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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
大多数女生在做这一件事情时总不会觉得累。
这件事情当然就是逛街购物。
孔红每次在橱窗里看见一件心仪的衣服时,总会露出那种痴痴的表情,做出那些夸张的行为。那些裙子就像是她生命的白马王子一样,看到他总会让她心跳加速,止步不前。
如果一定要说出这两者间的区别,那就是白马王子一生可能只有一位,而那些令她心动的裙子却有N件。
每当这时,沈晓亦总是大方地替她买单,但往往最终出钱的却是陆明俊。
孔红两眼发光地盯着那条其实与她身材并不怎么合适的裙子,拉着沈晓亦的手。“晓晓姐,那条裙子好好看哦!我想要…”
沈晓亦挥了挥手。“买。”
这已是她今天上午第八次这样挥手了。
在一旁候着的女导购员高兴地替她包好了裙子,领着她去前台付款。
这个时候沈晓亦往往是给站在一旁的陆明俊努努嘴,陆明俊便极不情愿地随着女导购员去了。
付完款时,孔红则会对沈晓亦撒娇一句:“晓晓姐你真好!我简直是爱死你啦啦啦~~”
每次陪沈晓亦逛街,陆明俊都会憋一肚子气,窝囊气。
最可气的是他还得默默地憋着,谁叫他是沈晓亦的男朋友。
男朋友岂非就要受这一份气?
女生逛街永远是最花时间的,所以一转眼已到了中午。
和孔红不同,胡梦桃的兴奋点永远是当她看到必胜客又推出新套餐的时候。
她突然惊呼了一声,张着大口、眯着眼睛盯着那些金黄的炸鸡腿图片。
每当看到她这一副表情时,沈晓亦和孔红便立即明白了——她又饿了。
沈晓亦笑着拉起胡梦桃的手。可孔红却突然笑道:“晓晓姐,这次你们就别过去了吧!我和小桃俩去吃就可以了。”话了,她不停地给胡梦桃使眼色。
可胡梦桃却傻傻地问道:“为什么呀?”
孔红望了一眼旁边的陆明俊,偷偷地掐了一下胡梦桃,随即狠狠地瞪着她:“你-说-呢-?”
胡梦桃终于反应了过来,连忙应道:“哦哦哦…明白了!…对,我们俩一起吃!你们俩一起吃!嘿嘿……”话了,拉着孔红的手匆匆开溜了。
白吃白拿已很对不起人家,再要是恬不知耻的当着两个大灯泡,她俩岂不是太不识趣了?更何况陆明俊脸上的表情确实够臭了。
沈晓亦突然叉起双手,一脸很不爽的表情:“和我逛街,你好像一副很不开心的样子?”
陆明俊皱皱剑眉,一副怒不敢言的样子:“我哪有那个胆呀…”
沈晓亦突然怒瞪着双眼,厉声道:“陆明俊我告诉你,当初可是你求着我说要当我的男朋友,本小姐勉为其难地答应了你,可你呢?别以为你在外面的那点破事能瞒得了本小姐,我可警告你,悠着点,否则看我不打断你的腿!”
“你…?”陆明俊气炸,他堂堂大少爷何时受过这样的气?他是多么想爆发,可是心里却有另一种声音告诉他:你得忍着,无条件的忍着!
所以他嘴唇虽被气得发抖,可口里却说着低声下气的话:“好了好了,晓亦我错了还不行嘛!其实外面那些传言都是假的,我的心里永远都只有你。你就别生气了好不好?宝贝…‘嗯啊’…”话了,他竟嘟着嘴隔空狠狠地亲了一下沈晓亦。
沈晓亦虽然有一种想吐的冲动,但她最终还是捧着嘴笑了,接着她优雅地转过身去,朝前面的西餐厅优雅地跨步走去,还不忘优雅地甩下一句话:“打个电话给小桐。”
“打电话给她干吗?”
“吃饭。”
典雅的装饰,轻缓的曲子,清脆的刀叉碰瓷声。
有钱的人岂非总愿意吃西餐?显然沈晓亦她们最不缺的就是钱。
夏桐笑着问道:“你们今天怎么想起了请我吃饭呀?”
