置若罔闻,根本不予理睬。甚至看都不看他。
      “不过我看也不像啊,李兄玉树临风,可小李贤弟却……”
      言下之意是我长得见不得人了吗?顿时气冲喉咙,破口骂道:“王伯当,你一个大男人,怎么跟个娘们儿一样,东拉西扯累不累?你别叫王伯当了,改名叫丁丁当或叮当当算了,要不直接叫当当当也行。就和那和尚敲木鱼的声音一样,一个字:烦,两个字:很烦,三个字:特别烦。我和李大哥长得像不像关你什么事啊,我是没有李大哥长得好看,你也不是没李大哥帅?再说了,我现在是发育期,越长越帅也说不定,女大十八变,听过没?虽然我……我不是女人,但起码打个五折,九变,怎么样。再看看你,你这岁数应该定型了吧,一辈子就这个样了。你还是把注意力放在自己身上算了,别光说别人把自己不管不顾,后悔就晚了。”我一口气说了这么多,看着王伯当的脸从白到红,从红到紫,从紫到绿,直到全黑。心里痛快多了。其实在二贤庄时我就好像被他盯梢了似的,今天出了口恶气,连空气都清爽多了。而对面的李虫再也没忍住,失态的哈哈大笑起来,这小子,心情不错嘛。
      看着王伯当气冲冲的出了酒楼大门,李虫的笑声才止住,走过我的身旁时,附在我的耳边,用只有我俩才能听到的声音说:“女人确实不能轻易得罪啊!”充满了戏谑的音调。

      三人一齐上路,之后的日子与之前恰恰相反,十级台风转移到王伯当的脸上登陆了,而李虫恢复了与我重逢时那轻松甚至可说是得意的神态。
      看着王伯当那幅模样,我忽然觉得有些内疚,不管怎么说,人家跟你非亲非故,就因为秦琼的一个嘱托就来照顾我的这份义气真是难能可贵。将心比心,他除了喜欢乱瞟人,罗罗嗦嗦,对我有点小心眼儿外,还算是个好人。算了,不能再和他斗气了,还是和解好了。
      再说说练功的事情,口诀已经是非常熟悉了,一路上都没有忘记背它,李虫为了检查我的功课,每次都特意和我住一间房,而王伯当因为和我们吵架的关系,单独住。

      这是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已经是腊月初的天气,刺骨的北风呼啸着,一个瘦小的身影被一只白影挟持飞出了客栈的窗户。那瘦小的身影就是鄙人,白影不用问当然是那只臭虫了。
      话说我正睡得迷迷糊糊时,有人在我耳边吹风:“小君君,上课时间到了!”还没等我清醒,人已经被他抓着飞出了窗外!
      脚下是什么?哇——是……是是是屋顶!哦,一个接着一个的屋顶,现在是什么情况,这就是踏雪寻梅吗?这就是传说中的轻功吗?这……啊,太兴奋了,比看秦琼耍锏有趣多了,比学骑马刺激多了。我要学,一定要学会,到时候,身穿一件白衣,不用李虫这么拎着我,我也可以和小龙女一样像飞到哪就飞到哪。
      在极度兴奋与害怕中,第一次飞行安全降落在小县城的城门楼子上。紧张的状态一松弛,我就立马感觉到刺骨的冷风挑衅着我的脸颊,不禁打个寒颤。
      李虫长身而立,衣袂飘飘,单薄的长袍勾勒着他的身形,再看看我,浑身上下裹得严严实实。我就奇怪了,难道他不冷吗?
      李虫冲我明媚一笑,将腰间长箫取下,敲敲我的头,说道:“口诀已经默记于心了吧!”
      我摸摸不是很痛,但很没面子的头,没好气地回答:“这几日晚上你不是反复检查过了吗?问来问去,有意思吗?”后面一句话只是小声嘀咕。
      只见他从怀中掏出一支玉笛,递给我,“拿着,今天来教你吹笛子。”
      “有没有搞错,这大冷的天,大半夜不睡觉来这儿吹笛子?我不学,要学就要学能飞能跳的本事。”要不然我就回去睡我的觉,可是这城门楼子怎么下去。
      李虫也不恼,只是哀叹着:“这轻功最讲究气的使用,你没有武功底子,当然要从练气开始。当然,这吹笛子只是一种办法,你要不想用,那我们可以换种方式,例如围着这城墙跑个十来圈,效用更妙。”说完拉着我的手准备向下跳去,“走吧,我舍命陪君子”
      “其实吹笛子也不错,我早就想学了,”手比嘴快,我已经将他原本插在腰间的笛子拿到了手里。只见笛身一尺来长,通体翠绿,在夜间也发着荧荧的光芒,摸在手里,清凉如冰,光滑似锦。他那只箫已非凡品,那这支笛子应该也值个大价钱。
      “送给你了!”李虫的声音此时犹如天籁。
      “谢了!”我兴高采烈地回他。
      “呵呵,这还是小君第一次这么热情地和我说话啊!”李虫玩味的看看我,再看看笛子,“果然小君也看出这笛子值不少钱吧!”
      “当然了!”我随口一句。再抬头,已看到他憋笑的脸。

      第一次吹笛子,当然先搞清楚这古人所谓的多来咪发——宫商角徵羽是怎么回事。本来我以前就连简谱都没学好,现在遇上更难的,当然要学好长时间了,足足大半夜过去了,臭虫子终于忍不住问了一句:“你真的是大家闺秀吗?”
      我微微皱眉,没好气地问:“我什么时候说自己是大家闺秀了,再说了,谁规定大家闺秀就得琴棋书画样样皆通?不能回点儿别的吗?”
      李虫眼中的颜色忽然变得深沉,歪着脑袋笑问:“你会点别的什么呢?别告诉我是背你所谓的口诀啊!”
      我……我会点什么?想想,想想,一定要把你镇住。琴:从小就跟我没缘,否则现在也不可能出丑啦。棋:五子棋,这小子早就学会了,还比我强。书:钢笔书法是不错,但硬件设施不允许啊。画:后现代意识的抽象派涂鸦算不算,哼,他懂得欣赏吗?诗倒是背了很多,可咋这不是架空是不?真是越想越泄气,没想到有一天,自己会变成一个一无是处的多余人口。
      望向李虫看好戏的眼神,我只有强压心中怒火,乖乖学习。
      由着我自己练习,李虫轻按玉箫,那曲送别幽幽响起。
      月牙儿在天空轻晃,繁星不停地眨巴着眼睛,就连寒风也放缓了脚步,都似乎在静静倾听眼前这位白衣胜雪,恍若谪仙的男子吹箫。那箫声我听过很多遍了,但每次都感觉不同。那次与秦琼告辞,是静静的离别与不舍。而现在却透着淡淡的悲哀。

      箫声如泣如诉,飘向远方,将这寂静而清明的夜晚轻轻划出一道细微的缝隙,透着诡异的感觉。
      此时更诡异的是,一声尖锐的笛音刺破了这气氛,
      我终于吹出了第一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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