沈晓亦抿着嘴,道:“想你了呗!亲爱的…”
夏桐翻了翻白眼:“你少来,明俊哥可就在旁边呢!你也不怕他会吃醋?”
陆明俊叹道:“我可不敢吃楠大第二大美女的醋。”
夏桐笑得更欢了,然后一脸认真地问道:“你这样说,就不怕楠大第三大美女吃醋?”
陆明俊脸上的表情突然怔住。
沈晓亦连忙道:“放心,我不会吃醋。”
夏桐望了眼陆明俊脸上的表情,旋即两人都笑了,陆明俊是那种干干的、不自然的笑。
这段时间夏桐觉得自己越来越爱笑了。
大部分情况下,笑岂非比哭更好些?
沈晓亦是第一个放下刀叉,每次都是她提议吃西餐,可每次都是她吃得最少。
时间长了,陆明俊和夏桐也就习惯了。
沈晓亦随口道:“亲爱的,听说你最近都在那个蔷薇诗社呆着,都没时间陪我逛街了。有空一定补回来呀!”
陆明俊也放下餐具,笑道:“宝贝,你又不是不知道,小桐她可是最喜欢诗了。对不对小桐?”
夏桐眨着乌黑的大眼睛,一脸俏皮:“还是明俊哥了解我。不过这次还有另外一个原因。”
沈晓亦一脸的好奇:“什么原因?”
夏桐讪笑道:“我发现我喜欢上了蔷薇。”
“……”
翠竹泉边,茶阁亭。
这是陆府别墅后院的一处僻静的喝茶场所,知道这里的人并不多。
此刻有两个人在亭中正相对而坐。
喝茶是一门艺术,茶道更是讲究颇多。
但岂非这样才更有趣?
陆明正在给上好的云南红茶进行第一次泡水。
茶味道的好坏除了与泡茶用的水有关,水的温度、泡几次水、每次泡多长时间同样都至关重要。
他的动作娴熟而稳重,每一个动作都拿捏的恰到好处,这表明他是一个品茗的高手。确实,他已喝了整整三十年的茶,这足够让他从一个不喝茶的人变成现如今的品茶大师。
品茶讲究一个“品”字,而要想品好就得要有耐心,细细地品。
陆明俊没有这份耐心,所以他不喜欢喝茶而是咖啡。他现在岂非已没了耐心。
“爸,我真是受够了!你是不知道沈晓亦那个臭脾气,我是真的受不了。”
他叽叽喳喳,从一开始一直念叨到现在。
陆明就像没有听见他说的话,专注于泡他的红茶。
“爸,我就不明白,你为什么非要我和她在一起?你不知道我今天就像她的一条狗似的,跟在她的屁股后面。我的面子全给她丢光了!本少爷何时受过这份窝囊气?爸,你倒是说句话呀?”
一股淡淡的香气慢慢的弥散开来。顷刻间,小小的茶亭茶香缭绕。
茶已经泡好了。
陆明终于开口了,却只是淡淡的说了句:“我在听你说。”接着他便端起茶杯细细地品了起来。
“爸,您看您现在已经是兴华帝国集团第二大股东了,还犯得着要我和晓亦成婚吗?您老也该知足了吧!”
“混账!”陆明突然甩下茶杯,大骂了一句。
“爸…!”陆明俊怯声一句。他老子的脾气他可是清楚的,他可不想把他惹急了,被断了信用卡。
陆明轻舒了一口气,斥道:“你懂什么?你老老实实听我的一定没错。我可是你老子,难道会害你不成?沈兴华就那么一个宝贝女儿,总之你俩一毕业必须成婚。”
“可,可,可她那脾气你是没有领教过,是个男人都不能忍得了。爸,您可就我这么一个儿子,你可别拿你您子的婚姻大事开玩笑呀!?”
陆明大声咤道:“不能忍也得忍!你这臭小子可别耽误了老子的大事。”
陆明俊好奇地问:“大事?爸,什么大事呀?”
陆明冷冷地道:“你不需要知道这么多。你所要做的就是顺利地当上沈家的女婿。”
陆明俊想反抗可最终还是拿不出勇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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